第十一卷 近代前编(上册)

第二节 太平天国的政权机构

中国通史 作者:白寿彝总主编;王桧林,郭大钧,鲁振祥卷主编


  第二节 太平天国的政权机构 天国中枢职官

  太平天国最高领导者是天王。天王下设王、侯两等爵位。设军师、丞相、检点、指挥、将军、总制、监军、军帅、师帅、旅帅、卒长、两司马等12级职官。最初职官不分文武,兼理军政。到咸丰三年(1853)定都南京后,职官才进一步健全,开始将军政分开,分军师、丞相、检点、指挥、将军为朝内官,即中央官;分总制、监军、军帅、师帅、旅帅、卒长、两司马为守土官,即地方官。朝内官军师至检点既可以在中央政府任职,又可以领军出外作战和处理地方政务。王、侯可以世袭,职官不能世袭。丞相可以升侯,侯可以升王,丞相升侯升王后,地位虽起变化,但职务不变或另授官职。

  但是,丞相、检点、指挥、将军,只是一种官阶,不是具体职务。职务的大小主要根据所派工作的情况而定。如丞相官虽高,可是在中央政府中没有参加和决定政务的权力,如果奉命出征,则赋予独当一面的军政全权。

  此外,东王以下的兄弟,都称国宗,后辈称国朝。国宗又有闲散和提督军务之分。国宗的官阶,一般与丞相相等。

  太平天国职官,到咸丰六年(1856)天京事变后,发生了变化。先是王、侯的变化。咸丰六年(1856)天京事变前,太平天国只封了七个王,除南王冯云山、西王萧朝贵在战争中牺牲,豫王胡以晃病死于江西外,东王杨秀清、北王韦昌辉、燕王秦日纲死于天京事变,只剩下翼王石达开。天京事变后,“合朝同举翼王提理政务,众人欢悦”①。但天王对翼王主持政务,并不放心,封长兄洪仁发、次兄洪仁达为安、福二王,“挟制翼王”,使石达开被迫出走,引起朝臣的不满。洪秀全不得已取消长兄、次兄的王爵,到咸丰九年(1859)春再也没有封过王。同年,洪秀全的族弟洪仁玕到了天京,不到一月,封为干王,总理天国政务。洪仁玕虽是拜上帝会最早创始人之一,但未参加金田起义,未经历战争锻炼,不为朝中功臣所服。洪秀全为了平息功臣们的不满情绪,先后封陈玉成为英王,李秀成为忠王,蒙得恩为赞王。到同治元年(1862)以后,“日封日多,不问何人,有人保者俱准。……无功偷闲之人,各有封王”①。甚至“由广东跟出来的都封王,本家亲戚也都封王,捐钱粮的也都封王,竟有二千七百多王”②。由于滥加封王,不仅没有平息将士的不满,反而造成政治军事上“散漫不可制”③、指挥失灵的严重局面。

  与王爵变化的同时,侯的地位也发生了变化。太平天国前期,侯的地位仅次于王。后来,太平天国领导者为了固结众心,设置义、安、福、燕、豫、侯六等爵位,侯的地位大大降低。在六爵中,义、安两爵在咸丰十年(1860)以前是一种很高的爵位,一般有功之臣才能得到封赏。后来“动以升官升爵为荣,几若一岁九迁而犹缓,一月三迁而犹未足。……自兹以往,不及一年,举朝内外,皆义皆安,更有何官何爵可以升迁地耶?”④从此,太平天国爵位愈封愈滥。

  与此同时,官阶也相应地增多。大约在咸丰十年,六爵之上又增设天将、朝将、主将、佐将等官职。

  太平天国奉行“天下多男人,尽是兄弟之辈,天下多女子,尽是姐妹之群”男女平等原则,在设立男官的同时,建立了女官。女官共分10级,即军师、丞相、检点、指挥、将军、总制、监军、军帅、卒长、管长,其中将军以上为中央执事官,将军以下一般是统率女营或管理女馆的官员。

   天国中枢机构

  太平天国在南京建立政权后,设立的中枢机构主要有天王府、东王府、北王府、翼王府、燕王府和豫王府。在各王府中,除天王府外,都设有吏、户、礼、兵、刑、工六部,并置尚书进行管理,其中惟有东王府各部尚书颁发印信,余则不过胥吏。

  太平天国政权组织,从各王府来看,天王府应是最高国务管理机关,但事实上并没有行使这一职能。这是由于东王杨秀清具有“代天父传言”的权力,其政治地位仅次于洪秀全,在永安诏令中又明文规定诸王“俱受东王节制”。定都南京后,并没有改变这一规定。所以,各级官员除奏谢恩赏文件直达天王府外,一切军政事务奏章都呈东王府,或者呈北王府、翼王府转呈东王府,由杨秀清裁决,有时韦昌辉、石达开也参加意见、议定,然后由东王或者杨、韦、石三人会衔上达天王,天王照准,通令全国全军执行。事实上一切军政事务的决策取决于东王府,因而东王府便成为太平天国实际上的最高国务机关。

  天京事变后,洪秀全亲自主持政务,天王府才成为最高国务机关。因而又在天王府下增设六部,分管天国政务。其中各部主要官员命名为天官、地官、春官、夏官、秋官、冬官。并在各部之前均冠以“殿前”二字。

  咸丰七年(1857)石达开离天京出走,洪秀全乃设督率等官、为朝官之长,不久改为掌率。掌率设正、又正,副、又副,以蒙得恩为正掌率(原为督率),陈玉成为掌率,李秀成为副掌率,共同主持天国政务。咸丰九年,洪仁玕到天京后被封为干王,一度停止的封王又恢复。这样,掌率变成了普通官职。洪仁玕封王后,并以军师身份主持朝政,形式上颇与东王杨秀清主持政务相似,实际上“自西(幼西王)以下听东(幼东王)令”①,并以幼东王为殿前转献官,一切奏章非经幼东王盖印不得呈天王,发令也由幼东王转颁。太平天国政治体制,开始转变成“所有权柄集中于天王”的制度。

  由于太平天国后期设官封爵封王很滥,因而不像前期那样各王府下都设六部,而在众多王府中只有朝内重要王府设立六部。但在六部以外又设文正总提、文副总提、左右同检,其中总提前期也有,不过与这时的总提有所不同,是办理考试事务的官员。这时王府的六部官员也与前期大不一样,很少有人办公。

   地方职官

  太平天国建都南京以前,不注意建立地方政权,攻克的城镇随得随失。建都南京以后,开始注意到建立地方政权的必要性。因此,太平军攻下镇江、扬州,在西征过程中,所克之地,派兵驻守,建立政权,以巩固胜利成果。在太平天国管辖的地区,废除清廷设立的道、州、厅等机构,陆续建立省、郡、县三级地方政府,委派官员进行管理。按照太平天国官制规定:郡设总制,县设监军。总制、监军由中央政府任命,不设监军的县,直隶于总制管辖。

  由于太平天国始终处于频繁的军事斗争中,为了便于统一行动和指挥,一般说,省、郡、县的行政首脑,大都由驻军首领或更高军事首脑担任,或者受他的领导和指挥。

  天京事变后,地方职官随着天国职官的演变,也发生了变化。省行政首脑,出现了佐将、文将帅,或者不称文将帅而称管理某省行政事务官员。此外,还增设了一种又正、副巡察使的监察官。郡、县行政首脑,除仍为总制、监军外,县有时又出现一种佐将、又将帅、护军、大佐将等主持民政的官员。

  太平天国后期官爵层次增多,王越封越滥,官愈来愈多,爵更难胜计,郡、县地方行政官员都是有王号的王,这样便形成了郡难以节制县,省难以节制郡,中央难以节制地方的紊乱现象。这种现象的出现,形成行政上各自为政,军事上互不统率的严重局面。官制紊乱的恶果,表明太平天国政治制度的衰败。

   乡官

  太平天国基层政权组织是乡官。乡官的产生,大体采取选举、保荐、委派三种方式。在新占领区,一般由上级委派;在老占领区,已建立乡官的地方,一般采取保荐、选举方式。按照《天朝田亩制度》规定:“每岁一举,以补诸官之缺。”被保荐之人,必须具备的条件是:(1)遵守十款天条及遵命令;(2)“尽忠报国”;(3)“力农者”50000524_0775_0①。保荐程序先由两司马提出,“列其行迹”,然后层层上转,层层核实,最后上达天王,天王降旨决定。但是,目前尚未见到实施的记载。然而关于选举的记载却较多。在太平天国文献或清官方文件中,都有“赶紧举官”②,“举为乡官”③,“乡里公举军帅、旅帅”④等记载。太平军占领苏州后,李秀成饬令管理苏州民务的左同检点熊万荃选举乡官。但是,不论乡官采取何种方式产生,其人员“皆土著为之”⑤。

  乡官的职权,由于战争正在进行,不可能完全按照《天朝田亩制度》的规定履行,而是把主要精力放在清查户口,编立门牌,收缴土地赋税,供应军需,处理诉讼,打击土豪劣绅,维持社会秩序,统率乡兵协同太平军侦察敌情和作战等。由于他们认真执行太平天国政策法令,“得操征调之柄,催科理刑,皆专责成”⑥,乡官制在动员群众、组织群众、联系群众,维护社会秩序方面起了十分重要的作用。到了后期,乡官制在有的地区未能认真执行,以致组织不健全,人员成分更为复杂,大都以“绅衿”、“绅士”、“富绅”、“乡耆”、“殷富者”以及“举、员、监”等担任乡官。

  

  ①《李秀成自述》,《太平天国》第2册,神州国光社1954年3月版,第792、830页。

  ①《李秀成自述》,《太平天国》第2册,神州国光社1954年3月版,第792、830页。

  ②《黄文英自述》,《太平天国》第2册,第857页。

  ③李鸿章:《复彭雪琴侍郎》,《李文忠公全书·朋僚函稿》卷1。

  ④洪仁玕:《立法制宣谕》,《太平天国史料》,第147—148页。

  ①《幼主诏旨》,《太平天国史料》,第114页。

  ①《天朝田亩制度》,《太平天国》第1册,神州国光社1954年3月版,第323页。

  ②《殿右八指挥杨札谕》,《太平天国史料》,第131页。

  ③《李秀成谆谕苏郡人民》。

  ④《伪官制·伪守土官乡官》,张德坚:《贼情汇纂》卷3。

  ⑤隐名氏:《越州纪略》,《太平天国》第6册,第769页。

  ⑥《伪官制·伪守土官乡官》,张德坚:《贼情汇纂》卷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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