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官手工业的变化
鸦片战争后,随着外国资本主义的侵入,清朝的官府手工业也发生了变化。一些部门,如军火手工工场衰落了。军火手工工场本是清朝重要的手工业部门之一,主要生产刀、矛等冷兵器。同治年间,洋务运动兴起,清廷从外国引进技术和设备,在各地设立了一些用机器生产军火的军事工厂,仿制洋枪、洋炮,装备清军,逐渐替代了大刀、长矛等冷兵器。到光绪末,旧式的军火手工工场先后被废止了。还有一些部门,如铸钱手工业,改用机器生产,铸造铜圆。这样,其生产技术,生产过程,乃至生产关系都发生了变化,脱离了旧式手工业,进入近代机器工业行列。其他手工工场虽继续存在,但地位逐渐下降,规模越来越小,内部的生产关系也发生了一些变化。如苏杭织造局,开始“准许织工在完成北京定货以后,可在闲余时间接受私人定货”②,光绪三十年(1904),作为清廷江南三织造局之一的江宁织造局因“物力艰难”③被裁撤。这一时期,地方政府纷纷筹办了一些官府手工业,如湖南蚕桑总局、福州织布局等,广西的桂林、梧州、庆远、柳州等二十几个府厅州县都设立了蚕丝机坊,出产生丝。这些手工工场的工匠系自行招募而来,工银按技术高低发给,故生产关系变化更大。如湖南蚕桑总局从浙江招募工匠,规定每人先借予安家费60至80元;准许一年回家探亲一次,路费由“局中赏给”;教授本地学徒合格者,给予一定的奖励等等。①戊戌变法后,清廷在继续经营原有官府手工业的同时,在所谓“振兴实业”的口号下,兴办了一些工艺局和工艺传习所工场。其中规模较大的工艺局是农工商部工艺局和北洋工艺局。
农工商部工艺局创办于光绪二十八年(1902),到光绪三十二年十月全部开工,设有织工、绣工、染工、木工、皮工、藤工、料工、纸工、铁工、画漆、图画、井工等12科。仍属官办手工工场,工师匠徒缺乏人身自由,如《各科匠徒执事规则》规定:“凡匠徒在场工作,必须整齐严肃,不准接谈嘻笑。下工时,各依次序,按照体操便步法行走,不得紊乱。下工后,各归宿舍,亦不得杂聚喧哗”。“匠徒无故不准擅出大门,如有事外出,应报明情由;经监工处允准后,领公出小牌,到稽查处挂号,限时缴牌回场,不得逗留游荡。”《雇募工师条例》规定:“工师除婚丧大事外,到局三年,方准给假回籍省视。……工师亦不得无故旷工,请假回籍。”《招募工徒条例》规定:“毕业工徒,须在本局效力三年期满,方准赴他处作工。”“官费工徒,未经毕业;或已毕业,未满效力年限,而私往他处作工,或故意犯规被革者,均须追回历年所给工食津贴,及书器等费。”①但其所出产品,除供统治者消费外,大部分作为商品行销各处,不完全同于旧式官府工业。北洋工艺局创办于光绪二十九年(1903),“为北洋官营实业之总机关”②。下设高等工业学堂,“以培养工业人才为宗旨”③,分化学、机器、制造、绘图四科;考工厂,“以启发工商智识为宗旨”④,“购求各省及外国常用稀用品物,标签陈列,任人参观,俾资取法改良”⑤。其下附设工商研究所、工商演说会、工业售品所(后改称天津劝工陈列所);教育品陈列馆,“以浚发学识,教育实验为宗旨”⑥,“罗列大中小学堂各项教育用品,及各种学科成绩书籍,以备参观,购取有所师承”⑦;实习工场,“以传习手艺,提倡各项公司为宗旨”⑧,为培养工匠之才以兴实业,分设机械、劝工、彩印、染色、木工、窑业、刺绣、提花、图画、烛皂、制燧(即火柴)等11科。北洋工艺局对于推动天津及附近地区手工业的发展起了一定的促进作用,“当时士大夫多重清谈,鲜有自办实业者。自有实业工厂之示范训练,故技术人手渐多,遂有醵资创办各种工厂:如天津造胰公司,丹凤火柴公司等,为一时士绅所筹办,皆间接受实习工场之启导”⑨。与此同时,各省也纷纷建立了工艺局,但名称不一,有称工艺厂,也有称工艺所,主要是官办的,也有一些是由官绅投资兴办的。在各省的工艺局之下,都设有许多传习所工场。
由于它们多从事商品生产,所以虽是在原有官府手工业基础上的进一步发展,但已属于资本主义性质了。据1913年《世界年鉴》对直隶、奉天、吉林等22个省的统计,有工艺局228个,各种传习所519个,劝工场10个,公私建设备工场247个①。它们不仅为各地手工业的发展培养了一批技术力量,对清末各地手工业的发展起了一定的促进作用,而且也为机器工业培养了一定的技术工人。
②彭泽益:《中国近代手工业史资料》第2卷,第5页。
③朱寿朋:《东华续录》,第13页。
①彭泽益:《中国近代手工业史资料》第2卷,第19—22页。
①参见彭泽益:《中国近代手工业史资料》第2卷,第511—515页。
②周淑媜:《周止庵先生别传》,第3—4页。
③《光绪三十年直隶总督袁世凯奏筹办工艺各事浙著成效分别胪陈折》,周尔润:《直隶艺志初编》,章牍类,卷上,第1—2页。
④《光绪三十年直隶总督袁世凯奏筹办工艺各事浙著成效分别胪陈折》,周尔润:《直隶艺志初编》,章牍类,卷上,第1—2页。
⑤周淑媜:《周止庵先生别传》,第14页。
⑥《光绪三十年直隶总督袁世凯奏筹办工艺各事浙著成效分别胪陈折》,周尔润:《直隶艺志初编》,章牍类,卷上,第1—2页。
⑦周淑媜:《周止庵先生别传》,第14—17、4—6页。
⑧《光绪三十年直隶总督袁世凯奏筹办工艺各事浙著成效分别胪陈折》,周尔润:《直隶艺志初编》,章牍类,卷上,第1—2页。
⑨周淑媜:《周止庵先生别传》,第14—17、4—6页。
①参见彭泽益:《中国近代手工业史资料》第2卷,第576页。
鸦片战争后,随着外国资本主义的侵入,清朝的官府手工业也发生了变化。一些部门,如军火手工工场衰落了。军火手工工场本是清朝重要的手工业部门之一,主要生产刀、矛等冷兵器。同治年间,洋务运动兴起,清廷从外国引进技术和设备,在各地设立了一些用机器生产军火的军事工厂,仿制洋枪、洋炮,装备清军,逐渐替代了大刀、长矛等冷兵器。到光绪末,旧式的军火手工工场先后被废止了。还有一些部门,如铸钱手工业,改用机器生产,铸造铜圆。这样,其生产技术,生产过程,乃至生产关系都发生了变化,脱离了旧式手工业,进入近代机器工业行列。其他手工工场虽继续存在,但地位逐渐下降,规模越来越小,内部的生产关系也发生了一些变化。如苏杭织造局,开始“准许织工在完成北京定货以后,可在闲余时间接受私人定货”②,光绪三十年(1904),作为清廷江南三织造局之一的江宁织造局因“物力艰难”③被裁撤。这一时期,地方政府纷纷筹办了一些官府手工业,如湖南蚕桑总局、福州织布局等,广西的桂林、梧州、庆远、柳州等二十几个府厅州县都设立了蚕丝机坊,出产生丝。这些手工工场的工匠系自行招募而来,工银按技术高低发给,故生产关系变化更大。如湖南蚕桑总局从浙江招募工匠,规定每人先借予安家费60至80元;准许一年回家探亲一次,路费由“局中赏给”;教授本地学徒合格者,给予一定的奖励等等。①戊戌变法后,清廷在继续经营原有官府手工业的同时,在所谓“振兴实业”的口号下,兴办了一些工艺局和工艺传习所工场。其中规模较大的工艺局是农工商部工艺局和北洋工艺局。
农工商部工艺局创办于光绪二十八年(1902),到光绪三十二年十月全部开工,设有织工、绣工、染工、木工、皮工、藤工、料工、纸工、铁工、画漆、图画、井工等12科。仍属官办手工工场,工师匠徒缺乏人身自由,如《各科匠徒执事规则》规定:“凡匠徒在场工作,必须整齐严肃,不准接谈嘻笑。下工时,各依次序,按照体操便步法行走,不得紊乱。下工后,各归宿舍,亦不得杂聚喧哗”。“匠徒无故不准擅出大门,如有事外出,应报明情由;经监工处允准后,领公出小牌,到稽查处挂号,限时缴牌回场,不得逗留游荡。”《雇募工师条例》规定:“工师除婚丧大事外,到局三年,方准给假回籍省视。……工师亦不得无故旷工,请假回籍。”《招募工徒条例》规定:“毕业工徒,须在本局效力三年期满,方准赴他处作工。”“官费工徒,未经毕业;或已毕业,未满效力年限,而私往他处作工,或故意犯规被革者,均须追回历年所给工食津贴,及书器等费。”①但其所出产品,除供统治者消费外,大部分作为商品行销各处,不完全同于旧式官府工业。北洋工艺局创办于光绪二十九年(1903),“为北洋官营实业之总机关”②。下设高等工业学堂,“以培养工业人才为宗旨”③,分化学、机器、制造、绘图四科;考工厂,“以启发工商智识为宗旨”④,“购求各省及外国常用稀用品物,标签陈列,任人参观,俾资取法改良”⑤。其下附设工商研究所、工商演说会、工业售品所(后改称天津劝工陈列所);教育品陈列馆,“以浚发学识,教育实验为宗旨”⑥,“罗列大中小学堂各项教育用品,及各种学科成绩书籍,以备参观,购取有所师承”⑦;实习工场,“以传习手艺,提倡各项公司为宗旨”⑧,为培养工匠之才以兴实业,分设机械、劝工、彩印、染色、木工、窑业、刺绣、提花、图画、烛皂、制燧(即火柴)等11科。北洋工艺局对于推动天津及附近地区手工业的发展起了一定的促进作用,“当时士大夫多重清谈,鲜有自办实业者。自有实业工厂之示范训练,故技术人手渐多,遂有醵资创办各种工厂:如天津造胰公司,丹凤火柴公司等,为一时士绅所筹办,皆间接受实习工场之启导”⑨。与此同时,各省也纷纷建立了工艺局,但名称不一,有称工艺厂,也有称工艺所,主要是官办的,也有一些是由官绅投资兴办的。在各省的工艺局之下,都设有许多传习所工场。
由于它们多从事商品生产,所以虽是在原有官府手工业基础上的进一步发展,但已属于资本主义性质了。据1913年《世界年鉴》对直隶、奉天、吉林等22个省的统计,有工艺局228个,各种传习所519个,劝工场10个,公私建设备工场247个①。它们不仅为各地手工业的发展培养了一批技术力量,对清末各地手工业的发展起了一定的促进作用,而且也为机器工业培养了一定的技术工人。
②彭泽益:《中国近代手工业史资料》第2卷,第5页。
③朱寿朋:《东华续录》,第13页。
①彭泽益:《中国近代手工业史资料》第2卷,第19—22页。
①参见彭泽益:《中国近代手工业史资料》第2卷,第511—515页。
②周淑媜:《周止庵先生别传》,第3—4页。
③《光绪三十年直隶总督袁世凯奏筹办工艺各事浙著成效分别胪陈折》,周尔润:《直隶艺志初编》,章牍类,卷上,第1—2页。
④《光绪三十年直隶总督袁世凯奏筹办工艺各事浙著成效分别胪陈折》,周尔润:《直隶艺志初编》,章牍类,卷上,第1—2页。
⑤周淑媜:《周止庵先生别传》,第14页。
⑥《光绪三十年直隶总督袁世凯奏筹办工艺各事浙著成效分别胪陈折》,周尔润:《直隶艺志初编》,章牍类,卷上,第1—2页。
⑦周淑媜:《周止庵先生别传》,第14—17、4—6页。
⑧《光绪三十年直隶总督袁世凯奏筹办工艺各事浙著成效分别胪陈折》,周尔润:《直隶艺志初编》,章牍类,卷上,第1—2页。
⑨周淑媜:《周止庵先生别传》,第14—17、4—6页。
①参见彭泽益:《中国近代手工业史资料》第2卷,第576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