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卷 近代前编(上册)

第三节 电信

中国通史 作者:白寿彝总主编;王桧林,郭大钧,鲁振祥卷主编


  第三节 电信

  我国自同治、光绪之际引进电报后,电信事业不断进展,线路日展月拓,门类日趋齐全。

   有线电报

  第二次鸦片战争后,英、俄、美等国为加速传递中国军政情报和市场信息,纷纷要求在我国架设电线、开办电报。它们或施加外交压力,或以经济利益引诱,甚至以欺诈手段擅自架线,以期攫取、控制中国电报通讯,但均遭到我国人民的反对和清廷的拒绝。

  列强在我国架设陆线失败后,遂转而谋求在沿海铺设海线。当时,英国于同治七年(1868)组建的东方电报公司已将海线穿越地中海、红海、印度洋,准备直达香港,再向我国沿海口岸扩展。同治八年(1869),由北欧一些电报公司合并组成的丹麦大北电报公司在俄怂恿下,企图经过西伯利亚陆线在东方铺设海线,向日本和中国扩展。同治九年(1870),英国东方电报公司将海线铺设到印度后,专设中国水线电报公司(后改称大东电报公司),开始向我国和东南亚扩展。当年,英国公使威妥玛照会总理衙门,要求“由广州、汕头、厦门、福州、宁波向准通商各海口的水底暗设铜线,通至上海”。总理衙门大臣奕因中国无力禁阻其在海上设线,遂做出“尚可通融准办”的决定,但以“线端不牵引上岸,与通商口岸陆路不相干涉”为条件①,并不承担保护海线的责任。当时英国尚来不及铺设,丹麦大北公司却捷足先登,开始在我国沿海铺设海线。

  同治十年(1871),大北电报公司由香港到上海的水线铺设成功,四月十六日(6月3日)开始通报。六月又接通上海到长崎的水线。从此,大北公司的水线经日本与俄国相通;南下香港与欧美相通,沟通了中国、日本与西方的电报通讯。中国的国际电信主权开始丧失。此后,光绪九年(1883),与大北竞争的英国大东电报公司又铺设一条上海与香港的沪港水线。光绪二十六年(1900),大北、大东公司又强行铺设沟通上海、烟台、大沽的水线,并在威海卫、旅顺、青岛等地为俄、英、德等国抢修水线,并将大沽水线接展陆线至北京。以后,美国、德国、法国、俄国、日本等国水线也相继在华登陆,侵夺我国国际通讯权力。

  列强在华铺设水线,往往违反定约,不是将线端设在趸船,而是偷偷引向大陆。如大北电报公司水线相继在上海、厦门鼓浪屿登陆;英国大东公司沪港水线也相继在吴淞、福州登陆,企图逐步实现攘夺海线登陆权的阴谋。

  尤其需要指出的是,列强在铺设海线的同时,时时觊觎大陆,染指陆上电报。同治八年(1869),美国旗昌洋行私自设立了从虹口洋行所在地到法租界金利源码头间的电报线。这是列强在上海设立的第一条陆上电报线。此后,上海工部局、公董局、巡捕房、救火会、自来水塔之间,各大企业内部纷纷架设专用电报线。由于这些电报线设在租界,清廷无可奈何。同治十二年(1873),大北电报公司公然不顾清廷的反对,将在吴淞登陆的水线接至上海。清廷江海关道员沈秉成于同年(8月19日)向驻沪13国领事发出照会,抗议这种擅自架设陆线的行为,但大北公司置之不理。后经多次交涉,直至光绪九年(1883)才用3000两白银买回这条陆线。清廷在与列强交涉中,坚持外国只能在中国634设海线,陆线全部由中国自设的原则,从而为中国自办电报创造了条件。

  中国自行架设的第一条电报线于光绪三年(1877)创建于台湾。此前,我国爱国官绅、商人已对外国迅速发展的电报通讯产生浓厚兴趣,通过新闻媒介、实地参观、购买、仿造等手段进行考察、了解,积极宣传,力主推广。西方列强在中国强行铺设电报线路,损害中国电讯主权的强盗行径,引起清廷和爱国官绅的警觉。为使国防、外交、外贸及国内工商、交通诸方面尽快利用电报这一先进信息传递手段,独立自主的电报业应运而生。同治十三年(1874)日本侵台后,船政大臣沈葆桢深感台湾孤悬海面,与福建交通阻隔,信息传递迟缓,奏请设立由福州经厦门到台湾的水陆电报线,得到清廷批准。后因大北公司乘机强行揽造福州至厦门的电线引起纠纷而中止。光绪元年(1875),丁日昌改任福建巡抚,极力倡导兴办电报。二年三月初六日(1876年3月31日),在福州船政学堂附设了我国第一所电报学堂,请丹麦大北公司教习教授1年,培养了首批40名电报技术人员。光绪三年,丁日昌奏报拟在台湾“先由旗后(今高雄)造至府城(今台南),再由府城造至鸡笼(今基隆)”①的陆上电报方案,很快得到清廷批准。丁日昌遂将沈葆桢拟修福州至台湾电报器材运至台湾,依靠电报学堂学生主持,从八月开工至十月完工。由于经费不足,只修成从台湾府到旗后一段,全长95公里。这是我国第一条自行设置、自主管理的陆上电报线。

  第二条电报线由直隶总督李鸿章主持,于光绪五年(1879) 在天津至大沽、北塘炮台间架成,全长40公里。李鸿章在同治十一年(1872)复丁日昌的信中,已明确表示“吾谓百数十年后舍是莫由”①。光绪三年(1877),在台湾架设电报线之际,李鸿章开始让天津水雷学堂学生兼习电报,并在天津机器东局到其衙署之间试设电报线取得成功。据称:“东局至敝署十六里内试设电线,……使闽粤学生司其事,能用浅俗英语及翻出华文,立刻往复通信,洵属奇捷。”②光绪五年(1879),正当中俄伊犁交涉紧张、举国备战呼声强烈之际,李鸿章在天津鱼雷学堂教习贝德斯协助下,在“大沽、北塘海口炮台试设电报以达天津”,而且改用汉字传递电文,对“秘密要事,另立暗号,即经理电线者亦不能知,断无漏泄之虑”③,使电报通讯更适应中国需要。

  台湾特别是天津电报试设成功后,李鸿章于光绪六年(1880)上奏清廷,以通讯快捷、有利防务为由,请准予推广,着手筹设沟通南北洋的津沪电报。清廷两天后即予批准。李鸿章旋在天津设立电报总局,派盛宣怀为总办,担负筹设津沪电报及向全国推广事宜。同时,在天津设电报学堂,从丹麦聘洋人来华教习电学收发报等技术,培养自己的电报人才,“庶几权自我操,持久不敝”④电报总局成立后,请丹麦大北公司代为购置机器、材料,查勘津沪间设线道路,于紫竹林、大沽口、济宁、清江、镇江、苏州、上海各设分局。线路南端的上海分局由郑观应任总办。光绪七年四月(1881年5月),架设工程从南北同时动工,至当年十一月竣工。十一月初八日(12月28日),津沪间首次通报,开始营业。全线长3000余里,用湘平银17.87万多两。开办前,李鸿章奏准“先于军饷内酌筹垫办,俟办成后仿照轮船招商章程,择公正商董招股集资,俾令分年缴还本银,嗣后即由官督商办,听其自取信资,以充经费”①。津沪线开通后,李鸿章即饬盛宣怀与郑观应、经元善等制定招商章程,于光绪八年三月初一日(1882年4月18日)起将电报总局改为官督商办。官督商办的电报总局先缴还官本6万两,5年后分年续缴银2万两,其余垫款(9万8千余两)从作为“头等官报”应收电报费中陆续抵缴。垫款缴清后,“头等官报”仍不收费,作为商人对政府的“报效”。

  继津沪线之后架设的是穗港线。广东商人受到津沪电线的鼓舞,遂成立“华合公司”,招商集股,拟先创办穗港电线,成功后再向四周发展。当时,英国驻华公使威妥玛要求总理衙门允许大东公司由香港设置水线直达广州,并在沙面登陆。总理衙门函嘱两广总督张树声酌情办理。张树声认为此举既有碍海防,又损我主权,遂积极支持华合公司设旱线进行抵制。光绪八年(1882)春,穗港线自广州动工,修至九龙时,英商不允许与其水线相接。后几经交涉,至光绪九年才由盛宣怀与大东公司达成协议:中国上海吴淞口陆线与该公司海线相接;该公司海线与华合的穗港线相接。穗港线的架设,迫使英国大东公司放弃在此沿海敷设水线的企图。该线开通后,因所收电费有限,遂于光绪十年归并电报总局,华合公司改组为广州电报分局。

  由津沪线向南延伸的另一条南北干线是贯穿江苏、浙江、福建、广东四省的沪粤线。光绪八年,英、法、德、美各国公使请在上海设立万国电报公司,添设由上海至香港所经各口岸海线。李鸿章与总理衙门反复函商,主张应激励华商、群策群力架设沪粤陆线相抗衡,“以杜外人觊觎之渐,而保中国自主之权”①。盛宣怀等秉承李鸿章的意图,自光绪九年春动工,至次年全部完工。该线既着眼于军政要地,又将沿途盛产丝茶的地区和商业重镇连接起来,北起江苏苏州,经浙江之湖州、嘉兴、杭州、绍兴、宁波、台州、温州和福建之福宁、福州、兴化、泉州,再接广东之潮州、惠州,直达广州,全线约长5650里。该线的设立,使我沿海地区形成了贯通天津至广州的动脉,不仅有利于传递军情政令,而且促进了工商贸易,对外则挫败了列强侵占我电讯主权的企图。其后,光绪十四年(1888),由南昌、吉安、赣州到大庾岭线又与广东南雄相接,成为另一条贯穿南北的线路,起了辅助沪粤线的功能。沪粤线设立后,上海成为南北通报的中枢,电报总局遂由天津迁往上海。

  由上海向汉口延伸的长江线,是横贯中国中部的东西干线。光绪七年闰七月(1881年9月)至年底,在刘坤一、左宗棠支持下先修成由镇江到南京的宁镇线。不久,英国开始策划敷设长江水线。左宗棠为抵制英国,决定在长江先设陆线,使宁镇线向西伸展至汉口,全长约1600里,光绪十年(1884)竣工,归电报总局经营管理。

  光绪九年到十年,为加强两广通讯、抵御法国侵略,架成由广州经梧州至龙州线路,其中广州至梧州由电报总局招商筹办,梧州至龙州由官方筹款兴办。该线对中法战争中传递边关情报、保卫西南边疆起了积极作用。

  津沪、沪粤等线路的开通,起了开风气的作用,使一些激烈反对的守旧派逐渐改变态度;同时,中法战争迫在眉睫,清廷要求加速沟通中央与地方的通讯联络,于是在1883年架通天津至北京通州180里的陆线。第二年秋季,又分两条电线引入北京,一条接至内城总理衙门附近的泡子河,专收发官电;一条接至外城东河沿,专收发商电。津京电报线的架设,使清廷直接利用电报了解军情、指挥中法战争与对外交涉,同时又推动了各地电报事业的发展。

  中法战争后,电报得到迅速推广。在长江沿线及西南地区,光绪十一年(1885)长江线由汉口向西伸展,其汉口至四川成都段归电报总局招商承办,成都至云南蒙自段归官府筹款承办,全线长5000余里。光绪十三年(1887)鄂、川、滇全线接通,成为连接西南的干线。其后,光绪十三年架成两湖地区从长沙经湘阴、岳州到蒲圻的湘鄂线;云南、贵州到光绪二十五年(1899)电报几乎遍及各府县。光绪二十九年(1903),又修成桂林至柳州线。

  在东北地区,为加强防务,李鸿章于光绪十年(1884)开始筹设天津北塘经山海关、营口至旅顺电线。由于该线仅营口一处略有商报,难以招商,遂在天津成立官电总局,由北洋海防经费项下拨款,于光绪十一年建成。其后,该线向东北地区迅速发展,先后拨官款由电报总局代设营口至沈阳,再由沈阳经吉林、宁古塔至珲春。光绪十三年(1887)又从吉林经伯都纳、齐齐哈尔至大黑河屯,形成东北电报干线。

  光绪十一年(1885)清廷在台湾设立行省。为加强与大陆联系,加强东南防务,首任台湾巡抚刘铭传请德国泰来洋行承办台湾从基隆经沪尾、淡水至台北陆线,又请英国怡和洋行承办由福州之川石至沪尾台北,再续接澎湖至台南的安平口海线,架通台北至台南陆线。光绪十四年(1888)海陆两线先后建成,总长达1400余里。这是当时唯一借外债架设的电线,后陆续由官款筹还。

  西北地区设线较晚。先是李鸿章办成天津至保定官线,光绪十五年始筹设由保定至嘉峪关电线。其中由保定经太原到西安由电报总局招商承办;由西安至嘉峪关为官线,光绪十六年(1890)冬全线竣工。光绪十八年,该线展至新疆乌鲁木齐,旋又由吐鲁番至喀什噶尔架南线,由乌鲁木齐至伊犁架北线,又由乌苏架一支线至边境塔城,均于光绪二十年竣工。光绪三十年(1904)新疆又架设迪化至奇台线,于光绪三十四年建成。

  为沟通国际电讯,中国电报局又分别与各国达成接线协议。光绪十年(1884),中英达成协议,在英属缅甸的同岗和中国云南的腾越之间接线;光绪十四年(1888)中法订立合同,在越南同登与中国广西镇南关、越南芒街与中国广东东兴、越南保胜与中国云南蒙自三处接线;光绪十八年(1892)在东北海兰泡与俄国巴拉哥威盛、珲春与俄国那和斯司克接线,使中国与国际电讯联系日益加强。

  甲午战争后,沿边电报发展较快,内地线路也陆续增置。其中,山东沿海建成胶州至青岛;威海至成山头;烟台至登州各线,均于光绪二十一年(1895)完成。北京经张家口、库伦至恰克图的京恰线于光绪二十五年(1899)完成;其他如广东、广西、安徽、直隶、吉林、奉天、山东黄河沿岸以及为慈禧太后从陕西回北京架设的贯穿陕西、河南、直隶的电线均相继建成。

  电报初设之际,守旧官绅阻抑、反对,无知乡民惊骇、破坏,以及意外损坏层见叠出。如“贵州毕节乡民之拆线;山西霍山乡民之毁杆;湘省澧州民误以电线为外人所设,集众毁弃;陕之长武、乾州、醴泉、邠州、永寿,甘之泾州、平凉等处,人民谓旱疫为电线所致,拆毁殆尽”①,一直到义和团时期,电报再次遭到损害,致使“京师至保定电线先为所毁,京津、京德继之,山西、河南又继之,驯至晋、豫、直隶、山东四省境内荡然无一线之遗,南北隔阂,中外阻塞,消息不通者数月”②。然而,电报作为先进的通讯工具以其迅速、准确、便捷逐步征服了民众,到清末官民“咸知电报之利,或本无而创设,或已有而引伸,其尤要之区则陆线、水线兼营,正线支线并设,纵横全国,经纬相维”③,形成涵盖沿海、沿江,与铁路相表里,遍及除西藏以外各省区的电报通讯网络。与此同时,中国电报通过与各国接线,已使电报直达欧美、日本、俄国、朝鲜、东南亚等地。

  清廷对电报的投资、管理,主要仿轮船招商局官督商办。电报总局初设天津,后移上海,各省或设分局,或设局自办,均以官督商办为主,即由商人集资入股兴办,由各级官府督责。但对工商萧条、贫瘠之区,特别是边防、海防要地,由于商股不愿投资,财主要靠官方筹资兴办。总之,大体以官督商办为主,以官办为辅。各地线路则往往商线、官线交错相连。及至全国线路基本造成之际,清廷见电报有利国防、外交、商务,又见商股获利颇丰,遂拟将商股收归国有。初,袁世凯督北洋,在清廷支持下,于光绪二十八年(1902)公然宣告拟吞没商股,收归国有,引起商民强烈反对,有的甚至将股票转售外商,引起严重交涉。清廷不得已,以更换电局头目而告终。邮传部设立后,再次推行国有政策。最初,邮传部拟每百元电股给值一百二三十元收赎,激起股商强烈反对,各地股东纷纷痛斥清廷吞并商股的行径,清廷不得不让步,最后以180元1股收赎,才渐渐平息风潮。电报收归国有后,电政虽归于邮传部统一管理,但电报并无明显发展。相反,电报经营混乱,通讯质量下降。清廷靠借外债收赎商股,反使电信事业与帝国主义列强勾结更为紧密。此外,八国联军侵华以来,列强乘机在京津、山东、东北等地或强占中国电局线路,或擅自架线,使中国电讯主权日渐丧失。后虽经多次交涉,但收回权益颇为有限。

  辛亥革命后,电报归民国交通部管理。1913年划全国为13个电政区,各设相应机构。交通部颁布一系列章程条例,开办诸色特种电报,逐步完善电报挂号和电报随到随送制度等,并从1912年6月起减收报费。然而,随着北洋军阀统治的建立,军阀割剧为雄,电报统一已名存实亡。军阀间争战对电报线路、设备肆意破坏;各地邮局官电、军电充斥;军阀又纷纷截留电费,而电局内营私舞弊、挥霍公款有增无已,列强乘机进一步侵蚀中国电报主权,致使电报业受到巨大损害,影响了它的健康发展。

   电话

  电话(时称“德律风”,英文Telephon音译)是比电报更为直接的通讯工具。自光绪二年(1876)贝尔的第一部电话机在美国问世以来,迅速被欧美各国所采用,成为与电报相辅而行的工具。

  电话最早被引进到中国的上海租界。光绪七年(1881)夏秋之际,上海丹商大北电报公司、英商东方电报公司、美国旗昌洋行等,先后向公共租界工部局、法租界公董局申请在两租界内经营电话业务。大北公司最先获得批准,旋即树杆挂线,设置电话交换所,于光绪八年正月初四日(1882年2月21日)正式租机通话。当时,该所拥有二三十家用户,同时还为用户架设不通过交换所转接的对讲电话。同年三月,由英国电报技师别晓拨主持、立得尔洋行为代理人组成的英商上海电话互助协会也得到批准,使第二个电话交换所宣告开业。光绪九年,英国伦敦中国东洋德律风公司在上海设立分公司,将两个电话交换所并归己有,一直经营至光绪二十六年(1900)宣告停业。此前,由于该公司服务质量不高,引起用户广泛不满,上海公共租界工部局乃于光绪二十五年(1899)重新招标,被瑞典斯德哥尔摩埃立孙电话公司上海经纪人欧伯格为经理的英商上海华洋德律风公司中标承办。

  光绪二十三年(1897),德国强占胶州湾后,在青岛设立邮电局,除经营邮政、电报外,开始在市内经营电话业务。此后,德国相继在汉口、烟台安装市内电话,由当地德国邮电局经营①。 电话传到中国后,并没有得到迅速推广。究其原因,大约有二:一是已有电报在先,电话并非为军事、国防所急需;二是费用较高,当时一架话机年租费约需银元100元左右,推广有一定难度。但是其直接对话的功能却为电报所不及,久为中国官绅所羡慕。为使电话事业为中国所有、所用,光绪二十五年电政督办盛宣怀以发展电报已具规模,开办电话不可再缓,致为外人觊觎为由,奏请招商试办德律风。他称:“惟有劝集华商资本,自办德律风,与电报相辅而行,自通商口岸次第开办,再以次及于各省会各郡县,庶可预杜彼族觊觎之谋,保全电报已成之局。”①旋奉旨“依议”,奏准电话归电报总局兼办,逐步推广。

  光绪二十六年(1900),八国联军大举侵华,给我国北方,特别是京、津地区造成空前灾难。电话事业难以开办。丹麦人濮尔生乘机在天津租界架设电话,沟通天津与塘沽及北塘的电话联络。次年,又把电话线延伸到北京,使北京、天津拥有了长途电话。他还在北京城内擅自开设电话业务,用户主要为各国驻华使馆及部分衙署府邸。为收回电话主权自行开办,北京电报局总办黄开文于光绪三十年(1904)开始向濮尔生交涉,要求收回。后经多次协商,以5万元为代价,并以聘濮尔生任“顾问”3年为条件,于光绪三十一年四月初一日(1905年5月4日)将其北京、天津两地电话设备收买自办。在北京灯市口租民房1所,设立北京电话总局;在天津闸口租民房1所,设立天津电话总局,从此京津地区有了中国自主、自办的电话业务。所用设备为磁石式交换机。光绪三十二年,天津电话总局将电话发展到租界之内。

  与此同时,在清廷招商承办电话政策推动下,各地或官方承办,或招商承办,从光绪二十六年到三十二年(1900—1906)先后在广州、北京、天津、南京、苏州、武汉、上海、太原、沈阳等城市,自行开设了市内电话,方便了信息传递,使电话业务有了初步发展。

  当时,由电报总局在广州、北京、天津等地用于筹设电话及常年开支费用虽然较大,但目的在于渐开风气,逐步推广,以收利权。无奈多年以来,“各通商口岸洋商,在租界自设电话,久已无可争辩。又往往以接至内地为请,侵夺权利,莫此为甚”①,严重阻碍了我国自办电话事业的发展。其间,虽经中国电报总局坚持拒绝,然而中国政府并未明定办法,以至防范殊难。光绪三十一年(1905)七月,督办电政大臣袁世凯遂上奏请旨,“声明:中国电话准归电局经办。除通商口岸已设之电话外,无论何地何人,凡未经中国政府及电局允准者,概不准擅设电话,以保电利而维主权”②,从而将全国开办电话大权收归电报总局,并以此遏制外商擅设电话的侵权行为。这一举措对维护电讯主权、发展自主电话不无裨益。但是,清廷当时财政竭蹶,根本无力投资;其后北洋政府亦多靠借债度日,因此,靠政府投资发展电话业务遂成空谈。此后,只是在一些中小城市中商办电话有了一定发展。

   无线电报

  无线电报是比有线电报轻巧便利、随地可设的通讯工具。自光绪二十一年(1895)由意大利人马可尼试制成功后,欧美各国军舰、商船及军、政、商等机构竞相配置,迅速推广,成为取代有线电报的有力通讯工具。

  最早在中国使用无线电报的是西方列强。据说,光绪三十年(1904)初,法国就在秦皇岛高地设立了无线电柱。不久,被日本、俄国先后用于在中国辽沈地区进行的日俄战争中。光绪三十年五月,俄国在烟台领事馆开始筹建与旅顺联系的无线电台。清廷官员为此曾去信制止,但俄国领事置若罔闻。

  面对列强私自设立无线电台的侵略行径,清廷考虑自办无线电报,并首先用于军事、国防。

  中国最先采用无线电报通讯的是广东地区。两广总督衙门及其所属南洋水师和沿岸海防要塞很早即开始在“督署内及马口、前山、威远各要塞,并广海、宝壁、龙骧、江大、江巩、江固、江汉各江防舰艇设置无线电机,……由丹麦人那森承办”。时间约在光绪三十一年(1905)初。不久,直隶总督兼北洋大臣袁世凯于光绪三十一年六月在天津开办无线电训练班,聘请意大利人葛拉斯为教师,培训无线电技术人员;同时委托葛拉斯代购马可尼瞬灭火花式无线电报机,分装于北京南苑、保定、天津等处行营及海圻、海容、海筹、海琛四艘军舰上,开始采用无线电通讯联络。广东、天津等地创办无线电报的实践,开拓了中国电报通讯的新领域,培养了技术人才,为各地发展无线电报通讯创造了条件。然而,由于清末官场腐败,事权不一,无线电报并没有得到广泛、迅速的推广,只在某些地区孤立地、小规模地得到利用。

  为使国家控制无线电报通讯大权,防止列强擅自架设电台,当时主管电政的袁世凯于光绪三十一年七月上奏,指出:“近闻泰西创设无线电报,并有暗中阑入中国之事。查各处修造铁路,沿路安设电线,已虑铁路所经一带,所有电报商利为其所夺。经臣等筹议,设法限制。……今无线电机系至为轻便之物,随地可设,大为防不胜防。”“声明除津榆通道一带,各国驻兵未撤以前,应归另案办理,无论何国何人,一概不准在中国境内私设无线电报。如不遵行,按例科罚。其中国各处海、陆军队,或有需用此项无线电报者,应随时知照电政大臣办理。”①清廷当即允准。

  无线电报民用通讯也最先始自广东。光绪三十二年(1906),因广东琼州海线中断,当地电报局即在上海礼和洋行购置无线电报机两副,分设琼州、徐闻两处。据《海关档》载,琼州海关税务司在信函中称,该局“机器的有效通信距离为80英里,……充电的发电机是德国货,电刷和整向器都很清洁,显然是得到了正常的照料”②。其后,江苏省开始安设无线电台。光绪三十三年,吴淞至崇明间电报水线时常因船舶抛锚毁坏而中断,修理费用高昂、费时、费力,严重影响通讯联络,遂委托礼和洋行在吴淞、崇明两地安装无线电报机,取代有线电报。

  当时,尽管清廷明令不准任何国家和个人在中国私设无线电台,但日本、美国、法国、英国、俄国等仍偷偷在中国境内私设。光绪三十四年,英商在上海英租界汇中旅馆私设无线电台与海上船舶通报。清廷发现后,立即由邮传部与英国驻华公使交涉,于宣统元年(1909)出价收买,移装于上海电报总局。

  为发展远距离无线电通讯,清廷于宣统三年(1911)批准德国德律风根公司的申请,允许其在北京、南京之间安装无线电报机,试验获得成功。该公司拟将机器设备出售给清廷,但未被接受。辛亥革命爆发后,南北之间有线电报中断,这部试验电台则起了沟通联络作用。其后,海军部才在对方讹诈的情况下出高价将其收买。

  北洋政府时期军、政机构争相发展无线电报。1912年,交通部向德国定购火花式电台5部,于1913至1915年间装设在张家口、吴淞、广州、武昌、福州。1918年8月,陆军部向英商马可尼无线电公司订立军用无线电借款合同,借款60万英镑,以半数经费用于购置无线电台通讯设备200部,半数挪作军用①。同年10月,交通部也向该公司借款20万英镑,在兰州、乌鲁木齐、喀什噶尔三处架设无线电台②。此外,海军部则在1918年2月与日本三井洋行订立借款53.6267万镑合同,拟设一大无线电台,以与日本、欧美各国电台直接通电,并规定中国政府在30年内不得允许外国私人或公司在中国建设以通讯为目的的无线电台③。这个规定无疑使日本取得垄断中国无线电通讯30年的特权,从而引发列强间一场无休止的争斗,直至北洋政府垮台,始终未获解决。

  无线电报自引入中国,虽历经清末民初战乱,发展缓慢、曲折,但其轻巧灵便、架设随意的特点却预示了替代有线电报的必然趋势。

  

  ①《海防档案·电线》第1册,第88页。

  ①《洋务运动》第6册,第334页。

  ①李鸿章:《复丁雨生中丞》,同治十一年九月十一日。《李文忠公全书·朋僚函稿》卷12。

  ②李鸿章:《复丁雨生中丞》,光绪三年五月二十一日,《李文忠公全书·朋僚函稿》卷17。

  ③《洋务运动》第6册,第336页。

  ④《洋务运动》第6册,第336页。

  ①《洋务运动》第6册,第336页。

  ①《洋务运动》第6册,第339页。

  ①《清史稿》卷151《交通志·电报》。

  ②《清史稿》卷151《交通志·电报》。

  ③《清史稿》卷151《交通志·电报》。

  ①《中国近代邮电史》,第114页。

  ①《愚斋存稿》卷4,第3—4页。

  ①《光绪朝东华录》第5册,总第5379页。

  ②《光绪朝东华录》第5册,总第5379页。

  ①《光绪朝东华录》第5册,总第5379—5380页。

  ②转引自《中国近代邮电史》,第116页。

  ①《中外旧约章汇编》第2册,第1400—1402页。

  ②同上书,第1422—1425页。

  ③同上书,第1347—135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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