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外国在华投资的国别、地区及投向结构
外国在华投资的国别结构
外国在华投资具有不平衡性,充分表现了世界资本主义发展的不平衡性以及资本帝国主义国家围绕强权政治这个主轴对对华投资权展开的激烈争夺。
在直接投资方面,英国资本主义对华侵略最早,直接投资数额也最多。甲午战争以前,外国在华投资的工业企业共有191个,英国就占144个,占对华直接投资的绝大多数。甲午战争以后,中东铁路、胶济铁路的修筑,使俄、德两国对华投资开始上升,至二十世纪初,英、俄、德三国共占去了外国在华直接投资的90%。第一次世界大战,日本乘西方各国忙于战争,加大对华投资,其直接投资增长速度居各国之首,一跃而与俄国相抗衡。此时,英国仍居对华投资的首位,占外国在华企业投资的37%。至九一八事变时,日本投资额已与英国相当,两国合计共占总投资的74%,美国也超过法国,而德国投资额则趋减少。七七事变前,日本在华直接投资(连东北投资)所占比重已达总额的48%,超过了英国,居外国在华投资的第一位,美、法两国则势力相当。在抗日战争时期,除日本对华直接投资不断增加外,美国所占的比重也渐见提高。抗日战争时期,日本对华投资随着其军事扩张迅速膨胀,占据对华直接投资的绝对垄断地位,比重高达80%。
总之,自二十世纪初至抗日战争胜利前夕,帝国主义国家在华直接投资,英国增加了5倍多,美国增加了13倍,法国增加了7倍,德国则趋向减少。至于日本,则由极少投资,跃进到占投资总额的80%以上,居于绝对优势。抗日战争结束后,则是美国在华的投资的急剧膨胀,几乎到了独占的地步。
在贷款方面,情况也是这样。清代,英国是中国的最大贷款国,贷款次数最多,数量也最大。特别在英商汇丰银行,更是清政府借款的老顾客。甲午战争以前,英国几乎包揽了清政府的对外借款。据不完全统计,甲午以前目前能肯定的英商借款额为80262939两(库平银),占82.5%。德、美、法、俄四国商人借款12076946两,占12.4%。不能肯定为哪国借的有4808562两,占5%。其中汇丰银行借款60067721两,占62%。甲午战争后,英国的绝对垄断地位被打破,德国、俄国、法国奋起齐追,后起的日本、美国也不甘落后。据初步统计,英国借款约为339553473两,占28%;德国为265582368两,占22%;俄国为200410767两,占17%;法国161758851两,占13%;日本为79551356两,占7%;比利时为60075724两,占5%;美国为56395745两,占5%。
北京政府时期(包括南京临时政府),日本成为对华贷款的主要承担者。这一时期,外国对华贷款646笔,债务总额达1573960312银元,其中日本贷款696268668银元,占44.24%。其次是英国和法国,债务额为203645250银元和188240594银元,分别占12.94%和11.96%。比利时在铁路贷款方面占有很大优势,成为这一时期第四大贷款国,债务额为117284072银元,占7.45%。其他如德国为106403251银元,占6.76%,奥国为94777723银元,占6.02%,美国为60823520银元,占3.86%,其他国家为33834191银元,占2.15%。
南京国民政府时期特别是抗日战争中,美国成了对华贷款的主要提供者。这一时期,外国对华贷款次数不多,初步统计为108笔,但数额却十分庞大,总额为4497549442银元。其中美国贷款3219832325银元,占总额的71.59%。其次是英国,贷款额为449428714银元,占9.99%。前苏联在抗日战争时期也给中国以贷款援助,总贷款389856000银元,占8.68%,居对华贷款的第四位。加拿大、德国和法国,贷款额分别是224202049银元、100030786银元和61390208银元,各占总额的4.99%、2.22%和1.36%。(详见后表)
外国在华投资的地区结构
近代中国的外国投资相对集中,东北和上海是两个中心。这种情况是与近代中国对外贸易的发展和西方资本主义的侵略密切相关的。
第一次鸦片战争以前,广州在对外贸易中占据主要地位,外商早期的洋行均集中在广州。第一次鸦片战争后,清政府被迫开放广州、厦门、福州、宁波和上海为通商口岸。上海恃其得天独厚的条件迅速崛起,成为近代中国对外贸易的中心和外国资本主义势力扩张的中心,因而外国对华投资主要集中在通商口岸特别是上海。据统计,甲午战争以前,外国在华投资的半数是在上海。
1840—1949年对华贷款前七位国家单位:1911年前为万两库平银、1911年后为万银元、%
甲午战争以后,帝国主义掀起了瓜分中国的狂潮,加大了对中国的投资。俄国首先把魔爪伸向中国的东北,它伙同法国和德国强迫日本退出辽南,修筑中东铁路,使中国东北在外商对华投资中占有一席之地。这之后,其他资本主义国家特别是日本加入了对中国东北的争夺,东北在外商对华投资中的地位变得更为重要。1904年日俄战争以后,日本得到了帝俄在南满的权益。第一次世界大战过程中及以后,日本势力逐渐扩展到北满。在奉系军阀张作霖统治东北时期,大部分重要矿产资源,都已由日商投资经营。到九一八事变前夕,英、美两国在东北的投资总额不过4000万美元,而日本在东北的直接企业投资则达55020万美元,东北的铁路、煤铁矿、主要的工业部门如榨油、酿酒、面粉、制铁、缫丝、木材、火柴、皮革等行业也受日本控制,日本在东北的投资远远超过英、美而居垄断地位。到九一八事变(1931年)以前,外国在华投资中,有42.8%集中于上海,有33.9%集中于东北①。
九一八事变后,中国东北3省沦为日本的殖民地,日本对东北的经济侵略就更加肆无忌惮了。军事性的经济统制迅速发展,南满铁道株式会社、南满矿业开发株式会社、满洲重工业开发株式会社,是抗日战争期间日本帝国主义掠夺中国的垄断资本,它们实际上控制了东北的全部工矿业和运输业。到抗日战争前,在东北的日本资本占各国对华投资总额的43.2%。而同一时期的上海,则集中了关内外国银行业投资的79.2%,进出口和商业的81.2%,工业的67.1%,房地产的76.8%①。这个比例是相当高的了。当然与日本独占东北相反,上海是各个资本帝国主义国家共享的国际资本家、冒险家投资的“乐园”。
抗日战争时期,日本在东北的投资仍在增长,到1945年达到303640万美元,占外国在华投资总额的44.9%。上海在这一时期,曾有一度的“孤岛”繁荣,不久完全落入日本之手,美英的在华财产也被日本接收。日本投降后,日本的在华投资理所当然被中国政府接收。因而外国在华投资的地区结构发生了很大的变化。东北的外国投资基本上不存在,上海成了外国在华投资的唯一的中心。
其他如天津、广州、武汉等地也是外国在华投资的较重要地区。
外国在华投资的投向结构
外国在华投资的投向结构,是指外国在华投资在直接投资、间接投资两者之间的比例以及在各自投资领域内的具体分布。
外国在华投资基本上由直接投资和间接投资两部分组成。大致说来,如把赔款除外,外国在华投资以直接投资为主,约占总投资的60—80%。当然,在这100多年中,这两个部分的比例随时间的变化而有所波动。据美国人雷麦在三十年代的估计,1902年,间接投资占36.1%,外国直接投资占63.9%。1914年,前者占32.7%,后者占67.3%。1931年,前者为21.9%,后者达78.1%①。吴承明先生对此作过估计,他认为:如果不计战争赔款的未付额,则1902年间接投资占34.9%,直接投资占65.1%,1914年两者的比例分别为33.7%和66.3%;1930年直接投资的比重上升到72.9%,间接投资的比重下降到27.1%;1936年直接投资的比重升为80.5%,间接投资为19.5%;1941年,直接投资更上升到90.4%。抗日战争胜利后,由于美国政府提供大量贷款供国民党作内战经费之用,间接投资的比例一下子跳跃到51.2%②。吴先生的估计有一定的道理,但我们觉得,应该把赔款转化为债务算进去。根据这一计算方式,外国在近代中国的间接投资的比例就会高出许多(详见下表)。
外国在华直接投资和间接投资的比例表单位:%
就间接投资而言,很大一部分是用于非生产性的行政军事经费。但无可否认,还有一部分是用于抵御外国侵略的自卫战争借款,一部分是用于近代中国的经济建设当中。中国资本主义原始积累,中国资本主义生产关系的产生和生产方式的形成,都与外债有直接的关系。
清政府130589万两库平银外债中,赔款借款或赔款转化为外债(包括庚子赔款)79388万两,占总数的60.79%。海防、塞防与抵御外侮借款7950万两,占总额的6.08%。各种行政经费借款占总额的4.45%。各种实业借款37456万两,占总额的28.68%。其中铁路借款占24.36%,矿业借款占2.68%,电讯借款0.67%,其他借款占0.97%。
北京政府时期(包括南京临时政府在内),举借外债157396万银元,各种军费和行政经费的借款68816万银元,占43.73%,实业借款45462万银元,占28.88%,借新债还旧债43118万银元,占27.39%。在实业借款中,铁路借款占总借款的20.60%,矿业借款占0.62%,电讯借款占1.59%,工业借款占0.40%,航空航运借款占1.16%,金融借款占0.44%,教育事业借款占0.36%,其他实业借款占4%。南京国民政府时期,用于抗日的借款达325172万银元,占这一时期借款的72.3%。一般行政借款64922万银元,占14.43%。实业借款59661万银元,占13.27%,其中铁路借款占4.83%,电讯借款占0.27%,航空借款占0.29%,金融借款占3.63%,教育借款占0.02%,其他实业借款占4.23%(详见下表)。
近代中国外债投向情况表单位:清代为万两库平银,清代以后为万银元,%
就直接投资而言。外国在华投资,多集中于商业掠夺性企业,即用于贸易业以及与其相关的金融业、运输业方面,至于对工矿企业的投资,除1947年外,始终占不到20%。而且在工业投资中,大都是进出口公司所附设的加工工厂、船舶修造厂等(详见后表)。这说明这些投资是为其对华投资和掠夺服务的,并表明西方列强通过这些直接投资使中国永远从属于宗主国的险恶用心。
近代外国对华直接投资比例表①单位:百分比
①吴承明:《中国资本主义和国内市场》,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85年版,第34页。
①吴承明:《中国资本主义和国内市场》,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85年版,第34页。
①雷麦:《外国在华投资论》,商务印书馆1937年版,第76页。
②《中国资本主义和国内市场》,第31页。
①引自吴承明:《中国资本主义发展史》第二卷,第529页;第三卷,第43、747页。
外国在华投资的国别结构
外国在华投资具有不平衡性,充分表现了世界资本主义发展的不平衡性以及资本帝国主义国家围绕强权政治这个主轴对对华投资权展开的激烈争夺。
在直接投资方面,英国资本主义对华侵略最早,直接投资数额也最多。甲午战争以前,外国在华投资的工业企业共有191个,英国就占144个,占对华直接投资的绝大多数。甲午战争以后,中东铁路、胶济铁路的修筑,使俄、德两国对华投资开始上升,至二十世纪初,英、俄、德三国共占去了外国在华直接投资的90%。第一次世界大战,日本乘西方各国忙于战争,加大对华投资,其直接投资增长速度居各国之首,一跃而与俄国相抗衡。此时,英国仍居对华投资的首位,占外国在华企业投资的37%。至九一八事变时,日本投资额已与英国相当,两国合计共占总投资的74%,美国也超过法国,而德国投资额则趋减少。七七事变前,日本在华直接投资(连东北投资)所占比重已达总额的48%,超过了英国,居外国在华投资的第一位,美、法两国则势力相当。在抗日战争时期,除日本对华直接投资不断增加外,美国所占的比重也渐见提高。抗日战争时期,日本对华投资随着其军事扩张迅速膨胀,占据对华直接投资的绝对垄断地位,比重高达80%。
总之,自二十世纪初至抗日战争胜利前夕,帝国主义国家在华直接投资,英国增加了5倍多,美国增加了13倍,法国增加了7倍,德国则趋向减少。至于日本,则由极少投资,跃进到占投资总额的80%以上,居于绝对优势。抗日战争结束后,则是美国在华的投资的急剧膨胀,几乎到了独占的地步。
在贷款方面,情况也是这样。清代,英国是中国的最大贷款国,贷款次数最多,数量也最大。特别在英商汇丰银行,更是清政府借款的老顾客。甲午战争以前,英国几乎包揽了清政府的对外借款。据不完全统计,甲午以前目前能肯定的英商借款额为80262939两(库平银),占82.5%。德、美、法、俄四国商人借款12076946两,占12.4%。不能肯定为哪国借的有4808562两,占5%。其中汇丰银行借款60067721两,占62%。甲午战争后,英国的绝对垄断地位被打破,德国、俄国、法国奋起齐追,后起的日本、美国也不甘落后。据初步统计,英国借款约为339553473两,占28%;德国为265582368两,占22%;俄国为200410767两,占17%;法国161758851两,占13%;日本为79551356两,占7%;比利时为60075724两,占5%;美国为56395745两,占5%。
北京政府时期(包括南京临时政府),日本成为对华贷款的主要承担者。这一时期,外国对华贷款646笔,债务总额达1573960312银元,其中日本贷款696268668银元,占44.24%。其次是英国和法国,债务额为203645250银元和188240594银元,分别占12.94%和11.96%。比利时在铁路贷款方面占有很大优势,成为这一时期第四大贷款国,债务额为117284072银元,占7.45%。其他如德国为106403251银元,占6.76%,奥国为94777723银元,占6.02%,美国为60823520银元,占3.86%,其他国家为33834191银元,占2.15%。
南京国民政府时期特别是抗日战争中,美国成了对华贷款的主要提供者。这一时期,外国对华贷款次数不多,初步统计为108笔,但数额却十分庞大,总额为4497549442银元。其中美国贷款3219832325银元,占总额的71.59%。其次是英国,贷款额为449428714银元,占9.99%。前苏联在抗日战争时期也给中国以贷款援助,总贷款389856000银元,占8.68%,居对华贷款的第四位。加拿大、德国和法国,贷款额分别是224202049银元、100030786银元和61390208银元,各占总额的4.99%、2.22%和1.36%。(详见后表)
外国在华投资的地区结构
近代中国的外国投资相对集中,东北和上海是两个中心。这种情况是与近代中国对外贸易的发展和西方资本主义的侵略密切相关的。
第一次鸦片战争以前,广州在对外贸易中占据主要地位,外商早期的洋行均集中在广州。第一次鸦片战争后,清政府被迫开放广州、厦门、福州、宁波和上海为通商口岸。上海恃其得天独厚的条件迅速崛起,成为近代中国对外贸易的中心和外国资本主义势力扩张的中心,因而外国对华投资主要集中在通商口岸特别是上海。据统计,甲午战争以前,外国在华投资的半数是在上海。
1840—1949年对华贷款前七位国家单位:1911年前为万两库平银、1911年后为万银元、%
甲午战争以后,帝国主义掀起了瓜分中国的狂潮,加大了对中国的投资。俄国首先把魔爪伸向中国的东北,它伙同法国和德国强迫日本退出辽南,修筑中东铁路,使中国东北在外商对华投资中占有一席之地。这之后,其他资本主义国家特别是日本加入了对中国东北的争夺,东北在外商对华投资中的地位变得更为重要。1904年日俄战争以后,日本得到了帝俄在南满的权益。第一次世界大战过程中及以后,日本势力逐渐扩展到北满。在奉系军阀张作霖统治东北时期,大部分重要矿产资源,都已由日商投资经营。到九一八事变前夕,英、美两国在东北的投资总额不过4000万美元,而日本在东北的直接企业投资则达55020万美元,东北的铁路、煤铁矿、主要的工业部门如榨油、酿酒、面粉、制铁、缫丝、木材、火柴、皮革等行业也受日本控制,日本在东北的投资远远超过英、美而居垄断地位。到九一八事变(1931年)以前,外国在华投资中,有42.8%集中于上海,有33.9%集中于东北①。
九一八事变后,中国东北3省沦为日本的殖民地,日本对东北的经济侵略就更加肆无忌惮了。军事性的经济统制迅速发展,南满铁道株式会社、南满矿业开发株式会社、满洲重工业开发株式会社,是抗日战争期间日本帝国主义掠夺中国的垄断资本,它们实际上控制了东北的全部工矿业和运输业。到抗日战争前,在东北的日本资本占各国对华投资总额的43.2%。而同一时期的上海,则集中了关内外国银行业投资的79.2%,进出口和商业的81.2%,工业的67.1%,房地产的76.8%①。这个比例是相当高的了。当然与日本独占东北相反,上海是各个资本帝国主义国家共享的国际资本家、冒险家投资的“乐园”。
抗日战争时期,日本在东北的投资仍在增长,到1945年达到303640万美元,占外国在华投资总额的44.9%。上海在这一时期,曾有一度的“孤岛”繁荣,不久完全落入日本之手,美英的在华财产也被日本接收。日本投降后,日本的在华投资理所当然被中国政府接收。因而外国在华投资的地区结构发生了很大的变化。东北的外国投资基本上不存在,上海成了外国在华投资的唯一的中心。
其他如天津、广州、武汉等地也是外国在华投资的较重要地区。
外国在华投资的投向结构
外国在华投资的投向结构,是指外国在华投资在直接投资、间接投资两者之间的比例以及在各自投资领域内的具体分布。
外国在华投资基本上由直接投资和间接投资两部分组成。大致说来,如把赔款除外,外国在华投资以直接投资为主,约占总投资的60—80%。当然,在这100多年中,这两个部分的比例随时间的变化而有所波动。据美国人雷麦在三十年代的估计,1902年,间接投资占36.1%,外国直接投资占63.9%。1914年,前者占32.7%,后者占67.3%。1931年,前者为21.9%,后者达78.1%①。吴承明先生对此作过估计,他认为:如果不计战争赔款的未付额,则1902年间接投资占34.9%,直接投资占65.1%,1914年两者的比例分别为33.7%和66.3%;1930年直接投资的比重上升到72.9%,间接投资的比重下降到27.1%;1936年直接投资的比重升为80.5%,间接投资为19.5%;1941年,直接投资更上升到90.4%。抗日战争胜利后,由于美国政府提供大量贷款供国民党作内战经费之用,间接投资的比例一下子跳跃到51.2%②。吴先生的估计有一定的道理,但我们觉得,应该把赔款转化为债务算进去。根据这一计算方式,外国在近代中国的间接投资的比例就会高出许多(详见下表)。
外国在华直接投资和间接投资的比例表单位:%
就间接投资而言,很大一部分是用于非生产性的行政军事经费。但无可否认,还有一部分是用于抵御外国侵略的自卫战争借款,一部分是用于近代中国的经济建设当中。中国资本主义原始积累,中国资本主义生产关系的产生和生产方式的形成,都与外债有直接的关系。
清政府130589万两库平银外债中,赔款借款或赔款转化为外债(包括庚子赔款)79388万两,占总数的60.79%。海防、塞防与抵御外侮借款7950万两,占总额的6.08%。各种行政经费借款占总额的4.45%。各种实业借款37456万两,占总额的28.68%。其中铁路借款占24.36%,矿业借款占2.68%,电讯借款0.67%,其他借款占0.97%。
北京政府时期(包括南京临时政府在内),举借外债157396万银元,各种军费和行政经费的借款68816万银元,占43.73%,实业借款45462万银元,占28.88%,借新债还旧债43118万银元,占27.39%。在实业借款中,铁路借款占总借款的20.60%,矿业借款占0.62%,电讯借款占1.59%,工业借款占0.40%,航空航运借款占1.16%,金融借款占0.44%,教育事业借款占0.36%,其他实业借款占4%。南京国民政府时期,用于抗日的借款达325172万银元,占这一时期借款的72.3%。一般行政借款64922万银元,占14.43%。实业借款59661万银元,占13.27%,其中铁路借款占4.83%,电讯借款占0.27%,航空借款占0.29%,金融借款占3.63%,教育借款占0.02%,其他实业借款占4.23%(详见下表)。
近代中国外债投向情况表单位:清代为万两库平银,清代以后为万银元,%
就直接投资而言。外国在华投资,多集中于商业掠夺性企业,即用于贸易业以及与其相关的金融业、运输业方面,至于对工矿企业的投资,除1947年外,始终占不到20%。而且在工业投资中,大都是进出口公司所附设的加工工厂、船舶修造厂等(详见后表)。这说明这些投资是为其对华投资和掠夺服务的,并表明西方列强通过这些直接投资使中国永远从属于宗主国的险恶用心。
近代外国对华直接投资比例表①单位:百分比
①吴承明:《中国资本主义和国内市场》,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85年版,第34页。
①吴承明:《中国资本主义和国内市场》,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85年版,第34页。
①雷麦:《外国在华投资论》,商务印书馆1937年版,第76页。
②《中国资本主义和国内市场》,第31页。
①引自吴承明:《中国资本主义发展史》第二卷,第529页;第三卷,第43、747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