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节魏 国 曹操创立魏国,对东汉的黑暗统治和豪强大混斗说来,显示出社会开始有稳定的趋势。他废除两汉租赋制度(东汉后期,三十税一竟减到百分税一,等于免地主的田租),改为每亩纳田租四升,每户出绢两匹,绵二斤,不再额外多取。严禁豪强兼并,并禁止豪强逼迫下户贫弱代出租赋。特别是口赋钱、算赋钱的废除,减少了商贾压榨农民的机会,对农民是有益的。推行屯田制,招募无地或无牛畜的农民,在各级典农官统率下耕种官田。租税是按六四(用官牛官六客四)或五五(用私牛官客对分)分谷。屯田制度官与客(佃户)的关系,和一般地主与徒附的关系并没有什么区别。不过,客得四成或五成,比徒附受地主额外榨取,到底是宽了一些;官得六成或五成用来养兵,比全部军粮要农民负担,到底也宽了一些。据西晋傅玄说,当时旱田每亩收十余斛,水田收数十斛。生产量过高,可能有夸大处,但曹操依靠屯田制收富强的实效,却是事实。屯田以外,曹操还督促荒田的开垦,按照各州郡户口数目比较垦田多少,作为赏罚地方官的标准。仲长统说“今者土广民稀,中地未垦”,大抵建安末年,上等地已经逐渐开垦出来。曹操某次行军,经过麦田。下令说:损坏田麦者处死。他自己的马跃入田中,教部属议罪。算是主帅不可自杀,割发置地上当作斩首。这虽然是一种权术,但也说明他对农业的重视。配合着这个重农方针,他提倡节俭,严禁厚葬和淫祀,实行法家政治,建立起国家的法纪。这些,都是直接或间接地保障农业生产的进行。大体说来,黄河流域在曹操统治下,遭受大破坏的社会开始朝着恢复的方向发展。
曹操改革了东汉的许多恶政,但恶政的根源之一,他并不能改革,那就是士族在政治上所占有的垄断地位。曹操变通东汉举孝廉制,录用“不仁不孝而有治国用兵之术”的微贱人做官吏,企图冲淡士族的势力,事实上士族依然足以阻碍曹氏政权代替仅存空名的刘氏政权。曹操在氏族的阻力下,只好决心做“周文王”,让儿子曹丕来处理代汉问题。
二二○年,曹操死。魏文帝(曹丕)行九品官人法,承认士族有做官特权,又按公卿以下官吏等级分给牛畜和客户,在经济上予以优待。这样,曹丕就获得士族的拥护,废汉帝名号,建立起魏朝,士族中的拥汉派无形中消失了。
魏朝的政权是士族政权。魏文帝明令禁止宦官和外戚干政。东汉时期外戚、宦官、官僚(士族)三个集团的争斗,到魏才确实肯定了士族是最后胜利者。
东周后期,土地所有制发生变化,原来适合于贵族领主统治的法律在晋郑等国开始有些改革。至东周末战国初,魏文侯承认土地自由买卖制。为适合这个新的经济基础,魏相李悝造《法经》六篇。商鞅依据《法经》造《秦律》。萧何依据《秦律》造《汉律》九篇。此后逐渐增加,有律六十篇,又有令三百余篇,决事比(例)九百零六卷。东汉叔孙宣、郭令卿、马融、郑玄等十余家各作解释,每家有数十万字。到魏明帝对,常用律例共有二万六千二百七十二条,七百七十三万余字,律例繁乱如此,人民一举手一动足都有遭遇被杀被罚的危险。魏明帝删节汉律令,制定《魏律》(治民)十八篇,《州郡令》(治地方官)四十五篇,《尚书官令》(治朝官)、《军中令》(治军)合一百八十余篇,比汉律令大为减省。又置律博士,专用郑玄学解释律令。魏改革了不少汉制,魏明帝定魏律是最有意义的一个改革。
魏文帝建都洛阳,在汉宫遗址上兴修宫殿。魏明帝大造宫殿苑囿,掠夺民间美女,淫侈无度,从此库藏空竭,百姓怨苦,曹氏政权进入衰落时期。二三九年,魏明帝死。二四九年,司马懿杀大将军曹爽,政权全归司马懿掌握,魏国事实上灭亡了。
司马懿出身高级士族,曹操死后,他是魏国唯一的谋略家。他起初轻视曹操,不愿做曹家官吏,自称得风瘫病,拒绝征召。曹操派刺客去察验,司马懿在刀下坚卧不动,好象真风瘫,得免刺死。后来曹操又逼迫他做官,他怕被杀,不得不出来就职。魏明帝时,司马懿率大军对抗诸葛亮,成为魏国最有声望的大臣。魏明帝临死,委托曹爽司马懿同辅幼主曹芳。曹爽远不是司马懿的对手,被司马懿杀死,曹氏政权转成司马氏政权。司马懿和他的儿子司马师司马昭相继执政,用灭族的惨刑杀戮曹氏集团中人。二五四年,司马师废曹芳,立曹髦为魏帝。二六○年,司马昭杀曹髦,立曹奂为魏帝。二六五年,司马昭的儿子司马炎——晋武帝用禅让方式灭魏,成立晋朝。晋朝的成立,说明以司马氏为首的士族最后推倒原来不是士族的曹氏朝廷,使士族制度得到更进一步的巩固。
曹氏集团在曹操时有新兴气象,大乱后的黄河流域得以逐渐稳定下来,应是它的功绩。魏文帝时开始腐化,魏明帝时腐化加甚。这个继续腐化的趋势,必然要阻碍社会生产的恢复,也自然会延迟三国的统一。恰好司马氏集团继起,它不是不腐化,而是在夺取曹氏政权的过程中不敢过度腐化,这对社会是一件比较有益的事。东汉末年,生产大遭破坏,商业停滞,魏文帝甚至废铜钱改用谷帛作交换货物的媒介。二二七年,魏明帝复行五铢钱,显示社会生产已有一定程度的进展。司马氏执政时期,魏国统治集团内部争斗极其残酷,曹氏集团大体被杀绝,但并不影响人力富力的逐渐滋长。魏国末年,中原地区经济已超过汉吴两国,加上汉吴统治集团衰落不堪,二六三年,司马昭灭汉,二六五年,晋武帝灭魏,二八○年,晋武帝灭吴。将近一百年的大乱和分立,到晋武帝时中国又得到统一。
曹操改革了东汉的许多恶政,但恶政的根源之一,他并不能改革,那就是士族在政治上所占有的垄断地位。曹操变通东汉举孝廉制,录用“不仁不孝而有治国用兵之术”的微贱人做官吏,企图冲淡士族的势力,事实上士族依然足以阻碍曹氏政权代替仅存空名的刘氏政权。曹操在氏族的阻力下,只好决心做“周文王”,让儿子曹丕来处理代汉问题。
二二○年,曹操死。魏文帝(曹丕)行九品官人法,承认士族有做官特权,又按公卿以下官吏等级分给牛畜和客户,在经济上予以优待。这样,曹丕就获得士族的拥护,废汉帝名号,建立起魏朝,士族中的拥汉派无形中消失了。
魏朝的政权是士族政权。魏文帝明令禁止宦官和外戚干政。东汉时期外戚、宦官、官僚(士族)三个集团的争斗,到魏才确实肯定了士族是最后胜利者。
东周后期,土地所有制发生变化,原来适合于贵族领主统治的法律在晋郑等国开始有些改革。至东周末战国初,魏文侯承认土地自由买卖制。为适合这个新的经济基础,魏相李悝造《法经》六篇。商鞅依据《法经》造《秦律》。萧何依据《秦律》造《汉律》九篇。此后逐渐增加,有律六十篇,又有令三百余篇,决事比(例)九百零六卷。东汉叔孙宣、郭令卿、马融、郑玄等十余家各作解释,每家有数十万字。到魏明帝对,常用律例共有二万六千二百七十二条,七百七十三万余字,律例繁乱如此,人民一举手一动足都有遭遇被杀被罚的危险。魏明帝删节汉律令,制定《魏律》(治民)十八篇,《州郡令》(治地方官)四十五篇,《尚书官令》(治朝官)、《军中令》(治军)合一百八十余篇,比汉律令大为减省。又置律博士,专用郑玄学解释律令。魏改革了不少汉制,魏明帝定魏律是最有意义的一个改革。
魏文帝建都洛阳,在汉宫遗址上兴修宫殿。魏明帝大造宫殿苑囿,掠夺民间美女,淫侈无度,从此库藏空竭,百姓怨苦,曹氏政权进入衰落时期。二三九年,魏明帝死。二四九年,司马懿杀大将军曹爽,政权全归司马懿掌握,魏国事实上灭亡了。
司马懿出身高级士族,曹操死后,他是魏国唯一的谋略家。他起初轻视曹操,不愿做曹家官吏,自称得风瘫病,拒绝征召。曹操派刺客去察验,司马懿在刀下坚卧不动,好象真风瘫,得免刺死。后来曹操又逼迫他做官,他怕被杀,不得不出来就职。魏明帝时,司马懿率大军对抗诸葛亮,成为魏国最有声望的大臣。魏明帝临死,委托曹爽司马懿同辅幼主曹芳。曹爽远不是司马懿的对手,被司马懿杀死,曹氏政权转成司马氏政权。司马懿和他的儿子司马师司马昭相继执政,用灭族的惨刑杀戮曹氏集团中人。二五四年,司马师废曹芳,立曹髦为魏帝。二六○年,司马昭杀曹髦,立曹奂为魏帝。二六五年,司马昭的儿子司马炎——晋武帝用禅让方式灭魏,成立晋朝。晋朝的成立,说明以司马氏为首的士族最后推倒原来不是士族的曹氏朝廷,使士族制度得到更进一步的巩固。
曹氏集团在曹操时有新兴气象,大乱后的黄河流域得以逐渐稳定下来,应是它的功绩。魏文帝时开始腐化,魏明帝时腐化加甚。这个继续腐化的趋势,必然要阻碍社会生产的恢复,也自然会延迟三国的统一。恰好司马氏集团继起,它不是不腐化,而是在夺取曹氏政权的过程中不敢过度腐化,这对社会是一件比较有益的事。东汉末年,生产大遭破坏,商业停滞,魏文帝甚至废铜钱改用谷帛作交换货物的媒介。二二七年,魏明帝复行五铢钱,显示社会生产已有一定程度的进展。司马氏执政时期,魏国统治集团内部争斗极其残酷,曹氏集团大体被杀绝,但并不影响人力富力的逐渐滋长。魏国末年,中原地区经济已超过汉吴两国,加上汉吴统治集团衰落不堪,二六三年,司马昭灭汉,二六五年,晋武帝灭魏,二八○年,晋武帝灭吴。将近一百年的大乱和分立,到晋武帝时中国又得到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