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册

太平天国史卷二十六 志第五 政体〔一〕 一 绪言

太平天国史 作者:罗尓纲著


  太平天国史卷二十六 志第五 政体〔一〕 一 绪言 政体就是国家政权的组织形式。各种类型的国家都是通过一定的国家形式来表现其阶级本质的。它与国家的根本性质相适应。毛泽东在新民主主义论中指出:「所谓「政体」问题,那是指的政权构成的形式问题,指的一定的社会阶级取何种形式去组织那反对敌人保护自己的政权机关。没有适当形式的政权机关,就不能代表国家」〔一〕。一般地说,国家的政体指的就是国家的权力机关,特别是最高权力机关的组织形式。通常它说明最高权力机关的结构、组织程序和职权分配等问题。

  太平天国是在农民起义的基础上建立起来的国家,其政体必须与其国家政权相适应。金田起义后两个月,太平天国在广西武宣县东乡建国,以「主」(天王)为国家元首,以「军师」为政府首脑,天王「临朝而不理政」,国家最高权力由军师行使,但天王对君位本身却具有绝对的权力。苏联学者说:「太平天国在国家组织中把君主政体和农民民主主义独特地结合在一起」〔二〕,正是这种政体。我们不妨用「军师负责制」来称它。

  太平天国前期行使这种政体,在革命战争中,宣传群众,组织群众,迅速扩大革命力量,迅速占领广大地区,并施行其革命纲领政策,发挥了重大作用。经过天京事变,军师负责制遭到破坏,天王专制独裁,与其国家政权背道而驰,遂导致太平天国内部的分裂以至覆亡。

  太平天国军师负责制,是一个一向掩蔽在综错复杂矛盾的事态当中的问题,曾经使人们发生了错觉。本书所述,只是初步在那些矛盾的陈述中经过考证清理出来的历史事实。还有待於作深入的细致的探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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