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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专题->简明西夏史-> 第四节夏州地方政权的中断

简明西夏史 作者:李蔚著


  第四节夏州地方政权的中断 一、北宋初期的夏州地方政权公元960年(建隆元年)元旦,后周殿前都点检赵匡胤发动军事政变,夺取了后周政权,国号宋,建都汴京(今开封市),史称北宋。同年正月,李彝殷听说赵匡胤已即皇帝位,派遣银州防御使李光■奉表入贺,同时为了讨好太祖,避匡胤父赵弘殷的讳,改殷为兴,太祖表示赞赏。

  同年三月,北汉刘钧结联代北(今山西代县北)诸部兵马攻掠黄河以西地区,太祖命各节镇出兵,共同抵御,彝兴遣从弟彝玉率夏军抵达麟州,北汉率兵退出,彝兴派人向宋告捷。

  公元962年(建隆三年)四月,李彝兴得知宋太祖因进行统一战争,需要战马,遣使献良马300匹,太祖为了嘉奖彝兴,命玉工制一玉带作礼品,并亲自打听彝兴的腰围尺寸。他召见夏使问道:“汝帅腰围几何?使言:‘彝兴腰腹甚大。’太祖曰:‘汝帅真福人也’”③!玉带制成,遣使赠送,彝兴十分高兴。968年四月,李彝兴献■牛一头于宋。

  967年(乾德五年)九月,李彝兴卒。太祖为了表示沉痛的哀悼,辍朝3日,赠太师,追封夏王。命其子行军司马李光■权知州事。十月,又授光■检校太保,定难军节度使。

  公元968年(开宝元年)十月,夏州所属蕃部寇掠宋边境,宋通远军使董遵诲派军平息,李光■派遣使者表示谢意。公元970年(开宝三年)九月,绥州刺史李光琇卒,羌族乘机作乱。李光琇之子李丕禄逮捕带头叛乱者,斩首示众,杀一儆百,余党散去。李光■命丕禄暂代知州事,并上奏朝廷,太祖命以李丕禄为绥州刺史。

  公元972年(开宝五年)三月,李光■得知赵匡胤采纳赵普“稍夺其权,制其钱谷,收其精兵”①,解除方镇大将权力,用文臣代替武将的建议,内心惶恐不安,于是派遣使者入贡方物,并要求让他入朝觐见太祖,不许。

  公元975年(开宝八年)五月,北汉刘继元招诱夏州统治者一同攻宋,遭拒绝,于是恼羞成怒,派军1万余人渡过黄河,进攻银州,未能攻下。光■奏知朝廷,八月,太祖调兵遣将分五道讨伐北汉。李光■出兵配合作战,先后攻占天朝、定朝两关,破吴堡寨(今陕西吴堡县北),斩首700级,获牛羊铠甲数千,取得了很大的胜利。

  公元976年(太平兴国元年)十月,太祖赵匡胤死,太宗赵光义即位,因避光义讳,改光■为克■,太宗鉴于克■击北汉有功,加检校太尉。

  公元978年(太平兴国三年),五月,李克■卒,其子继筠袭定难军节度使之职,太宗为了表示哀悼,辍朝2日,赠侍中。

  公元979年(太平兴国四年)三月,太宗亲率大军征讨北汉,继筠为了配合太宗,命银州刺史李克远、绥州刺史李克宪率领蕃汉军队渡过黄河,进入太原境内,以壮宋军声威。公元980年(太平兴国五年)十月,李继筠卒,弟继捧继位。

  自公元960年至980年期间,宋太祖一方面用武力消灭十国的割据势力;另一方面在同西北少数民族的地方割据政权诸如夏州李氏、府州折氏的相处中,充满着和平共处的友好气氛。如宋夏之间政治上互通贡使,军事上互相支援,因此,这个阶段的宋夏关系是良好的。这种良好关系的出现,原因固然颇多,但其中一个重要的因素,与宋太祖对西北少数民族政权,采取了比较切合实际的正确的民族政策,有着很大的关系。

  宋太祖对西北少数民族地区究竟推行了什么样的民族政策呢?简单地说,就是“皆因其酋豪,许之世袭”①。具体地说,就是以其为众所推的少数民族首领,统管其原来的州县,然后加官晋爵,让他们世代相沿袭。史载:“恤其家属,厚其爵禄,听其召募骁勇以为爪牙,凡军事悉听其便宜处置……”②。

  说明这些“豪酋”政治上所享有的优厚待遇与内地将帅差别很大。这种内外有别的政策,大体上早在唐太宗之时就已推出,五代相袭,赵匡胤加以沿用。这已被上述北宋初年的宋夏关系发展的史实所证明。

   二、李继捧献地归宋与太宗取消夏州地方政权如众所知,宋太祖赵匡胤自爬上皇帝宝座之日起,即采用各种手段(包括使用武力)全力以赴地消灭方镇割据势力,但在消灭内地的方镇割据势力比较顺利,而在处理边疆地区如同夏州李氏地方政权时,却感到十分棘手。为什么感到棘手呢?因为第一,夏州政权是一个长期雄视一方的,在西北少数民族中具有较高威望的所谓“恩信孚部落”的具有地方和少数民族两重性质的割据势力,如果处理不好,必然要激化宋同党项之间的民族矛盾;第二,夏州地方政权割据一隅,经过唐末五代的发展、壮大,实力雄厚,如果使用武力,并不能稳操胜券;第三,找不到取消夏州地方政权的理由和藉口。因为夏州统治者“世笃忠贞,虽为西北之捍,可谓无负于宋者矣”①。

  正当宋太宗对夏州地方政权感到棘手之时,定难军节度使李继捧作为继承人却因其从父李克文反对而发生问题。“宗族携式,继捧不当承袭,请遣使谕令人觐”。公元982年(太平兴国七年)五月,继捧亲率族人入朝,并“自陈诸父昆弟多相怨怼,愿留京师,遂献四州八县”②。太宗当即表示接受,并亲自召见继捧于崇德殿,厚加赏赐,赐白金千两,帛千匹,钱百万。同时,授李继捧为彰德军节度使,对其昆弟夏州蕃落指挥使李克信等12人,一一加官晋爵。

  同年九月,权知夏州李克文来朝,太宗设宴于崇德殿,任命他为澧州刺史,赏赐钱物很多。同时,太宗还派遣使者往谕绥州刺史李克宪,克宪随使者一同进入首都汴京,授单州刺史。此外,还赏赐李克文、克宪宅第于汴京,让他们永远离开夏州。太宗的上述种种措施表明他决心将割据300年的夏州李氏地方政权,和平地加以取消。

  但宋太宗不是去调解夏州统治者的内部矛盾,而是采用取消夏州地方政权的这一做法,显然是错误的。其所以错误,因为第一,这种做法,与宋太祖赵匡胤所制定的对待少数民族地方政权的既定方针——“因其酋豪,许之世袭”相矛盾,既然允许其世袭,怎么可以又随意加以取消呢?

  第二,如前所述,夏州统治者“世有战功”,且无负于宋。在此情况下,赵宋统治者怎么可以乘人之危,取消其统治呢?这在道义上是站不住脚的。何况继捧献地,并非真献,而是一面献地归宋,一面却暗中与继迁勾结反对宋朝,太宗不察真伪,而是贸然采取取消其统治的行动,其后果是不堪设想的。

  事实证明,太宗的这种做法是错误的。它激化了民族矛盾,使党项族内一些具有野心的酋豪叛宋自立,“使中国(宋朝)有后顾之忧”①。从此,北宋西北边防岁无宁日,一场由李继迁领导的,旷日持久的旨在恢复祖宗基业、重建夏州地方政权的斗争成为不可避免了。

  

  

  ③《宋史》卷485,《夏国传上》。

  ①《长编》卷2,建隆二年七月。

  ①《宋史》卷318,《张方平传》。

  ②《续资治通鉴长编》卷3,建隆三年十二月甲辰。

  ①《宋史》卷253,《论赞》。

  ②《续资治通鉴长编》卷23,太平兴国七年五月己酉。

  ①《宋史》卷258,《曹伟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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