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关于“韩主定武”政权的考辨 在讲述夔东地区的抗清活动时,有一个重要的问题需要澄清。清朝初年查继佐撰写的《罪惟录》中依据不可靠的传闻在南明诸主间添了一位所谓年号“定武”的“韩主”,对后世研究南明史事造成了很大的混乱,其文云:韩王本铉,系太祖十九子宪王松之后,世封平凉。崇祯十六年,李贼自成陷陕,王被执,间脱。适献贼陷楚,其部将郝永忠者枭悍,军中望永忠摇旗辄奋,遂以郝摇旗著名,敌遇之震。及献贼死,摇旗内款,独奉韩王为主。自闽事坏(指隆武帝遇难),韩便称尊,改元定武。尝移书桂主(指永历帝),叙长幼,不称臣。……癸卯(1663,康熙二年)定武十七年,来亨被困,弃七连,保谭家寨。永忠与二虎(指刘体纯)合力,从来亨北御,大战四昼夜,北协湖广之师大挫。已而,巫山不能守,先败。房山旋败,韩主不终。①这段史料中的错误不胜枚举,如:一,郝摇旗原是大顺军李自成部下偏裨,误作大西军张献忠麾下之枭悍。二,永忠乃郝摇旗联明抗清后隆武帝所“赐”之名,误作本名。三,郝摇旗长期追随永历朝廷,不仅同何腾蛟、瞿式耜交往甚多,还曾在桂林亲自护卫永历帝出逃(见上文),误为自隆武帝遇难后即拥戴韩王本铉称尊,改元定武。四,即便有明初所封韩王后裔在大动荡中流落他乡自称或被推为“韩王”,也不可能名为“朱本铉”,因为按朱元璋亲自反复修改酌定后颁布的《皇明祖训》《礼仪》篇规定了诸藩命名世系的二十字,“本”字为封于山东兖州的鲁王位下第十九世,明朝灭亡时鲁藩才传到第九世“以”字辈,如袭封鲁王朱以派、朱以海(即鲁监国)兄弟,根本不可能出现“本”字辈;韩王位下没有“本”字辈,所谓“韩王朱本铉”完全是空穴来风。查继佐曾经在鲁监国政权中任职,所著《罪惟录》中也记载:“自帝系成祖下,预派二十字,世以辅名,名旁按五行取相生义。……而亲王亦各派二十字,载玉牒”①,可见疏于查考。查氏立志著史,但常有失误。如他在《鲁春秋》一书中开头就说:“乙酉夏五月,南都不守,……杭诸绅奉皇太后命敦请潞王朱翊镠监国。”把朱常淓误记为其父老潞王。记鲁王监国事又云:朱以海“甲申(1644),甫袭封四日而东师入兖州,王南奔浙江”,显然是把1642年清军攻破兖州与1644年大顺军接管山东两件事混为一谈。记绍武政权则说:“唐王朱聿镇据广州自立”,把朱聿■的名字误写作聿镇。查继佐在清初搜罗史料不易,辨别不清,误信讹传本不足怪。
辛亥革命后,孟森先生依据查氏所记,不厌其烦地抄录最常见史籍,撰成《后明韩主》一文,尽管他连东安王朱盛蒗、韩王朱本铉是一人还是两人都说不明白,仍然武断地写道:“是年(1643,崇祯十六年)献忠(?)陷平凉,韩王被执而脱走入楚,遂为郝摇旗所得而奉之。摇旗等盖已先降,其奉韩王,自为明延统之意矣。以后摇旗等久不见于史,从《罪惟录》观之,则正于山僻中缔造一韩主之明国时也。韩主立国,在丙戌(1646)九月闽败之后,已当清顺治三年。而十三家之帅,遂以郝永忠、李来亨等著。……”②在南明诸将领当中,郝摇旗的记载是比较多比较有系统的,孟森先生说“摇旗等久不见于史”,只能说明他自己所见史料甚少。柳亚子先生撰《南明史纲·史料》一书中有《韩王本铉传》,他察觉了查氏所记有些不可靠,如韩藩排行没有“本”字辈,郝永忠不可能在隆武二年拥立本铉之类,也不列入正“编”(相当本纪)之中,然而在传文中仍然写道:“隆武二年丙戌八月,汀州不守,绍宗襄皇帝殉国。本铉方拥众保郧西乱山中之房县,遂建号自立,改元定武。然局蹐一隅,不能有所展布也。”①柳亚子文中根据的除查继佐《罪惟录》外,多次提及全祖望、赵之谦撰写的《张苍水年谱》作旁证。其实,张煌言本人的诗文集中从来没有提到“韩王”、“定武”,他写的《送吴佩远职方南行访行在兼会师郧阳》诗,意在寻访昆明破后流离失所的永历帝并且同夔东十三家军建立联系。全祖望、赵之谦撰年谱为此诗作注时即误信查继佐《罪惟录》窜入了“奉韩主本铉为主,改元定武”的情节,既歪曲了张煌言的原意,更无助于证实“韩主定武”。我们无意于对前辈学者吹毛求疵,但是,在南明史上凭空增加一个立国建号十七年的朝廷事关重大,不容不辨。即如孟森所言,“治明史者,不能忽为细事”。既然不是“细事”,又何必在未加详考的情况下作出极大胆的论断?只要对南明众多史料和清初档案加以排比考证,就可以知道根本没有什么年号定武的韩主。
指出称尊建号的“韩主”纯属讹传,并不是说明清易代之际没有一位“韩王”曾在郝摇旗营中参与复明运动。明崇祯朝廷覆亡前后,诸藩有的被擒杀,有的轻信清廷给以“恩养”的谎言自投罗网,有的流离失所。南明自弘光以后,除了对身分明确者予以安置外,已经不能依据谱牒确定袭封人选。朱明宗室人数既多,谱系亦紊,有的自称或被推为“一字王”(亲王)、二字王(郡王)以资号召,并不足怪。在现存档案、野史等文献中无论是在清统治区还是在南明管辖区都有很多谱系袭封情况不清楚的明朝藩王。郝摇旗营中确实曾经有过几位藩王,一位是东安王朱盛蒗,一位是通山王朱蕴釨①,另一位是韩王朱璟溧。朱璟溧是明太祖之子韩宪王朱松的九世孙,顺治五年山西反清运动风起云涌时,他被虞胤、韩昭宣推举为“韩王”,作为复明运动的号召。山西兵败以后,朱璟溧逃到湖广南明控制区,不迟于1651年(顺治八年)进入设于湖北房县山区的郝永忠营里。他虽然很可能不是韩藩世袭近支,但是由于在山西等地复明志士中有一定影响,又受到夔东抗清义师郝摇旗等人的郑重接待,永历朝廷在宗藩凋零、谱系紊乱的情况下,出于策略考虑承认了他的韩王封号。从现有档案等文献看,韩王朱璟溧的任务主要是代表永历朝廷联络北方的复明势力。清初档案内有一件报告“逆王”朱存梧在河南洛阳地区秘密联络反清人士,准备在1656年(顺治十三年)元宵节起事,夺取洛阳的案件。朱存梧被清政府捕获后供述他在1651年(顺治八年)到过郝摇旗部据守的湖北房县山中,“住半年,与韩伪王相处,他是一字王”①。朱存梧的供词明确说这位寄居于郝摇旗营中的韩王只是“一字王”,并没有说他建号称尊。何况朱存梧还供称在这以前(1649,顺治六年),他还“潜身至贵州省下投见永历,说要中兴,领受有龙边伪票一张,无龙边伪札四张,又空头伪札二张,结连会兵”②,显然同郝摇旗等人一样是尊奉永历朝廷的。另一件清方档案为湖广总督祖泽远在顺治十三年的奏疏,其中说:山西人李企晟“先在韩城一带与虞胤同韩昭宣结草作乱,私立伪韩王,行伪永历事。企晟自加伪总督职衔,于顺治十二年十一月内自华山出营”,后来取道潼关、河南邓州、淅川,到达湖北均州,“郝永忠将企晟接入营盘安住。……至十三年二月十一日引企晟出山。比企晟遂于贼营内携带镀金印一颗、伪银印五颗、铜关防十八颗,伪永历敕劄一道、伪历日一本,伪韩王龙劄三十二张、伪龙票一十八张、伪国公劄付五十张、伪咨揭帖三件、伪告示一十七张、伪书劄五十件”,本拟“往陕西一路给散”,为南明招兵买马,不料进入清辖区不久就被清军捉获。李企晟在供词中说,他“于十二年间自华山来到邓州浙川县,至十一月十五日到均州黄家湾过河,十六日进山,十一月二十四日到房县郝永忠贼营住两月半,见韩王并郝永忠商议联络内外兵马,会同兴山、巴东各家头目,随领出敕印关防共二十四颗并龙告示书劄,仍往山西一带散给众党陕西虞胤、太行山牛光天、五台山高鼎等”。值得注意的是,在同一文件中还提到李企晟派随行人员李得福到郝永忠营后“差赴云贵通信未回”①。沈佳记:丙申十年(1656,顺治十三年)五月初一日,永历帝由李定国扈卫到昆明不久,就批准了韩王璟溧的请求,加封虞胤为莱国公,仍以文渊阁大学士兼兵部尚书总督军务的头衔联络山西、陕西清统治区内的复明势力进行斗争②。从上面引用的文献来分析,韩藩宗室朱璟溧是在山西姜瓖等人于顺治五年反清时被虞胤、韩昭宣等拥立的,以“韩王”名义“行伪永历事”,权宜委任参加起义的文武官职。晋、陕大规模反清运动失败以后,朱璟溧辗转逃入湖北房县一带的郝摇旗营中,同永历朝廷的关系肯定比在山西时要密切一些;郝摇旗以至永历朝廷也希望借助他在晋、陕一带的旧有影响和关系联络北方清统治区内的复明力量。尽管我们掌握的只限于几件片断的可信材料,这些材料却毫无例外地证明韩王朱璟溧只是作为永历朝廷的代表人物进行过活动。从1656年(顺治十三年)到1662年(康熙元年)清军对夔东明军根据地展开三省会剿,时间已过六年,没有见到文献中再提及韩王朱璟溧,大约是已死。同郝摇旗、袁宗第等人一道被俘的只有东安王朱盛蒗,毫无“定武十七年,韩主不终”的任何迹象①。如果清军擒杀了一位纪号称尊的南明皇帝,当事文官武将必然在奏捷疏中大肆吹嘘一番,怎么可能一字不提呢?至于夔东十三家武装尊奉永历朝廷,十三家首领人物和部将接受永历朝廷颁授的官爵,作为朝廷的象征和负责联络各部的“督师”、“阁部”、“部院”和太监都由永历帝委任,有大量材料证明。为了维护历史的真相,必须剔除所谓以“韩主”为首的“定武”朝廷的谬说,以免以讹传讹,贻误后人。
①《罪惟录》附纪卷二十二《韩王附纪》,见浙江古籍出版社1986年版第四三五页。同书卷十九《鲁王监国附纪》也两处提到“定武”建号称尊,“以延明运”,见第四一六——四一七页。
①《罪惟录》卷二十五《宗藩志》,排印本第九二四页。
②孟森《后明韩主》,收入中华书局印《明清史论著集刊》上册,引文见该书第九十四页。
①柳亚子《南明史纲·史料》《南明人物志》四《韩王本铉传》,见上海人民出版社1994年版第二○二页。按,《罪惟录》在浙江古籍出版社排印以前一直以抄本行世,“本鉝”、“本铉”字形相似,故有差异。
①鲁可藻《岭表纪年》卷二记:永历二年(1648)二月郝永忠营中有宗藩通城王蕴舒、东安王盛蒗。“守辅(瞿式耜)为蕴舒,郝永忠为盛蒗疏请承袭楚王”,鲁可藻说这两人都是楚藩疏裔,自称郡王都有问题,更不要说袭封亲王了。通城王蕴舒在瞿式耜《贤王宜优异疏》中作通山王蕴釨,符合明代宗室命名原则(见《瞿式耜集》第一二○—一二一页)。《岭表纪年》作通城王蕴舒有误,但也说明南明时期宗藩袭封已经无章可循,相当紊乱了。
①刑部尚书图海等题本残件,见《清代农民战争史资料选编》第一册(下),第二○九页。按,存字为秦王朱樉之后第十一辈,但朱存梧是不是秦藩下世袭郡王已难查考。
②上引刑部尚书图海等残题本。
①湖广总督祖泽远“为飞报密擒渠逆叛党并获金印、银印及伪爵关防敕劄,以沮贼谋,以弥内患事”题本,原件尾部残缺,现藏第一档案馆。
②沈佳《存信编》卷四。
①参看《李勤襄公抚督秦蜀奏议》等清方摧毁夔东抗清基地的原始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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辛亥革命后,孟森先生依据查氏所记,不厌其烦地抄录最常见史籍,撰成《后明韩主》一文,尽管他连东安王朱盛蒗、韩王朱本铉是一人还是两人都说不明白,仍然武断地写道:“是年(1643,崇祯十六年)献忠(?)陷平凉,韩王被执而脱走入楚,遂为郝摇旗所得而奉之。摇旗等盖已先降,其奉韩王,自为明延统之意矣。以后摇旗等久不见于史,从《罪惟录》观之,则正于山僻中缔造一韩主之明国时也。韩主立国,在丙戌(1646)九月闽败之后,已当清顺治三年。而十三家之帅,遂以郝永忠、李来亨等著。……”②在南明诸将领当中,郝摇旗的记载是比较多比较有系统的,孟森先生说“摇旗等久不见于史”,只能说明他自己所见史料甚少。柳亚子先生撰《南明史纲·史料》一书中有《韩王本铉传》,他察觉了查氏所记有些不可靠,如韩藩排行没有“本”字辈,郝永忠不可能在隆武二年拥立本铉之类,也不列入正“编”(相当本纪)之中,然而在传文中仍然写道:“隆武二年丙戌八月,汀州不守,绍宗襄皇帝殉国。本铉方拥众保郧西乱山中之房县,遂建号自立,改元定武。然局蹐一隅,不能有所展布也。”①柳亚子文中根据的除查继佐《罪惟录》外,多次提及全祖望、赵之谦撰写的《张苍水年谱》作旁证。其实,张煌言本人的诗文集中从来没有提到“韩王”、“定武”,他写的《送吴佩远职方南行访行在兼会师郧阳》诗,意在寻访昆明破后流离失所的永历帝并且同夔东十三家军建立联系。全祖望、赵之谦撰年谱为此诗作注时即误信查继佐《罪惟录》窜入了“奉韩主本铉为主,改元定武”的情节,既歪曲了张煌言的原意,更无助于证实“韩主定武”。我们无意于对前辈学者吹毛求疵,但是,在南明史上凭空增加一个立国建号十七年的朝廷事关重大,不容不辨。即如孟森所言,“治明史者,不能忽为细事”。既然不是“细事”,又何必在未加详考的情况下作出极大胆的论断?只要对南明众多史料和清初档案加以排比考证,就可以知道根本没有什么年号定武的韩主。
指出称尊建号的“韩主”纯属讹传,并不是说明清易代之际没有一位“韩王”曾在郝摇旗营中参与复明运动。明崇祯朝廷覆亡前后,诸藩有的被擒杀,有的轻信清廷给以“恩养”的谎言自投罗网,有的流离失所。南明自弘光以后,除了对身分明确者予以安置外,已经不能依据谱牒确定袭封人选。朱明宗室人数既多,谱系亦紊,有的自称或被推为“一字王”(亲王)、二字王(郡王)以资号召,并不足怪。在现存档案、野史等文献中无论是在清统治区还是在南明管辖区都有很多谱系袭封情况不清楚的明朝藩王。郝摇旗营中确实曾经有过几位藩王,一位是东安王朱盛蒗,一位是通山王朱蕴釨①,另一位是韩王朱璟溧。朱璟溧是明太祖之子韩宪王朱松的九世孙,顺治五年山西反清运动风起云涌时,他被虞胤、韩昭宣推举为“韩王”,作为复明运动的号召。山西兵败以后,朱璟溧逃到湖广南明控制区,不迟于1651年(顺治八年)进入设于湖北房县山区的郝永忠营里。他虽然很可能不是韩藩世袭近支,但是由于在山西等地复明志士中有一定影响,又受到夔东抗清义师郝摇旗等人的郑重接待,永历朝廷在宗藩凋零、谱系紊乱的情况下,出于策略考虑承认了他的韩王封号。从现有档案等文献看,韩王朱璟溧的任务主要是代表永历朝廷联络北方的复明势力。清初档案内有一件报告“逆王”朱存梧在河南洛阳地区秘密联络反清人士,准备在1656年(顺治十三年)元宵节起事,夺取洛阳的案件。朱存梧被清政府捕获后供述他在1651年(顺治八年)到过郝摇旗部据守的湖北房县山中,“住半年,与韩伪王相处,他是一字王”①。朱存梧的供词明确说这位寄居于郝摇旗营中的韩王只是“一字王”,并没有说他建号称尊。何况朱存梧还供称在这以前(1649,顺治六年),他还“潜身至贵州省下投见永历,说要中兴,领受有龙边伪票一张,无龙边伪札四张,又空头伪札二张,结连会兵”②,显然同郝摇旗等人一样是尊奉永历朝廷的。另一件清方档案为湖广总督祖泽远在顺治十三年的奏疏,其中说:山西人李企晟“先在韩城一带与虞胤同韩昭宣结草作乱,私立伪韩王,行伪永历事。企晟自加伪总督职衔,于顺治十二年十一月内自华山出营”,后来取道潼关、河南邓州、淅川,到达湖北均州,“郝永忠将企晟接入营盘安住。……至十三年二月十一日引企晟出山。比企晟遂于贼营内携带镀金印一颗、伪银印五颗、铜关防十八颗,伪永历敕劄一道、伪历日一本,伪韩王龙劄三十二张、伪龙票一十八张、伪国公劄付五十张、伪咨揭帖三件、伪告示一十七张、伪书劄五十件”,本拟“往陕西一路给散”,为南明招兵买马,不料进入清辖区不久就被清军捉获。李企晟在供词中说,他“于十二年间自华山来到邓州浙川县,至十一月十五日到均州黄家湾过河,十六日进山,十一月二十四日到房县郝永忠贼营住两月半,见韩王并郝永忠商议联络内外兵马,会同兴山、巴东各家头目,随领出敕印关防共二十四颗并龙告示书劄,仍往山西一带散给众党陕西虞胤、太行山牛光天、五台山高鼎等”。值得注意的是,在同一文件中还提到李企晟派随行人员李得福到郝永忠营后“差赴云贵通信未回”①。沈佳记:丙申十年(1656,顺治十三年)五月初一日,永历帝由李定国扈卫到昆明不久,就批准了韩王璟溧的请求,加封虞胤为莱国公,仍以文渊阁大学士兼兵部尚书总督军务的头衔联络山西、陕西清统治区内的复明势力进行斗争②。从上面引用的文献来分析,韩藩宗室朱璟溧是在山西姜瓖等人于顺治五年反清时被虞胤、韩昭宣等拥立的,以“韩王”名义“行伪永历事”,权宜委任参加起义的文武官职。晋、陕大规模反清运动失败以后,朱璟溧辗转逃入湖北房县一带的郝摇旗营中,同永历朝廷的关系肯定比在山西时要密切一些;郝摇旗以至永历朝廷也希望借助他在晋、陕一带的旧有影响和关系联络北方清统治区内的复明力量。尽管我们掌握的只限于几件片断的可信材料,这些材料却毫无例外地证明韩王朱璟溧只是作为永历朝廷的代表人物进行过活动。从1656年(顺治十三年)到1662年(康熙元年)清军对夔东明军根据地展开三省会剿,时间已过六年,没有见到文献中再提及韩王朱璟溧,大约是已死。同郝摇旗、袁宗第等人一道被俘的只有东安王朱盛蒗,毫无“定武十七年,韩主不终”的任何迹象①。如果清军擒杀了一位纪号称尊的南明皇帝,当事文官武将必然在奏捷疏中大肆吹嘘一番,怎么可能一字不提呢?至于夔东十三家武装尊奉永历朝廷,十三家首领人物和部将接受永历朝廷颁授的官爵,作为朝廷的象征和负责联络各部的“督师”、“阁部”、“部院”和太监都由永历帝委任,有大量材料证明。为了维护历史的真相,必须剔除所谓以“韩主”为首的“定武”朝廷的谬说,以免以讹传讹,贻误后人。
①《罪惟录》附纪卷二十二《韩王附纪》,见浙江古籍出版社1986年版第四三五页。同书卷十九《鲁王监国附纪》也两处提到“定武”建号称尊,“以延明运”,见第四一六——四一七页。
①《罪惟录》卷二十五《宗藩志》,排印本第九二四页。
②孟森《后明韩主》,收入中华书局印《明清史论著集刊》上册,引文见该书第九十四页。
①柳亚子《南明史纲·史料》《南明人物志》四《韩王本铉传》,见上海人民出版社1994年版第二○二页。按,《罪惟录》在浙江古籍出版社排印以前一直以抄本行世,“本鉝”、“本铉”字形相似,故有差异。
①鲁可藻《岭表纪年》卷二记:永历二年(1648)二月郝永忠营中有宗藩通城王蕴舒、东安王盛蒗。“守辅(瞿式耜)为蕴舒,郝永忠为盛蒗疏请承袭楚王”,鲁可藻说这两人都是楚藩疏裔,自称郡王都有问题,更不要说袭封亲王了。通城王蕴舒在瞿式耜《贤王宜优异疏》中作通山王蕴釨,符合明代宗室命名原则(见《瞿式耜集》第一二○—一二一页)。《岭表纪年》作通城王蕴舒有误,但也说明南明时期宗藩袭封已经无章可循,相当紊乱了。
①刑部尚书图海等题本残件,见《清代农民战争史资料选编》第一册(下),第二○九页。按,存字为秦王朱樉之后第十一辈,但朱存梧是不是秦藩下世袭郡王已难查考。
②上引刑部尚书图海等残题本。
①湖广总督祖泽远“为飞报密擒渠逆叛党并获金印、银印及伪爵关防敕劄,以沮贼谋,以弥内患事”题本,原件尾部残缺,现藏第一档案馆。
②沈佳《存信编》卷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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