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四镇

洪业:清朝开国史 作者:(美)魏斐德(Frederic E.Wakeman,Jr.)著


  四镇 弘光皇帝即位后首先采取的行动之一是酬谢支持他的将领。③他撤销了马士英的对手路振飞的淮安巡抚之职,而为四位北方军阀加官进爵,任命他们为“四镇”藩将,各镇其“藩”。④分封“四 镇”的计划于6月21日得到马士英、高弘图、姜曰广的赞同。①而作为兵部尚书的史可法不仅在五天前就提出了这一建议,还在计划在上呈皇帝时明确阐述其合理性:兵马钱粮皆听(四镇)自行征调。四藩即用得功、杰、泽清、良佐为我藩屏,固守江北,则江南之人情自安。得功已封伯,似应进侯,杰、泽清、良佐似应封伯。②结果,四位将军奉命驻守要害城市,并各统定员3万人的军队。刘泽清奉命管辖淮安和海州地区的11个州县,负责收复山东。其驻地将是淮安。高杰驻徐州,统领泗州和徐州地区的14个州县,负责收复开封。刘良佐驻凤阳,统辖凤阳和寿州地区的9个州县,负责收复河南的淮阳。黄得功则管辖和州及滁州地区的11个州县,驻守庐州,负责收复河南东南部各州县。③四镇之上又设督师一名,驻扬州,直接统领各镇。这一部署基本上是一种防御战略,它反映了史可法只顾守卫淮安地区和南京,而忽视对付来自北方日益增长的现实威胁的思想。总之,在史可法看来,最主要的敌人显然是农民军而不是清军。在过去的16年中,他一直与农民军作战而不是对付外来的入侵,④那么,从理论上讲,御敌之“藩屏”应符合南京政权的需要,由一位朝廷大臣驻扬州负责调度。然而,事实上,南京政权几乎无力为这些军队提供军饷,但又依赖于他们出于自愿的支持,以致不得不作出重大让步,使各镇拥有独立的财权和军权,于是四镇将领便成为实际上的割据势力。南京政府答应每年为这些军队提供饷银240万两,但物资与兵器费用要从当地税收中支出。各镇有权自行征税,所得收入不必上 缴南京,还有权开荒、采矿和征收商税。①各镇若能从农民军手中收复失地,则亦划归该镇管辖,并享有同样的财政、军事特权。一旦天下重新统一,四镇统帅将皆进爵为公,并子孙世袭。②分封四镇之举在当时遭到严厉批评。明朝的将士,特别是曾在前线作战的将领,纷纷抱怨说,原来的叛贼因杀人劫掠而得封赏,他们反而一无所获。文职官员也群起反对。③1644年7月12日,著名哲学家刘宗周从杭州上疏朝廷,请抑藩屏:一重藩屏。刘泽清、高杰有寄家江南之说,尤而效之,又何诛焉。一慎爵赏,败逃之将而得封,谁当不封者?④的确,当时许多人都清楚地看到,所有安排不过是一种极易识破的诱饵。对四镇统帅的封赏是因为他们对皇帝的忠心而不是因为他们有战功。⑤显然,史可法也认为,除非正式封拜四镇藩将,以换取他们对朝廷的忠诚——尽管这种忠诚是有条件的——否则,南京政权就毫无收复北方的希望。在四镇统帅中,史可法最器重高杰所统领的4万晋陕壮士。他认为,这支部队虽然纪律涣散,却是江北各军中战斗力最强的军队。他对黄得功所统率的明朝正规军也评价甚高,因为黄得功是一名优秀的战略家,其才干曾在1642年抗击张献忠的战役中得到证实。史可法相信,有了在他统帅下的这些军队,他是能够打败敌人的。⑥史可法似乎还相信,通过让四镇兵轮流上藩南京的办法,可将四镇置于中央控制之下。例如,他曾建议今兵部修改永乐皇帝制定的京师卫戍之制,让当时驻扎淮扬地区的三四十万军队轮流卫戍南京,以维持中央对这些将领的控制,并防止高杰和刘泽清之流将其辖区变为独立王国。①但这一计划未能付诸实施。实际上,朝廷很快就因担心京师遭劫而害怕这些军队靠近南京。由于住在乡村,这些军队的将领及士兵有一种特有的寄生性:喜欢抢劫而不是保护城市。淮安是抗击农民军进攻的坚固防御区之内的一个城市,当得知军纪松弛的刘泽清部将要进驻时,当地士绅便要求朝廷召回刘泽清(他们说“镇环攻,生灵涂炭”)。②但由于路振飞已经离去,巡抚田仰束手无策,只能坐视刘泽清的军队于6月30日接管了该城,并在进城之时肆意劫掠。③在淮安以南,其他将领的部队也与当地百姓发生了冲突。一位员外郎报告说:扬州、临淮、六合,所在兵民相角。兵素少纪律。民近更乖张。一城之隔,民以兵为贼,兵以民为叛,环攻弗释。④危害尤甚的是“垂涎扬州”⑤的高杰部队。6月2日高杰屯兵扬州城下,尽管这座富庶城市中的居民向高杰进献了大量钱财,但他仍然拒不撤离,反将此城包围,并放任部下在郊外肆意劫掠。⑥福王 在高杰支持下就任监国之后,局面更为严峻,对扬州巡抚黄家瑞来说尤其如此。高杰声称,他本人作为南明官员有权进城,但扬州市民却坚决不让他进城。黄家瑞夹在当中,两面为难。于是,他派遣当地的一位士绅去高杰营中调解。这位士绅回来后,建议允许高杰入城,结果被愤怒的扬州市民打死。扬州驻军亦随之哗变。黄家瑞被迫逃之夭夭。①作为兵部尚书,史可法有责任将扬州的军队重新置于控制之下,他的第一个措施是让朝廷派他手下的职方员外郎万元吉以重金诱引高杰部离开。但万元吉没能说服高杰让步。他向史可法报告说:“臣等虽有爱民之心,绝无销兵之术。”②与此同时,扬州士绅向朝廷紧急求援。他们指责高杰的军队“杀人则积尸盈野,淫污则辱及幼女”。③显然,这种情况要求有一位足以代表皇帝的朝廷大臣立即对高杰进行干预。因此,史可法请求尚未登基的福王委派马士英担当这一重任,并负责协调淮扬地区其他将领的行动,形成统一的防区。④然而马士英却巧妙地斗败了史可法。当福王考虑史可法的建议时,马士英暗中与高杰联系,唆使高杰要求南京政府派史可法亲 临扬州主持淮扬地区的军务。①尽管有人陈请史可法留在南京,但为时已晚,史可法别无选择,只有亲自前往扬州。②不仅扬州危机须尽快解决,为保证正在制定的战略计划获得成功,也完全需要一名高级将领来协调约束四镇的行动。因此,史可法要求授权统辖淮扬地区的所有军队。1644年6月16日,史可法被任命为淮扬地区督师。6月20日,即弘光帝登基的第二天,史可法告别了新君,四天后,抵达扬州。③高杰听说史可法即将到达扬州,立即命部下匆匆掩埋了抛在 扬州城下、用来威吓城中百姓的尸体。但见到史可法后,他却摆出一副傲慢姿态,坚持说他下令围城是因为士绅代表被杀。为了消除这一借口,史可法奏清皇帝追究黄家瑞和那位守备在这一事件中的责任。高杰收回了全军进驻扬州的要求,同意只带二三百随身卫兵进城。但城中居民仍拒绝接受,与此同时,史可法前往高杰营中,试图唤起这位昔日叛将对南京朝廷的忠诚。史可法虽一度遭到软禁,但最终还是设法说服了高杰。高杰不仅释放了史可法,还派遣部分军队到其他地区执行任务(如李成栋前往徐州,王之纲前往开封,等等),7月20日,又将其主力撤至扬州以南40里处,即与镇江隔江相望的瓜洲。①然而,局势尚未完全稳定,部分原因在于高杰与黄得功仍相互对立。同年夏天,黄得功率军由庐州北上,企图将扬州据为己有。②不幸的是,这次行动黄得功得到了万元吉的鼓励,后者曾试图挑拨镇将间的关系。于是1644年秋初,高杰一度怀疑朝廷劝他撤离扬州是为了将此城交给黄得功。为了阻止黄得功向扬州推进,他于1644年10月1日在南京东南的土桥对黄得功发起了突然袭击。在这场冲突中,黄得功险些丧命,部下死亡300余人。他愤怒至极,认为这是一种彻头彻尾的叛乱,准备与高杰决一死战。史可法竭力劝解,据说他拿出自己的钱作为赔偿(虽然形式上是由高杰偿付的),以平息黄得功的怒气。1644年秋后,这些镇守通往南京之要冲的将领们表面上暂归于好。③ ③ 例如:黄得功得赏银1万两,各城守将皆得封爵。顾炎武:《圣安本纪》,第2页。 ④ 将路振飞革职的借口是,他与王燮越权召集江北民团首领及乡绅8000余人,大行封赏。6月21日,朝廷作出以刘孔昭的密友、马士英的亲戚、原四川巡抚田仰接替路振飞的决定后,淮安士绅曾上书为路振飞辩护。路振飞本人则请求辞官三年为父母守孝。但直到七月初,他仍在淮安地区继续抗击大顺残部。后来,他又为南明的几个政权效力,至死忠于明朝。《明史》,第2844、3103—3104页;顾炎武:《圣安本纪》,第4—5页;文秉:《甲乙事案》,第44页;计六奇:《明季南略》,第80页;谈迁:《国榷》,第6103页。藩镇亦指“藩屏”。关于这个词在唐代的含义,请参阅柳宗元:《封建论》,第36—40页。 ① 刘约瑟:《史可法和满洲入侵时中国的社会政治》,第76—77页。 ② 文秉:《甲乙事案》,第44—45页。 ③ 黎杰:《明史》,第198—199页;顾苓:《金陵野钞》,第7—8页。 ④ 马克思主义史学家对史可法的阶级性十分强调。 ① 《明史》,第3070页。四镇总兵中有人通过控制盐商来经营盐业。他们还设立关卡,对过往的货物征收关税。应廷吉:《青磷屑》第二卷,第8页。 ② 刘约瑟:《史可法和满洲入侵时中国的社会政治》,第79页。 ③ 同上书,第81—82页;李清:《三垣笔记》下,第1页。 ④ 文秉:《甲乙事案》,第54页;又见计六奇:《明季南略》,第71页。顾炎武将此事系于7月25日,大概是南京收到此疏的日期。顾炎武:《圣安本纪》,第7页。 ⑤ “上借此以为羁糜之术,下受之而无感励之志,胥失之矣。”文秉:《甲乙事案》,第45页;又见计六奇:《明季南略》,第71页。 ⑥ 谢国桢:《南明史略》,第66页;又见克劳福德:《阮大铖传》,第62页。 ① 谢国桢:《南明史略》,第50页。 ② 文秉:《甲乙事案》,第54页。 ③ 文秉:《甲乙事案》,第48页。6月16日以前,路振飞的军队曾与刘泽清的军队交战,试图阻止他们劫掠这一地区。路振飞率军撤离后,刘泽清的军队立刻开进了淮安。计六奇:《明季南略》,第64页。 ④ 文秉:《甲乙事案》,第39页;又见谈迁:《国榷》,第6097页。 ⑤ 文秉:《甲乙事案》,第35页。 ⑥ 计六奇:《明季南略》,第66—71页;顾炎武:《圣安本纪》,第2—3页;文秉:《甲乙事案》,第35—36页;《明史》,第3066页。 ① 这位士绅名叫郑元勋,进士出身,其兄郑元化是一位富商。这场哗变是守备马鸣挑起的。谈迁:《国榷》,第6104页;何绍基编:《安徽通志》,第2335页(第二○四卷,第13页);文秉:《甲乙事案》,第43页;查继佐:《国寿录》,第138页。 ② 文秉:《甲乙事案》,第39页。万元吉是南昌人,1625年进士,杨嗣昌的门生。后在唐王政府中官至兵部侍郎,负责湖广和江西的军务。他的军队未经抵抗就将吉安拱手让与清军,但他本人却壮烈地战死在赣州。《明史》,第3121—3122页。 ③ 文秉:《甲乙事案》,第39页。 ④ 周时雍:《兴朝治略》第二卷,第8页。高弘图也在史可法的奏折上署了名。让马士英去江北,看来是合乎逻辑的选择,因为原先邀请高杰进入这一地区的就是他。当赵之龙和袁继咸上疏支持派马士英前往江北时,弘光帝回答说:“其如不肯去何?今史先生愿去。”李清:《三垣笔记》下,第1页;袁继咸:《浔阳记事》,第6页。 ① 《明史》,第3494页。 ② 这一由几位生员联名的奏章,承认淮扬是江南的门户,但又力陈朝廷是天下之本。若史可法留在南京,江南便可保持稳定,已在百姓中唤起的收复北土的希望也将逐步实现。但若让史可法离开南京,成功的机会就会丧失。“此江南士民所以奔走号呼,不能不伏阙哀吁者也”。引自谢国桢:《南明史略》,第53页。然而,史可法却把亲临江北看作是准备北伐的第一步。杨德恩:《史可法年谱》,第58—59页。 ③ 顾炎武:《圣安本纪》,第3—5页;计六奇:《明季南略》,第58页;谈迁:《国榷》,第6095、6106页。史可法实际离开南京是在6月22日,有些史料则记为6月23日或24日。姚家积:《明季遗闻》,第92页。史可法临行前,含泪对祁彪佳说,他所以北上,是为了报答已故的崇祯帝之恩。祁彪佳:《甲乙日历》,第29页。据《明史》记载,史可法似乎是被马士英逼迫离开南京的。这反映了当时“正人君子”的观点。他们认为,马土英策划了一次将史可法逐出朝廷的政变。《明史》,第3494页。其中最极端的说法是史可法因受到马士英的讹诈而离开南京。马士英威胁史可法说要将其详举福王劣迹的信交给福王。也有的史料记载说,史可法曾要求马士英归还此信,马士英虽照办了,但抄写了副本。史可法可能对此事深怀疑惧,害怕被指控犯有大不敬罪。为自己的安全计,他决定离开朝廷。袁继咸:《浔阳记事》,第5页;刘约瑟:《史可法和满洲入侵时中国的社会政治》,第62—63页(但李清:《三垣笔记》下,第7页,载福王对支持过潞王的大臣是相当宽容的)。谈迁提出一种似乎更有道理的解释,即史可法认为他在淮安的出现将会推进南明军事计划的实现,因而自愿承担了这一重任。这也是本书所采纳的观点。谈迁:《国榷》,第6100页;又见文秉:《甲乙事案》,第45页;刘约瑟:《史可法和满洲入侵时中国的社会政治》,第74页。史可法也许还考虑到应当离开刚刚度过皇位继承危机的朝廷,因为他担心自己与马士英的矛盾会引起党争。当他动身去扬州时,曾上疏弘光帝,疏中赞扬了马士英,并特别提到在弘光帝登基的过程中,马士英所起到的重要作用。刘约瑟:《史可法和满洲入侵时中国的社会政治》,第67页。 ① 谢国桢:《南明史略》,第67页;《明史》,第3058页;文秉:《甲乙事案》,第53页。据一条史料记载,史可法为摆脱高杰的软禁,不得不扮成一名道士。克劳福德:《阮大铖传》,第63页。 ② 黄得功还打算护送其族人黄蜚,此人已从淮安抵达江边,担心高杰会在途中打劫其船队。顾苓:《金陵野钞》,第7页;斯特鲁弗:私人通信。 ③ 文秉:《甲乙事案》,第43页;恒慕义:《清代名人传略》,第348页。史可法在竭力恢复扬州地区的秩序时,得到祁彪佳(1602—1646)的大力帮助。祁彪佳是绍兴著名藏书家的后代,曾任苏州和淞江巡抚。南京失陷后,他投河自尽。1776年被追赠官爵谥号。他的儿子也有两人是南明忠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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