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合作恢复秩序

洪业:清朝开国史 作者:(美)魏斐德(Frederic E.Wakeman,Jr.)著


  合作恢复秩序 在无锡和苏州地区,“与人为善”的城市头面人物与清政府之间的类似合作也得到了迅速发展。在无锡,东林党的一位创始人的侄子顾杲,曾因为阮大铖的命令而被逮捕,刚刚从南京监禁中跑了回来,尽管他想招募乡兵抵抗清人,但是城市的长老和乡绅们已经先走了一步,收集了所有的赋税和人口账簿,交给在常州新掌权的清朝当局。当顾杲沿途招募合作者时,他们告诉周围那些不知真情的乡军头目说,他是一个强盗。农民当即杀死了这位著名的文人。尽管他们很快就知道他们杀死的是怎样一个英烈之士,并为此而后悔,但是,这时这座城市已经处于清政府的严厉统治之下了。①在苏州,一个叫做张悌的下层地主确实组织了一支复明的“叛党”,但是当有传闻说太湖的匪寇要攻城时,富有的城镇乡绅领袖和乡兵头目叶茂华便把这座城市交给了新王朝的代表,并且因为“倡言百姓归顺”而受到了官方的褒奖。②受理叶茂华投降事务的清朝官吏是钱谦益的朋友黄家鼒,当他入城时,受到了所有“大姓”的烧香欢迎。①就像清朝的其他招抚大员一样,黄家鼒的任务是解决当地乡绅投降问题,并且作为交换,允许他们对这个地区维持控制,并允诺对此地提供新朝满汉军队的保护而不是进攻。②这是1645年7月2日在嘉兴以南的地区发生的事情。当时恰好是多铎的军队通过嘉兴直奔杭州之时。尽管军队将领自杀了,但是地方官却交出了他的账簿,城中长者们领着居民在城门和城墙上写上“顺民”两个巨大的汉字。在都会周围的大多数地区都效法了这一做法。③尽管和平受降的政策是由多铎在南京批准的,但是在他被任命为“平南大将军”之后,这个政策就留给了他的侄子勒克德浑(1652年封为顺承王)来执行。努尔哈赤的曾孙勒克德浑在1645年的夏季受命去南京。④他的主要幕僚不是别人,正是前明的“英雄”洪承畴⑤——他拥有内院大学士、太子太保、兵部尚书兼都察 院右副都御史等等荣衔。自从崇祯皇帝因为洪承畴对北京政权的贡献而为他举行葬礼以后,洪承畴就被认为已经光荣战死在北方前线了。他在南京的再次出现,引起了公众百姓的巨大震动。人们对洪承畴的态度,常常使洪承畴怀着最为羞愧耻辱的心情,回忆起他没有为他的君主殉节,一点也不配得到那些公开表示忠于明君的高尚文人们的尊敬。①摆脱他的耻辱而又能够有效地用“招抚”手法完成他平定江南使命的一个办法,就是广泛吸收前明官吏加入清政府。洪承畴到南京以后,不断推荐那些前明官僚担任清政府的官员,并向朝廷解释说,没有他们的帮助,他就不能够平定这个地区。任使为惧,窃思各省事繁,职才短力弱,欲以一人之身,每日历办大小诸务,恐致迟缓错误。职受命之时,内院臣冯铨、刚林等常催职将中国军官旗鼓官堪随用者,俱题请备用……职即先行,沿途及南中有人,皆可举用。②像钱谦益一样,洪承畴相信,由前明官僚担任中央和本地政府官员将有助于加强对这个地区的行政控制,防止军事事变的发生。③不过,尽管洪承畴和钱谦益做了极大努力,士大夫们并没有全都响应这种呼吁。就像我们看到的一样,合作立场取决于士绅们的社会利益。可虽然所有的人都知道这一点,却并非所有的人都愿 意响应这种对法律和秩序的冠冕堂皇的呼吁——即使是用钱谦益的话来说,投降新王朝并巩固它的统治,对平民百姓更有好处。在士大夫当中,有一些人感到对更高的道德要求负有义务,这些人常来自被视为最高层的绅士阶层——也就是那种造就了都市官僚的士绅家庭。①更为重要的是,他们认为自己在士大夫阶层中属于精华部分,具有负责维护古代崇高道德与文化准则的贵族意识。②用他们自己的话来说,他们是国家的“领土”。③他们的父亲和叔父们可能参加过早期东林党运动,而自己可能是某个与复社有联系的文人团体的成员。他们是国家的富有激情的理想主义者——甚至达到过威胁政治稳定的程度。当个人名节与政治妥协相矛盾时,他们中的大多数极端分子会毫不犹豫地选择前者。④随后,清政府以一种避免冲突的巧妙方式,向那些站在公共秩序和政府法纪一边的乡绅中的社会保守势力发出了呼吁。这些乡绅受到了逢迎,但也不是露骨的诱惑。如果这种逢迎过于粗俗的话,这些社会上层名流就会被迫拒绝合作,以避免公众的指责。⑤逐渐地,江南的士绅家族找到了一些办法,既可以与清政府官员合 作,以保护他们自己的社会利益,又可以满足清政府控制那个地区丰富的经济资源的要求。①不过,在17世纪60年代和70年代康熙皇帝在位而这种妥协已成为可能之前,双方还需要更多的了解。②这个时候,也就是1645年,新的统治者是过于粗暴了。比如,在嘉定,清政府的地方官张维熙粗鲁地命令当地的乡绅来与之相商,他们就拒绝了。③而在松江,那些已经同意合作的人被要求向新的地方长官推荐一些“人物”,但是这位地方长官生硬地命令被推荐的那些“领士”到当地衙门参拜,否则即被视为叛党。④著名作家、松江的几社成员之一夏允彝在此后简短地写道:“譬有贞妇,或欲嫁之,妇不可,则语之曰:尔即勿从,姑出其面。妇将搴帷以出乎,抑以死自蔽乎?”⑤就像我们即将看到的一样,夏允彝本人实际上选择了道德上的清白,而不是政治上的同流合污。⑥因此,从清人占领江南的最初几天开始,就有一些优秀的年轻士大夫强烈地反对与清人合作。他们所以要挺身而出,部分是因为他们自己的政治立场,这种立场时常可以上溯到为东林英雄进行的辩护。然而,就像我们在苏州和太仓看到的情况一样,当地的城 市领袖们往往很快地同意归顺,把他们的赋税簿册交给了钱谦益的部下,或是投降了清朝的军队将领。而且一旦当地富有斗争激情的人想采取行动反对合作时,他们——像张岱——便受到了抵制,或是被他们的城市领袖杀死。然而,清廷政策的一个戏剧性变化,使情势几乎在一夜之间就改变了。 ① 温睿临:《南疆绎史》,第388—389页;查继佐:《国寿录》,第70页。 ② 南园啸客:《平吴事略》,第113—114页。关于这个时期太湖地区佃农起义的资料,见石锦:《1368—1840年太湖地区小农经济和农村社会》第五章,第4页。一些像叶茂华这样的人又主动做了清政府的官员。清军南进时,他们随军而行,劝诱各地乡绅接受新的统治者。在江苏北部的徐州出现了一大批这样的人物,他们促成了两淮盐区的投降。但是不知道他们与在北京替清廷办事的山西商人是否有联系。黄之隽:《江南通志》,第——二卷第32页,第一五一卷第24、25页,第一四五卷第19页。 ① 文秉:《甲乙事案》,第187页;南园啸客:《平吴事略》,第113页。 ② 沈涛:《江上遗闻》,第199页;黄之隽:《江南通志》,第一七一卷,第10—11页。多铎担心山西军队可能会与当地居民冲突。他首先派了李延龄(李永芳的儿子)的一支1000多人的旗军,已投降的大同军官土国宝随军而行。他们在6月27日入城。邓尔麟:《达官贵人》,第279—280页;《嘉定忠臣》,第279页。 ③ 南园啸客:《平吴事略》,第116页。这时冒襄——“四大公子”之一——在嘉兴南30里的地方。在那里他的父亲为福王筹划军需。当这座城市落入满人之手后,冒氏家族带着上百个男女奴仆和上百艘船的财物逃往乡下,三个月中一直躲避搜捕。他们还遭到过一次抢劫,有20多名仆人被杀死了。最终,冒襄和八名家庭成员,包括他的爱妾董小宛,逃回了长江北岸如皋的老家。冒辟疆:《董小宛回忆录》,第74—78页;张履祥:《重订杨园先生全集》,第151—153页。在浙江,争取乡绅合作的政策是由张存仁策划的,他作为总督,力主以科举与减税来赢得当地乡绅的支持。郭松义:《江南地主阶级与清初中央集权的矛盾及其发展的变化》,第129页。 ④ 恒慕义:《清代名人传略》,第443—444页。 ⑤ 《世祖实录》第十八卷,第15页。1645年8月4日,洪承畴受命取争江南投降。李光涛:《洪承畴背明始末》,第253页。 ① 《研堂见闻杂记》:第23页;张怡:《搜闻续笔》第一卷,第20页。帕拉福克斯的著作说,他说话时比比划划,被百姓讥讽为“猴子”。帕拉福克斯:《鞑靼人中原征服史》,第84页。除了老百姓之外,还有一些羞辱是来自个人的。洪承畴以前的私人老师,忠君之士沈百五被押解到洪承畴面前时,装作不认得他。“洪公受国厚恩,殉节久矣,尔何人,斯欲陷我于不义乎?”钱泳:《履园丛话》,第2—3页。 ② 洪承畴:《洪承畴章奏文册汇辑》第一卷,第1页。1645年9月5日的奏文中有对前明官员杨彤廷的推荐。 ③ 洪承畴:《洪承畴章奏文册汇辑》第一卷,第3—5页。 ① 邓尔麟:《达官贵人》,第47页;《嘉定忠臣》,第315页;《财政改革》各章。 ② 魏斐德:《历史与意志》,第250页。 ③ 这句话是高攀龙讲的。见魏斐德:《自主的代价》,第41页。 ④ 作为文人,他们中的许多人因明朝的覆灭而自责。因为事后看起来,明的灭亡与文人们无心政事而醉心于吟风弄月的习性有关。晚明时期典型的文人擅长诗词、散文、乐曲、书法、绘画、篆刻、围棋、戏剧、说书、琴笛,等等。就像对方以智的描述一样,“文人”的概念意味着文化性的爱好与哲学和政治一样重要。当明朝灭亡以后,一些文人似乎对其无关国计民生的文人习性暗暗地产生了怀疑,把王朝的灭亡归结于这种唯美主义的追求。1646年顾炎武写道:近二三十年,吾地文人热衷务虚求空之娱乐,盖无例外者。彼得森:《苦果》,第155页;又见同上书,第31—34页。 ⑤ 魏斐德:《江阴的悲剧》,第66—67页。 ① 魏斐德:《中华帝国的崩溃》,第29—35页。 ② 田中正俊:《民变:抗租奴变》,第88、92—93页。 ③ 朱子素:《嘉定县乙酉纪事》,第185页。 ④ 温睿临:《南疆绎史》,第241页。 ⑤ 温睿临:《南疆绎史》,第242页;又见彼得森:《顾炎武的一生》第二部,第237页。历史学家司马光评论10世纪历任数朝的官僚冯道说:“忠臣不事二主,烈女不嫁二夫。”引见施奈德:《楚国的狂人》,第78页。这句话引自当时一部十分流行的书。罗普:《变化的根源》,第7页。 ⑥ 计六奇:《明季南略》,第247页;张廷玉:《明史》(国防研究院),第3114页;查继佐:《国寿录》,第53页;斯特鲁弗:《传统中国社会》,第63页。关于几社团体起义的决定,见计六奇:《明季南略》,第29页;温睿临:《南疆绎史》,第237、247页;陈子龙:《陈忠裕全集》“年谱”中,第30页。

上一章目录下一章

Copyright © 读书网 www.dushu.com 2005-2020, All Rights Reserved.
鄂ICP备15019699号 鄂公网安备 420103020016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