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二章金属矿的开采与冶炼 一、开采金属矿的目的及其简况 所谓金属矿,在当时是指金、银、铜、铅、铁等种类。在1874—1875年间,大臣疆吏筹议海防中奏请开采煤炭时,常常是煤铁并提,也涉及铜铅等五金矿藏。例如丁日昌于1874年在其《海防条议》中说:“镇江之东南山煤铁五全似皆可采。……产煤之处皆多产铁。……五金煤铁等项,非特利源所系,亦军事胜败所关,……故开矿一层,尤为目前军事饷事之第一要务矣。”③其他封疆大吏也有类似的煤铁五金并提的说法。但付之于实行时,首先是煤炭,虽也注意到铁的开采,实际上却未曾与煤置于同等重要的地位,“先煤后铁”是办洋务企业者常讲的一句话,其他金、银、铜、铅等就等而次之了。这可能是由于以下几个原因所造成:一是洋人觊觎中国矿藏最早的着眼点是煤炭,清政府洋务派为保护自身的利权,故把采煤放在优先的位置:二是洋务军用工厂和兵商各轮迫切需煤,不橡五金那样可以暂时从缓;三是采煤较为易办,并且采出来即可使用,经济效益也可以立竿见影,不像铜、铁等金属需要有一个冶炼加工过程。以故,金属矿使用机器开采与冶炼,延至1880年前后始提到实践的日程,比之煤炭的开采晚了5年左右。
如果说煤炭的开采,是从燃料动力的使用和取得廉价产品并达到求富目的两个方面考虑的话,金属矿的开采与冶炼,除上述两个方面考虑之外,还有专从求富出发而从事开采的。因此,在洋务运动中金属矿的开采,大致分为两种类型:一是使用与求富并重而归根到底是为了富,这有铁、铜、铅等种类;二是单纯求富型的,这就是金与银的开采。前一类与近代军用工业取得廉价的原材料有着密切的关系,可以说是军用工业导致民用采掘和冶炼业的创办,它们间有着内在的经济规律的联系;后一类则同军事工业没有或很少有必然的经济上的联系,却与求富的目的完全一致,因而也可视为“强与富相因”运动的一个组成部分。当然,第一类与第二类,在同一矿上不能绝然分开,有时是金、银、铜、铅等成分混在一起的。
属于使用与求富相结合型的金属矿的大概情况如下,铅矿主要有:山东登州、淄川铅矿,热河土槽子遍山线银铅矿;铜矿主要有:热河平泉铜矿、云南东川等处铜矿、湖北鹤峰铜矿等;铁矿主要有:贵州青谿铁矿厂、湖北汉阳铁矿厂等。属于单纯求富型的金银矿,主要有:黑龙江漠河金矿、平度招远金矿,热河承德三山银矿、广东香山天华银矿,等等。为了较为详尽了解洋务运动中金属矿情况,兹列表(见下页)说明。
表中说明,金属矿的开采与冶炼到80年代才开始实行。规模均不大,成功者亦少。
为了便于从总体上了解洋务派金属矿开采的目的,兹分别将铜、铅、铁以及金银等作一概述。
1881年李鸿章在请开热河承德府平泉州铜矿时说:“天津机器各局制造子弹药帽等项,所需铜料购自外洋,转运艰而价值贵,且恐不可常恃,自应就中国自有矿产设法开采,以期费省用便。”①这里只说明开采铜矿与军用工业取得价廉原料的关系,未提到求富的问题。这一点,清廷关于开采云南铜矿的上谕点明了:“云南素产五金,乃天地自然之利。该省铜政……资鼓铸而利民用。此外,金、银、铅、铁各矿亦复不少,自宜早筹开采,以广中土之利源,实为裕国筹边至计。”①然而这个上谕还未说到抵制洋商并分其利以裕财源。把开采铜铅等矿与军工取得廉价原料、开辟财源、杜绝洋人垂涎等各个方面联系起来的,当推盛宣怀于1883年向李鸿章请开山东登州铅矿时的一段话。他说:“职道宣怀于光绪八年五月禀奉前署北洋大臣张饬派矿务学生池贞铨,随同赴烟台勘查铅矿,以备制造铅弹而佐军国要需。……黑铅为制造鼓铸所必需,每年采买洋铅为数甚巨,自应及早择地官督商办,以济要需而杜漏巵。……访之土人,皆愿官往开办,以兴地利,以开生计,并以杜洋人觊觎之心。”②这段话,除上面引文中所提制造、鼓铸、兴利等之外,特别强调了“杜漏巵”、“杜洋人觊觎之心”。这似乎对李鸿章颇有启发,李氏立即毫不含糊地批示道:“现在各省购制枪炮日多,需用铅弹甚巨。黑铅一项若购自外洋,不但价值昂贵,抑且缓急难恃,亟应广筹开采,以扩利源而杜漏巵。”③这里将“扩利源”“杜漏巵”作为批文结语,显示了他开金属矿的最高目标。其他地方开采铅矿亦与此类似。例如闽浙总督杨昌濬请在福建开采铅矿说:“营伍用铅不少,皆向外洋购办,如铅矿一开,按例输课,先尽官买,利国利民,莫善于此。”④铜铅的开采目的,大体说来有:(1)为了军事工业制造子弹之用;(2)抵制洋货入口,即所谓买外洋铜铅“转运艰而价值贵”,“济军需而杜漏巵”;(3)求富,即所谓“广中土之利源,实为筹边裕饷至计”。
至于开采铁矿及其冶炼,目的虽与铜铅相似,但也有自己的特点。这些特点除与军事工业相联系之外,在求富、敌洋产,尤其是为民用工业发展提供条件方面更为明显。从其与军事工业相联系这一特点看,例如筹办青谿铁厂的潘露,就是江南制造局的一位道员,委派他筹办铁厂意在将该铁厂生产的钢铁供江南、金陵二制造局之用。云贵总督岑毓英和黔抚潘霨就点明说:“购办机器,即在青谿小江口安设厂局,与金陵、上海之局首尾相通,一气联络。”①青谿铁厂的筹办为了军用是很明确的,但其为了民用而敌洋铁更加明显,看其矿务札文可以想见,文中说:“近年各省凡洋铁可到之区,铁店均愿购用者,为机器造成方、圆、扁各式,通身匀称,随意拣买,打造机具,不须多用煤火人工耳。中国所出小块熟铁,用之不便,是以滞销。欲收回洋庄生意,与之并驾齐驱,非机器不可。”
青谿铁厂的使用机器生产适合于民用以与洋铁争市场的意图和愿望,是颇为强烈的。
1889年开始筹建的湖北汉阳铁厂,上述意图比之青谿铁厂又进了一步。当张之洞还在两广总督任内时即表述其筹办铁矿的开采与冶炼的目的说:“窃以今日自强之端,首在开辟利源,杜绝外耗。举凡武备所资,枪炮、军械、轮船、炮台、火车、电线等项,以及民间日用、农家工作之所需,无一不取资于铁。”
又说:“通商以来,凡华民需用之物,外洋莫不仿造,穷极精巧,充塞土货。彼所需于中国者,向只丝、茶两种,近来外洋皆讲求种茶、养蚕之法,出洋丝、茶渐减,愈不足以相敌。土货日少,漏溢日多,贫弱之患,何所底止!……臣愚以为华民所需外洋之物,必应悉行仿造,虽不尽断来源,亦可渐开风气。洋布、洋米而外,洋铁最为大宗。在我多一分之货,即少漏一分之财,积之日久,强弱之势必有转移于无形者。”
上面张之洞所讲的两段话的意思,可以用一句话概括,即军用、民用、敌洋产、塞漏后,转贫弱为富强。求强与求富相统一言尽之矣。
现在来简述单纯以求富为目的金银矿的开采。李鸿章曾概括金银之利说:“淄川之铅,平度之金,热河之银,……乃天地自然之利,亦须放手为之,任用得人,不求速效,功成利久,当在后日,十年内外,海防用项可略指矣!”①这里虽也提到铅,但主要是为筹饷而说的金银矿的开采,没有使用的意思。当然,单纯以求富为目的开采金银矿,就不结合其他的政治任务?事实并非如此,例如开采黑龙江漠河金矿就有“防边”的任务和用意。这将在下面“漠河金矿”一目中叙述。
兹选择有代表性的铜、铅、铁、金银矿区分别作一简介。
二、云南铜矿与平泉铜矿、淄川铅矿 云南东川铜矿云南铜矿散布很广,而以东川及其周围地区较为集中,开采亦以此处为中心,故这里以叙述东川铜矿为主。云南铜矿的发现和开采已很久远,清雍正初明令将云南铜矿归官办,自乾隆以后,每年拨铜本银100万两,岁运京铜630余万斤,“本省之鼓铸资焉,各省之采买资焉”②。咸丰中,太平天国为主流的人民起义之后,滇铜开采停顿近20年。1874年,云南盛产铜的东川、昭通等府县的回民起义被镇压,内地各省人民革命亦己被“肃清”。滇省产铜各厂可以恢复开采,内地的运输也无阻碍。于是滇抚岑毓英在“云南近日要务莫急于练军,而练军莫先于筹饷”,铜政“于军需有济”②的思想指导下,请于户部先后拨铜本银200万两,于1875年由官府恢复试办。然而试办10年,运办京铜总数只有500万斤,尚不及原来常年一年之额。在10年中,云贵督抚等人虽亦雇洋匠、买机器,以西法补中法之未备,然疑虑重重,经营未能奏效。这是什么缘故?当时有的人说是“漫无章程”,有的说是运输中弊端甚多。督办该矿务的唐炯在叙述此事说:由于“亏欠公款复多,后来巡抚改归地方官,既又委道员督办,弊益多,亏欠益巨。”②云贵总督岑毓英于1883年也说到“地方官办理弊多”的话,并提出改为“官商并办”的主张。④何以官办弊多?《益闻录》对此概括得较好:“由官场开办,费用浩繁,往往所得不敷所费。”③改为商办势在必行。
1883年法占越南河内等地,有北窥滇、桂之势,其中尤其是觊觎云南铜矿,当局为了“抗邻国无餍之请,裕边方不匮之源”,采用两条改革办法:其一是集商资商办,其二是用洋法开采。岑毓英说:“从前厂利丰旺,皆由三江、两湖、川、广富商大贾厚集资本,来滇开采。”①他认为商办优于官办,商办:“既免亏欠之弊,复省稽查 之劳,以简驭繁,有利无害”,并强调“参用西法”,以“收事半功倍之效”。⑤都察院御史张佩纶则说:在主张集殷商巨本“与官本相辅而行”之外,要特别强调购置洋机器、聘用洋技术人员,实行大举。这得到清廷“不为无见”的肯定。
同年,道员胡家桢奉岑毓英之命,招商股,购洋机,聘洋匠,以矿苗最旺的东川、昭通二府为中心,成立“云南东昭商铜局”于上海三马路长乐里。然而,招股并不顺利,原拟招15万两,3年间仅得7万余两,另有官帑11万余两。《云南铜矿局示》中就集股难的原因说:“虽由于市道式微,银根阻塞;然多半尚因他省前办各矿,鲜睹成效,以致迟疑畏阻。”①这是从全面局势说的。岑毓英认为,三年来“厂情之不旺,由于资本之难集;资本之难集,由于折耗之太甚。以致商民裹足不前。”②这是从滇铜矿本身说的。二者均不无道理。
其实,云南铜矿招商资用洋法开采仍不景气的原因,从根本上说,是封建旧体制管理新式企业的矛盾所造成。19世纪80年代初的二、三年间,曾出现购买矿股的热潮,1883年因受金融倒帐风潮影响,股票大幅度贬值,以矿股为尤甚。正在这时,云南铜矿改为招集商股,其疲软少人问津自不待言。但从企业本身说,有其主观上的原因:(1)商本官办不能取信于民。铜矿名为招商办厂,实则由宫督理。这一点唐炯一针见血地说:“招商局设立三年,招股甚菲,固因近年股票倒骗,亦由前抚臣(指杜瑞联——引者注)创设五金局,强欲官理民财,其势不能相信,以是来源日绌,办理尤难。”所谓“官理民财”,就是利用民间资本达到官方目的的同义语,也就是与民争利。唐炯本人如何呢?他在滇藩任内及继任滇抚和督办云南矿务时,也仅具有所谓“非商股不能辅官本之不足”③的思想而已,并没有本质的改变。于是(2)就必然出现官方垄断铜产品不准在市场流通的局面。1886年岑毓英奏明:“每年办运京铜百万斤,准一成通商,以次递加,原冀歆动群情,不致畏难裹足”。然而情况并非如预期的有所改善,办理结果是“所办铜斤悉数归官买”,并无余铜通商。唐炯虽也看到必须“宽准通商”④才能发挥商民的生产积极性,但积重难返无法做到。(3)铜产品不准投入市场专由官买,必然违反价值规律。唐炯奏称:铜的开采,“无论汉、夷皆准开办,但须报官,不准走私。所获铜斤,悉赴下关呈缴领价,概由绅耆经手,亦不开支薪水。”这是由官绅来控制生产和流通全过程,以致所给每百斤“十两三钱之价,民间仅敷工本”。①这显然有背价值法则,生产萎缩是意料中的事。(4)生产流通既由官控制就必然弊端百出,钱财流入私人腰包,《益闻录》对此有一段记述:“云南铜矿自经机器开采,出铜颇多。惟所用未得其人,每有潜入私襄,肆行吞蚀者,故经费支绌,旁观者皆寒心。”②以上四条原因,从根本说是腐朽政府官办和“官理民财”的钳制所致。所以无论是官本官办或1883年后招商承办商本官管,均使矿务没有起色。1890年起成立“招商矿务公司”,聘日本人多名为工程师,购机建炉,年余亏折仍多,乃回复到原先招本地炉户开采,公司仅专收铜之利的局面。
云南铜矿的开采,是洋务运动中一个失败典型,其所以失败,用轮船招商局、开平煤厂二企业的成功作一对照,就不难找出答案!
平泉铜矿与淄川铅矿如果说云南铜矿恢复开采与重建,主要是为了鼓铸制钱和民用家庭生活器皿之需,那么,热河平泉州铜矿和山东淄川铅矿的开采,则主要是为了机器局制造军火之用;如果说云南铜矿主要由于官本官办和商资官管而导致失败结局的话,那么平泉铜矿则因集商资商办而获得一定的成绩,淄川铅矿则因官商不定无章程可循而未成局面。
平泉铜矿是1881年李鸿章为了使天津机器局制造子弹药帽能取得廉价铜料而与热河都统崇绮发起开办的。是年设立“平泉铜矿总局”于天津,另于上海设分局,招商股4万两,先行试办。经化验表明平泉铜砂成色优良,“与英国红铜相埒,极合制造之用”③,乃于次年续招股本8万两,共12万两。以之购买机器设备等用去9万余两。铜矿开工后生产情况较好。两年间,解往天津机器局净铜10批,运沪3次。但“开采之法已得,而熔化之工未精”①,于是积砂甚多,到1883年春,共积存铜砂120万斤,以每百斤熔炼净铜20斤计,可得20万斤净铜。因照老法熔炼,出铜不能足数,乃计划购买新的熔铜机器和聘洋技术人员,此两项开支约需10万两左右,故于是年春决定再招股本12万两,共成24万两。
在续招新股的同时,向西洋置办了熔炼机器、聘请了德国矿师和精干熔化的技师5名,由轮船招商局会办朱其诏主持其事,具体工作由所雇的德国人德璀琳负责。除旧矿之外,别开新矿。但设厂、安机、购地等,未能按预计进行,多延时日,平泉铜矿办得并不理想。当然,客观上,矿脉也不理想,矿石也较难提炼,并不像预期那么好。到1892年冬徐润出关验矿时,“平泉铜矿残破不堪矣”②。
然而,平泉铜矿毕竟比之云南铜矿要好得多,甚至可以说是办得较为成功的铜矿。其标志之一,就是除开办的1881年无官息外,自1882年起,官利一般在一分三四厘左右。故它的股票价除这年达到面值150%外,在1883年金融倒帐风潮中受的影响也不大。其原因,一是由于商资官办,多少要按买卖规律办事;二是由于天津机器局给定的价格为每百斤铜料17—18两之间,比云南铜的收购价10两有奇要高出70—80%。
山东淄川铅矿是李鸿章于1885年提议开采的,实际开采时间则为1887年。当时产铅的贵州、湖南”办解无多,尚不足供京局之用,而洋铅因各省铸钱争购,货缺价昂,未可常恃,必须另筹接济”③,在此情况下,山东淄川铅矿的开办被提上日程。先由盛宣怀派令湖南知府周冕带同洋矿师贾海前往勘察,结果表明,“矿质既好,矿线亦长。从前旧井尚非正脉,应须择地另开”。后经山东巡抚张曜饬候补知府沈廷杞复查,认为确有开采价值,并对每日人工生产量可挖矿砂7—8万斤,铅由淄川陆路运至德州及由德州水路运至天津运费低廉;乃至化验矿石每千两约可得净铅七百数十两,内可提炼白银三两二钱,等等均有计算。对如何开采提炼,盛宣怀提出了“挖矿可用土夫,提炼必须机器”的方针。应该说,计算颇为周密,方针亦是正确的。然而在商与官的关系上,有些类似云南铜矿厂。张曜对此具体的表述说:“近年矿务多系集股开办。现开铅矿,拟于仿照办理之中,酌量变通,所获余利,拟以六成缴官,四成归股。一切经费,拟即集股筹款,以资应用。”①这显然是“商资官管”的翻版,利用商资达到官的如下目的:一是津沪各制造局不断提去净铅,在市场流通者甚少;二是余利六成归官。实际上就是官侵商利,商不可能发挥经营的积极性。加上预计每百斤铅可炼出三、四两白银之说未能达到,和铅质不佳售价甚低等原因,淄川铅矿到1892年即行停止生产。
三、漠河金矿 相对于开采铜铅等矿的使用与求富相结合目的来说,开采金银矿除为了求富之外,也是与筹边等任务相关联的。漠河金矿的开采就是一个典型。
漠河金矿地处黑龙江极边,屡有俄人越江偷挖,并奴役中国边民为之盗金,成为边患。清政府在黑龙江将军恭镗倡议下,在“自应及时开采,以杜外人觊觎”思想指导下,作出开采漠河金矿的决定。恭镗说:“漠河金矿之举,重在防边,兼筹利国。”②“防边”,不仅仅是防俄人越境偷挖金矿,而且要防止它“駸駸东逼之势”。李鸿章解释道:“若金矿一开,人皆趋利,商贾骈集,屯牧并兴,可与黑龙江北岸俄城声势对抗,外以折强邻窥伺之渐,内以植百年根本之谋。且因此自行轮船,则江面不令独占,开通山路,则军府不致远悬,此皆防患未萌而不容稍缓者也。”①防患与利国结合起来的见解是可取的正确的。对此,总理衙门讲得更为明确,它奏称:英、美、俄等国“莫不淘挖金矿,以为富强之计。……自来谋国远图,不外兴利实边二策。漠河矿务若果兴办得宜,则利源日开,人民渐聚,富庶之基,胥由于此。”②意思是在防边的同时,更注重于富庶。历史事实证明,漠河金矿是办得较为成功的洋务企业,这当然与其“兴办得宜”是密切联系的。怎样做到“兴办得宜”的?这主要是主办人李金镛按公司规章办企业所取得的成效。
李全镛,江苏无锡人,随盛宣怀办矿务等工业企业多年。李鸿章称他“熟习矿务,任事勇敢,兼与苏沪商人相熟,可以就近商令招募集股兴工”③,是主持漠河金矿的理想人物。从李鸿章几句赞词中,可以看出他嘱意于李金镛,不仅是因为他熟悉矿务,更因他能招商集股。于此可窥见李鸿章在官办还是商办漠河金矿问题上的倾向性。而李金镛的商办主张正与李鸿章这种“倾向性”相吻合。本来在拟筹办漠河金矿时在官办还是商办问题上就有不同意见:恭镗认为若由官采,不但无此资本,而且“麕集穷边无业游民,钤束不易”;若官督商办,黑龙江无此可靠殷商,“惟有招募津沪商人醵股来江承办,较无流弊。”①但马建忠另有想法,他主张选募近边耐寒之兵勇,驻金矿区督令淘挖金矿,如有偷挖坑者,亦招入伍,“人各予地数十丈,不准私占互争。淘得之金,听其自市;官若收买,毋任抑折”。他说这样做法,“不劳役,不费财,可固防,可制敌,内以戢匪徒之出入,外以杜强邻之窥伺,不数年间,边备益修,军储益裕。”②这个意见只是从防边角度考虑的,与李鸿章等人开金矿以致富有背,当然不与接受。而基本确定了集津沪商资以商办的原则。李金镛按此原则拟订了《黑龙江金厂公司章程》十六条。这十六条涉及面较广,主要有:选矿址、集股金、雇矿师、购机器、盖房屋、置车辆、买牲口、设码头、招流民、募勇丁、造轮船、开山路,以及官息、赢利分配办法等。不一一列叙。这里只就章程中关于按资本主义公司原则行事条款作一简述。
“章程”首先谈招商股20万两事。鉴于自1883年金融倒帐风潮以来,市面萧条,加之矿股受损严重,殷户裹足的情况,先由李鸿章、恭镗借款凑集,“以期共信”。李金镛坚信:“凡官绅、富商同抱公忠,必有乐助其成者,应仍招股集资办理。”20万两分为2000股,每股收天津行平化银100两(合上海规银106两)。规定长年官利7厘。产量收入,除去陆续提还借款、员司等开支外之余利,分为20成分配:黑龙江将军衙门军饷六成,商股十成,本厂员司花红四成。
应该说这种余利分配法还是比较合理的,可以发挥官商职工各方面的积极性。其次,规定司帐公举,以使金厂钱财出入公办,“主厂者不当兼理钱财,致涉嫌疑”。为了司帐者的可靠,规定“将收支事务,由股本最大者公举保荐平素诚实有望之人,然后延订。”之所以这样做,因为如有亏空舞弊等情,荐主必须认赔,赔款可“即在股本内扣还”。这就保证钱财出入不生弊端。第三,为减少和杜绝企业的弊窦,规定股友参加管理的制度。股友,特别是万金之股友,对企业经营好坏是极为关心的,他们与厂的命运紧密相联。因此,规定他们“或自驻厂,或派人驻厂,以便监察金银出入,如厂中有合宜职司,自当量才派事,开支薪水”。如无适当职位可派,可在厂查察帐房等事,不给薪水。其未满万金却有三四千金者可集数股公派一人。其他如节省局用等也有具体规定。
据上所述,漠河金矿不仅计划周全,而且是按照资本主义办公司的经营原则立法的。后来在经营中基本实行了《章程》的规定。以故,漠河金矿自1889年开办后,产量与赢利均有显著上升。第一届结帐即有余利3万余两,兹后逐年增加,至1896年产金大旺,工人有2千余人,矿局获净利达30万两。这在洋务企业中罕有与之匹敌者。在矿业中尤为仅见。
叙述到这里,要谈谈漠河金矿经营者们的艰苦创业精神和经历。
漠河距黑龙江城(爱珲)1000余里,爱珲至齐齐哈尔省城则为千里陆路。若由爱珲溯江而上,则陆路水路可并驶,但小船不能逆黑龙江上驶,俄国轮船居奇特甚;若由齐齐哈尔省城北行,在墨尔根与呼伦贝尔之间另辟一路,较之水陆周转便捷,但“穷崖绝壑,密菁深林,率皆终古未开之道,又非月役千人,期以周年不能就功。”在这样遥远荒僻人迹罕通之地开矿,集股固难,招募职司亦非易事。至于“矿夫四集,良莠杂处,易滋事端”①,也不是一般管理者们所能驾驭得了。但李金镛毫不畏难地担任了筹建漠河金矿开采的责任。他于1887年5月间由署吉林知府任内到齐齐哈尔省城接受任务,取道墨尔根到漠河勘查矿产情况,艰苦备尝,10月间始回。随即去天津禀告李鸿章后,又到沪上招集股分。经过一年余的筹建,招回流民,募练防勇,造房屋,买粮食,修道路,置轮船,购机器,延矿师,规画井然。很快使金矿投入生产。在生产中也是很艰苦的。李鸿章谈到这种艰苦情形说:“取金之硐,夏则积水,冬则层冰,凿险鎚幽,艰难万状。”这绝非虚语。然而,在矿区沿江之地垦种,屯牧并兴,广集商贩,很快“以绝域穷荒、人迹罕到之地,兵民辐辏,商贾繁兴,屹然为边陲重镇”②矣!这个勋绩固然是全体职司矿工的努力结果,但首功应推李金镛。清史列传说他“僻远无人,披荆斩棘于万山中”①。并非过誉之词。1890年李金镛因过份劳瘁,在工所逝世!由于金厂基础已立,规章制度已定,接任者袁大化在原有规模上加以扩充,生产并未因李金镛去世而受影响。
四、青谿铁厂 贵州矿产极多,诸凡金、银、铜、铁、锡、硝、磺、水银、煤炭等,而以煤铁为尤盛。因这二项需用较广和急迫,且易见成效,故清政府首先着力于煤铁,其间更突出了铁矿的开采与冶炼。开办贵州铁矿事为贵抚潘霨于1885年所发起,他说:煤铁“为黔产大宗,开采易见成效。如能合用,则可运销各省,源源接济,亦免重价购自外洋之失,未始非裕国阜民之一端也。”②这里所说“裕国阜民”和“免重价购自外洋之失”的思想,是与洋商争利、变被洋商所侵占之利为中国人民与国家之利的思想,因而是很可取的。随即于第二年春拟订章程六条,除说明黔矿丰厚必须规复开采之外,强调:(1)扩充煤铁矿的开采,因为此二项为机器局、制造轮船、修建铁路等所必需;出产煤铁之镇远、思州、铜仁、都匀、黎平、遵义、思南等处,均有水路辗转可下达长江,运输不甚困难。(2)本地很少殷商,到上海等地招集商股,实行“商办官销”,以百金为一股;外国不准附股,但可而且必要雇聘洋技术人员;股分最多者推为总办,“其余一人能集百股者作为帮办”;股息周年一分官息,官息之外余利,除开销局厂薪工外,按股分派。(3)预筹销路,按“商办官销”原则,请总理海军衙门、南北佯大臣及两湖、两广、川、滇各督抚,每省各认购销若干?这种“官销”办法,在当时是有一定的必要性的。销路不畅,生产也会停滞,“销路能畅,则商贾自必争趋”。(4)官府抽课,请按每百斤抽收20斤,照市价折银交纳,运销各地一概免征税厘。以上这些主要规定,基本上符合经营企业的要求。生产与流通、销售与运输,以及股票持有者中的大股东管理企业、抽课20%但免去厘税等措施,应该说,对商人与企业、商与官等关系的处理,还是比较好的,因而是能够发挥各方面的积极性的。1886年4月22日(光绪十二年三月十九日)贵州成立了矿务总局。先就协饷、厘金项下凑拨2万两,作为开办经费,另一方面招集商股,在镇远、常德、汉口、上海设分局,派员经理。接着,一面凑集官商银8万两,派员到外洋购办炼铁机器,一面选定距铁矿较近、水运较便之青谿县之小江口盖造铁厂,是即为青谿铁厂。贵州候补知府曾彦铨负责筹办,把精干西学的潘霨之弟潘露,从江南制造局调黔督办。
那时的贵州省,交通极不方便,仅机器一项,从外洋购来运到青谿就很艰难,头批机器1888年10月间始运到厂。所聘工匠亦随到厂。潘霨在叙述其艰难情状说:机器分三批起运,共重约近3万担,到沪后“雇船装运前来,均须立架按件起重,由湖南常德而上,滩高水浅,又须按件起驳。……二年之久,始行运到,可见创始之难。”另一方面,在招集股上也遇到困难,“所集商款,催缴难齐”。潘霨在说明其原因说:“大抵因历年股票无凭,富商受累,此次非见开炉出铁,势难踊跃输公。”③于是大多在厘税项下暂拨以应急用。由于机器与工匠既到,安装机器到开炉生产已为期不远。随即于1889年2月间开始作安装机器的准备工作:造机座、厂房、火炉、烟通、水池等。在准备安装机器过程中,也是困难重重。对此,潘霨也有记述:“地方过于荒陋,砖瓦木植采办稍延,添雇人夫亦非随招即到。兼以运机船只又屡屡失事,虽随报即日雇船分匠前往捞摸不致沉没,但一件不到,即一器不全,艰难迭出,致延时日。”
“致延时日”到什么时候?直至1890年7月17日(光绪十六年六月初一日)始全工告竣,开用机炉熔矿炼铁。这样,青谿铁厂从1885年冬动议和开始筹备到1890年夏完工投产,共用了4年余时间。向之论者曾对此加以指责,说这表明洋务企业的工作效率低下。这种指责有失公允。如前所述,在那种资金缺乏,股分难集:穷乡僻壤,遍地荆棘与外界半隔绝的土地上,兴建近代新式铁矿与炼铁工业,是极不容易的;从筹建到投产用了4年时间,也不能说是时间太长。老实说,在那样恶劣环境中做出这样的大事,没有很大毅力是办不成功的。
青谿铁厂投产后,日产铁4万余斤,月可得铁120万斤,约可售银2.2万余两;月支出铁砂、煤炭、薪工等费1.8万余两。每月可余银3000余两。即使销路有畅滞,市价有增减等情况,但出入相抵,有盈无绌。这种估计不一定很科学,例如折旧费、停工修炉等均未计算在内,但大致可以肯定,成功在望。
青谿铁厂总计建厂费用银27.6万余两,因股款不敷,挪用公款19.2万两。为了迅速归还公款及筹措周转流动资本,向法国泰来洋行借规银30万两。应该说为了顺利办好铁厂,借洋债亦未尝不可。因为这是铁厂发展生产所必需。
然而,就在开炉炼铁后一个多月,主要经理者潘露积劳病逝。这对青谿铁厂无疑是一个严重打击。诚如青谿局委员徐庆沅所说:潘露死后,“无奈欲开大炉而无人督理,终失机宜;欲承领洋款,而无力担当,恐伤信义。”铁厂只得建议退还洋款,暂行停工。潘霨为了“免为商累”,只好“俯如所请”了。②大炉停工,小炉还是时断时续熔炼着,到1893年始完全停办。这可以说,青谿铁厂是洋务企业中一个失败者。失败的原因与潘露之死固然有关,但从根本上说决不是某一个人的有无问题,而是投资环境太恶劣。例如,青谿铁厂所需焦煤,要从几百里外的湾水运来,这在火车轮船发达情况下原不算一回事,但在山路崎岖交通不便的贵州来说,问题太大了,它使铁厂原料的运费比之产价高出数倍、十数倍,价格太昂了。无怪后来青谿铁厂在交通运输条件改善前,一直难以景气。
五、汉阳铁厂 汉阳铁厂是张之洞所筹建。
张之洞,(1837—1909年)字孝达,号香涛,直隶南皮人。出身于封建官僚家庭。14岁中秀才,16岁中举,27岁中一甲三名进士,及第后授翰林院编修,以后外放,历任湖北、四川学政。尚清议,号称清流派。1882年授山西巡抚,开始热心洋务事业。中法战争中力主抵御,1884年升任两广总督,在抗法斗争中起了良好的作用。战后着手筹备举办纺织、钢铁等洋务工业企业,钢铁厂的筹建是其中最为重要的一个项目。本来,张之洞想将铁厂建于广州城外珠江南岸,1889年秋他由两广调督两湖,该厂乃随其移建于湖北。
张之洞为什么要建造钢铁厂,其目的是什么?答复是,除为了供给军用工业所需要的原材料之外,更主要是为了民用,为了“辟利源”“杜外耗”,抵制洋铁进口。张之洞算了一笔帐,据光绪十二年(1886年)贸易总册所载,各省进口铁条、铁板、铁片、铁丝、生铁、钢料等,共价银240余万两;而中国各省出口的铜、锡、铁合共值银11.8万余两,不及进口的二十分之一。到1888年洋铁、洋针进口值达280余万两,而竟无出口之铁。①所以张氏办炼铁厂为了与洋商竞争是明显的。要能与洋商竞争,必须“资本之足,熔炼之精”,只有这样才能做到“销路之广”。他不仅要在中国推销,而且要打入国际市场。他说:“闻日本确已筹备巨款,广造铁路,(铁轨)原拟购之西洋。若中国能造钢轨,彼未必舍近图远。是此后钢铁炼成,不患行销不旺。”在实业大规模发展的近代社会,钢铁需求量必然日益增长。张之洞对此是有远见的。
然而,清政府和张之洞有一个错误的指导思想,他一则说,“设厂炼铁,乃开办铁路、铸造枪炮为第一要义。”①再则说,“此事本为炼铁利用,塞漏巵以图自强,原非为牟利起见。”②办近代钢铁工业企业,固然是为了使用,但不为“牟利”,就必然不按经济规律、尤其是价值规律办事。在建厂、生产和流通中,不可避免地存在价值与使用、资本主义经济规律与封建主义政治目的的矛盾。
矛盾首先表现在企业的官办还是商办上。1889年底,张之洞从粤赴鄂,路经上海,特地将时任山东登莱青道在湖北“勘矿首功”的盛宣怀③从烟台情来沪上,就建厂问题“连日晤谈,详加考究”④。次年初盛宣怀拟订了招商股办铁厂的章程,但张之洞不以为然地电告李鸿章说:“商股恐不可恃,且多胶葛”①。坚决主张官本官办。很显然,盛氏的商本商办主张,意在“牟利”,他说:“商办者必处处打算,并使货美价廉”②,惟此才能与洋商进行有效的竞争,也才能达到赢利的目的;张氏意在将企业牢牢控制在官的手中,在当时也就是控制在他张之洞手中。
1890年春,在武昌设立湖北铁政局,派广州同文馆毕业,跟随张之洞多年,具有办洋务丰富经验的湖北候补道蔡锡勇总办局务。所聘矿师白乃富等均已到局待命。他们在盛宣怀10余年前勘查的大冶之铁、当阳之煤等矿的基础上进行复勘和扩大范围的勘察。发现大冶铁矿储量大、含铁量高,可供长期开采;至于煤则进行了大规模勘探:对湖南、贵州、陕西、四川、山西等省有关地区都进行勘探和查察,对本省湖北的荆当、广济、兴国等处进行了复查,并作新的探索。直到1890年冬始勘得比较理想合用的湖北大冶王三石煤矿和江夏马鞍山煤矿,随即在该二处成立了煤矿局。勘矿工作告一段落。接下来就是选定炼铁厂址了。
在大规模勘探煤矿时,选择炼铁厂址事也提上议事日程。李鸿章提出“炉厂似宜择煤矿近处安设”③的原则性意见。那时,王三石、马鞍山煤矿尚未勘得,拟用盛宣怀10余年前所勘的长江上游荆州当阳之煤。张之洞意将炼炉设于武汉,把上游当阳之煤顺流而下,大冶之铁逆水而上,在武汉“会师”。盛宣怀的意见是在大冶旁之黄石港设炼炉,荆当之煤直运黄石,他认为顺流到黄石港“与武昌运费必不相上下”④。但张之洞并不同意盛宣怀的意见,他讲了7条理由,除荆煤下运、冶矿上运皆就省城,所炼之铁就近销售、员工勤惰、物料虚实可就近考核等理由之外,强调铁厂、炮厂、布局均附设矿物、化学等学堂,“三厂若设一处,洋师华匠皆可通融协济”;数百万两官本经费的大厂,若设在省城外,“实缺大员无一能到厂者,岁糜巨款,谁其信之”,设在省城,督抚司道可随时阅视等。最后总结性地说:“此则中法,非西法。中法者,中国向有此类积习弊端,不能不防也。即使运费多二三万金,而工作物料虚实优劣所差不止数十万金矣。”
及至是年秋冬之交选定用王三石、马鞍山之煤了,炼铁厂如果设于武汉,煤与铁砂均须逆流而上地运输,张之洞仍坚持设厂于省城,并择定汉阳龟山脚下为厂址。盛宣怀着急了,他直接禀告到庆亲王那里,说炼炉设于汉阳原料燃料均需溯流上运,这样做是“舍近图远,……运远本重”,必将加重产品成本,“必不能敌洋料”。②盛宣怀认为张之洞这种做法与官本官办有关,他说“如果及早改归商办,就大冶江边设炉开炼,以就煤铁,必能做到“轻运费而敌洋产”。③他同时对李鸿章痛心疾首地说:“大冶江边煤铁锰矿与白石均在一处,天生美利,如在江边设厂,百世之功。惜……屡谏不从。”④确实,黄石港距大冶只有50里,王三石、马鞍山煤矿都在周围,兴国的锰矿亦靠近处。在经营近代工业企业上盛宣怀比之张之洞显然高出一筹。这归根到底是商本商办与官本官办的分歧所造成,前者要按经济规律办事,后者要按官的意志办事,官的意志实际就是封建性的表现,其败也必矣。
张之洞还犯了第二个错误,那就是订购的机炉与煤铁原料燃料质地不对号。张氏是外行,他请了同样外行的驻英公使刘瑞芬等人向英国梯赛特机器厂订购机炉等物。当该厂提出先化验铁石、煤焦的质地如何,而后始可配备与之相适应的机炉的要求时,张之洞却说:“以中国之大,何所不有,岂必先觅煤、铁而后购机炉?但照英国所用者购办一分可耳。”⑤英国厂方虽闻之愕然,但还是胡乱配了一座贝色麻炼钢炉和一座小马丁炼钢炉。这就铸成了大错。
当时西方炼钢炉有两种,即贝色麻钢炉(转炉)和西门子马丁炉(平炉)。前者用的是酸性耐火材料,冶炼过程中不能去除原料生铁中所含的磷质,中国只有个别地方(如本溪)有低磷铁矿,故它的使用受到很大限制;而西门子马丁炉是用碱性耐火材料作炉衬,它可以除去生铁中含量在1.5%以下的磷质。大冶铁矿含磷量高,以之炼成的生铁含磷高达2.5%。贝炉炼成的钢不能去磷,钢中含磷多就易脆裂,尤不宜于造钢轨,而汉钢造钢轨是其主要任务,这就无怪后来产品销不出去了。小马丁炉所炼之钢虽是精品,但产量极少。这件错事直至盛宣怀承接商办后于1902年派李维格出国考察后才算解决了问题。但这已是“糜去十余年之光阴,耗尽千余万之成本”①了。
张之洞在办厂中第三错误是官吏统治一切。例如,除蔡锡勇任总办外,1890年派委湖北候补知县张飞鹏、候补同知施启华、候补州同沈鉴等人负责大冶铁矿和王三石煤矿的开采;同年11月因修大冶铁山运道,调张飞鹏兼办;1891年7月派委湖北大挑知县王廷珍为铁厂总监工,次年又增派候补知县蔡国桢为铁厂总监工,等等;煤铁等矿和炼铁厂筹建,主要负责岗位一概由官占住位置,各级主要负责竟无一名商人。至于技术方面的岗位,则由总工程师英人亨利·贺伯生等30多名洋人占着。
在技术上任用洋技术人员无可非议,但管理人员的配备完全依照封建衙门的模式,大小岗位均由官来充任,这就不可避免地把官场的恶习带进工厂,营私舞弊、贪污浪费、任用私人、排斥异己、不负责任,挂名坐食等风盛行;组织生产讲究效率不足,勾心斗角,互相牵掣有余。他们与企业没有直接的经济利益联系,只向上司负责,不对企业盈亏负责。因此,他们所关心的不是工厂生产的好坏,而是如何保住自己的位子。当时就有人指责说:“每出一差,委员必十位、八位,爵秩相埒,并驾齐驱,以致事权不一,互相观望。仰窥帅意,事事喜用官派,故不喜闻商办之说。”②张之洞以为这样可以加强控制,殊不知这种封建管理体制,造成机构庞大,效率低下,以致经营混乱,成为铁厂失败的重要原因之一。
这样一个兼煤铁冶炼的钢铁联合的大型企业,用缺乏科学知识的官吏董其事,不可能有周密计划和科学核算。如在经费上,原预算为246.8万余两,结果实用去官款568.7614万两零。如加上由广州“闱饷”拨还的购机定银13.1670万两,和官款不敷分欠华厂洋厂各商号之款10.1199万两,共计用去经费582.9629万两。①大大超出预算。类似事例不胜枚举。
造成以上这些缺陷的原因固然很多,但从根本上说,是官本官办无严密章法,一切由官的意志决定所致,尤其是以张之洞的个人意志为转移。而张之洞是怎样管理的呢?盛宣怀得意门生在铁厂工作的钟天纬说:“香帅躬亲细务,忽而细心,锱铢必较;忽而大度,浪掷万金;忽而急如星火,立刻责成;忽而置若罔闻,延搁数月。一切用人用款皆躬亲其权”②。
这是对张之洞维妙维肖的刻划。盛宣怀曾说张之洞是“爱憎无常之大吏”③,这可以反证钟天纬的话是基本上反映张之洞真实个性的。以这样个性的人,在没有规章制度个人说了算的情况下,是绝不能把近代企业办好的。
筹建中的官僚衙门式机构,加上最高决策者张之洞的“爱憎无常”,必然反映到生产流通过程中去。
汉阳铁厂从1891年底开始动工,到1893年11月建成。它主要包括:炼生铁、炼熟铁、炼贝色麻钢、炼西门子钢、造钢轨、造铁货六大厂,机器、铸铁、打铁、造鱼片钩钉四小厂,以及铁路运道、轮船码头、运矿铁桥、起矿机器房等;大冶铁矿于1891年投产,马鞍山煤矿于1893年开始出煤。(王三石煤矿因“石质极坚,暗水太多”,一直未能出煤,不得已于1894年废弃,50万投资付之东流)这样,炼钢铁、采铁矿、采煤炭三者齐全配套的钢铁联合企业建成了。1894年2月正式升火开炉炼铁,6月先开一座大炉,日出铁50余吨,间有60—70吨者。钢年生产能力可达3万吨。张之洞称它为“东亚第一”,并非言过其实。但这个规模宏大、设备先进远东第一流的钢铁联合企业,开工伊始就出现妨碍其生产的一系列问题。
第一,管理上的弊病。由于张之洞用行政命令干预经济规律,和官吏充斥于各部门,以致瞒上欺下,渎职营私之风盛行。例如,张之洞曾申斥蔡锡勇:“查各厂委员司事,月费薪水不资,各厂日用不少,而实在作工能造枪炮、安机器、出钢铁之工匠总不肯多雇,实属不解。”①多雇非熟练工,不肯雇熟练工,但用钱却不资,其内情也不是不可解:或是管理上的无知,或是雇非熟练工报销高工资以中饱私囊。如此而已。
第二,能源供应不足,严重影响生产。马鞍山煤焦月可供极少,铁厂开高炉一座月需2000吨,炼钢炉尚不在内。如两炉并开需煤更巨,差距更大。于是到萍乡买煤炼焦和用高价买开平之煤焦,尚不足,后又购用外洋焦炭,每吨竟高达17—18两之巨。如此凑合勉强能供一座高炉之用。但还时有不济,不时封炉停产。生铁产量不足,直接影响到熟铁炉、炼钢炉,而这两种炉“不能多开”,又影响轧钢厂、铸造广、钢轨厂的生产。问题更严重的是洋焦太贵,马鞍山焦炭每吨4两余,平焦每吨11两余,洋焦每吨17—18两,而生铁每吨市价不过20两。洋焦不能常用多用是明摆着的。但不用洋焦又无法解决燃料问题。因而生铁生产必亏本无疑。
第三,销售不畅。汉厂钢铁及其制品的产量尽管远没有达到生产能力,但销售还是有困难,尤其是钢轨等产品是如此。这固然也有用户迷信洋货的因素,但上文已讲到贝色麻钢含磷多易脆裂,是钢轨等销不出去的一个重要原因。1894年6月到1895年8月的销售情况是:(1)共出生铁5660余吨,外售1100余吨,存1600余吨,两共2700余吨,其余均为本厂及枪炮厂所用;(2)贝色麻钢料生产940余吨,外售并外处用18吨,存280余吨,两共约300吨,其余均为本厂和枪炮厂用;(3)马丁钢料生产450余吨,外售并外处用40余吨,存150余吨,两共约200吨,其余为本厂及枪炮厂用;(4)铁货拉成钢条板1700余吨,外售外处用340余吨,存880余吨,两共1220余吨,其余为本厂和枪炮厂所用。②据上所述,积存和自用数,大大超过外售数。生铁的出售情况较好。1894年分《关册》(汉口)说铁厂“所出钢铁曾载运出口者,计有生铁18300余担,惟钢则不多。”①生铁之所以销路较好,因它是炼熟铁、炼钢的原材料。而原料出口相对地多恰恰表明它的弱点。
总起来看,在那时办这样大规模钢铁厂是中国社会工商业发展所需要的,洋务派首领张之洞看到这一点并付之于实践,这是他高人一筹之处,是他雄心壮志有事业心的表现。应予以充分肯定。但张之洞又说他不是为了“牟利”,或者退一步说是要在不违背其封建政治目的前提下获取经济效益,这就必然要违反或者说不按经济规律办企业。社会经济的发展自有其内在的规律,一个企业的生产流通纳入资本主义轨道,就必然受剩余价值和价值法则的制约,人们只能顺应利用客观经济规律,否则就会遭到惩罚导致相反的结果。事实证明,清政府和张之洞不按经济规律办厂,从而对资本主义工业发展起了阻碍甚至是破坏的作用,使预期的“开利源”“塞漏巵”求富以自强的目的无法达到,这就是历史的逻辑。汉阳铁厂也不得不于1896年招商承办。承办者即在近30年前湖北“勘矿首功”坚决主张商本商办的盛宣怀。盛宣怀承办后,任用企业经营家、时任轮船招商局帮办的郑观应为总办。盛、郑一上任即针对张之洞经营时的矛盾与弊端进行整顿,例如,觅焦炭、选人才等。很快找到萍乡煤矿,并逐步解决贝色麻钢含磷太多和炼炉距离原料、燃料产地过远等问题,使企业能沿着资本主义轨道较为顺利地前进。
六、矿业的成败关键 叙述到这里,可以对洋务工业企业尤其是煤铁金属开采业的成败作一简要评述了。
矿业成败因素是很多的,诸如:投资环境、交通运输、贫矿富矿等自然条件、技术人员的优劣、销售渠道畅滞等等,据前所叙,有些成功者与上述这些条件优越有关,有些失败者与上述客观条件特差有关,青豁铁厂是一个典型事例。但从各洋务企业成败的事实看,最关键者还在于企业是商办还是官办的问题上。商办不是绝对成功,官办却大多失败。因此,商办与官办,基本上是洋务工矿企业成败关键。这一点当时即有不少人有此认识,这在本章叙述中已有所涉及,这里选一较为典型的代表作:光绪十年七月初二日军机处交出的锡珍等抄片引述于下。
“我朝五金金矿,听民开采,官征其税,载在会典。近年行驶轮船,设制造局厂,煤铁之需益夥。顾历年试办开矿,率少成效,何也?盖由官办不由商办也。事经官办,积习难除,繁费既多,亏挪不免。或兼摄他务,不能专一,派员经理,漫不经心,何能持久?至以公款难筹,招商入股,流弊滋多,甚且买空卖空,专视票价涨落以罔市利,积久无成,竟成废纸,一转移间,乾设商本大半,商人一再受亏,设遇有事,即欲广为招徕,而无应之者矣。……招商集股,发票收银,官不过问,但将清册具报,如何付利,如何归本,较若画一,不得参差。有舞弊者,官为惩治。盈之与亏,商自任之。必能辛苦经营,众擎易举。如是庶可以工榷算,致精良,节浮费,审实效,亦公私两便之道也。盖向未统归商办,而官不助其经理,则势弱而利微:近时名为商办,而官独专其事权,则弊多而利少。故不如今商任其事而考其成,以期有利无弊,风气亦可渐开矣。”
这段话对于矿务经营成败之故,可以概括为如下三点:(1)煤铁等矿开采成效甚少由于“官办而不由商办”,因官办积习和弊端甚多,管理者“漫不经心”,以致偾事。(2)官方因公款难筹而招集商股,往往于“一转移间乾没商本大半”,侵吞商财,商民裹足。因此(3)最好的办法是商本商办,“官不过问”,官仅仅“助其经理”,这就一定能“有利无弊”,因为盈亏“商自任之”,“必能辛苦经营”的“节浮费、审实效”。
这些对洋务工矿企业的成败说,可谓一针见血之论。
③盛档,《盛宣怀致金福曾函》,光绪七年冬。
①见葛士濬辑《皇朝经世文续编》,卷101。
①李鸿章《请开平泉铜矿片》,光绪七年四月二十三日,《李文忠公全书》奏稿卷40,页46。
②《光绪朝东华录》卷55,见《中国近代工业史资料》第1辑下册,第698页。
③盛宣怀《禀请开采登州铅矿并拟订章程由》,《申报》光绪九年六月初十日,《中国近代工业史资料》第1辑下册,第1119页。
④见《中国近代工业史资料》第1辑下册,第1122页。
①杨昌濬《闽省请开办铅矿疏》,光绪十一年五月,见《中国近代工业史资料》第1辑下册,第1139页。
②岑毓英、潘霨奏,《申报》光绪十三年六月初八日,《中国近代工业史资料》第1辑下册,第676页。
③《贵州矿务局札文》,《中国近代工业史资料》第1辑下册,第678页。
①张之洞《筹设铁厂拆》,《张文襄公全集》奏议卷27,页1—4。
②李鸿章《综论饷源并开山东热河各矿》,《李文忠公全书》海军函稿卷3,页7。
②④⑥《羊务运动》(七),第5—6、14、16页。
③唐炯《成山老人自撰年谱》见《中国近代工业史资料》第1辑下册,第702页。
①户部奏,光绪十年五月初一日,《光绪朝东华录》卷60,见《中国近代工业史资料》第1辑下册,第702页。
⑤见《中国近代工业史资料》第1辑下册,第697页。 ①上引文见《洋务运动》(七),第19、21页。
②《中国近代工业史资料》第1辑下册,第705页。
③光绪十一年十一月初十日岑毓英奏,《洋务运动》(七),第30页。
④上引文见光绪十三年闰四月十三日唐炯奏,《洋务运动》(七),第32页。
①唐炯《变通云南矿务章程疏》,光绪十四年四月十四日,《洋务运动》(七),第34页。
②唐炯《迤西矿务另筹理情形折》,光绪十六年五月二十六日,《洋务运动》(七),第56页。
③见《中国近代工业史资料》第1辑下册,第707页。
①《平泉铜矿总局续招股份启事》,《申报》光绪九年三月十二日,《中国近代工业史资料》第1辑下册,第671页。
②《申报》,光绪九年三月二十九日,《中国近代工业史资料》第1辑下册,第672页。
③《徐愚斋自叙年谱》,页57。
①李鸿章《请开淄川铅矿片》,光绪十三年四月十二日,《李文忠公全书》奏稿卷59,页47。
②上引文均见光绪十三年闰四月十六日山东巡抚张曜奏,《洋务运动》(七),第379—380页。
①光绪十三年九月二十五日恭镗奏,《洋务运动》(七),第317页。
②李鸿章《漠河金矿章程折》,光绪十三年十二月初五日,《李文忠公全书》奏稿卷61,页47。
③见《中国近代工业史资料》第1辑下册,第73O页。
①光绪十二年十二月十五日恭镗等片,《洋务运动》(七),第314页。
②光绪十二年十二月十五日恭镗奏,《洋务运动》(七),第313页。
③马建忠《上李伯相论漠河开矿事宜禀》1887年,《适可斋记言记行》卷4。
①以上均见李金镛筹议《漠河金矿章程》,《洋务运动》(七),第321—326页。
②以上引文见光绪十三年九月二十五日恭镗奏,《洋务运动》(七),第316页。
①以上引文见李鸿章《漠河金厂请奖折》,《李文忠公全书》奏稿卷75,页19—20 页。
②《清史稿·列传》238。
③光绪十一年十一月初一日署贵州巡抚潘霨片,《洋务运动》(七),第169页。
①上引文见光绪十四年九月二十八日潘霨奏,《洋务运动》(七),第179—181页。
②光绪十五年八月初六日潘霨奏,《洋务运动》(七),第181页。 ①上引文均见光绪十六年八月初三日潘霨奏,《洋务运动》(七),第183—184、①张之洞《筹设炼铁厂折》,《张文襄公全集》奏议卷27,页2。
②上引文均见张之洞《预筹铁厂成本折》,光绪十九年二月二十五日,《张文襄公全集》奏议卷33。
③张之洞《致砚斋中堂》,《中国近代工业史资料》第2辑上册,第471页。
④盛宣怀“勘矿首功”事参见本书第十一章第五节。
①张之洞《致海署天津李中堂》,光绪十五年十一月二十九日,《张文襄公全集》卷133,电牍12。
②张之洞《致京李中堂》,光绪十六年二月二十六日,《张文襄公全集》卷134,电牍13。
③盛档,盛宣怀《致庆邸禀》,光绪十六年九月,《东海亲笔信稿》。
④李鸿章《寄鄂督张香帅》,光绪十六年三月十五日,《李文忠公全书》电稿12,页19。
①盛宣怀《致张之洞电》,光绪十六年四月初七日,《中国近代工业史资料》第1辑下册,第77O页。
②张之洞《致盛宣怀电》,光绪十六年四月初九日,《张文襄公全集》卷135,电牍14。
③盛档,盛宣怀《禀庆邸》,光绪十六年十一月十六日,《东海亲笔信稿》。
④盛档,盛宣怀《致庆邸禀》,光绪十六年十月,《东海亲笔信稿》。
⑤见《李文忠公全书》电稿12,页42。光绪十六年十月十六日。
①叶景葵《记汉冶萍》,《中国近代工业史资料》第2辑上册,第468页。
②叶景葵《记汉冶萍》,《中国近代工业史资料》第2辑上册,第470页。
①盛档,钟天纬《致盛宣怀函》,光绪十六年十二月二十九日。
②见《中国近代工业史资料》第1辑下册,第887页。
③盛档,钟天纬《致盛宣怀函》,光绪十六年十月十二日。
①盛档,盛宣怀《致李鸿章函》亲笔底稿,光绪十年九月初一日。
②张之洞《致蔡锡勇电》,光绪二十一年五月二十一日,《中国近代工业史资料》第1辑下册,第796页。
①数字参见《中国近代工业史资料》第1辑下册,第796——797页。
②《中国近代工业史资料》第1辑下册,第795页。
如果说煤炭的开采,是从燃料动力的使用和取得廉价产品并达到求富目的两个方面考虑的话,金属矿的开采与冶炼,除上述两个方面考虑之外,还有专从求富出发而从事开采的。因此,在洋务运动中金属矿的开采,大致分为两种类型:一是使用与求富并重而归根到底是为了富,这有铁、铜、铅等种类;二是单纯求富型的,这就是金与银的开采。前一类与近代军用工业取得廉价的原材料有着密切的关系,可以说是军用工业导致民用采掘和冶炼业的创办,它们间有着内在的经济规律的联系;后一类则同军事工业没有或很少有必然的经济上的联系,却与求富的目的完全一致,因而也可视为“强与富相因”运动的一个组成部分。当然,第一类与第二类,在同一矿上不能绝然分开,有时是金、银、铜、铅等成分混在一起的。
属于使用与求富相结合型的金属矿的大概情况如下,铅矿主要有:山东登州、淄川铅矿,热河土槽子遍山线银铅矿;铜矿主要有:热河平泉铜矿、云南东川等处铜矿、湖北鹤峰铜矿等;铁矿主要有:贵州青谿铁矿厂、湖北汉阳铁矿厂等。属于单纯求富型的金银矿,主要有:黑龙江漠河金矿、平度招远金矿,热河承德三山银矿、广东香山天华银矿,等等。为了较为详尽了解洋务运动中金属矿情况,兹列表(见下页)说明。
表中说明,金属矿的开采与冶炼到80年代才开始实行。规模均不大,成功者亦少。
为了便于从总体上了解洋务派金属矿开采的目的,兹分别将铜、铅、铁以及金银等作一概述。
1881年李鸿章在请开热河承德府平泉州铜矿时说:“天津机器各局制造子弹药帽等项,所需铜料购自外洋,转运艰而价值贵,且恐不可常恃,自应就中国自有矿产设法开采,以期费省用便。”①这里只说明开采铜矿与军用工业取得价廉原料的关系,未提到求富的问题。这一点,清廷关于开采云南铜矿的上谕点明了:“云南素产五金,乃天地自然之利。该省铜政……资鼓铸而利民用。此外,金、银、铅、铁各矿亦复不少,自宜早筹开采,以广中土之利源,实为裕国筹边至计。”①然而这个上谕还未说到抵制洋商并分其利以裕财源。把开采铜铅等矿与军工取得廉价原料、开辟财源、杜绝洋人垂涎等各个方面联系起来的,当推盛宣怀于1883年向李鸿章请开山东登州铅矿时的一段话。他说:“职道宣怀于光绪八年五月禀奉前署北洋大臣张饬派矿务学生池贞铨,随同赴烟台勘查铅矿,以备制造铅弹而佐军国要需。……黑铅为制造鼓铸所必需,每年采买洋铅为数甚巨,自应及早择地官督商办,以济要需而杜漏巵。……访之土人,皆愿官往开办,以兴地利,以开生计,并以杜洋人觊觎之心。”②这段话,除上面引文中所提制造、鼓铸、兴利等之外,特别强调了“杜漏巵”、“杜洋人觊觎之心”。这似乎对李鸿章颇有启发,李氏立即毫不含糊地批示道:“现在各省购制枪炮日多,需用铅弹甚巨。黑铅一项若购自外洋,不但价值昂贵,抑且缓急难恃,亟应广筹开采,以扩利源而杜漏巵。”③这里将“扩利源”“杜漏巵”作为批文结语,显示了他开金属矿的最高目标。其他地方开采铅矿亦与此类似。例如闽浙总督杨昌濬请在福建开采铅矿说:“营伍用铅不少,皆向外洋购办,如铅矿一开,按例输课,先尽官买,利国利民,莫善于此。”④铜铅的开采目的,大体说来有:(1)为了军事工业制造子弹之用;(2)抵制洋货入口,即所谓买外洋铜铅“转运艰而价值贵”,“济军需而杜漏巵”;(3)求富,即所谓“广中土之利源,实为筹边裕饷至计”。
至于开采铁矿及其冶炼,目的虽与铜铅相似,但也有自己的特点。这些特点除与军事工业相联系之外,在求富、敌洋产,尤其是为民用工业发展提供条件方面更为明显。从其与军事工业相联系这一特点看,例如筹办青谿铁厂的潘露,就是江南制造局的一位道员,委派他筹办铁厂意在将该铁厂生产的钢铁供江南、金陵二制造局之用。云贵总督岑毓英和黔抚潘霨就点明说:“购办机器,即在青谿小江口安设厂局,与金陵、上海之局首尾相通,一气联络。”①青谿铁厂的筹办为了军用是很明确的,但其为了民用而敌洋铁更加明显,看其矿务札文可以想见,文中说:“近年各省凡洋铁可到之区,铁店均愿购用者,为机器造成方、圆、扁各式,通身匀称,随意拣买,打造机具,不须多用煤火人工耳。中国所出小块熟铁,用之不便,是以滞销。欲收回洋庄生意,与之并驾齐驱,非机器不可。”
青谿铁厂的使用机器生产适合于民用以与洋铁争市场的意图和愿望,是颇为强烈的。
1889年开始筹建的湖北汉阳铁厂,上述意图比之青谿铁厂又进了一步。当张之洞还在两广总督任内时即表述其筹办铁矿的开采与冶炼的目的说:“窃以今日自强之端,首在开辟利源,杜绝外耗。举凡武备所资,枪炮、军械、轮船、炮台、火车、电线等项,以及民间日用、农家工作之所需,无一不取资于铁。”
又说:“通商以来,凡华民需用之物,外洋莫不仿造,穷极精巧,充塞土货。彼所需于中国者,向只丝、茶两种,近来外洋皆讲求种茶、养蚕之法,出洋丝、茶渐减,愈不足以相敌。土货日少,漏溢日多,贫弱之患,何所底止!……臣愚以为华民所需外洋之物,必应悉行仿造,虽不尽断来源,亦可渐开风气。洋布、洋米而外,洋铁最为大宗。在我多一分之货,即少漏一分之财,积之日久,强弱之势必有转移于无形者。”
上面张之洞所讲的两段话的意思,可以用一句话概括,即军用、民用、敌洋产、塞漏后,转贫弱为富强。求强与求富相统一言尽之矣。
现在来简述单纯以求富为目的金银矿的开采。李鸿章曾概括金银之利说:“淄川之铅,平度之金,热河之银,……乃天地自然之利,亦须放手为之,任用得人,不求速效,功成利久,当在后日,十年内外,海防用项可略指矣!”①这里虽也提到铅,但主要是为筹饷而说的金银矿的开采,没有使用的意思。当然,单纯以求富为目的开采金银矿,就不结合其他的政治任务?事实并非如此,例如开采黑龙江漠河金矿就有“防边”的任务和用意。这将在下面“漠河金矿”一目中叙述。
兹选择有代表性的铜、铅、铁、金银矿区分别作一简介。
二、云南铜矿与平泉铜矿、淄川铅矿 云南东川铜矿云南铜矿散布很广,而以东川及其周围地区较为集中,开采亦以此处为中心,故这里以叙述东川铜矿为主。云南铜矿的发现和开采已很久远,清雍正初明令将云南铜矿归官办,自乾隆以后,每年拨铜本银100万两,岁运京铜630余万斤,“本省之鼓铸资焉,各省之采买资焉”②。咸丰中,太平天国为主流的人民起义之后,滇铜开采停顿近20年。1874年,云南盛产铜的东川、昭通等府县的回民起义被镇压,内地各省人民革命亦己被“肃清”。滇省产铜各厂可以恢复开采,内地的运输也无阻碍。于是滇抚岑毓英在“云南近日要务莫急于练军,而练军莫先于筹饷”,铜政“于军需有济”②的思想指导下,请于户部先后拨铜本银200万两,于1875年由官府恢复试办。然而试办10年,运办京铜总数只有500万斤,尚不及原来常年一年之额。在10年中,云贵督抚等人虽亦雇洋匠、买机器,以西法补中法之未备,然疑虑重重,经营未能奏效。这是什么缘故?当时有的人说是“漫无章程”,有的说是运输中弊端甚多。督办该矿务的唐炯在叙述此事说:由于“亏欠公款复多,后来巡抚改归地方官,既又委道员督办,弊益多,亏欠益巨。”②云贵总督岑毓英于1883年也说到“地方官办理弊多”的话,并提出改为“官商并办”的主张。④何以官办弊多?《益闻录》对此概括得较好:“由官场开办,费用浩繁,往往所得不敷所费。”③改为商办势在必行。
1883年法占越南河内等地,有北窥滇、桂之势,其中尤其是觊觎云南铜矿,当局为了“抗邻国无餍之请,裕边方不匮之源”,采用两条改革办法:其一是集商资商办,其二是用洋法开采。岑毓英说:“从前厂利丰旺,皆由三江、两湖、川、广富商大贾厚集资本,来滇开采。”①他认为商办优于官办,商办:“既免亏欠之弊,复省稽查 之劳,以简驭繁,有利无害”,并强调“参用西法”,以“收事半功倍之效”。⑤都察院御史张佩纶则说:在主张集殷商巨本“与官本相辅而行”之外,要特别强调购置洋机器、聘用洋技术人员,实行大举。这得到清廷“不为无见”的肯定。
同年,道员胡家桢奉岑毓英之命,招商股,购洋机,聘洋匠,以矿苗最旺的东川、昭通二府为中心,成立“云南东昭商铜局”于上海三马路长乐里。然而,招股并不顺利,原拟招15万两,3年间仅得7万余两,另有官帑11万余两。《云南铜矿局示》中就集股难的原因说:“虽由于市道式微,银根阻塞;然多半尚因他省前办各矿,鲜睹成效,以致迟疑畏阻。”①这是从全面局势说的。岑毓英认为,三年来“厂情之不旺,由于资本之难集;资本之难集,由于折耗之太甚。以致商民裹足不前。”②这是从滇铜矿本身说的。二者均不无道理。
其实,云南铜矿招商资用洋法开采仍不景气的原因,从根本上说,是封建旧体制管理新式企业的矛盾所造成。19世纪80年代初的二、三年间,曾出现购买矿股的热潮,1883年因受金融倒帐风潮影响,股票大幅度贬值,以矿股为尤甚。正在这时,云南铜矿改为招集商股,其疲软少人问津自不待言。但从企业本身说,有其主观上的原因:(1)商本官办不能取信于民。铜矿名为招商办厂,实则由宫督理。这一点唐炯一针见血地说:“招商局设立三年,招股甚菲,固因近年股票倒骗,亦由前抚臣(指杜瑞联——引者注)创设五金局,强欲官理民财,其势不能相信,以是来源日绌,办理尤难。”所谓“官理民财”,就是利用民间资本达到官方目的的同义语,也就是与民争利。唐炯本人如何呢?他在滇藩任内及继任滇抚和督办云南矿务时,也仅具有所谓“非商股不能辅官本之不足”③的思想而已,并没有本质的改变。于是(2)就必然出现官方垄断铜产品不准在市场流通的局面。1886年岑毓英奏明:“每年办运京铜百万斤,准一成通商,以次递加,原冀歆动群情,不致畏难裹足”。然而情况并非如预期的有所改善,办理结果是“所办铜斤悉数归官买”,并无余铜通商。唐炯虽也看到必须“宽准通商”④才能发挥商民的生产积极性,但积重难返无法做到。(3)铜产品不准投入市场专由官买,必然违反价值规律。唐炯奏称:铜的开采,“无论汉、夷皆准开办,但须报官,不准走私。所获铜斤,悉赴下关呈缴领价,概由绅耆经手,亦不开支薪水。”这是由官绅来控制生产和流通全过程,以致所给每百斤“十两三钱之价,民间仅敷工本”。①这显然有背价值法则,生产萎缩是意料中的事。(4)生产流通既由官控制就必然弊端百出,钱财流入私人腰包,《益闻录》对此有一段记述:“云南铜矿自经机器开采,出铜颇多。惟所用未得其人,每有潜入私襄,肆行吞蚀者,故经费支绌,旁观者皆寒心。”②以上四条原因,从根本说是腐朽政府官办和“官理民财”的钳制所致。所以无论是官本官办或1883年后招商承办商本官管,均使矿务没有起色。1890年起成立“招商矿务公司”,聘日本人多名为工程师,购机建炉,年余亏折仍多,乃回复到原先招本地炉户开采,公司仅专收铜之利的局面。
云南铜矿的开采,是洋务运动中一个失败典型,其所以失败,用轮船招商局、开平煤厂二企业的成功作一对照,就不难找出答案!
平泉铜矿与淄川铅矿如果说云南铜矿恢复开采与重建,主要是为了鼓铸制钱和民用家庭生活器皿之需,那么,热河平泉州铜矿和山东淄川铅矿的开采,则主要是为了机器局制造军火之用;如果说云南铜矿主要由于官本官办和商资官管而导致失败结局的话,那么平泉铜矿则因集商资商办而获得一定的成绩,淄川铅矿则因官商不定无章程可循而未成局面。
平泉铜矿是1881年李鸿章为了使天津机器局制造子弹药帽能取得廉价铜料而与热河都统崇绮发起开办的。是年设立“平泉铜矿总局”于天津,另于上海设分局,招商股4万两,先行试办。经化验表明平泉铜砂成色优良,“与英国红铜相埒,极合制造之用”③,乃于次年续招股本8万两,共12万两。以之购买机器设备等用去9万余两。铜矿开工后生产情况较好。两年间,解往天津机器局净铜10批,运沪3次。但“开采之法已得,而熔化之工未精”①,于是积砂甚多,到1883年春,共积存铜砂120万斤,以每百斤熔炼净铜20斤计,可得20万斤净铜。因照老法熔炼,出铜不能足数,乃计划购买新的熔铜机器和聘洋技术人员,此两项开支约需10万两左右,故于是年春决定再招股本12万两,共成24万两。
在续招新股的同时,向西洋置办了熔炼机器、聘请了德国矿师和精干熔化的技师5名,由轮船招商局会办朱其诏主持其事,具体工作由所雇的德国人德璀琳负责。除旧矿之外,别开新矿。但设厂、安机、购地等,未能按预计进行,多延时日,平泉铜矿办得并不理想。当然,客观上,矿脉也不理想,矿石也较难提炼,并不像预期那么好。到1892年冬徐润出关验矿时,“平泉铜矿残破不堪矣”②。
然而,平泉铜矿毕竟比之云南铜矿要好得多,甚至可以说是办得较为成功的铜矿。其标志之一,就是除开办的1881年无官息外,自1882年起,官利一般在一分三四厘左右。故它的股票价除这年达到面值150%外,在1883年金融倒帐风潮中受的影响也不大。其原因,一是由于商资官办,多少要按买卖规律办事;二是由于天津机器局给定的价格为每百斤铜料17—18两之间,比云南铜的收购价10两有奇要高出70—80%。
山东淄川铅矿是李鸿章于1885年提议开采的,实际开采时间则为1887年。当时产铅的贵州、湖南”办解无多,尚不足供京局之用,而洋铅因各省铸钱争购,货缺价昂,未可常恃,必须另筹接济”③,在此情况下,山东淄川铅矿的开办被提上日程。先由盛宣怀派令湖南知府周冕带同洋矿师贾海前往勘察,结果表明,“矿质既好,矿线亦长。从前旧井尚非正脉,应须择地另开”。后经山东巡抚张曜饬候补知府沈廷杞复查,认为确有开采价值,并对每日人工生产量可挖矿砂7—8万斤,铅由淄川陆路运至德州及由德州水路运至天津运费低廉;乃至化验矿石每千两约可得净铅七百数十两,内可提炼白银三两二钱,等等均有计算。对如何开采提炼,盛宣怀提出了“挖矿可用土夫,提炼必须机器”的方针。应该说,计算颇为周密,方针亦是正确的。然而在商与官的关系上,有些类似云南铜矿厂。张曜对此具体的表述说:“近年矿务多系集股开办。现开铅矿,拟于仿照办理之中,酌量变通,所获余利,拟以六成缴官,四成归股。一切经费,拟即集股筹款,以资应用。”①这显然是“商资官管”的翻版,利用商资达到官的如下目的:一是津沪各制造局不断提去净铅,在市场流通者甚少;二是余利六成归官。实际上就是官侵商利,商不可能发挥经营的积极性。加上预计每百斤铅可炼出三、四两白银之说未能达到,和铅质不佳售价甚低等原因,淄川铅矿到1892年即行停止生产。
三、漠河金矿 相对于开采铜铅等矿的使用与求富相结合目的来说,开采金银矿除为了求富之外,也是与筹边等任务相关联的。漠河金矿的开采就是一个典型。
漠河金矿地处黑龙江极边,屡有俄人越江偷挖,并奴役中国边民为之盗金,成为边患。清政府在黑龙江将军恭镗倡议下,在“自应及时开采,以杜外人觊觎”思想指导下,作出开采漠河金矿的决定。恭镗说:“漠河金矿之举,重在防边,兼筹利国。”②“防边”,不仅仅是防俄人越境偷挖金矿,而且要防止它“駸駸东逼之势”。李鸿章解释道:“若金矿一开,人皆趋利,商贾骈集,屯牧并兴,可与黑龙江北岸俄城声势对抗,外以折强邻窥伺之渐,内以植百年根本之谋。且因此自行轮船,则江面不令独占,开通山路,则军府不致远悬,此皆防患未萌而不容稍缓者也。”①防患与利国结合起来的见解是可取的正确的。对此,总理衙门讲得更为明确,它奏称:英、美、俄等国“莫不淘挖金矿,以为富强之计。……自来谋国远图,不外兴利实边二策。漠河矿务若果兴办得宜,则利源日开,人民渐聚,富庶之基,胥由于此。”②意思是在防边的同时,更注重于富庶。历史事实证明,漠河金矿是办得较为成功的洋务企业,这当然与其“兴办得宜”是密切联系的。怎样做到“兴办得宜”的?这主要是主办人李金镛按公司规章办企业所取得的成效。
李全镛,江苏无锡人,随盛宣怀办矿务等工业企业多年。李鸿章称他“熟习矿务,任事勇敢,兼与苏沪商人相熟,可以就近商令招募集股兴工”③,是主持漠河金矿的理想人物。从李鸿章几句赞词中,可以看出他嘱意于李金镛,不仅是因为他熟悉矿务,更因他能招商集股。于此可窥见李鸿章在官办还是商办漠河金矿问题上的倾向性。而李金镛的商办主张正与李鸿章这种“倾向性”相吻合。本来在拟筹办漠河金矿时在官办还是商办问题上就有不同意见:恭镗认为若由官采,不但无此资本,而且“麕集穷边无业游民,钤束不易”;若官督商办,黑龙江无此可靠殷商,“惟有招募津沪商人醵股来江承办,较无流弊。”①但马建忠另有想法,他主张选募近边耐寒之兵勇,驻金矿区督令淘挖金矿,如有偷挖坑者,亦招入伍,“人各予地数十丈,不准私占互争。淘得之金,听其自市;官若收买,毋任抑折”。他说这样做法,“不劳役,不费财,可固防,可制敌,内以戢匪徒之出入,外以杜强邻之窥伺,不数年间,边备益修,军储益裕。”②这个意见只是从防边角度考虑的,与李鸿章等人开金矿以致富有背,当然不与接受。而基本确定了集津沪商资以商办的原则。李金镛按此原则拟订了《黑龙江金厂公司章程》十六条。这十六条涉及面较广,主要有:选矿址、集股金、雇矿师、购机器、盖房屋、置车辆、买牲口、设码头、招流民、募勇丁、造轮船、开山路,以及官息、赢利分配办法等。不一一列叙。这里只就章程中关于按资本主义公司原则行事条款作一简述。
“章程”首先谈招商股20万两事。鉴于自1883年金融倒帐风潮以来,市面萧条,加之矿股受损严重,殷户裹足的情况,先由李鸿章、恭镗借款凑集,“以期共信”。李金镛坚信:“凡官绅、富商同抱公忠,必有乐助其成者,应仍招股集资办理。”20万两分为2000股,每股收天津行平化银100两(合上海规银106两)。规定长年官利7厘。产量收入,除去陆续提还借款、员司等开支外之余利,分为20成分配:黑龙江将军衙门军饷六成,商股十成,本厂员司花红四成。
应该说这种余利分配法还是比较合理的,可以发挥官商职工各方面的积极性。其次,规定司帐公举,以使金厂钱财出入公办,“主厂者不当兼理钱财,致涉嫌疑”。为了司帐者的可靠,规定“将收支事务,由股本最大者公举保荐平素诚实有望之人,然后延订。”之所以这样做,因为如有亏空舞弊等情,荐主必须认赔,赔款可“即在股本内扣还”。这就保证钱财出入不生弊端。第三,为减少和杜绝企业的弊窦,规定股友参加管理的制度。股友,特别是万金之股友,对企业经营好坏是极为关心的,他们与厂的命运紧密相联。因此,规定他们“或自驻厂,或派人驻厂,以便监察金银出入,如厂中有合宜职司,自当量才派事,开支薪水”。如无适当职位可派,可在厂查察帐房等事,不给薪水。其未满万金却有三四千金者可集数股公派一人。其他如节省局用等也有具体规定。
据上所述,漠河金矿不仅计划周全,而且是按照资本主义办公司的经营原则立法的。后来在经营中基本实行了《章程》的规定。以故,漠河金矿自1889年开办后,产量与赢利均有显著上升。第一届结帐即有余利3万余两,兹后逐年增加,至1896年产金大旺,工人有2千余人,矿局获净利达30万两。这在洋务企业中罕有与之匹敌者。在矿业中尤为仅见。
叙述到这里,要谈谈漠河金矿经营者们的艰苦创业精神和经历。
漠河距黑龙江城(爱珲)1000余里,爱珲至齐齐哈尔省城则为千里陆路。若由爱珲溯江而上,则陆路水路可并驶,但小船不能逆黑龙江上驶,俄国轮船居奇特甚;若由齐齐哈尔省城北行,在墨尔根与呼伦贝尔之间另辟一路,较之水陆周转便捷,但“穷崖绝壑,密菁深林,率皆终古未开之道,又非月役千人,期以周年不能就功。”在这样遥远荒僻人迹罕通之地开矿,集股固难,招募职司亦非易事。至于“矿夫四集,良莠杂处,易滋事端”①,也不是一般管理者们所能驾驭得了。但李金镛毫不畏难地担任了筹建漠河金矿开采的责任。他于1887年5月间由署吉林知府任内到齐齐哈尔省城接受任务,取道墨尔根到漠河勘查矿产情况,艰苦备尝,10月间始回。随即去天津禀告李鸿章后,又到沪上招集股分。经过一年余的筹建,招回流民,募练防勇,造房屋,买粮食,修道路,置轮船,购机器,延矿师,规画井然。很快使金矿投入生产。在生产中也是很艰苦的。李鸿章谈到这种艰苦情形说:“取金之硐,夏则积水,冬则层冰,凿险鎚幽,艰难万状。”这绝非虚语。然而,在矿区沿江之地垦种,屯牧并兴,广集商贩,很快“以绝域穷荒、人迹罕到之地,兵民辐辏,商贾繁兴,屹然为边陲重镇”②矣!这个勋绩固然是全体职司矿工的努力结果,但首功应推李金镛。清史列传说他“僻远无人,披荆斩棘于万山中”①。并非过誉之词。1890年李金镛因过份劳瘁,在工所逝世!由于金厂基础已立,规章制度已定,接任者袁大化在原有规模上加以扩充,生产并未因李金镛去世而受影响。
四、青谿铁厂 贵州矿产极多,诸凡金、银、铜、铁、锡、硝、磺、水银、煤炭等,而以煤铁为尤盛。因这二项需用较广和急迫,且易见成效,故清政府首先着力于煤铁,其间更突出了铁矿的开采与冶炼。开办贵州铁矿事为贵抚潘霨于1885年所发起,他说:煤铁“为黔产大宗,开采易见成效。如能合用,则可运销各省,源源接济,亦免重价购自外洋之失,未始非裕国阜民之一端也。”②这里所说“裕国阜民”和“免重价购自外洋之失”的思想,是与洋商争利、变被洋商所侵占之利为中国人民与国家之利的思想,因而是很可取的。随即于第二年春拟订章程六条,除说明黔矿丰厚必须规复开采之外,强调:(1)扩充煤铁矿的开采,因为此二项为机器局、制造轮船、修建铁路等所必需;出产煤铁之镇远、思州、铜仁、都匀、黎平、遵义、思南等处,均有水路辗转可下达长江,运输不甚困难。(2)本地很少殷商,到上海等地招集商股,实行“商办官销”,以百金为一股;外国不准附股,但可而且必要雇聘洋技术人员;股分最多者推为总办,“其余一人能集百股者作为帮办”;股息周年一分官息,官息之外余利,除开销局厂薪工外,按股分派。(3)预筹销路,按“商办官销”原则,请总理海军衙门、南北佯大臣及两湖、两广、川、滇各督抚,每省各认购销若干?这种“官销”办法,在当时是有一定的必要性的。销路不畅,生产也会停滞,“销路能畅,则商贾自必争趋”。(4)官府抽课,请按每百斤抽收20斤,照市价折银交纳,运销各地一概免征税厘。以上这些主要规定,基本上符合经营企业的要求。生产与流通、销售与运输,以及股票持有者中的大股东管理企业、抽课20%但免去厘税等措施,应该说,对商人与企业、商与官等关系的处理,还是比较好的,因而是能够发挥各方面的积极性的。1886年4月22日(光绪十二年三月十九日)贵州成立了矿务总局。先就协饷、厘金项下凑拨2万两,作为开办经费,另一方面招集商股,在镇远、常德、汉口、上海设分局,派员经理。接着,一面凑集官商银8万两,派员到外洋购办炼铁机器,一面选定距铁矿较近、水运较便之青谿县之小江口盖造铁厂,是即为青谿铁厂。贵州候补知府曾彦铨负责筹办,把精干西学的潘霨之弟潘露,从江南制造局调黔督办。
那时的贵州省,交通极不方便,仅机器一项,从外洋购来运到青谿就很艰难,头批机器1888年10月间始运到厂。所聘工匠亦随到厂。潘霨在叙述其艰难情状说:机器分三批起运,共重约近3万担,到沪后“雇船装运前来,均须立架按件起重,由湖南常德而上,滩高水浅,又须按件起驳。……二年之久,始行运到,可见创始之难。”另一方面,在招集股上也遇到困难,“所集商款,催缴难齐”。潘霨在说明其原因说:“大抵因历年股票无凭,富商受累,此次非见开炉出铁,势难踊跃输公。”③于是大多在厘税项下暂拨以应急用。由于机器与工匠既到,安装机器到开炉生产已为期不远。随即于1889年2月间开始作安装机器的准备工作:造机座、厂房、火炉、烟通、水池等。在准备安装机器过程中,也是困难重重。对此,潘霨也有记述:“地方过于荒陋,砖瓦木植采办稍延,添雇人夫亦非随招即到。兼以运机船只又屡屡失事,虽随报即日雇船分匠前往捞摸不致沉没,但一件不到,即一器不全,艰难迭出,致延时日。”
“致延时日”到什么时候?直至1890年7月17日(光绪十六年六月初一日)始全工告竣,开用机炉熔矿炼铁。这样,青谿铁厂从1885年冬动议和开始筹备到1890年夏完工投产,共用了4年余时间。向之论者曾对此加以指责,说这表明洋务企业的工作效率低下。这种指责有失公允。如前所述,在那种资金缺乏,股分难集:穷乡僻壤,遍地荆棘与外界半隔绝的土地上,兴建近代新式铁矿与炼铁工业,是极不容易的;从筹建到投产用了4年时间,也不能说是时间太长。老实说,在那样恶劣环境中做出这样的大事,没有很大毅力是办不成功的。
青谿铁厂投产后,日产铁4万余斤,月可得铁120万斤,约可售银2.2万余两;月支出铁砂、煤炭、薪工等费1.8万余两。每月可余银3000余两。即使销路有畅滞,市价有增减等情况,但出入相抵,有盈无绌。这种估计不一定很科学,例如折旧费、停工修炉等均未计算在内,但大致可以肯定,成功在望。
青谿铁厂总计建厂费用银27.6万余两,因股款不敷,挪用公款19.2万两。为了迅速归还公款及筹措周转流动资本,向法国泰来洋行借规银30万两。应该说为了顺利办好铁厂,借洋债亦未尝不可。因为这是铁厂发展生产所必需。
然而,就在开炉炼铁后一个多月,主要经理者潘露积劳病逝。这对青谿铁厂无疑是一个严重打击。诚如青谿局委员徐庆沅所说:潘露死后,“无奈欲开大炉而无人督理,终失机宜;欲承领洋款,而无力担当,恐伤信义。”铁厂只得建议退还洋款,暂行停工。潘霨为了“免为商累”,只好“俯如所请”了。②大炉停工,小炉还是时断时续熔炼着,到1893年始完全停办。这可以说,青谿铁厂是洋务企业中一个失败者。失败的原因与潘露之死固然有关,但从根本上说决不是某一个人的有无问题,而是投资环境太恶劣。例如,青谿铁厂所需焦煤,要从几百里外的湾水运来,这在火车轮船发达情况下原不算一回事,但在山路崎岖交通不便的贵州来说,问题太大了,它使铁厂原料的运费比之产价高出数倍、十数倍,价格太昂了。无怪后来青谿铁厂在交通运输条件改善前,一直难以景气。
五、汉阳铁厂 汉阳铁厂是张之洞所筹建。
张之洞,(1837—1909年)字孝达,号香涛,直隶南皮人。出身于封建官僚家庭。14岁中秀才,16岁中举,27岁中一甲三名进士,及第后授翰林院编修,以后外放,历任湖北、四川学政。尚清议,号称清流派。1882年授山西巡抚,开始热心洋务事业。中法战争中力主抵御,1884年升任两广总督,在抗法斗争中起了良好的作用。战后着手筹备举办纺织、钢铁等洋务工业企业,钢铁厂的筹建是其中最为重要的一个项目。本来,张之洞想将铁厂建于广州城外珠江南岸,1889年秋他由两广调督两湖,该厂乃随其移建于湖北。
张之洞为什么要建造钢铁厂,其目的是什么?答复是,除为了供给军用工业所需要的原材料之外,更主要是为了民用,为了“辟利源”“杜外耗”,抵制洋铁进口。张之洞算了一笔帐,据光绪十二年(1886年)贸易总册所载,各省进口铁条、铁板、铁片、铁丝、生铁、钢料等,共价银240余万两;而中国各省出口的铜、锡、铁合共值银11.8万余两,不及进口的二十分之一。到1888年洋铁、洋针进口值达280余万两,而竟无出口之铁。①所以张氏办炼铁厂为了与洋商竞争是明显的。要能与洋商竞争,必须“资本之足,熔炼之精”,只有这样才能做到“销路之广”。他不仅要在中国推销,而且要打入国际市场。他说:“闻日本确已筹备巨款,广造铁路,(铁轨)原拟购之西洋。若中国能造钢轨,彼未必舍近图远。是此后钢铁炼成,不患行销不旺。”在实业大规模发展的近代社会,钢铁需求量必然日益增长。张之洞对此是有远见的。
然而,清政府和张之洞有一个错误的指导思想,他一则说,“设厂炼铁,乃开办铁路、铸造枪炮为第一要义。”①再则说,“此事本为炼铁利用,塞漏巵以图自强,原非为牟利起见。”②办近代钢铁工业企业,固然是为了使用,但不为“牟利”,就必然不按经济规律、尤其是价值规律办事。在建厂、生产和流通中,不可避免地存在价值与使用、资本主义经济规律与封建主义政治目的的矛盾。
矛盾首先表现在企业的官办还是商办上。1889年底,张之洞从粤赴鄂,路经上海,特地将时任山东登莱青道在湖北“勘矿首功”的盛宣怀③从烟台情来沪上,就建厂问题“连日晤谈,详加考究”④。次年初盛宣怀拟订了招商股办铁厂的章程,但张之洞不以为然地电告李鸿章说:“商股恐不可恃,且多胶葛”①。坚决主张官本官办。很显然,盛氏的商本商办主张,意在“牟利”,他说:“商办者必处处打算,并使货美价廉”②,惟此才能与洋商进行有效的竞争,也才能达到赢利的目的;张氏意在将企业牢牢控制在官的手中,在当时也就是控制在他张之洞手中。
1890年春,在武昌设立湖北铁政局,派广州同文馆毕业,跟随张之洞多年,具有办洋务丰富经验的湖北候补道蔡锡勇总办局务。所聘矿师白乃富等均已到局待命。他们在盛宣怀10余年前勘查的大冶之铁、当阳之煤等矿的基础上进行复勘和扩大范围的勘察。发现大冶铁矿储量大、含铁量高,可供长期开采;至于煤则进行了大规模勘探:对湖南、贵州、陕西、四川、山西等省有关地区都进行勘探和查察,对本省湖北的荆当、广济、兴国等处进行了复查,并作新的探索。直到1890年冬始勘得比较理想合用的湖北大冶王三石煤矿和江夏马鞍山煤矿,随即在该二处成立了煤矿局。勘矿工作告一段落。接下来就是选定炼铁厂址了。
在大规模勘探煤矿时,选择炼铁厂址事也提上议事日程。李鸿章提出“炉厂似宜择煤矿近处安设”③的原则性意见。那时,王三石、马鞍山煤矿尚未勘得,拟用盛宣怀10余年前所勘的长江上游荆州当阳之煤。张之洞意将炼炉设于武汉,把上游当阳之煤顺流而下,大冶之铁逆水而上,在武汉“会师”。盛宣怀的意见是在大冶旁之黄石港设炼炉,荆当之煤直运黄石,他认为顺流到黄石港“与武昌运费必不相上下”④。但张之洞并不同意盛宣怀的意见,他讲了7条理由,除荆煤下运、冶矿上运皆就省城,所炼之铁就近销售、员工勤惰、物料虚实可就近考核等理由之外,强调铁厂、炮厂、布局均附设矿物、化学等学堂,“三厂若设一处,洋师华匠皆可通融协济”;数百万两官本经费的大厂,若设在省城外,“实缺大员无一能到厂者,岁糜巨款,谁其信之”,设在省城,督抚司道可随时阅视等。最后总结性地说:“此则中法,非西法。中法者,中国向有此类积习弊端,不能不防也。即使运费多二三万金,而工作物料虚实优劣所差不止数十万金矣。”
及至是年秋冬之交选定用王三石、马鞍山之煤了,炼铁厂如果设于武汉,煤与铁砂均须逆流而上地运输,张之洞仍坚持设厂于省城,并择定汉阳龟山脚下为厂址。盛宣怀着急了,他直接禀告到庆亲王那里,说炼炉设于汉阳原料燃料均需溯流上运,这样做是“舍近图远,……运远本重”,必将加重产品成本,“必不能敌洋料”。②盛宣怀认为张之洞这种做法与官本官办有关,他说“如果及早改归商办,就大冶江边设炉开炼,以就煤铁,必能做到“轻运费而敌洋产”。③他同时对李鸿章痛心疾首地说:“大冶江边煤铁锰矿与白石均在一处,天生美利,如在江边设厂,百世之功。惜……屡谏不从。”④确实,黄石港距大冶只有50里,王三石、马鞍山煤矿都在周围,兴国的锰矿亦靠近处。在经营近代工业企业上盛宣怀比之张之洞显然高出一筹。这归根到底是商本商办与官本官办的分歧所造成,前者要按经济规律办事,后者要按官的意志办事,官的意志实际就是封建性的表现,其败也必矣。
张之洞还犯了第二个错误,那就是订购的机炉与煤铁原料燃料质地不对号。张氏是外行,他请了同样外行的驻英公使刘瑞芬等人向英国梯赛特机器厂订购机炉等物。当该厂提出先化验铁石、煤焦的质地如何,而后始可配备与之相适应的机炉的要求时,张之洞却说:“以中国之大,何所不有,岂必先觅煤、铁而后购机炉?但照英国所用者购办一分可耳。”⑤英国厂方虽闻之愕然,但还是胡乱配了一座贝色麻炼钢炉和一座小马丁炼钢炉。这就铸成了大错。
当时西方炼钢炉有两种,即贝色麻钢炉(转炉)和西门子马丁炉(平炉)。前者用的是酸性耐火材料,冶炼过程中不能去除原料生铁中所含的磷质,中国只有个别地方(如本溪)有低磷铁矿,故它的使用受到很大限制;而西门子马丁炉是用碱性耐火材料作炉衬,它可以除去生铁中含量在1.5%以下的磷质。大冶铁矿含磷量高,以之炼成的生铁含磷高达2.5%。贝炉炼成的钢不能去磷,钢中含磷多就易脆裂,尤不宜于造钢轨,而汉钢造钢轨是其主要任务,这就无怪后来产品销不出去了。小马丁炉所炼之钢虽是精品,但产量极少。这件错事直至盛宣怀承接商办后于1902年派李维格出国考察后才算解决了问题。但这已是“糜去十余年之光阴,耗尽千余万之成本”①了。
张之洞在办厂中第三错误是官吏统治一切。例如,除蔡锡勇任总办外,1890年派委湖北候补知县张飞鹏、候补同知施启华、候补州同沈鉴等人负责大冶铁矿和王三石煤矿的开采;同年11月因修大冶铁山运道,调张飞鹏兼办;1891年7月派委湖北大挑知县王廷珍为铁厂总监工,次年又增派候补知县蔡国桢为铁厂总监工,等等;煤铁等矿和炼铁厂筹建,主要负责岗位一概由官占住位置,各级主要负责竟无一名商人。至于技术方面的岗位,则由总工程师英人亨利·贺伯生等30多名洋人占着。
在技术上任用洋技术人员无可非议,但管理人员的配备完全依照封建衙门的模式,大小岗位均由官来充任,这就不可避免地把官场的恶习带进工厂,营私舞弊、贪污浪费、任用私人、排斥异己、不负责任,挂名坐食等风盛行;组织生产讲究效率不足,勾心斗角,互相牵掣有余。他们与企业没有直接的经济利益联系,只向上司负责,不对企业盈亏负责。因此,他们所关心的不是工厂生产的好坏,而是如何保住自己的位子。当时就有人指责说:“每出一差,委员必十位、八位,爵秩相埒,并驾齐驱,以致事权不一,互相观望。仰窥帅意,事事喜用官派,故不喜闻商办之说。”②张之洞以为这样可以加强控制,殊不知这种封建管理体制,造成机构庞大,效率低下,以致经营混乱,成为铁厂失败的重要原因之一。
这样一个兼煤铁冶炼的钢铁联合的大型企业,用缺乏科学知识的官吏董其事,不可能有周密计划和科学核算。如在经费上,原预算为246.8万余两,结果实用去官款568.7614万两零。如加上由广州“闱饷”拨还的购机定银13.1670万两,和官款不敷分欠华厂洋厂各商号之款10.1199万两,共计用去经费582.9629万两。①大大超出预算。类似事例不胜枚举。
造成以上这些缺陷的原因固然很多,但从根本上说,是官本官办无严密章法,一切由官的意志决定所致,尤其是以张之洞的个人意志为转移。而张之洞是怎样管理的呢?盛宣怀得意门生在铁厂工作的钟天纬说:“香帅躬亲细务,忽而细心,锱铢必较;忽而大度,浪掷万金;忽而急如星火,立刻责成;忽而置若罔闻,延搁数月。一切用人用款皆躬亲其权”②。
这是对张之洞维妙维肖的刻划。盛宣怀曾说张之洞是“爱憎无常之大吏”③,这可以反证钟天纬的话是基本上反映张之洞真实个性的。以这样个性的人,在没有规章制度个人说了算的情况下,是绝不能把近代企业办好的。
筹建中的官僚衙门式机构,加上最高决策者张之洞的“爱憎无常”,必然反映到生产流通过程中去。
汉阳铁厂从1891年底开始动工,到1893年11月建成。它主要包括:炼生铁、炼熟铁、炼贝色麻钢、炼西门子钢、造钢轨、造铁货六大厂,机器、铸铁、打铁、造鱼片钩钉四小厂,以及铁路运道、轮船码头、运矿铁桥、起矿机器房等;大冶铁矿于1891年投产,马鞍山煤矿于1893年开始出煤。(王三石煤矿因“石质极坚,暗水太多”,一直未能出煤,不得已于1894年废弃,50万投资付之东流)这样,炼钢铁、采铁矿、采煤炭三者齐全配套的钢铁联合企业建成了。1894年2月正式升火开炉炼铁,6月先开一座大炉,日出铁50余吨,间有60—70吨者。钢年生产能力可达3万吨。张之洞称它为“东亚第一”,并非言过其实。但这个规模宏大、设备先进远东第一流的钢铁联合企业,开工伊始就出现妨碍其生产的一系列问题。
第一,管理上的弊病。由于张之洞用行政命令干预经济规律,和官吏充斥于各部门,以致瞒上欺下,渎职营私之风盛行。例如,张之洞曾申斥蔡锡勇:“查各厂委员司事,月费薪水不资,各厂日用不少,而实在作工能造枪炮、安机器、出钢铁之工匠总不肯多雇,实属不解。”①多雇非熟练工,不肯雇熟练工,但用钱却不资,其内情也不是不可解:或是管理上的无知,或是雇非熟练工报销高工资以中饱私囊。如此而已。
第二,能源供应不足,严重影响生产。马鞍山煤焦月可供极少,铁厂开高炉一座月需2000吨,炼钢炉尚不在内。如两炉并开需煤更巨,差距更大。于是到萍乡买煤炼焦和用高价买开平之煤焦,尚不足,后又购用外洋焦炭,每吨竟高达17—18两之巨。如此凑合勉强能供一座高炉之用。但还时有不济,不时封炉停产。生铁产量不足,直接影响到熟铁炉、炼钢炉,而这两种炉“不能多开”,又影响轧钢厂、铸造广、钢轨厂的生产。问题更严重的是洋焦太贵,马鞍山焦炭每吨4两余,平焦每吨11两余,洋焦每吨17—18两,而生铁每吨市价不过20两。洋焦不能常用多用是明摆着的。但不用洋焦又无法解决燃料问题。因而生铁生产必亏本无疑。
第三,销售不畅。汉厂钢铁及其制品的产量尽管远没有达到生产能力,但销售还是有困难,尤其是钢轨等产品是如此。这固然也有用户迷信洋货的因素,但上文已讲到贝色麻钢含磷多易脆裂,是钢轨等销不出去的一个重要原因。1894年6月到1895年8月的销售情况是:(1)共出生铁5660余吨,外售1100余吨,存1600余吨,两共2700余吨,其余均为本厂及枪炮厂所用;(2)贝色麻钢料生产940余吨,外售并外处用18吨,存280余吨,两共约300吨,其余均为本厂和枪炮厂用;(3)马丁钢料生产450余吨,外售并外处用40余吨,存150余吨,两共约200吨,其余为本厂及枪炮厂用;(4)铁货拉成钢条板1700余吨,外售外处用340余吨,存880余吨,两共1220余吨,其余为本厂和枪炮厂所用。②据上所述,积存和自用数,大大超过外售数。生铁的出售情况较好。1894年分《关册》(汉口)说铁厂“所出钢铁曾载运出口者,计有生铁18300余担,惟钢则不多。”①生铁之所以销路较好,因它是炼熟铁、炼钢的原材料。而原料出口相对地多恰恰表明它的弱点。
总起来看,在那时办这样大规模钢铁厂是中国社会工商业发展所需要的,洋务派首领张之洞看到这一点并付之于实践,这是他高人一筹之处,是他雄心壮志有事业心的表现。应予以充分肯定。但张之洞又说他不是为了“牟利”,或者退一步说是要在不违背其封建政治目的前提下获取经济效益,这就必然要违反或者说不按经济规律办企业。社会经济的发展自有其内在的规律,一个企业的生产流通纳入资本主义轨道,就必然受剩余价值和价值法则的制约,人们只能顺应利用客观经济规律,否则就会遭到惩罚导致相反的结果。事实证明,清政府和张之洞不按经济规律办厂,从而对资本主义工业发展起了阻碍甚至是破坏的作用,使预期的“开利源”“塞漏巵”求富以自强的目的无法达到,这就是历史的逻辑。汉阳铁厂也不得不于1896年招商承办。承办者即在近30年前湖北“勘矿首功”坚决主张商本商办的盛宣怀。盛宣怀承办后,任用企业经营家、时任轮船招商局帮办的郑观应为总办。盛、郑一上任即针对张之洞经营时的矛盾与弊端进行整顿,例如,觅焦炭、选人才等。很快找到萍乡煤矿,并逐步解决贝色麻钢含磷太多和炼炉距离原料、燃料产地过远等问题,使企业能沿着资本主义轨道较为顺利地前进。
六、矿业的成败关键 叙述到这里,可以对洋务工业企业尤其是煤铁金属开采业的成败作一简要评述了。
矿业成败因素是很多的,诸如:投资环境、交通运输、贫矿富矿等自然条件、技术人员的优劣、销售渠道畅滞等等,据前所叙,有些成功者与上述这些条件优越有关,有些失败者与上述客观条件特差有关,青豁铁厂是一个典型事例。但从各洋务企业成败的事实看,最关键者还在于企业是商办还是官办的问题上。商办不是绝对成功,官办却大多失败。因此,商办与官办,基本上是洋务工矿企业成败关键。这一点当时即有不少人有此认识,这在本章叙述中已有所涉及,这里选一较为典型的代表作:光绪十年七月初二日军机处交出的锡珍等抄片引述于下。
“我朝五金金矿,听民开采,官征其税,载在会典。近年行驶轮船,设制造局厂,煤铁之需益夥。顾历年试办开矿,率少成效,何也?盖由官办不由商办也。事经官办,积习难除,繁费既多,亏挪不免。或兼摄他务,不能专一,派员经理,漫不经心,何能持久?至以公款难筹,招商入股,流弊滋多,甚且买空卖空,专视票价涨落以罔市利,积久无成,竟成废纸,一转移间,乾设商本大半,商人一再受亏,设遇有事,即欲广为招徕,而无应之者矣。……招商集股,发票收银,官不过问,但将清册具报,如何付利,如何归本,较若画一,不得参差。有舞弊者,官为惩治。盈之与亏,商自任之。必能辛苦经营,众擎易举。如是庶可以工榷算,致精良,节浮费,审实效,亦公私两便之道也。盖向未统归商办,而官不助其经理,则势弱而利微:近时名为商办,而官独专其事权,则弊多而利少。故不如今商任其事而考其成,以期有利无弊,风气亦可渐开矣。”
这段话对于矿务经营成败之故,可以概括为如下三点:(1)煤铁等矿开采成效甚少由于“官办而不由商办”,因官办积习和弊端甚多,管理者“漫不经心”,以致偾事。(2)官方因公款难筹而招集商股,往往于“一转移间乾没商本大半”,侵吞商财,商民裹足。因此(3)最好的办法是商本商办,“官不过问”,官仅仅“助其经理”,这就一定能“有利无弊”,因为盈亏“商自任之”,“必能辛苦经营”的“节浮费、审实效”。
这些对洋务工矿企业的成败说,可谓一针见血之论。
③盛档,《盛宣怀致金福曾函》,光绪七年冬。
①见葛士濬辑《皇朝经世文续编》,卷101。
①李鸿章《请开平泉铜矿片》,光绪七年四月二十三日,《李文忠公全书》奏稿卷40,页46。
②《光绪朝东华录》卷55,见《中国近代工业史资料》第1辑下册,第698页。
③盛宣怀《禀请开采登州铅矿并拟订章程由》,《申报》光绪九年六月初十日,《中国近代工业史资料》第1辑下册,第1119页。
④见《中国近代工业史资料》第1辑下册,第1122页。
①杨昌濬《闽省请开办铅矿疏》,光绪十一年五月,见《中国近代工业史资料》第1辑下册,第1139页。
②岑毓英、潘霨奏,《申报》光绪十三年六月初八日,《中国近代工业史资料》第1辑下册,第676页。
③《贵州矿务局札文》,《中国近代工业史资料》第1辑下册,第678页。
①张之洞《筹设铁厂拆》,《张文襄公全集》奏议卷27,页1—4。
②李鸿章《综论饷源并开山东热河各矿》,《李文忠公全书》海军函稿卷3,页7。
②④⑥《羊务运动》(七),第5—6、14、16页。
③唐炯《成山老人自撰年谱》见《中国近代工业史资料》第1辑下册,第702页。
①户部奏,光绪十年五月初一日,《光绪朝东华录》卷60,见《中国近代工业史资料》第1辑下册,第702页。
⑤见《中国近代工业史资料》第1辑下册,第697页。 ①上引文见《洋务运动》(七),第19、21页。
②《中国近代工业史资料》第1辑下册,第705页。
③光绪十一年十一月初十日岑毓英奏,《洋务运动》(七),第30页。
④上引文见光绪十三年闰四月十三日唐炯奏,《洋务运动》(七),第32页。
①唐炯《变通云南矿务章程疏》,光绪十四年四月十四日,《洋务运动》(七),第34页。
②唐炯《迤西矿务另筹理情形折》,光绪十六年五月二十六日,《洋务运动》(七),第56页。
③见《中国近代工业史资料》第1辑下册,第707页。
①《平泉铜矿总局续招股份启事》,《申报》光绪九年三月十二日,《中国近代工业史资料》第1辑下册,第671页。
②《申报》,光绪九年三月二十九日,《中国近代工业史资料》第1辑下册,第672页。
③《徐愚斋自叙年谱》,页57。
①李鸿章《请开淄川铅矿片》,光绪十三年四月十二日,《李文忠公全书》奏稿卷59,页47。
②上引文均见光绪十三年闰四月十六日山东巡抚张曜奏,《洋务运动》(七),第379—380页。
①光绪十三年九月二十五日恭镗奏,《洋务运动》(七),第317页。
②李鸿章《漠河金矿章程折》,光绪十三年十二月初五日,《李文忠公全书》奏稿卷61,页47。
③见《中国近代工业史资料》第1辑下册,第73O页。
①光绪十二年十二月十五日恭镗等片,《洋务运动》(七),第314页。
②光绪十二年十二月十五日恭镗奏,《洋务运动》(七),第313页。
③马建忠《上李伯相论漠河开矿事宜禀》1887年,《适可斋记言记行》卷4。
①以上均见李金镛筹议《漠河金矿章程》,《洋务运动》(七),第321—326页。
②以上引文见光绪十三年九月二十五日恭镗奏,《洋务运动》(七),第316页。
①以上引文见李鸿章《漠河金厂请奖折》,《李文忠公全书》奏稿卷75,页19—20 页。
②《清史稿·列传》238。
③光绪十一年十一月初一日署贵州巡抚潘霨片,《洋务运动》(七),第169页。
①上引文见光绪十四年九月二十八日潘霨奏,《洋务运动》(七),第179—181页。
②光绪十五年八月初六日潘霨奏,《洋务运动》(七),第181页。 ①上引文均见光绪十六年八月初三日潘霨奏,《洋务运动》(七),第183—184、①张之洞《筹设炼铁厂折》,《张文襄公全集》奏议卷27,页2。
②上引文均见张之洞《预筹铁厂成本折》,光绪十九年二月二十五日,《张文襄公全集》奏议卷33。
③张之洞《致砚斋中堂》,《中国近代工业史资料》第2辑上册,第471页。
④盛宣怀“勘矿首功”事参见本书第十一章第五节。
①张之洞《致海署天津李中堂》,光绪十五年十一月二十九日,《张文襄公全集》卷133,电牍12。
②张之洞《致京李中堂》,光绪十六年二月二十六日,《张文襄公全集》卷134,电牍13。
③盛档,盛宣怀《致庆邸禀》,光绪十六年九月,《东海亲笔信稿》。
④李鸿章《寄鄂督张香帅》,光绪十六年三月十五日,《李文忠公全书》电稿12,页19。
①盛宣怀《致张之洞电》,光绪十六年四月初七日,《中国近代工业史资料》第1辑下册,第77O页。
②张之洞《致盛宣怀电》,光绪十六年四月初九日,《张文襄公全集》卷135,电牍14。
③盛档,盛宣怀《禀庆邸》,光绪十六年十一月十六日,《东海亲笔信稿》。
④盛档,盛宣怀《致庆邸禀》,光绪十六年十月,《东海亲笔信稿》。
⑤见《李文忠公全书》电稿12,页42。光绪十六年十月十六日。
①叶景葵《记汉冶萍》,《中国近代工业史资料》第2辑上册,第468页。
②叶景葵《记汉冶萍》,《中国近代工业史资料》第2辑上册,第470页。
①盛档,钟天纬《致盛宣怀函》,光绪十六年十二月二十九日。
②见《中国近代工业史资料》第1辑下册,第887页。
③盛档,钟天纬《致盛宣怀函》,光绪十六年十月十二日。
①盛档,盛宣怀《致李鸿章函》亲笔底稿,光绪十年九月初一日。
②张之洞《致蔡锡勇电》,光绪二十一年五月二十一日,《中国近代工业史资料》第1辑下册,第796页。
①数字参见《中国近代工业史资料》第1辑下册,第796——797页。
②《中国近代工业史资料》第1辑下册,第795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