虽然《小偷日记》毫不忌讳地记录和回味了他饱尝耻辱的下贱生涯,但它并不是真正意义的日记。在流浪、乞讨、偷窃、坐牢的生活环境里,他不可能坚持写日记,即使写了也很难完整地保存下来。他在书中坦言:“我写这本书,住在世界一流繁华大都市的一座豪华大饭店里。”这本书是对往昔生活片段的补记、追忆、回味、思考和重新认识,带有明显的自传性质。但它又不是真正意义上的自传,他在书中刻画了几个人物(有的没用真名),讲述了许多别人的故事,带有明显的小说特点。但它也不是真正意义的小说,不是在编排虚构的故事。他书中讲的确有其人,确有其事,包括作家心灵的自我表白都是可信的。这是一部以日记的形式写成的自传体小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