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想另一个题材:叔叔家里本来没有狗,星期天去看婶婶,居然添了一只漂亮的狮子狗,家中顿时热闹了许多。你在记述了这只狗的可爱之后,--以上都是直叙,--忽然想起一个问题:这只狗是从哪里来的呢?它有个奇异的来历,这就是把先发生的事移到后面来写了。
同样的形式:我家院子里有两棵树,晴天有鸟叫,雨天有淅沥声,夏天有浓荫。可是这两棵树当初是谁栽的呢?……
继续推广:学校里有个老校工,胡子都花白了,天天还是摇铃打钟,烧水送茶,他对每个学生都很好,学生都管他叫伯伯。他独身一人,没有家室,在这个学校里服务也有二十年了,那么他以前是做什么的呢?他年轻的时候是怎么样的一个人呢?……
按照一般通行的说法,这颠倒时序的写法叫"倒叙",倒叙是使文势变化的基本方法。
但是请注意:倒叙毕竟是不自然的,如果读者觉得它违反自然,就不容易接受。所以:"倒叙"经常伪装成好像也是直叙的样子。侦探小说是倒叙吗?也许是吧,一件罪案要先有犯罪的人,犯罪的动机,犯罪的方法,实施的步骤,而侦探小说一开始就写犯罪的结果。
从罪案的发生看,侦探小说是倒叙;就侦办的经过看,警察的确是先看见了尸体,再去查死者的姓名,清查死者的人事关系,假设涉嫌的人,一步一步水落石出,最后将凶嫌逮捕。时间的顺序就是如此。这岂不又像直叙?
写侦探小说,作者的布局的确想倒过来写,但他不能以凶手的眼睛建立视点,要以警察或侦探的眼睛建立视点,正是为了避免"赤裸"的倒叙。
几乎每一个谈论"倒叙"的人都举过下面这个例子,各家的"版本"略有不同。故事的大意说,某君从异地还乡,见家中的长工赶着马车在车站迎接,颇感诧异,他以为弟弟会开着汽车来的。
他和长工之间有如下一段对话:"家里的汽车呢?"
"昨天撞坏了。"
"怎么撞的?"
"二少爷开快车。"
"哦!我弟弟怎么样?"
"在医院里急救。"
"咳!他开车为什么不顾安全呢!"
"因为他要送老太爷去医院。"
"我爸爸怎么啦?"
"他老人家突然得了心脏病。"
"本本好好的,怎么突然病了呢?"
"因为家里失火,房子都烧掉了。"写这个故事的人似乎有意把整个事件倒过来说,但是读来十分自然,他不但使我们"听见"家破人亡的惨变,也使我们"看见"一个拘谨的、迟钝的、口才笨拙的老仆,他透过人物性格使倒叙显得合理,也就是说使读者"误以为"仍是直叙。
有人在外面应酬了一天,回家后发觉遗失了打火机。那打火机是个纪念品,他不能淡然置之,就坐在家里,抽着烟,回想可能失落在什么地方。他把当天所到的地方、周旋的情景一一在脑子里检查一遍。他倒用不着按照时间先后排列相反的次序。他可以先想印象最深刻的,先滤掉没有可能的。
早晨到某旅馆看某人,在那里并未抽烟,不可能遗失打火机。
下午四点陪朋友喝咖啡,大家称赞他的打火机,有人开玩笑说要"没收",他也用开玩笑的态度抓起打火机,装进口袋里起身就走。这一幕印象最深刻。
剩下的,一个是中午的餐会座谈,一个是晚上的喜酒,这两个地方最可疑。喜筵上一直有人点烟敬酒,自己的打火机有没有拿出来过?……
这也是倒叙吧?然而它是顺着"他"的思维写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