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爱尔莎18个月大了,我第一次注意到她会暂时发出很强烈的气味。她有两个腺体,叫做肛门腺,在尾巴根的下面,这两个腺体流出气味强烈的液体,连同尿液一起射到某些树上,尽管是她自己的气味,但她总是厌恶地皱起鼻子。
在回到伊西奥洛之后的一个下午,我们遇到一群大角斑羚,爱尔莎立刻开始跟踪。这些巨大的羚羊正在一个陡峭的斜坡上吃草,其中有几只还很年幼。一只母羚等着爱尔莎,在她接近幼羚之前,跟她在丛林里玩起了捉迷藏,从而使她的注意力从幼羚身上转移开来。就这样,母羚一直让爱尔莎忙个不停,直到羚羊群和幼羚安全地消失在山的另一边。然后,母羚飞奔而去,丢下可怜的爱尔莎站在那里。
在所有的动物中,长颈鹿无疑是她最喜欢的。她经常跟踪它们,直到双方都累了。然后,她会坐下来等长颈鹿回来,果然,过一会儿它们又靠近了,一步步地慢慢向前,面对着爱尔莎,用它们那大大的、忧伤的眼睛看着她,细长的脖子好奇地弯着。然后,它们通常会一边走,一边吃着最喜欢的刺槐籽,平静地离开。但是,爱尔莎有时候会追赶它们。发现它们后,她会从某个角度冲下山,肚子紧贴着地面,每一寸肌肉都在微微颤抖,直到她围着鹿群绕了一圈,然后会把一只朝我们赶过来。她无疑是要我们埋伏好,并杀掉她为我们精心围捕的猎物。
其他动物也会吸引她的注意力。有一天,她嗅了嗅空气,然后冲入一片浓密的灌木林。很快,我们听到撞击声和喷鼻息的声音径直冲我们而来!我们迅速跳到一边,一头疣猪咆哮着从我们身边冲过,爱尔莎紧追不舍。两个都以闪电般的速度消失不见了,在很长一段时间里,我们一直能听到她们在树林中穿行的声音。我们非常担心爱尔莎的安全,因为疣猪有足以致命的可怕的獠牙,最后她终于回来了,这场追逐的胜利者用头蹭着我们的膝盖,告诉我们有关她的新玩伴的事情。
我们的下一次远征是去鲁道夫湖,那是一片咸水水域,大约有一百八十英里长,一直延伸至埃塞俄比亚的边境。我们要去七个星期,多数时间需要步行,由驴和骡子驮运行李。这是爱尔莎第一次和驴子同行的徒步远征,我们只能希望她们双方能和平相处。我们的队伍成员不少:乔治和我、邻区的野生动物监察官朱利安,以及赫伯特--他再次来做客,另外还有巡查员、司机、仆人、三十五头驴和骡子、供爱尔莎路上吃的六只绵羊。驮运行李的牲畜提前三周出发,最后在鲁道夫湖边碰面,而我们则要驾车行驶大约三百英里的路程。
队伍相当庞大:两辆路虎车,我的一吨半的卡车--爱尔莎待在车后面,两辆三吨的卡车。后者是必需的,因为我们要带东西,不仅要带人,还要带可以维持几个星期的充足食物和汽油,以及80加仑的水。
乔治到这里来的目的是要察看这里野生动物的情况,以及是否有加布拉族偷猎的迹象。在这片地区巡逻了几天后,我们转向西边,穿过最沉闷、最荒凉的熔岩地区,车子在尖利的石头上颠簸前进,在我们把车子推过深深的沙地河床时,或者在我们小心翼翼地在巨石间穿行,并碰撞到大石头时,爱尔莎的日子可不好过。最后,我们终于出来了,来到了查尔比沙漠,这是一片干涸的古代湖床,大约八十英里长,地面光滑、结实,车子可以全速行驶。海市蜃楼是这片地区的显著特征:眼前出现宽阔的水域,水面上倒映着棕榈树的影子,可是当你靠近时,这一切会马上消失。在海市蜃楼中,你还可以看到像大象那么大的瞪羚,似乎也在水面上行走。这是一片干旱、炎热的土地。查尔比沙漠西边是北荷尔绿洲,那里有一个警察站,还有朗迪耶族的数千只骆驼、绵羊和山羊会来喝水。那里还有一个令人瞩目的景象,早晨,几千只沙鸡会飞到为数不多的水塘边喝水。我们在北荷尔没什么好停留的,把容器装满水就继续上路了。
在颠簸了230英里之后,我们终于抵达了罗庸嘉兰,这是鲁道夫湖南岸附近的一片绿洲,埃及姜果棕榈树林中有淡水泉眼。我们的驴子正在这里等着我们。我们立刻带爱尔莎去两英里远的湖边。她向水里冲去,就好像要洗去这一路的疲劳,她一头扎进鳄鱼群中。鲁道夫湖里有很多鳄鱼,好在它们并不好斗,不过我们还是设法吓走了它们。在我们的远征过程中,它们飘浮不定的粗糙身体的剪影始终会出现在岸边,至少使我们少了洗澡时的乐趣。
我们把大本营建在罗庸嘉兰,接下来的三天都在修补马具,整理打包驴子驮运的行李。每个行李包重约五十磅,每头驴驮两个行李包。最后,一切准备就绪。十八头驴驮运食物和露营装备,四头驴驮水,一头骡子供身体虚弱或脚疼的人骑乘,最后还剩下五头驴。我很担心爱尔莎对驴的态度。她克制着自己的兴趣,看着我们重新打包行李。开始装载的时候,不得不用链条把她拴住,因为看到这么多美味的肉叫着、踢着,在沙地里打着滚想要摆脱重担,再加上非洲人忙碌地叫嚷着维持秩序,这一切令她非常兴奋。大部队上午就出发了,我们和爱尔莎等后来天凉快些才走。我们沿着湖岸向北行进。爱尔莎非常兴奋,像个小狗似的在我们之间跑来跑去,一会儿冲入一群火烈鸟中,一会儿衔回我们射杀的鸭子,最后跑到湖里去游泳,考虑到湖里有鳄鱼,我们中的一个人只好端着来复枪保护她。后来,当我们经过一群骆驼时,我不得不把她拴上,这让她非常生气,拼命地要去见见这些新朋友,差点把我的手臂拽断。然而,我可不希望看到四散逃窜、惊惶失措的骆驼倒在彼此身上,吼着、喘着、腿缠绕在一起,而爱尔莎就在它们中间。还好,这是我们在岸边碰到的最后一群牲畜。
夜幕降临时,我们看到了湖边的营火。我再次把爱尔莎拴上了,怕她依然有足够的精力去追赶驴子。我们到那儿后,发现营地已经建好,晚饭也都摆好了。在喝延迟的傍晚茶时,我们决定每天拂晓时狮子分队--乔治、我、奴鲁、一个做向导的巡查员,还有爱尔莎--先出发,其他人拆营地,给驴子备鞍、装行李。这样,我们不仅可以享受较为凉爽的时刻,而且运行李的驴子在一个安全的距离内跟着我们,免得我们老是要把爱尔莎拴起来。九点半左右,我们会寻找一处阴凉的地方休息,驴子可以吃点草。一旦看到驴子,我们就要拴上爱尔莎。下午的时候,程序反过来,驴子分队比狮子分队早走两个小时,在天黑前搭好营地。我们在整个远征过程中都是这样做的,效果非常好。这样,狮子和驴子就被分开了,除了中午休息的时候,那时她被拴着,昏昏欲睡。结果,两个分队很快就学会了接受彼此,知道了必须容忍组成远征队的任何事情。
我们发现爱尔莎在上午九点之前一直走得很好,大约九点时,她开始感觉到热,只要一遇到岩石或灌木丛的阴凉,她都会停下来。直到下午五点前,她都很不愿意动弹,之后,一旦她的趾肉变硬,她可以整夜不停地走。她平均每天走七到八个小时,身体状况非常好。她一有机会就会跳进水里去游泳,常常离鳄鱼只有六到八英尺。不管我怎么叫喊、挥手,都没法让她回来,除非她自己想回来。通常,我们会在晚上八九点之间到达营地,驴子分队常常会打出信号弹来指引我们。
两天之后,我们把最后一个人类居住地抛在身后,那是一个小渔村,住着原始的埃尔摩洛部族。
为了让爱尔莎的爪子保持良好状态,我经常给它们涂抹油脂,她好像明白这件事,并且很喜欢。中午休息的时候,我通常躺在行军床上,这比躺在坚硬的小石子上休息舒服多了。爱尔莎看出了这一点,采纳了我的主意,和我一起躺到床上。很快,如果她能给我留出一个小角落,我就会认为自己很走运了,不走运的时候,只好坐在地上,而她则全身舒展地躺在床上。不过,通常我们都会一起蜷缩在床上,我只能在心里暗暗希望我们两个的重量不要把床压垮。在我们的长征中,奴鲁总是带着饮用水和爱尔莎喝水的一个碗,她快九点时吃晚饭,之后会沉沉睡去,就拴在我的床旁边。
一天晚上,我们迷了路,在照明弹的指引下才来到营地,到达营地时已经是深夜了。爱尔莎看上去很累,于是,我为了让她恢复体力和精力而没有拴她。但是,尽管她看上去非常困乏,却突然全速冲向驴子过夜的荆棘围栏,并用真正的猫科动物的方式冲了进去。接着就是嘶叫、恐慌和大混乱。我们还没来得及插手,所有的驴子就都逃向了黑暗中。幸运的是,我们很快抓住了爱尔莎,我结结实实地痛打了她一顿。她似乎明白那是她活该,并尽可能向我们表示她的抱歉。我因低估了她天生的本能而感到内疚,香喷喷的驴子对她一定是个巨大的诱惑,特别是在凌晨一点钟,野生动物捕猎精神最活跃的时候。
好在只有一头可怜的驴子身上有擦伤,而且并不严重。我给伤口敷了药,很快就愈合了,但这个小插曲提醒了我们永远不能没有防备地留下她。
这里鱼类丰富,作为一个规则,乔治和朱利安能给营地打上一种很好吃的鱼,叫做大罗非鱼,是鲁道夫湖特有的品种。这些鱼可以用鱼杆或者鱼线钓到,也可以一枪打晕它们。巡查员似乎更喜欢吃长相难看的鲶鱼,这种鱼生活在浅水里,可以用棍子和石头捕获。爱尔莎总是随时准备着一起玩。有时候,她会衔回一条鲶鱼,又很快丢下,厌恶地皱起鼻子。有一天,我们看到奴鲁--他总是随身带着一把猎枪--举起枪,把枪当棍子用,去打一条鲶鱼。他打得太用力,枪托很多地方都裂了、碎了,碎片折向枪管里。奴鲁因抓到了鲶鱼而过于高兴,完全没有注意到他造成的破坏。乔治向他指了出来,他平静地回答道:"哦,蒙哥(上帝)会帮助你得到另一把枪的。"不过,爱尔莎报了仇。奴鲁的凉鞋放在岸上,爱尔莎叼着它们飞奔而去。看着这两个斗智斗勇,实在是很有趣的一幕。最后,主人拿回凉鞋时,凉鞋已经不成样子了。
十八天后,我们回到了罗庸嘉兰,发现留下来保护大本营的巡查员也没有闲着。他们抓了四个偷猎者,这些人在诱捕猎物时被当场抓获。年纪最大的那个人激动地过来跟乔治打招呼,提醒说大概十年前,乔治曾抓到他正在做同样违法的事,并把他送进了马萨比特的监狱。他说他倒是挺享受那段被关的日子,不过可不想再来一次了。因为他年纪大了,乔治对他宽大处理,让他在远征剩下的行程中赶驴子。
男人们从罗庸嘉兰到北荷尔--那里有三家索马里人开的商店--去给非洲人买食物。在警局的时候,乔治从巡官口中得知,有人看见八个骑马的偷猎者带着来复枪在罗庸嘉兰和北荷尔一带活动。这些偷猎者通常是越境而来的博兰族人。他们骑着矮种马,这种马经过训练,可以四五天不喝水,他们往往带着来复枪,策马赶上长颈鹿并射杀。这些人在我们境内的同胞会窝藏他们,巡逻队一来就立刻通知他们。不过这一次,一个骆驼巡逻队跟踪了他们好几天,最后攻了他们个出其不意,打伤了一个人,捕获了七匹马。
我们在罗庸嘉兰待了三天,补充装备、修缮马具等等,为远征的第二部分--攀登库拉尔山--作准备。这座山位于湖东二十英里处,高出周围的沙漠七千五百英尺,它吸收了高处季风中的湿气,因此山顶有一片茂密的森林。这是一座狭长的火山,绵延二十八英里长,正中有一个约四英里宽的火山口。火山口被一分为二,正好把山分成南部和北部两个部分。据说火山不再喷发后,一次地震使得库拉尔山产生了许多极深的裂口,其中一条令人望而生畏的裂缝正好穿过火山口。光滑的岩壁裂开了,就像剥开的桔子皮。这些裂缝距离火山口边缘深达三千英尺。底下--从上面是看不见的--是一条峡谷,叫做伊尔斯加塔,直通向山腹。它陡峭的岩壁高达几百英尺,有些地方的开口非常狭窄,只能从一条细缝中才能看到头顶上的天空。我们想从位于库拉尔山东边山脚的惟一入口进到峡谷里探险,但几个小时后就失败了,巨石和幽深的水塘堵住了去路。
要想穿过整座山,必须先上一半,然后再下到山脚,然后再上另一半。
远征的目的是检查山里野生动物的数量是保持不变,还是因为偷猎的缘故在减少,把现在的情形跟乔治上一次也就是十二年前来这里发现的情形一比较,就能得出结果。而且,我们想要调查大捻角羚的生存状态。
从山下看,库拉尔山没什么特别之处:绵长的山脉,宽阔的山脊通向山顶。但我们后来发现,这些山脊变得越来越狭窄,可供驮运行李的驴子走的路非常有限。
第一天的路上到处都是熔岩巨石,负载货物的驴子走得极为艰辛。后来,要攀爬陡峭的山脊,很多地方非常难走,只好从驴子身上卸下货物,人工搬运。
第二天晚上,我们已经把上山的路爬了三分之二,就把营地扎在一个悬崖林立、遍布熔岩巨石的峡谷中,附近有一个小泉眼,里面的水一次只够一个动物喝。在最后一头驴喝完急需的水后,夜色已经很深了。这是库拉尔山上为数不多的水潭之一,因此,自然就成了萨布鲁族至关重要的中心,在旱季,他们会带着牲畜来到库拉尔山。
在这里以及其他水潭的周围遇到的大群骆驼、牛、山羊和绵羊对爱尔莎来说一定非常难熬,不过她很聪明,天性温和,显然意识到了是怎么回事,她忍受着这些动物散发出的挑逗气味,它们常常从她身边经过,离她只有几英尺远。遇到这种情况,我们都会给她拴上链子,但她没有攻击的企图,只想避开那些尘土和噪音。
上山的路很陡,当我们到达更高处的山坡时,天也变得寒冷起来。我们穿过山凹,越过深壑,险涉悬崖。这里的灌木林较低,再往上就变成了漂亮的高山植物群。
第二天早上,我们登上了库拉尔山顶,地面多少平整了些,走起来轻松多了。我们把营地安扎在一块不大但很美的林间空地中,附近有一处相当浑浊的泉水,是被萨布鲁族的牛群弄脏的。他们发现我们的营地中有一头快成年的狮子时,非常震惊。
有一天,我们站在把山一分为二的火山口边上,看着山口对面距离我们不超过四英里的北半部,但我们知道要走整整两天才能到那儿。爱尔莎若无其事地站在两千英尺深的悬崖边上,看到那一幕,差点让我发疯。不过动物似乎不会恐高。第二天我们下山,远征队抵达伊尔斯加塔峡谷的入口,我们在那儿建好了营地。
白天的时候,高大、俊美的朗迪耶族男人赶着数以千计的骆驼、山羊、绵羊经过我们营地,去往峡谷上方四英里处饮水。他们身后是女人,领着一群首尾相连的骆驼,驮着装水的容器,这些用纤维紧密编织而成的容器每个可装六加仑水。我们沿着裂口向上走去,或者更确切地说,是向山里面走去。峡谷底部是干涸了的水道,大约五英里长,地势渐高,两边是高达一千五百英尺的陡峭岩壁,其中一面甚至是更高的悬崖绝壁。有些地方的峡谷很窄,两头驮着货物的骆驼就无法并排通过。头顶的峭壁遮盖了天空。我们远离了牲畜饮水的地方,那里涓涓细水已经变成了不小的溪流,岩石间有很多清水潭。最后,一道三十英尺高的悬崖挡住了我们。赫伯特--他是登山爱好者--设法爬了上去,结果发现远处还有一道悬崖。
伊尔斯加塔峡谷以前是偷猎者最喜欢的地方,因为很容易埋伏着等着动物过来饮水。事实上,一旦动物进入陷阱就死定了,因为除了通向偷猎者的那条路之外,没有其他出路。
从伊尔斯加塔峡谷到北边的山顶要走一天半,我们发现生活在这边的萨布鲁族人和牲畜比南边的多。因此,不得不减少爱尔莎的自由。
我们很少看到野生动物。以前这里有很多野牛,我们听说过去的六年里它们都未曾来过山的北边。也没有看到大捻角羚,尽管发现了一些足迹。乔治认为,之所以没有野生动物可能是因为萨布鲁族的大量牲畜吃光了牧草,使得山的表面迅速裸露了出来。
因为锋利的碎熔岩,通往罗庸嘉兰的下坡路非常累人,远处的鲁道夫湖背倚深紫蓝色的山脉和橘黄色的天空,夕阳的余晖洒在铅灰色的水面上。即使如此壮丽的景色也弥补不了我们越来越频繁的摔跤。
爱尔莎不停地回望山脉和凉爽的森林,并开始向它们跑过去,我们只好把她拴上。
夜幕降临时,我们迷了路。爱尔莎每走几码就会躺下来,明明白白地表示她受够了。尽管她快成年了,但紧张的时候依然喜欢吮吸我的拇指,那天晚上,她频繁吮吸我的拇指。最后,先头队伍发射了曳光弹,指引着我们到达了营地。在经历了一夜痛苦的跋涉之后,当我们摇摇晃晃地进入营地时,爱尔莎不肯吃东西,只想跟我在一起。我也累得吃不下,完全能想象得出爱尔莎有多么辛苦。她当然不明白我们为什么要做在夜里艰难地穿过锋利的熔岩这类毫无意义的事情,是她对我们的爱和信任让她不停地走着。她在这次远征中走了三百多英里,尽管忍受了很多辛苦,但我们之间的联系更加紧密了。只要和我们在一起,知道自己被爱着、很安全,她就很快乐。感觉到我们对这个骄傲、聪明的动物负有责任,没有其他生物满足她对爱和群居本能的强烈需要,这使得我们更加爱她了。有时候,她也很麻烦,真的,比如因为我们无法把她留给其他任何人照料,因此在某种程度上我们变成了她的囚犯,但是对这些小小的牺牲,她给予了巨大的回报。她的反应和我们的反应之间的差别只来源于她的天性,这种天性本该在野生狮子的正常生活中得到发展和运用。看着她为了让我们高兴,努力控制自己内心的强烈愿望,努力适应我们的生活方式,非常让人感动。她脾气温和,肯定有性格的原因,但也可能得益于我们从未强迫她适应我们的生活方式。因为,我们试图用友爱帮助她克服我们的世界与她的世界之间的差异。
在自然生活中,只要发现食物,狮子不会在老远的地方徘徊,比起跟狮群一起生活,爱尔莎无疑见识了更多的世界。但她知道自己的家,只要我们从远征回到家里,她会马上恢复以前的习惯和往常的生活规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