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一旦有了这种想法,自然容易头脑发热。其实没有这个想法也会发热,人只要一当上老板,基本上就要头脑发热。君不见前几年一些公司获得配股资格而圈一大笔巨款后,简直不知怎样花才好,于是一哄而起搞起了多元化;几年后,一些上市公司的董事长或总经理无可奈何地说:要是当初把钱买国库券多好!但当初确实也没有人这么做,要说配股是为了买国库券,证监会也不会批,批了也没法向股东交代,谁当初要真在股东大会上讲这项提案,还不把台下人笑死?这大概就是所谓的人在江湖身不由己吧。
吴晓春现在也是老板了,虽然只是上市公司二级公司的老板,却也有资格头脑发热。不过,吴晓春想搞歌舞厅也不完全是头脑发热。当时吴晓春的华中公司的帐上确实有现金不知做什么,那时候香港的百富勤还没倒闭,人们还没有听说梁伯滔那句“现金是王”的千古绝唱。况且报纸杂志上天天宣扬一个观点:钱放在银行吃利息是最蠢的人。吴晓春不是最蠢的人。吴晓春会算帐。吴晓春又算了一笔帐:照现在这样拍马屁或被拍马屁,加上集团公司那边迎来送住,每年吃喝玩乐的费用差不多一百万,如果自己搞个娱乐城,就算不赚钱,起码这一百万省了;再想一想请行长局长所长或集团公司来人在自己的娱乐城潇洒,那种形象和感觉,是钱能买来的吗?
吴晓春到底在集团公司泡了一段时间,加上公司老板黄主席是潮洲人,于是集团公司及其下属企业当中就有许多潮洲人,如集团进出口公司的老总赖散之,外号三癞子,就是老板黄鑫龙的那个远房舅舅,潮洲人,还有集团物业管理公司老总肖仲明,普宁人,也属于潮洲人,所以,耳闻目睹,使吴晓春深谙潮汕商人“不熟不做”的信条。因此,吴晓春虽然想到了要做娱乐城,但他并未急于动作,他似乎在等待着什么。到底等什么他自己也不清楚。今天与余曼丽的一番交谈使他豁然开朗。等什么?等人才呀!
回到公司之后,吴晓春立即就起草了一份报告。吴晓春是做投资部经理出身的,写这样的报告轻车熟路,从经济分析和对集团公司进军华中的战略意义两个方面论述了在武汉投资建设一个综合娱乐城的可行性,在可行性分析中,还专门安排了一个“人才篇”,强调了以认为本的思想,并着重介绍了余曼丽的情况。
华中公司给集团公司的报告原本就是走形式。既然集团公司实质上并未向华中公司投钱,那么对于华中公司正常的经营活动就不会干预。因此,集团公司很快批复了华中公司的报告。
收到批复,吴晓春立刻动手,制定了具体方案。第一,报集团公司批准,任命余曼丽为华中公司副总经理,具体负责娱乐城项目;第二,着眼于大发展,不搞则已,要搞就搞大型综合娱乐城;第三,根据武汉三镇的具体情况,结合华中公司现有项目在武汉的位置,选定娱乐城位置定在汉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