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中的论坛里,有许多无聊又花痴的女生,把他叫做“拜伦王子”。她们在第一时间报道他的行踪,分析他的生活,甚至仍然关心他的情感状况。
不过更花痴的是我,我特地去学校图书馆借阅《拜伦传》,花了整整一天的时间去研究这本枯燥的巨著。
十九世纪的诗人拜伦天生残疾,因此变得愤世嫉俗放荡不羁。
多么可笑,他压根不是这种人。我还了书,回到教室,心却飞到外面。我还是关心他的一切,希望天天和他短信或者能打个电话,但我真的不联系他,他也就真的不联系我。我有些不爽,一有空小心眼就往上冒。
我希望他思念我,像我思念他。
寒假我在家上网,每天都看天中的论坛。关于他的小资料,详尽程度也是惊人的。居然涵盖了他所处的班级位置和上课教室等等众多内容。
毕竟是同城,想要了解一个人,不是那么困难的事。
只是他果真就此消失在我的视线里和遐想里。连24小时开机的手机,都不曾接到过他一个电话。
我便也赌气地过了这半年。
他居然如此遵守诺言,我却不知道该高兴还是难过。
所以,我这次去找他,除了单纯的说不出口的想念之外,还有点按捺不住的算账意味。
现在,他就站在我的面前。
他刚刚从食堂出来,像是变瘦了些,头发却更短了。下巴上似乎还有点胡渣没有刮干净,还是他故意如此?他穿着一件黑色羽绒服,略显臃肿。都说男生到了大学就会变得邋遢,路理也是这样?
我有点儿沮丧。
不过我发誓,看到他的第一眼,我所有的不快和怨恨都被他看着我的眼神融化了。谢天谢地,他没有不认出我。他好像一点也不感到意外,只是微笑着,用略略提高的声调说:“你来了?”
那一刻,我的眼角有些泛潮,但我不想让他发觉。于是很用力的笑着走过去,说:“是。你没有认不出我?难道我没有变得,更漂亮?”我努力开着蹩脚的玩笑,情不自禁走上前替他接过他手中褪色的小猪饭盒。
他没有阻止我。而是默默跟在我身后,却不上来和我并排走。
我故意走得慢些,他好像走得更慢了。
我忽然又恨起来。我对他的想念,他其实一直就心知肚明吗?还是他真的只把我的到来,当作一次普通的朋友的造访,因此,不值得大惊失色,不值得兴师动众?
这些小气兮兮的想法,我自己也知道很没有道理,可是,它们就像雪花一般在我的头脑里上下翻飞,让我一句话也说不出来。
我们走着的路,是他们学校最主要的一条通道,道路两旁栽着的梧桐树,现在都掉了叶子,一切都是那么灰扑扑,让人打不起精神。我们的身边,也不时有拿着饭盒的学生经过,有的人甚至会大声跟他打招呼,开玩笑地叫他:“嘿!路导!”
看来,他在这所学校里,也是一个小小的名人呢。
“路导?”我轻声地、几乎是无意地重复着这两个字。
他笑了,居然有些腼腆:“现在这个学校,也有个话剧社。我刚导的一个话剧,反响还不错。”
是吗?也有一个话剧社?看来他的记性并不差,也许这只能说明,他想起我的时间,太少太少了。
“大学生活一定很有意思吧。”我看着脚尖说,“你还和以前一样忙碌,一样受欢迎。”
他却没有接腔。
“下雪了。”他忽然说,“你冷吗,米砂?”
我万万没有想到,这半年里我们的分别,并没有使这重逢的场面显得更加难得和感动。至少,我在路理的脸上,没有看到这种狂喜。又或许,是我太拘谨了?
我下意识地点点头。很奇怪,已经是春天,天空居然又毫无征兆地飘起了细雪。我只穿着一件细羊毛的薄大衣,开始感到一阵刺骨的寒冷。
他伸出手,轻轻地把我衣服上连着的帽子拉上来,覆住我的头顶。我们又一次靠得很近,他仍然那么懂得照顾我,连拉帽子的动作都那么轻,末了还轻轻掸掉了我额前的刘海上的雪粒。我有些羞涩地张望了一下左右,幸好并无人注意我们。我这才想起来,这是在大学里。我们并不需要害怕什么,不是吗?是啊,等我读了大学,我就可以和他拉着手去公园,去电影院,甚至去天中,我们再也不怕被人看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