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一 适当感(2)

道德情操论 作者:(英)斯密(Smith,A) 著,韩巍 译


    甚至连死者都会引起我们的同情,不过触动我们的主要是那些冲击我们感官的环境,其实那根本无妨死者的安眠。我们没有看到那对于他们来说至关重要的东西——前方可怕的来世。我们想象着:不见天日,与世隔绝,躺在冰冷的墓穴里腐朽生虫,从这个世界上永远消失,甚至亲朋好友也不再记得。多么悲惨啊!我们理所当然地认为对这些遭遇如此可怕不幸的人应该报以最大的同情。一想到他们可能被人遗忘,我们的恻隐之心就加倍地沉重。由于我们自己的虚荣心和烦恼,我们努力保持着对他们的回忆。可是我们的同情非但不能安慰死者,反而使他们更加不幸。到头来,一切都无济于事。尽管我们竭力宽慰死者的亲友,减轻他们内心的眷恋、愧疚和伤痛,这些都与死者无关,只能平添我们自己的忧伤。死者已然长眠于地下,决不再理会世事的纷扰。我们觉得死者永远处于阴森恐怖之中,这是因为我们把自己的感觉和他们的环境联系在一起。恕我直言,我们设身处地地想象让我们将自己鲜活的生命注入死者僵硬的尸体,恐惧之心于是油然而生。这种幻象让我们如此畏惧死亡,尽管我们死后不会有任何痛苦,但是生前却因此备受折磨。对死亡的恐惧,人性中最根本的一项原则由此产生。它破坏了人的幸福,却还人类以公平;它让个人痛苦不堪,却保卫了社会。

    3 相濡以沫的快乐

    别人发自内心的同情总让我们无比欣慰,无论这同情从何而生;相反,无动于衷的表情则让我们失望莫名。有些自恋的人热衷于用他们的原则去揣度人类的情感,自以为对这种喜怒之情的来由了如指掌。据说,由于人感到软弱无助,别人的同感使他确信能得到帮助,他才会高兴,而别人的敌意总会带来忧伤。但是,喜怒之情常常来得莫名其妙,如同电光一闪,显然不是来自任何私心。一个人使尽浑身解数去逗乐他的朋友,如果他发现除了自己没人觉得他的笑话好笑,当然会让他非常沮丧。反之,如果大家都跟他一起捧腹大笑,他就会感到朋友的认同,觉得受到了最大的奖赏。

    虽然他人的同情可以为快乐锦上添花,无人回应也会让我们尝到失望的痛苦,但这些并不是全部的原因。一本书或一首诗如果反复读过多次,会让我们觉得索然无味,但是当我们为朋友朗读的时候仍然会劲头十足。因为朋友觉得它很新鲜,即便我们自己已经不再感到新奇和崇敬,却仍然能够从朋友的角度去体味其中的意蕴,并且为一种如获知己的感觉而兴奋不已。相反,如果朋友对此毫无兴趣,我们会非常生气,再也无心继续朗读下去。这又一次证明,朋友的欢笑无疑是我们快乐的源泉,而他们的冷漠定然会令我们失望。尽管这或许可以说明我们为何时而高兴,时而忧伤,但并不是唯一的原因。虽然心有灵犀让我们快乐,知音难求使我们痛苦,但是这并不能说明所有的问题。当我高兴的时候,朋友的同感会锦上添花;但是当我陷入忧伤,朋友的同情如果不能雪中送炭,就可能火上浇油。然而通常情况下,同情总能另辟蹊径,增添快乐,又能温暖人心,减轻痛苦。

    所以说,与高兴的时候相比,我们在不高兴的时候更希望找个人一吐为快,此时朋友的同情也更能让我们得到安慰,如果他们无动于衷我们就更觉得委屈。

    最能让可怜人感到宽慰的事情莫过于找到一个吐苦水的对象。他的同情使他们卸下了心头的部分重担,甚至可以说他分担了他们内心的一部分痛苦。他不仅和他们一样的痛苦,而且与他们共同承担,从而减轻了他们心灵的重负。可是在倾诉的同时,那些可怜人的忧伤又在头脑中复活,他们在回忆中唤醒了过去的伤心事,因此涕泪横流,沉浸在悲痛之中。不过他们也从中得到了安慰,他们重新唤起的悲痛从别人的同情中获得了更大的补偿;相反,对可怜人最无礼的侮辱是轻视他们的不幸。不愿与朋友一起分享快乐还只是缺乏礼貌,而不能神情庄重地倾听他们的苦恼,就真的是不近人情了。

    爱带来愉悦,恨产生不快。因此,我们希望朋友接受我们的友谊,但更渴望他们理解自己的愤慨。当我们身处顺境时,即使朋友很少关心我们,也可以得到原谅。但是当我们受到伤害时,他们表现得无动于衷,就会让我们受不了。如果他们不领会我们的感激,也不会像不同情我们的怨恨那样惹得我们怒火中烧。与我们的朋友关系不错的人很少能得到我们的友谊,但是那些跟我们的对头接近的人很容易招致我们的敌意。即使我们对前者抱有成见,也很少向朋友抱怨,虽然偶尔会因此发生争吵。但是如果他们跟后者友好相处,我们就会摩拳擦掌准备大干一仗了。爱和快乐总是令人惬意,让我们内心满足,别无他求。悲痛和愤懑总是让我们耿耿于怀,没有同情我们就无法得到宽慰。

    当一个人由于我们的同情而感到欣慰,由于得不到同情而受到伤害的时候,我们当然也很高兴献出自己的爱心,而当自己做不到的时候就会自责。我们不仅对成功人士表示祝贺,也会去安慰那些受苦受难的人。如果我们可以和一个人肝胆相照,那么在同他交谈时我们得到的快乐,会远胜于偿还我们目睹他的遭遇所感到的痛苦。相反,如果我们不能对他报以同情,即使因此而免于痛苦,我们也会为无力分担他的不幸而感到难过。如果我们看到一个人因为不幸而痛哭失声,而设身处地地考虑他的遭遇之后觉得自己不致如此,我们就会认为他小题大做,胆小怕事。另一方面,如果有人因为捡了一点小便宜就得意洋洋,我们也会瞧不起他,觉得他头脑发热。如果我们听到一个笑话觉得不过如此,而朋友却大笑不止,没了分寸,我们甚至会生气。我们的感情与别人是否—致能帮助我们判断其恰当性

    4 纠正“不合适”的情绪

    如果旁观者的同情与当事人本来的情绪完全一致,他就会认为这种情绪是适度得当的;相反,当他设身处地地体验这种情绪时发现自己的感觉受了欺骗,那么他必然会觉得这些感情过于夸张,名不副实。因此,认为别人的激情是实实在在、有根有据的,也就是对他表示同情,否则我们就丝毫不会同情他。一个人对我的受害感到气愤,而且看到我跟他一样义愤填膺,就一定会认同我的观点。一个自始至终对我的悲痛表示同情的人,自然会认为我的悲伤是合情合理的。如果一个人跟我一样欣赏同一首诗或同一幅画,他一定会对我的赞美之辞点头称是。如果一个人跟我听了同一个笑话并且一起开怀大笑,他当然不会觉得我的笑声有何不妥。相反,在所有这些场合与我的感受完全不同的人,难免会持有异议,因为我们的感情根本格格不入。无论是我的仇恨超过了朋友的义愤,还是我的悲伤压倒了他们发自内心最温情的体贴;无论是我的评价或高或低总之不合他意,还是我的笑声或大或小反正与他不同,总之,只要他在权衡了客观情况以后认为我和他的感受多少有些差异,就会对我或多或少地心怀不满。此时,他只能用自己的感情作为标准和尺度来衡量我的感情。

    如果我们对别人的意见表示赞同就意味着要采纳它们,反之亦然。如果我们服膺同一个观点,我当然会同意你的看法,否则我自然会表示反对。同样,我也不可能同意你的看法却不采用你的意见。众所周知,对别人的意见是否赞同就意味着它与自己的看法是否一致。这一点也同样适用于感情。

    的确,有时理智上的赞同和情感上的一致并不是完全合拍的,很多时候我们在表示赞成的同时内心没有一丝同情。可是只要稍加思考我们就会承认,哪怕在这种情况下,我们理智的信服最终还是来源于同情。在日常琐事中人们的判断不容易被错误的理论误导,所以让我举一个最普通的例子:我们经常会觉得一个笑话很不错,而且朋友们的笑声也非常自然,但是我们自己并没有笑,那是因为我们或许正好忧心忡忡或者心不在焉。可是根据经验,我们知道一般情况下什么样的笑话会引起哄堂大笑,而这个笑话正巧是这一类。虽然当时的情绪不允许,但是我们知道平时我们完全会跟大家一起开怀大笑,所以我们并不反对朋友的笑声,觉得那是理所当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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