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大萧条时代》 变革中的城乡(4)

大萧条时代:1929-1941 作者:(美)韦克特 著,秦传安 译


    由于贫穷农业人口的困难多种多样——不仅仅是贫瘠枯竭的土地,而且还有管理糟糕、信用不足和债台高筑、无知、干旱、洪水和害虫——任何单一的处方都不能包治百病。最不幸的受害者是那些失了业的农场劳工,城市不需要他们,因为城市本身就有数百万的失业者。这样的工人,联邦和各州关于工资、工时和失业保险的法律,以及新政的集体谈判保证,都没有让他们受益。到这一时期结束的时候,只有4个州才好歹有点工人意外伤害赔偿金给农业劳工,尽管他们的工作危险性并不小。

    大萧条的缓冲作用,稳步发展的农业机械化,以及由过剩(跟匮乏同样令人绝望)所带来的自然震荡,在这样的背景下,整个30年代有350万个家庭——美国四分之一的家庭——不得不接受公私救济也就不足为奇了。这是美国生活的新起点,一个长期以来咬紧牙关、坚持独立的群体终于举手投降。

    具有讽刺意味的是,在这种乡村贫困得到充分认识之前,大萧条的早些年还见证了从农村到城市的传统人口流动的一次逆转,仅上一个十年,传统的人口流动就让城市净增了600万人。1930~1933年间,美国历史上破天荒第一次,这样的流动突然放缓了,并且,实际上开始朝相反的方向倒流。无所事事的年轻人离开了大都市的人行道,到乡下的亲戚朋友那里去避难;食不果腹的家庭试着自己动手种点粮食;西弗吉尼亚、田纳西和肯塔基的失业矿工们回到了他们古老的边缘土地上。在1932年,农村人口净增了将近30万人,到1935年,大约有200万5年前还生活在城里的人如今生活在乡下。

    然而,自20世纪30年代中期往后,老的趋势得以恢复,尽管速度是如此迟缓,以至于整整十年,城市新增人口还不到20年代的一半。这个过程与经济复苏的缓慢上升是合拍的。也正是在这之后,随着本地人的返回,乡下人越来越无趣,而且,对灯红酒绿、电影和抽水马桶的回忆,甚至比对干草和苹果花的记忆更令人怀旧。此外,当救济和公共工程都转到了联邦政府手上的时候,乡村生活显示出了另外一些不利。乡下通常更难获得帮助,家庭所分配的东西也更少,乡村放逐涉及到居住需求的丧失。因此,很多人都采取折衷的办法,在人口中心的郊区安营扎寨。而且,像从前一样,城市的召唤继续不可抵抗地在野心勃勃的年轻人的耳畔回响。

    传统上,农村家庭通常儿女众多,而他们当中二十几岁的时候在市区成家立业的人所占比例也很高,在这二者之间,有一点很清楚:充满活力的新鲜血液的不断注入,依然在充实着城市的血管。在30年代,大约有150万年轻人从农场和乡村移民到更大的社区中。关于选择性的因素,尚没人做过真正科学的研究,但威斯康星州社会学家爱德华•A.

    罗斯提出了一个后来被广为传播的观点,当时,他把那些已经枯竭的地区比做“主要因为鲶鱼和亚口鱼而被捕捞殆尽的池塘”。

    子女最多、败得最惨的是谷租佃农。在地主与佃农关系的阶梯上,他们属于最低一档。现金地租是最有价值的,佃农用它来提供流动资本、支付固定地租、保持所有利润。现金地租在“梅森-迪克逊线”以北——1930年包含了超过四分之一的佃农——相当普遍,而在它的南边却几乎不为人知。用收成的一部分交地租(地主支付某些生产费用,佃农提供劳力、牲口、工具和种子),以及用一定比例的可销售作物支付地租,在北方和中西部都是最常见的方式。还有一种类似的资产与利润分享机制,被称做家畜共享出租,在中西部各州的乳品业和养牛地带很是盛行。

    但在棉花王国,盛行作物租种,佃农通常只需贡献出自己和家人的劳动力,得到的回报是他所种植的一半的棉花和三分之一的谷物。贫穷的佃农向地主借钱购买食物和衣物,否则的话就求助于其利息可能高到50%的信用商人。这些贷款经常相当于常年的施舍,使倒霉的债务人沦为实际上的做工还债者,在那块像自己一样被残酷剥削的土地上辛苦劳作。很多地主发现白人更不听话,于是便开始优先选择黑人,他们对计算更糊涂,对东家更顺从。白人佃农因此被迫沦为农场劳工,或者随季节的变迁而在不同的地方辗转漂泊。三分之一的人在同一个地方再也呆不了一年。耕作和保养的方法因此助长了丢三拉四的浪费,很少人想到保存土壤,修补屋顶或栅栏,送孩子上学,或者在社区的社会生活和教会生活中扎下根来。“那有啥用?除了生计,我啥也得不到。”这句话成了对所有批评的常备回答。

    租佃在南方可以追溯到南北战争之后的重建时期。20世纪初,这一制度传播到了种植玉米的地带,到1940年,伊利诺斯、爱荷华、堪萨斯、内布拉斯加和南达科他等州的佃农比弗吉尼亚、肯塔基和佛罗里达还要多。但在中西部,这一安排并没有导致普遍的不幸。事实上,有些农场经营者选择把自己的资本投在设备、而不是土地上,而另一些人则从受雇的劳工起步,稳步上升,成为佃户,再由此成为地主。然而,大萧条的冲击却驱使全国各地大批小地主沦落到被迫租佃的不稳定状态,1930~1935年间,有75万个农户由于丧失赎回权和破产拍卖而失去了他们的农场。在1932年和1933年初,从南北达科他,到俄克拉荷马,绝望的农民聚集起来,要用义务警员的办法来保全他们的财产,当银行和保险公司的代理人为一头母牛或一台收割机而进行名义上的竞价的时候,就去恐吓他们。在达科他州的勒马斯市,农民们把不妥协的县法官从他的法官席上拖了下来,然后用一根绳子把他吊了起来,直到他昏了过去。明尼苏达、北达科他和爱达荷等州的州长发布公告,反对强行拍卖,几个州的立法机关手忙脚乱地通过了抵押贷款延期偿还的法律,这些法律抢先于1934年6月通过的弗雷泽-莱姆基法案(最高法院后来废除了这部法律,不过以意图相同、但更温和的法律取而代之),该法案把抵押品的赎回权延长了5年,条件是,涉案农民在此期间应支付联邦地方法官所定的租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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