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可以这么说大人哦。”他用哄女儿的语气说罢,起身拍拍她肩膀,“拿昆明这项目做个简单案例分析,下班请你吃饭,顺便细聊。”
连翘看不惯他得逞的模样:“还有多久去机场?”
他怔怔答道:“九点的飞机……”
“那七点半出发就可以,早走也是堵车。”躲掉他的手,连翘坐到电脑前,一派潇洒地说:“我现在就写,两个小时足够了,不过项目细节我不清楚,你得在这儿盯着。”她嘴角尖尖上扬,“晚饭的话,我反正节食。你吃飞机餐好了,偶尔也换换口味,总这附近几家,胃会腻的。”
通常是只靠晚饭打发一天的安绍严,分明地听到胃在呻吟。他总忘了自己善类,不该与狐狸谋皮的。
两小时整,打印稿交到总裁手里,安绍严皱眉挑刺:“就这么少的字啊?”
连翘为难地点头:“是啊,再多就成论文了。我只替一位去世的导师代写过论文稿。”
隔着茶色镜片,安绍严的两只眸子传出无限痛心。
她笑着妥协:“一千八百字排两个page绰绰有余。”
他这才肯低头校对,标题就出错了:“不要用这个名字。对媒体别提安绍严,他们都不知道这是谁。”
“好。”看他把字改过来,连翘撇嘴:“为什么换名字呢?”身份证上明明就是安绍严,可名片却印着安迅,少一个字可以节约印刷成本吗?
“许你改年龄,不许我改名字?”他笑笑,“你喜欢哪个?”
“我啊……”她看他不歇气地一连改了四处专业用词,有点失神,这一行,放下得确实太久了。
听不到回答,他又追问一句:“嗯?喜欢哪个名字?”
她望着被粗杠划掉的两个字和上面潦草的单字,选择顺口的,“我喜欢绍严。”
安绍严霁颜:“我也喜欢小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