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什么样的运气!这是主角才有的待遇!倘若要将这份经历写成一部传奇,他必然是其中惊天地、泣鬼神的小强男主。
于是现在莫名就努力在望不到尽头的石林里乱窜,祈祷一个拐弯就能看到石山旧殿,宝物水琉琴躺在那里等他临幸……哦不,等他拿走。
他转过一根最大的石柱,充满希望地抬头,没看到梦寐以求的石山旧殿,却见有两个人飘飘然从石林上落地,男的俊俏,女的可爱,正是他以为丧身妖腹的凤仪与胡砂。
“啊!凤兄!胡砂姑娘!”莫名兴奋又激动,急忙迎上去,“老天有眼,你们还活着!教我牵挂了数日,以为你们已遭遇不幸……”
凤仪笑道:“不过区区海妖,不值一提。倒是莫兄,当真幸运,比我二人还早找到此地。如何?石山旧殿可有眉目了?”
莫名颓然摇头:“不瞒两位,我在这石林中转了也有半日光景,不要说旧殿,就连个石头房子也没看见。”
说罢,站在一块大青石上极目远眺,目所能及处,尽是石林,不见任何宫殿遗迹。
凤仪见胡砂也跟着垂头丧气,便笑道:“何必气馁,莫兄为了天神遗物奔波两三年,如今石山旧殿近在眼前,怎么反倒浮躁起来?”
莫名摇头叹道:“不……我也不知为什么,或许是结果唾手可得,反而变得患得患失。倒让凤兄笑话了。”
三人在石林里又找了一阵,终究还是没有头绪,眼看金乌西沉,晚霞染天,只得偃旗息鼓,在避风处升起火堆来,暂住一宿再做打算。
莫名从怀中取出一管竹笛,借着火光用小刀仔细钻孔,偶尔还放去唇边试音。笛身上分明纤尘不染,他却一遍一遍用丝手绢仔细擦拭。
胡砂看着新奇,不由凑过去问道:“莫名大哥,你会自己做笛子?”
他略带羞赧地笑了笑:“惭愧,我这手艺还是来到海内十洲,跟着一个老人学的。内子自幼喜爱音律,尤其喜爱竹笛清脆。我途经聚窟洲的时候,有人说绿腰湖畔的紫竹质地最好,做笛子声音清越九天,我便砍了几根拿来做竹笛。”
“内子?你不是说还未娶妻吗?”
莫名的脸更红了,嗫嚅几声:“虽然尚未大婚,不过我与她青梅竹马,两情相悦……我心中早就将她当做内人了。原本说好十月成婚,可惜当初我不懂体贴,坚持出门与旁人决斗,如今想来后悔也为时晚矣。所幸天神遗物业已有了眉目,只盼做些她心爱的物事,回去后能求得她原谅我。”
胡砂颇为感动地点了点头,突然想起什么,急忙从包袱里抽出那件地鼠毛的衣裳,递到他手里:“莫名大哥,衣服我给你补好了,你看看合适不?”
他眼睛登时一亮:“咦?此衣居然没有被海水冲走!多谢胡砂姑娘了!”
说罢,将那衣服展开,却见胸口处那个洞被她从里面另取了一块花布补好,针脚乱七八糟,犹如狗啃,比原先光秃秃一个洞还要丑上三分。
胡砂两眼放光,殷勤地看着他,连声问:“如何?是不是比先前好了许多?”
莫名瞠目结舌,最后将那衣裳一裹,放进自己的包袱里,勉强笑道:“确实……好了许多,胡砂姑娘好……好……好手艺。”
一旁留着耳朵听的凤仪,到底忍不住“哧”地笑了出来,同情地拍了拍莫名的肩膀。这是男人间的惺惺相惜。
莫名转头看看凤仪身上的衣服,越发了然,还给他一个同情的眼神。
胡砂丝毫不觉,还在自豪地眨着眼睛。
夜深了,石林里安静无比,虫鸣鸟叫一概没有。
胡砂身上盖着凤仪的衣服,趴在火堆前睡得胡天胡地。火光在她睫毛上一跳一跳的,看上去像是随时要醒过来似的。她本就生得眉目灵动,醒着的时候,那灵动还带着些傻气天真,一看就是没吃过苦的孩子。现下睡熟了,更是让人忍不住想捏一把。
嗯,她是个好孩子。
凤仪抱着胳膊,斜倚在青石上,一动也不动地盯着她看,双瞳漆黑,也不知在想些什么。
远方突然传来缥缈轻灵的歌声,像是有个女子展袖吟唱一般,其声温婉清丽,颇能打动人心。凤仪眉头微微一动——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