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章 大事小情皆关法——检察官如是说

3. 医疗诉讼:没有胜者的正义

法律守夜人 作者:逻格斯 著


世界上最贵的不是黄金,也不是钻石,而是疾病。高额的医疗费用可 以轻易地吞噬一位富翁的财产,所有躺在洁白病床上的病人都有一种“人 为刀俎,我为鱼肉”的感觉。因为医药费过高,很多人不敢去医院,一些 老人掐着病情住一段时间院,稍微恢复一点就赶紧出院。至于因为没带够 钱被住院部甚至急诊室拒之门外不得不到处求爷爷告奶奶的情形,几乎每 天都在发生。为什么原本应该救死扶伤的医院却变得如此冷酷?或许一些 病人的逃费行为难辞其咎。

 

医疗事故都是医院的错吗


W 市检察院民行处的余检察官接手了一起医疗事故纠纷案件,该案 中的病人是一名年仅 10 岁的小男孩儿小刘,据其母亲张女士称,小刘从 六七岁起就在本市第二医院就诊,然而第二医院却没能发现小刘去年病情 发生了变化,贻误了病情导致转院的时候为时过晚,最终回天乏力,才 10 岁就去世了。不料就在张女士白发人送黑发人悲痛不已之际,第二医院竟 然一纸诉状将张女士告上了法庭,要求张女士支付拖欠的医药费 3 万余元。张女士也反诉医院医疗事故侵权,要求医院赔偿各项费用总计 50 万元。然而经过一审、二审,张女士均遭败诉,申请再审又被法院驳回,张 女士遂来检察院申请民事监督。

余检看了张女士递交的民事监督申请书,充满了煽情的字眼,一位遭 受丧子之痛的母亲的形象跃然纸上。余检本以为自己也是身经百战,什么 样的案件都见过,早就锻炼出了铁石心肠,结果也不免为之恻然。于是余 检非常客气地通知张女士前来检察院陈述意见,张女士来了之后让余检有 些意外,张女士居然非常镇定,或者说哀莫大于心死。

余检:“对于您的遭遇我表示十分同情,为了维护您的合法权益,我需 要向您了解一些情况。首先关于这个案件的事实认定部分,您有何意见?” 张女士:“我认为医院对我孩子的死是有责任的,法院认为没有责任,这是不对的。”

余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的规定,医院只有在存有 过错的情况下才承担责任,毕竟手术本来就是有风险的。而医疗事故鉴定 的结果表明,医生对您孩子的死并无过错,法院也只能采信这个说法。”

张女士:“我孩子在第二医院已经看了三四年了,一直好好的,结果突 然病情恶化,送到上海华山医院之后,人家说不是这个病,第二医院给搞 错了,这个能叫没有责任?”

余检:“关于这个问题我也注意到了,第二医院的结论是您的孩子是 肿瘤,后来病情发生了变化,华山医院诊断出来是白血病。但根据鉴定结 论,这两种病的指征十分相似,所以鉴定结论说第二医院没有过错。”

张女士:“这可能吗?送到华山医院之后人家马上诊断出来了,而第二 医院三四年了都看不出来?”

余检:“我不是医疗专业人士,而肿瘤方面的疾病是十分专业的,这个我们需要更加专业的人士的意见。如果您认为医疗鉴定委员会的说法有错 误,应当拿出证据证明。”

张女士(冷笑):“能做鉴定的都是医生,医生当然是帮医生的,我一 个小老百姓,哪有能力推翻他们的结论。”

余检(尴尬):“您可以去司法鉴定中心试试。毕竟不管是我也好, 您也好,还是法官也好,都不是专业人士,这种问题还是需要专业人士 来判断。”

张女士:“我就不明白了,这么明显的事实为什么要搞得这么复杂。” 余检不想继续纠缠这个问题,便岔开了话题:“您是否跟医院接触过?

有没有进行谈判?” 张女士:“去年我就去医院找过医院的领导,但他们一直不肯赔钱。从今年 3 月份开始更是直接起诉我们了,这让人怎么谈?他们根本就不想谈。当时我一个堂哥陪我去谈,结果还被他们打了一顿!后来叫警察把我 们抓起来了。”

余检愣了:“医院还打人?这是怎么回事?” 张女士:“可不是,一群人把我们围起来,打我堂哥,他头都破了,血流了好多。”

余检:“那为什么警察把你们抓起来?” 张女士:“警察肯定是偏向医院啊,院长跟派出所所长关系好得很!” 余检在心中吐槽:“第二医院的级别不知道比派出所高到哪里去了,要是院长跟所长关系好才有鬼嘞。”心中这样想,嘴上却不能说,看想要的 信息差不多拿到了,于是便结束了接待,客气地送走了张女士,回到办公 室开始想办法。通过这次接待,他确认了两点信息:第一点,张女士不服法院判决的原因是认为医疗事故鉴定书不公正;第二点,张女士这边是有 希望进行调解的。

 

各方调查,到底谁错了

 

余检决定再和医院方面谈一谈,看看医院这边是什么态度,于是与医 院里的医患纠纷处理部进行了联系,该部门李主任亲自前来接受询问。在 走完程序后,余检立马单刀直入。

余检:“关于这个案子,我院有一些问题,希望您能如实陈述。” 李主任:“好的。” 余检:“做出这份医疗事故鉴定的主体是谁?”

李主任:“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由我市的医学会进行的鉴定。” 余检:“我声明一下,我作为搞法律的,对于医学的东西不是很懂,但 这个鉴定似乎有点违背常理。毕竟这个孩子在你们医院治疗这么久了,你们却没有察觉他病情的变化,有点说不过去。” 李主任:“我院时时刻刻关注着病人病情的变化,并且根据变化在第一时间组织专家讨论,在讨论确认我院对变化后的病情无能为力后也第一时 间建议家长转院,我院并无过错。”

余检:“也就是说你们发现病情变化的时候已经晚啦?” 李主任:“由于这孩子的病情比较复杂,具体是从什么时候开始变化的我们现在也难以下结论,但我院在整个治疗过程中尽到了与我院医疗水平相适应的义务。”

余检知道医院绝不会承认自己有过错,便岔开了话题:“那你们是否与 张女士谈过这个问题?” 

李主任:“她找人来医院闹过,我们接待了她,但她听不进去,后来连 警察都来了。她开口就要 50 万元,这明显不是解决问题的态度。”

余检:“警察都来啦?” 李主任:“对,这一点您可以向派出所确认。”

余检:“你们医院不都是先收钱再看病吗?怎么这里突然又欠了 3 万块钱?” 李主任:“这个孩子在我们医院看了很多年了,大家关系都很融洽,我们也就给她欠着了,实际上这个钱都要算到主任医师的头上。” 余检:“那你们后来起诉张女士又是怎么回事?她不肯支付医疗费吗?” 李主任:“她都来管我们要钱了,又怎么肯支付医疗费?” 余检:“那我也把话说开了,你们现在能不能做一些让步,促使双方达成和解?”

李主任:“如果张女士能及时归还医疗费,我们可以做一些让步,算是 人道主义援助。”

余检:“你们碰到这种拖欠医疗费的多不多?” 李主任(摇摇头):“非常多,一部分是真穷,没钱治疗,但有些急诊送过来你也不能不治啊;还有就是交通事故,交警送过来的,往往好了以 后拍拍屁股就走人了,我们也拿他没办法。”

余检:“这样啊?那你们都是怎么处理的?” 李主任:“没办法,只能由我们医院自己扛着。很多病人都是因为穷才欠费的,你又能拿他怎么样?” 余检:“张女士过来闹事是怎么回事?”

李主任:“就是老一套,具体情节我就不展开了,你应该知道的,总之 我院的一名医生还被打伤了。”

 

余检惊讶地问:“你们也有医生被打伤了?张女士说她堂哥也被打伤 了,是谁先动的手?”

李主任:“他们先动的手,我们是正当防卫,后来我们就报警了,警察 把他们带走了。”

余检:“警察愿意管就不错了。”

接待完毕,余检客气地送走了李主任,感觉头有点大。张女士居然带人去闹过医院,莫非她也是医闹?那后来为什么又不闹了?而促使医院泯灭同情心,起诉张女士的原因又是什么?余检觉得这个案子比较复杂,如果简单地根据法律驳回张女士的要求,并不利于问题的解决,于是他决定做一些调查。余检先联系了主审陈法官,通报来意后,余检开门见山。

余检:“关于这个责任事故认定的问题,您是如何做判断的?” 陈法:“医学会做出的医疗事故鉴定书认定院方无过错,而张女士一方不能拿出证据证明医院有过错,我只能认定院方无过错。” 余检:“这个鉴定是医学会做的,会不会效力比较弱?如果张女士去做个司法鉴定,能不能推翻医学会的鉴定?” 陈法:“从理论上讲,鉴定主要是技术的东西,哪里鉴定都一样。但医学会相对来说鉴定力量更强也更专业。时间过了这么久,司法鉴定估计作 用也不大了。”

余检:“这个案子你是否做过调解工作?调解难度大不大?” 陈法:“其实这个事情是这样的,张女士想要医院赔钱,具体的额度肯定是可以谈的。医院方面希望杀一儆百,所以一定要拿到法院胜诉的判决 书,至于具体能不能拿到钱,其实他们也不关心,这个钱已经从主治医师 的工资里扣过了。”

 

跟主审法官联系过后,余检对案子的认识更深入了一步。张女士的确是可怜,孩子的过世对她打击很大,她也自然而然地希望在经济上得到 补偿,这是人之常情。而医院呢,则一直深受患者拖欠医疗费之苦,现 在看到张女士在法律上理亏,且经济条件尚可,就希望通过法律途径向 张女士追回拖欠的 3 万元医疗费,杀一儆百,希望借此减少患者拖欠医 药费的情况。这时余检突然想到了很关键的一点:“不是新闻里都说警察 不管这种事吗?”余检又向派出所民警进行调查取证,马警官接待了他。 余检:“2013 年 × 月 × 日,你们是否处理了一起报警,报案的是第二医院的医生,当事人是张女士。” 马警官:“是的,有这么一回事,出警记录都还在,还行政拘留了几个人。” 余检:“之前类似案子你们有没有抓人?” 马警官:“我们一直面临警力严重不足的困扰,之前都会出警,但主要还是以调解为主。” 余检:“那这次为什么抓人啦?”

马警官:“上头发了通知的,后来不是出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 案(九)》把医闹入刑了嘛,在这之前我们内部就接到通知对于这种事情 一律行政拘留。”

余检心想难怪给抓起来了,接着又了解了一下相关的情况,便结束了 对话。至此,余检心中已经有了打算,对于整件事情的来龙去脉也有了全 面的认识。

首先,从法律上讲,张女士拖欠医药费,肯定是要还清的。其次,从 道理上讲,张女士的确很可怜,可以做一做医院的工作,让医院做出适当 的让步。再次,医疗事故方面,医院方面的作为让人非常不服气,但由于张女士无法提供证据,还是得认定医院方面是没有过错的。最后,张女士 曾经去医院闹事,还请了一帮医闹,因为国家层面对医闹态度从容忍转为 打压而未能成功,她是理亏的,没被抓进去就不错了。

心中既然有了数,余检很快展开了相关的调解工作。在余检的劝说 下,认识到自己毫无胜算的张女士,心灰意冷地撤回了监督申请,这为她 保留了一丝生机:如果未来她能够证明医院有过错,她仍可重新提出申 请。而医院也将这 3 万块钱作为对她的人道主义援助,声明放弃追索医药 费;至于这钱是不是从主治医师工资里扣就不知道了。案子虽然结了,但 余检却感到非常难受。

张女士的孩子没了,而医院的作为在普通人看来肯定是有问题的,张 女士希望讨个说法,要点经济补偿。张女士有错吗?没有错啊!

第二医院没能及时查出孩子的病,但也没有证据证明他们有过错,医 学本来就有许多无能为力之处。医院希望追回应得的医药费,医院有错 吗?医院也没有错。

法官本身无医学专业知识,依据医学会的鉴定书判定医院没有过错。 法官错了吗?法官也没错。

既然大家都没有错,那么到底是谁错了呢?为什么医生和患者之间的 矛盾这么大呢?余检想得头都大了,最后只能强迫自己不要去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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