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夫一妻制只存在于生活在城里的摩梭人中,或摩梭人聚居区边缘与其他民族杂居的摩梭村。泸沽湖周围及永宁地区的摩梭人主要实行阿夏婚("阿夏"在摩梭语里的意思是亲密的伴侣)--男不娶、女不嫁的走婚。男女一生中都可以结交多个"阿夏",但不能同时有两个"阿夏"。一旦感情破裂,男不走访或由女方在闺房门口放双男鞋即可离散,无怨恨、无忌妒、无财产分割问题,外人更不可有异议。这就是阿夏异居婚。
阿夏同居婚是在阿夏异居婚的形式上发展起来的。男女双方共同居男家或共同居女家,但仍以双方感情为基础,不用履行仪式花费娶赘。如感情破裂,男女仍各回母家,不涉及财产分配,也不会遭到社会和家庭的非议,如有孩子,一般仍随母亲。
这样的家庭有四个特点:没有翁婿、婆媳、妯娌、姑嫂等复杂关系;不分家,没有家庭经济纠纷,没有孤寡老人和流浪儿;特别能干而有威信的被选为"达布",由她行使母亲的权力,舅舅抚养和教育姐妹的孩子;孩子则和母亲、兄弟姐妹们相伴终老。
这里是让爱作主的地方,没有太多的制度、规章、道德束缚,一切都让感情说了算,责任和承担自然发生在感情里。纯然的爱,反而让这里秩序井然,这是许多道德和人生哲理学家应该感到羞愧的地方。
摩梭人不仅婚俗奇特,居住的房子也能让人感觉到原始古民的风格。他们的民居建筑为方木垛成的井干式木楞子房,以木板当瓦。内部以火塘为全家的中心,旁有老人及未成年孩子住的地方。另一幢二层楼房为客房,上为青壮年妇女与她们的阿注(朋友)的居室。
我们没有住在当地居民家里,选了"水上人家"临水的房间住下。夜里,打开窗户,湖风触手可及,银色的月亮从远处游来,未曾到达,又重新出发。
裹着厚厚的大衣,面对踏镜而来的湖风,不知怎地,我想起了外婆--我母亲的母亲。在我眼里外婆是个非常聪敏的女人,她好像什么都知道,但她什么都不说,把她知道的都抿在她干瘪的唇里,只有在她笑的时候,你才知道她早已知悉。
湖风吹起来很凉,就像是外婆的手。她的手也很凉,摸着我的脸,却奇怪地打不出寒颤来。她生前常常就这么摸着我的脸说:"到我这里来,到我这里来。"我总是贪婪地跨着与腿长不成比例的步子,蹒跚着走向她,那种感觉能让一个孩童傻笑起来。
现在她不在了,想起当时的情形,其实颇有哲理性。一个踟蹰的女孩儿,走向一个龙钟的老太婆,走到了,就算是完成了。
这种景象刻在我的脑海中挥之不去,让我在鬼节尤其想念外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