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酒精的作用(2)

烟味,至爱 作者:至爱烟味


吃完饭后,大家去麦乐迪唱K,“史莱克”走过来坐我身边,用他肥厚的大爪子来回抚摸我的肩膀,然后故作深沉地自言自语:“唉,怎么这世界上就没出现能管住我和我万贯家财的女人呢!”

我狂吐……还万贯家财!我保持无视中……

接着他把脸转向我,色迷迷地问:“孟串儿,你说,叔老了么?”

我一本正经地望着他:“老了。”

“史莱克”的脸部肌肉不动声色地抽搐了一下,随即又如花儿般微笑:“可是,叔老了,叔会疼你呀!”

我晃了晃脖子,打掉了肩膀上的爪子说:“可是,我这种人,你疼我我也未必疼你啊!”

“史莱克”脸色一沉,冷哼道:“装什么纯贞烈女!告诉你,孟串儿,说句实话你也别生气,在娱乐圈里,你们这种演员,就是半只鸡!”

我咬了咬牙,回答道:“晚了,已经生气了!”

说完,我把半杯酒泼他脸上直接走了,留下一群张口结舌的人。

这种事其实数不胜数,至于已经说好了的角色临时被投资方的女友、小蜜之类换下来的,更是不胜枚举。我一直优哉善哉地游荡在那个圈子,偶尔接些小广告、小特约之类的,寻觅着可能的传说中的大机会。

这半年里,我一直没跟精英上床,我没装纯,而是觉得时候还没到。男人吧,你越上赶着,越不是买卖。每次他一有动作我就说害怕,估计是那天在“服装梦工厂”里我伪装得很成功,所以他一直都很听话,在最克制不住的时候就去冲个冷水澡。这种情况一直维持到第二年的大年初五。

他要去一个南方城市开会,跟当地的省电视台合作一档真人秀栏目,作为投资方的身份去的。我跟着去凑热闹,也想着顺便认识认识卫视的人。我发誓,如果我知道后来会发生的一切,如果时间倒回来重新来过,我宁可昏睡在家或者睁眼数着天花板的灰尘,甚至宁可死了,我也不去那个城市、不吃那顿饭,那样我就不会认识那个人,而我一生的命运也就不会因此而转变。

大年初五,桥城的天气竟然下着雨,这让从小在东北长大的我很是好奇。从家里看了天气预报说这边天气在零上呢,于是我穿了件T恤就直接过来了。结果我忽略了南方冬天是没有暖气的,他们在卫视开了两个多小时的会,我在屋子里面坐着那叫一个难挨。好容易挨到吃饭的点儿,我都已经快冻僵了。

桥城卫视的制片人长得很像邰正宵。其实我对这个长相的男人一般没什么兴趣,压根儿我就没想到,这个比我大了一轮还多的老男人会影响我一生,不夸张地说,是一生的爱情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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