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美国建国国父们的设想,他们所创立的新国家是一个近似于罗马共和国的贵族统治政体。美国的政治体制与宪法几乎照搬罗马共和国。创建美国的国父们几乎都通晓古罗马的经典著作,如罗马政治家西塞罗的《沉思录》。开国第一元勋华盛顿只有小学文化程度, 但古罗马文化对他的影响却根深蒂固。独立战争期间,华盛顿曾被人们比作“美利坚的费边(the American Fabius)”,费边在西方是一位地位与中国古代卫青霍去病类似的著名古罗马元帅,他打败了世界顶尖的军事统帅汉尼拔。
罗马共和国三权分立,执政官、元老院、公民大会三权分立,相互制衡。两名执政官由百人议会中选出,相当于现在的总统。百人议会代表贵族或富人阶层的利益,所提议案要经元老院批准。元老院是实权部门,300名终身职的元老代表着门阀豪族的贵族势力,他们掌管着国家的一切权力。太阳底下无新鲜事,罗马豪族像东汉门阀豪强似的阡陌纵横,而平民不仅无立锥之地,而且连与贵族通婚的权利都没有。
与罗马共和国类似,美国政治权力主要由国会议员掌握,而不是州长市长这样的行政官员。美国国会分为众议院和参议院。众议员有435名议员,任期2年,是按人口比例把名额分配给各州的。参议员共有100名,任期6年,每州2名。美国政府行政职务都有任期限制,只有议员没有任期限制。参议员的地位高于众议员,甚至要高于各部部长,巴菲特父亲曾竭力追求获选参议员但最终失败。美国政治经济中的一切权力都由议会决定,行政官员只不过是在执行议会的决定。这种权力分配的制度使议员成为美国最有权势的公职。
举一个例子来看看议员的力量有多大。2004年,一个首次吸毒的25岁年轻人被法庭判处55年有期徒刑,基本上他的一生都被毁了。按理讲,有组织的贩毒者对社会的危害比吸毒者要大得多。然而,美国国会众议员丹·伯顿的儿子在路易斯安那州偷运毒品仅被判做社区服务的义工。可见在美国是“刑不上议员”。
在国会中,有20多个主管各个方面的委员会,如果一个议员能爬到其中任何一个委员会的主席位置,那他实际掌握的资源与权力不会比总统小。巴菲特父亲就曾经参加过国会金融委员会,可以说,他接触的人都是美国政治界商业界的最高层,由此编织的人脉关系网可想有多雄厚。
意大利政治学家莫斯卡说过:“所有的统治阶级如果不能在法律上成为世袭的,也会试图在事实上变成世袭的。所有的政治力量都拥有一种特征,它在物理上曾经被叫做惰性力量。这些政治力量具有一种倾向,也就是要维持他们自己所处的那一点或者那种状态。通过道德传统和继承,财富和军事上的勇气非常容易维系下去。担任重要职位的资格--也就是处理重要事务的习惯,和在一定程度上是这种能力--对于那些幼年时就对这些职位有所了解的人更容易获得。即使被考试和竞赛所检验的学术等级、科学训练和特殊技能打开了通往官位的大门,也不排除某些人具有特殊的优势,法国人把这种优势叫做已经被占据的职位。在实际情况中,尽管考试和竞赛在理论上是面向所有人开放的,但大多数人从来没有财力来负担常年准备的花销,而且其他的许多人没有一定联系和血族关系,可以把个人立刻送上正确道路,使他能够避免摸索和过失,而这些人在没有指导和支持下进入陌生的环境一定会遇到这种摸索和错误。”
虽然国会议员号称代表的是全体美国人,有些甚至打着为穷人说话的旗号,但实际上不过是美国资本精英统治阶层控制美国的代表。更进一步地讲,与罗马和汉朝类似,美国权势最高的议员们代表的是美国各个地区性的地方世家豪强的利益,他们一代又一代地控制着地方上的财富与权力。比如,在美国历史上,出身贫寒白手起家当上总统、内阁成员和大法官的极少,基本上都是来自地方上声名显赫的豪强家族。美国国会议员中一半是律师出身,其次是银行家、投资商、企业家等商界领导人,几乎没有什么蓝领阶层。比如,1983年,美国路易斯安那州国会议员中的50%是由当地富豪世家子弟充任,如果考虑到世家之间的复杂关系网,这个比例就更高。因此,国会议员代表着该州各个门阀豪族的势力。此外,美国司法系统也被这些世家豪族控制。1789~1957年,美国最高法院一共产生了91位大法官,其中60%来自各地世家,另有6个大法官是世家外戚。其实,很多美国人都看出美国统治阶层的实质,而很多中国人却将美国当成自由、民主、平等的天堂。《纽约时报》1985年9月24日一位评论者指出:“国民代表的议政厅变成了地主家的后院。”《纽约时报》1984年11月25日报道,一位国会参议员说:“参议院一半以上的参议员是富豪……我们已经形成了寡头统治政治格局……参议院本应是代表各州的利益与联邦进行协调,可现在却代表了整个富人阶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