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著:[北宋]王安石
译文:
金溪有个人叫方仲永,他们家世世代代都在田地里上班。仲永五岁的时候,貌似不认识笔墨纸砚,有一天不知道哪根筋不对了,哭着喊着要这些玩意儿。他爸爸觉得很费解,从邻居家那里借来了笔墨纸砚。仲永写了四句诗,还在上面签了名。这首诗的内容大体上是:孝敬父母,建立和谐社会。全乡有文化的人看了这首诗,都说牛B。从此随便说个东西让他写诗,他瞬间搞定,而且写得很华丽、很销魂。同县的人都觉得这件事太诡异,就请仲永的爸爸去做客,有的人还出钱让仲永表演他的写诗绝技。仲永的爸爸觉得这事划得来,每天带着仲永四处走穴表演,也不让他上学。
我早就听说这件事了。有一年,我跟先父回到家乡,在我舅舅家见到仲永,这时候他已经十二三岁了,写出来的诗就稀松平常,完全不像传说中那么强悍。又过了七年,我扬州回来,在此到了我舅舅家,问起仲永,人们说:“垃圾了!成一般人了!”
我老王跟你们说:仲永是个天才,他的天赋是超强的,比很多有才能的人都牛B。最终成为废柴,是因为他没有上学。像他这么智力发达,曾被很多人当作偶像的人,没有接受教育,都要报废;那些低智商的歪瓜裂枣们,如果不好好学习、天天向上,真不知道会成为什么东东!”
原文:
金溪民方仲永,世隶耕。仲永生五年,未尝识书具,忽啼求之。父异焉,借旁近与之,即书诗四句,并自为其名。其诗以养父母、收族为意,传一乡秀才观之。自是指物作诗立就,其文理皆有可观者。邑人奇之,稍稍宾客其父,或以钱币乞之。父利其然也,日扳仲永环谒于邑人,不使学。
余闻之也久。明道中,从先人还家,于舅家见之,十二三矣。令作诗,不能称前时之闻。又七年,还自扬州,复到舅家问焉,曰“泯然众人矣。”
王子曰:仲永之通悟,受之天也。其受之天也,贤于材人远矣。卒之为众人,则其受于人者不至也。彼其受之天也,如此其贤也,不受之人,且为众人;今夫不受之天,固众人,又不受之人,得为众人而已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