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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情人自杀(1)

打黑 作者:朱墨


  第四章 情人自杀
  
  唐继良为自己的三寸不烂之舌赢得了张兴晨的好感,唐继良这才发现,是个人,他就喜欢别人捧别人吹,人是不怕被吹上天的,越吹,他越觉得自己本来就是那么回事,如果你的词汇库不丰富,你是很难让他感觉你把他高尚品德和模范行为概括全面了,他其实还有很多令人敬仰的东西你没说到。专说好话,这似乎成了唐继良生命的转折点。因为他明白,以后说话,就得这么说,哪怕他本来就是一堆狗屎,你也要把他说成是一座按千万比例放大的大山,尽管把他说成是珠穆朗玛峰那么挺拔、那么伟岸、那么圣洁,因为他心里本来就是这么认为自己的。也是,肮脏的人是看不到自己肮脏的。倒是高尚的人,常会去发现自己的瑕疵,去反省自己的行为。可一个高尚的人对唐继良来说,是毫无用处的,高尚的人,只会把他看成是社会的渣滓。唐继良不认为他是社会的渣滓,因为他看到很多渣滓有了钱后,人们都把他当做英雄、能人!如果他偷的税少一点,他还能被评为光彩之星,有突出贡献的先进个人。你说,渣滓能光彩吗?不可思议吧?可渣滓就光彩了!
  
  当然,唐继良相信他一样能光彩,他缺的只是钱,赚到大量的钱后,他就光彩了。俗话说,英雄不问出路,实际上,这个社会,似乎没有英雄了,倒是可以套上一句,钱财不问出路了。早年的深圳流行着一句很现实的话:笑贫不笑娼,现在呢?人家根本不提娼这个词,变成小姐了,因为有钱,娼便把小姐这个高贵的称呼硬给抢到手了,给娼加冕了,戴上了皇冠。
  
  唐继良知道,张兴晨是他的活水之源,可到现在,他跟张兴晨还没什么实质性的关系,只是给了张兴晨一个良好的印象,其实也不是他唐继良能给人什么好印象,唐继良虽然帅气,可男人本来就讨厌比自己更帅的男人,女人才喜欢,是唐继良吹捧张兴晨让张兴晨高兴而已。有了一个好的开头,就成功了一半。接下来是,给张兴晨去电话,请张兴晨吃个饭,感谢张兴晨。进一步关系深化,不过,这还不能急,要等卷发的报道出来了,那才是最好的机会,说不定这一顿饭,就能把张兴晨吃成亲兄弟一样。
  
  不过,等了3天,报道还没出来,唐继良有些着急,是不是卷发老拿眉笔不拿钢笔,偶尔提起笔却并不具备生花的能力,唐继良记得,那报道好像没什么文采。
  
  也许卷发也是每天庆州日报一到,就会抢过寻找自己的豆腐块,因为在中缝之类的地方都找不到自己的名字,所以,每天进到病房里的时候,朝唐继良笑得也有些尴尬,而且并不多说一句话。
  
  唐继良左等右等,等来的却是燕子自杀的消息。
  
  燕子本来想,既然不能和唐继良在一起,得不到爱情,那就得一下婚姻,得一下实惠,嫁给红毛算了。省得他们为她打来打去。可是,燕子还没得到婚姻,就发现红毛同时还有两个女人,都是和她一样没文化没素质却有外貌有骚劲有妖艳的年轻女孩,她们涂着浓重的妆,说着低俗的话。就这些,燕子本来还不至于如此,可是,红毛喜欢玩新花样,双飞三比什么的,时不时让燕子一同参与。燕子不从,红毛就将燕子捆起,任由其他两个骚货戏弄。燕子想到,若回到唐继良身边,会给唐继良的兄弟们带来噩梦,若不离开,受尽耻辱,进不是退不是,想着想着就想进了死胡同。那天,她在自己的房里,用小刀片把自己的手腕割开了,她似乎没有丝毫怨言地听着血从她的动脉里流出来的声音。她似乎感觉,她的命该如此,因为她听到,那血脉流动的声音,像她曾经在小溪边听过的声音一样,很美,她当时可兴奋了。现在,她一样很兴奋,要不,血流不了那么快。
  
  她似乎还想听听她真心爱过的人的声音,所以,她打了一个电话给唐继良,说:“亲爱的,你听到小溪的声音吗?”唐继良开始不曾想到燕子会走绝路,唐继良喜欢唱一支歌,唱的是:走完大路走小路,走完小路走山路,走完山路走绝路,走完绝路再赶路!特别是唱到走完绝路再赶路时,他一番番重复,开始很悲壮,后来就很兴奋,一副勇往直前、有我无敌的样子,大声地吼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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