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7.大学与养鸡场(4)

红旗下的果儿 作者:石一枫


于是他把肩膀耸起来,双手拽着书包背带,好像他是一匹马,要由自己牵着走。那些大货车司机有的把手搭在车窗上,漠然地看着他,有的则没注意到下面有人,噗地向外吐出一口浓痰。这样一来,陈星还要在隆隆的车声中分辨出吐痰的声音,及时躲开。

还有的司机探出来,看着他的帆布书包问:“有煮鸡蛋吗?”

第一天,他就下定决心:坚持到最后,非把体力耗尽不可。这样走到了天黑,在一个立交桥下,他终于精疲力尽了。于是他坐下来,吃豆包,喝水。看着头顶上黑黝黝的桥墩,陈星忽然感到很有意义。虽然没有看到任何新景致,但他已经把整整一天的时间写在了路上,写得脚心酸胀、脚趾刺痛。再看看桥洞外面的路牌,明明写着距张家口只有250公里了,而他出发的时候,那个距离还有280公里呢。他点上一支烟,深深地抽了一口,喷出来的烟雾把半个天空都遮住了。他想,如果能这样走下去,走到死,也是一件幸福的事。起码每一秒钟都有全情投入的事可做。

这天晚上,他在路边坐了一个多小时,才等到了一辆往回开的小公共。已经到了下班时间,车上只有他一个人。司机一边和售票员满嘴脏话地对骂取乐,一边把车开得飞快。在把人颠得频频起跳的座位上,陈星还是睡着了。到了学校附近,售票员把他轰了下去,也没有收他钱。

有了这个开端,陈星迷上了走路。准确地说,是徒步远征。他绝不骑自行车,因为速度对他没有任何意义,只有持续行走的时间才能说明一切。知道自己想走,而且正在走,这已经让他心满意足了。而经过第二天和第三天,那条国道也让人厌倦了。他想做的又不是征服它。于是,他开始改换道路,在十字路口转弯,走上林荫小道。在这里走起来,就舒服多了。没有多少灰尘和尾气,树叶在头上哗哗响,甚至还有鸟叫。他的步伐也变快了。

当然,走小路有一个代价,就是不太容易回去了。经常三拐两拐,他就迷失了方向,只好摸着黑,在路边等人,询问国道在哪里。这种路上的过客本就很少,好容易来了一个,还被他吓得够呛。所以有时候回到学校,都已经过了凌晨。

有了两次教训,陈星想,他需要做更充足的准备。于是在接下来的一天,他又徒步走了十几公里,到小商品批发市场买了一个指北针。有了这个东西,就不会迷路了。一步步地,对于走路这件事情,陈星越来越精通起来。

但是越精通,回去的时间就越晚。因为他走得越来越远了。大多数时候,他回到宿舍,同学们已经呼呼大睡了。陈星便随便端起谁的牙缸,到水房洗漱,然后再随便用一个人的脸盆打热水,泡脚。因为长时间不在学校,他的日用品早被哪个手脚不干净的家伙偷走了。可是这也无所谓。

连续走了一个星期,有一天早上,他发现自己的双腿变得异常地粗。确切地说,它们不可救药地肿了起来,连裤子都穿不进去了。他的任性把自己害苦了。

陈星只好躺在床上休养几天。他心急如焚,盼望能重新上路。那些最平白、最乏味的景色,却像有某种魔力一样召唤着他。而这个卧床休息的中午,河南人却主动来找他说话了。

刚开始,那家伙端着一个铝饭盒,站在陈星床边不远处,既不开口,也不走开,弄得陈星都不自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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