毛泽东看到这篇谈话后,认为这一提法不妥。他在给彭德怀的信中说:
又如在政治上提出“己所不欲,勿施于人”的口号是不适当的,现在的任务是用战争及其他政治手段打倒敌人,现在的社会基础是商品经济,这二者都是所谓己所不欲,要施于人。只有在阶级消灭后,才能实现己所不欲,勿施于人的原则,消灭战争、政治压迫与经济剥削。①
“己所不欲,勿施于人”一语出自《论语·颜渊》。这是孔子对他的学生仲弓解释“仁”的含义时所说的一句话,大意是“自己不愿意要的,也不要强加给别人”。
孔子“仁”的基本精神是要设身处地地为别人着想,从而避免人际间矛盾激化。作为一般的道德范畴,对和谐人与人之间的关系,此语无疑是具有进步意义的。但如果在政治上过分强调此语,则是放弃斗争的一种哲学。
“己所不欲,勿施于人”历来被仁人志士们奉为立身行事的座右铭,但毛泽东却大笔一挥,将“勿”字改为“要”字,这一改之后,与孔夫子的意愿完全相反。可以说,千古奇人毛泽东又一次奇语惊人。但是,只要联系当时的国内形势,就会发现毛泽东这一字之改,有着深远的战略意义。
抗日战争时期,由于中日民族矛盾上升为主要矛盾,中国共产党积极倡导并建立了广泛的抗日民族统一战线,使得国内各阶级各政党在抗日民族统一战线的旗帜下团结了起来,共同抗击日本帝国主义的侵略。
同时,以毛泽东为代表的中国共产党人也清醒地认识到,尽管此时民族矛盾上升为中国革命进程的主要矛盾,需要国内各党各派团结一致,共同抗日,但这并不等于国内阶级矛盾就此消亡,而是依然存在。即使是为着维护抗日民族统一战线的目标,也应当是在斗争中求得团结,而不是放弃斗争,放弃斗争也就意味着放弃对统一战线的领导权。
毛泽东认为,当时的历史条件下,在政治上“己所不欲,勿施于人”的提法,等于是忽视依然存在的阶级矛盾,抹杀了阶级差别,这对尚处于民主革命时期的中国显然是不适当的。他指出,“现在的任务是用战争及其他政治手段打倒敌人”。这里所说的“敌人”,主要是指日本帝国主义,这句话表示了当时中国社会的半殖民地特征,说明中国革命具有民族解放的性质。“现在的社会基础是商品经济”,则表明当时中国社会的半封建性质,说明中国革命具有民主革命的性质。也就是说,在民主革命尚未完成的阶段,不应当否认和忽视国内阶级矛盾仍然存在这一客观事实。因此他说:“这二者都是所谓己所不欲,要施于人。”即是说,不能放弃阶级斗争的手段。
毛泽东还明确指出:“只有在阶级消灭后,才能实现己所不欲,勿施于人的原则,消灭战争、政治压迫与经济剥削。”
在给彭德怀的信中,毛泽东接着还分析了当时国内阶级矛盾的状况,他指出:“目前国内各阶级间有一种为着打倒共同敌人的互助,但是不仅在经济上没有废止剥削,而且在政治上没有废止压迫(例如反共等)。”所以,在坚持抗日民族统一战线的目标下,“我们应该提出限制剥削与限制压迫的要求,并强调团结抗日,但不应提出一般的绝对的阶级互助(己所不欲,勿施于人)的口号。”
正是由于毛泽东和共产党人坚持这一原则立场,才能牢牢掌握了抗日民族统一战线的领导权,坚定不移地领导中国人民取得了民族解放和新民主主义革命的胜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