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斗争是我的生命 16...(2)

勇者曼德拉自传:漫漫自由路 作者:纳尔逊·曼德拉


奥利佛·塔博当时在一家叫“考瓦尔斯基—塔克合伙律师事务所”工作。吃午饭时候,我经常去看他,我们进的是只有白人才能进的会客室,坐的是只有白人才能坐的椅子。奥利佛是我很要好的朋友,在午餐期间我们主要讨论非洲人国民大会的事情。我第一次对他产生印象还是我在福特黑尔大学读书的时候。在那里,我注意到他思路敏捷,特别善于辩论,他的冷静和逻辑风格可以击败任何对手。更准确地说,这种才能在法庭上更为有用。在去福特黑尔大学之前,他一直是约翰内斯堡圣皮特学校的优秀学生。他遇事冷静,这与我容易冲动形成了鲜明的对照,很值得我学习。奥利佛笃信宗教,并且一直认为部长这个职务将是他的。他也是我的一个老乡,来自旁多兰地区的毕扎纳,是特兰斯凯省的一部分,他脸上有明显的氏族疤痕。我们一起干事似乎是很自然的事,我邀请他跟着我干。几个月后,奥利佛可以从他工作的律师事务所脱身了,于是,我们在约翰内斯堡市中心开办了我们自己的律师事务所。

我们的办公地点设在法官大厦,办公室门上挂着“曼德拉—塔博律师事务所”的铜牌。法官大厦位于约翰内斯堡中心,与市法院前高耸的大理石正义女神雕像相隔一条马路。这座大厦属于印度人,是市内允许非洲人租用办公室的为数不多的几个地方之一。从一开业,“曼德拉—塔博律师事务所”就被委托人围得水泄不通。我们虽然不是南非唯一的非洲人律师事务所,但是,我们却是南非第一家非洲人律师事务所。对于非洲人来说,我们这个律师事务所是首选的并且是最终靠得住的律师事务所。每天早晨到办公室去上班,我们不得不从挤在走廊里、楼梯上和我们的小会客室里的人群中挤过去。

非洲人对于在政府大厦中获得法律援助往往感到失望:从只有白人才能通过的门通过是犯罪;乘坐只有白人才能乘坐的公交汽车是犯罪;使用只有白人才能使用的饮水喷头是犯罪;在只有白人才能在上面行走的海滩上行走是犯罪;晚上11点后在大街上走是犯罪;没有通行证是犯罪;通行证上签字有误是犯罪;在不恰当的地方被解雇是犯罪;在不恰当的地方被雇用是犯罪;在某些地方居住是犯罪;没有地方居住也是犯罪。

我们每周都会接待从农村来的老人,他们告诉我们,他们祖祖辈辈都在一块荒凉的土地上劳作,现在他们被驱逐出了这块土地。我们每周都接待老太太,她们以酿造非洲啤酒作为她们微不足道的收入的一种补贴,而现在她们却面临着被判处监禁或被罚她们支付不起的款项的困境。我们每周都会接待一些委托人,他们在同一座房子里已经住了好几十年,但是,现在那里被宣布为白人居住区,他们被迫在没有任何补偿的条件下离开自己的房子。每天,我们都会听到和看到普通非洲人日常生活中遭遇的形形色色的侮辱性事件。

奥利佛有惊人的工作能力。他在每一位委托人身上都要花费大量的时间,并不是因为专业上的问题,而是因为他是一个有无限同情心和耐心的人。他完全进入了当事人的案情和生活之中,被群众的困境,即作为一个群体的困境和单个人的困境所触动。

我很快认识到,“曼德拉—塔博律师事务所”就是普通非洲人的家。这是一个他们可以随时进来并能找到同情和支持的场所,一个不会被拒绝和欺骗的场所,一个他们可以实实在在地为有与自己肤色相同的代表而骄傲的场所。这是我首先选择当律师的一个原因,我的工作常常使我感觉自己作出了正确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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