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代管,一个沉甸甸的话题(1)

世纪之痛 作者:阮梅


关于未成年人的家庭保护,《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二章有非常明确的规定: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创造良好、和睦的家庭环境,依法履行对未成年人的监护职责和抚养义务。禁止对未成年人实施家庭暴力,禁止虐待、遗弃未成年人,禁止溺婴和其他残害婴儿的行为,不得歧视女性未成年人或者有残疾的未成年人。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关注未成年人的生理、心理状况和行为习惯,以健康的思想、良好的品行和适当的方法教育和影响未成年人,引导未成年人进行有益身心健康的活动,预防和制止未成年人吸烟、酗酒、流浪、沉迷网络以及赌博、吸毒、卖淫等行为。

但在农村,这些法律明文规定的父母的责任,实质上因父母的外出,自然而然地转移到“其他监护人”即代管家长的肩上。这些代管家长是谁?这么沉重而重要的担子他们担得起吗?“没管好”的责任与后果又由谁来承担呢?

代管,谁在管?

2006年岁末,我在某山区了解到一件十分凄惨的事件。一位八十多岁高龄的老人半夜心脏病突发,因无人及时抢救而死亡,而与他相依为命、同床共眠的两岁孙儿也因无人知道爷爷的死去而另托人代管,活活饿死家中。可以想象,满怀希望外出挣钱养家的孩子父母及亲人得此噩耗,是如何地痛断肝肠。

无独有偶,湖北李家祖孙同赴黄泉路的悲惨情景与之何其相似:2005年6月19日晚,在十堰打工的李师傅往老家父亲手机上打了一个电话,无人接听。次日中午,他打电话时发现他父亲手机关机。几天之后才知真相:他五十六岁的父亲和他三岁的儿子双双被发现死在家中。事后据警方调查,李师傅父亲系突发急病死亡,他儿子兵兵两天之后因饥饿和脱水死亡。两个极端的个案,以相似的情形提醒着我们,这种悲剧可能不是偶然。

其实在近几十年外出打工浪潮汹涌的大背景下,我们不难看到,伴随着无数的青壮劳力抛家别子远走他乡,一个又一个的家庭饱尝着母子分离、夫妻分居、亲人相隔、幼无所育、老无所养、病无所医等种种揪心之苦,为了生存,无数个寻常之家,竟然到了连起码的一家人一年能同桌吃顿饭、见个面都十分艰难的地步,这不能不说是一家老、中、少三代人连筋带骨的疼痛。

隔代抚养:谁愿抚了竹子再哺笋?

我走访过的一老婆婆,已八十九岁,听她村里人讲,她有三个儿女在外打工。老两口总共带有五个孙子、外孙。见到她时,草坪上并排摆有两大盆衣服,老人正光脚着双凉鞋在搓洗。得知我的来意,老人不好意思地说,今天是星期天,一家七口换下的衣服还没洗完,家里不像个样子。

“孩子们听话吗?”我问。

“爹娘不在,你说他们能听话吗?!”老人索性放下手中的活,打开了话匣子,“外孙磊磊学习不上路,成绩差不说,总是大错不犯,小错不断。柜里摸钱,田里放火,剪同学头发,喊老师绰号,提起他我就头痛。是头十足的‘野牛’!一年上头来找我告状的人没断过。

“爹娘在家,他们就好些,真是一群小精怪。有什么办法呢?

“三家的小孩子,毕竟不是一个屋里出来的,又都是男伢,平常总是会为一些鸡毛蒜皮的小事闹得鸡犬不宁。小孙子甚至以‘主人’自居,动不动就对其他几个说:‘不要你在我屋里住。’

“有一次,四个小家伙在屋里玩球,因两句话不合,大孙子梭梭就打了大外孙磊磊一个嘴巴,四个人当即滚成一团。打得两个人都出了血。手心手背都是肉,看得我心里直打战,生怕打出个好歹来,背不起责任。

“晚上做梦都在跟他们磨牙,不知几时是个头啊!”

写在老人脸上的是一脸的茫然。

“辛苦吗?”看着她那双正在脱皮、粗糙得像松树皮一样堆满皱褶的手,我问。

“不辛苦是假的。晚上都不敢睡死,冬天的话,起床盖被子都要好几趟!早上五点多就得跟他们准备早饭,洗衣,下田。有时候他们哪个逃学了,我还得找人去把他们找回来。”

“下田?”

“是啊。趁还能动,种了两亩呷饭谷!”她说,“靠崽女吃饭靠不了。崽女在外也不容易,搞不了几个钱。挣的那俩钱,光给孙伢子读书就读没了!唉!幸好身子还硬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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