几年前,我就想写一部乡村生活的小说,曾经开过两次头,大概都写了两三万字,写到绝望之处,心灰意懒,便撂下不管了。近四年,我没写一部长篇小说,却写了好多个“烂尾楼”小说:一般都是开个三四万字的头,便无后续。原以为那是我个人的特色,却发现好友中不乏我这样的“烂尾楼”专家,聊起来倒是心有戚戚焉。
小说成为“烂尾楼”,客观上来说就是功课做得不够。主观上,一般来说,写作之初,一些想法让自己干劲冲天,写到几万字,热情渐渐冷却,心情平静下来,便会让自己的初衷意图给恶心着了:这初衷主旨,要么气量狭小情怀不大,要么充满炫耀时尚性质,缺少恒久的品质,回味几天便馊了——自己恶心的东西断然不能拿去喂别人的,这是艺术的道德。因此如果要我概括评价之前的作品,可以用两个字:惭愧。青春是惭愧的,自我是惭愧的,耍牛×是惭愧的,暴露才气是惭愧的,虚荣心是惭愧的,用文字扭曲生活也是惭愧的。
以后决意要写不令自己惭愧的作品了,这是原则。还好,《福寿春》在自己通读修改之后,还没有令自己惭愧,但愿这种感觉能继续下去。这是我第一部用第三人称写的小说,也是第一部真正懂得将心比心体谅他人内心世界的作品。这部小说包含了我三十年来断断续续的乡村经验,不但囊括了我所知的见闻故事,而且将我多种意图都包容其中。因此,很难用一两句话来概括小说的主旨,但有一些藏在我内心的关键词可以与读者分享:温暖、父子、命运、土地、香火、传承、挽歌、舐犊、爱溺、生老病死。与很多小说一样,此书乃是情感质地真实,人物故事虚构。若有相似之处,请勿对号入座。
我心中的好小说,在叙事的层面下,应有多层次的精神感悟,仁者见山,智者见水,如平静的大江大河之下,潜藏着混沌的激流,那是大力量。这样,好的小说就是一首诗。当我写完《福寿春》时,我有完成了一首诗的感觉,所以我满意了——这样自夸着,也给读者提供一种解读的可能。
写这部小说,做了很多功课的。不但跑回乡村两趟,而且中间跟我父母通了无数次电话,搜集了很多资料。与其说这是我写的小说,不如说是他们口述我执笔的小说。当然,把这部小说献给他们这是一句空话,他们不了解也无须了解我写作的意义——只是一年来我不去上班躲在家里倒把他们给惊着了:只怕我饿死。
另外,好友黄飞和林峰也为这部小说提供了佐证资料,在此感谢。
人民文学出版社的刘稚编辑,在此书还未动笔便已相邀,中间数次督促,初稿后又提出有益修改意见,是为敬业,亦是良师益友,是以致谢。
李师江
2007年5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