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驿站(4)

枪侠 作者:(美)斯蒂芬·金


“领带?”

“我也不知道。”男孩的手指慢慢地在喉咙口做了个拉紧领带的动作,而枪侠还以为这是个将人吊死的动作。“我不知道。什么都不记得了。”他又向一旁看去。

“我帮你睡下吧?”枪侠问。

“我不困。”

“我能让你瞌睡,而且我能让你记起些事。”

杰克充满疑惑地问:“你怎样做?”

“用这个。”

枪侠从枪带上抽出一粒子弹,在手指之间来回转。他的动作十分灵巧,平滑得像油在流动。子弹在手指上轻易地翻着筋头,从拇指和食指之间到食指和中指之间,到中指与无名指间,再到无名指和小指间。它消失了片刻后又重新出现,仿佛在飘来飘去。子弹在枪侠的手指上行走。当他离这个驿站只有最后几里路时,他的脚完全是在机械地运动,他的手指就像那样动着。男孩看着他的手指,最早的疑惑被喜悦代替了,接着他变得如痴如醉,完全沉浸在手指的运动中,他的眼神慢慢变得迷茫,最后慢慢闭上了。子弹仍然在来回跳着舞。杰克的眼睛又睁开了,看着枪侠手指间平稳快速滑动的子弹,过了一会,它们又闭上了。枪侠继续着他的小把戏,但是杰克的眼睛没有再睁开。男孩的呼吸缓慢而平稳,他睡着了。难道这也必须是枪侠行程中的一部分吗?是。无法避免。这有种冰冷的美感,就像坚硬的蓝色冰袋四周用蕾丝做成的纹饰那样。他好像又一次听到他母亲的哼唱,这次唱的不是西班牙的雨点了,而是甜蜜的摇篮曲,在他被摇得快睡着时听到的那种似乎从远处传来的歌声:蜡烛包包,亲亲宝宝,宝宝带着你的篮子来这里。

这不是枪侠第一次感到那种灵魂深处的痛楚。手指优雅地操纵着的子弹突然变得面目可憎,就像怪物的足迹。他停下来,子弹掉在手掌上,他握紧拳头,使劲地挤着子弹。如果它爆炸的话,那一刻枪侠会为自己毁了那只灵巧的手而高兴,因为它惟一的天赋便是杀人。世界上充满了杀戮,但是这一事实丝毫不能带给他任何慰藉。谋杀,奸淫,还有其他的无法说出口的行径,所有这些都是为了崇高的目的,该死的崇高,该死的神话,为了圣杯,为了塔楼。啊,那座塔在万物的中心(人们是这样说的),它那黑灰色巨大的塔身直耸天际。在他被风沙吹久了的耳边,隐隐有他母亲甜蜜的歌声:阒茨,栖茨,葜茨,此处原文为:Chussit, chissit, chassit, 高等语,意为十七,十八,十九。多带点来装满你的小篮子。

他定了定神,把儿歌,儿歌的甜美挤出自己的脑袋。“你在哪儿?”他问。

3

杰克·钱伯斯——有时也叫巴玛——拿着他的书包下楼。包里装着地球科学的书,地理书,一本笔记簿,一支笔,还有午餐。午餐是他妈妈的厨师格丽塔·肖太太做的,他们的厨房装潢得富丽堂皇,一个风扇永远转着,吸走不该有的异味。他的午餐袋里有花生酱和果酱三明治,夹着红肠、生菜和洋葱的三明治,还有四块奥利奥饼干。他的父母并不恨他,但似乎他们心里从来也没有他。他们完全将他交给格丽塔·肖太太,保姆,暑假的家庭教师,和他所在的派珀学校(私立学校,而且绝大多数学生都是白人)。这些人都是该行业中最好的专业人士,他们对杰克从未有过超越他们身份的举止。没有一个人敞开胸膛亲热地拥抱他,但他妈妈读的历史浪漫小说中经常会有这种拥抱场景,他也曾看过一些他妈妈常看的小说,想从里面找一些“热烈场面”。他的爸爸有时把这些小说叫做“歇斯底里小说”,或者说成是“撕开女人紧身胸衣的故事”。有时杰克站在紧闭的门外能听到他妈妈充满讽刺地向丈夫回嘴。他的爸爸在一家“网络”公司上班,杰克能从一列瘦削的剃着平头的男人当中把他辨认出来。也许能。

杰克并没有意识到他其实憎恨所有的所谓专业人士,肖太太除外。这些人总让他不知所措。他的妈妈骨瘦如柴,但人们称之为性感,她总是和她一些病态的朋友上床。他的爸爸有时候会说公司里某人做了“太多的可口可乐”。他说完这句话后还总要干巴巴地笑一下,很快地闻一下自己的拇指指甲。

现在,杰克走在街上了。他在去学校的路上。杰克总是很干净,他显得很有教养,而他的内心十分敏感。他每周去“中城馆”打一次保龄球。他没有朋友,只有些泛泛之交。他从来没费神去考虑过这点,但这一事实仍然让他伤心。他不知道或者说不明白自己潜移默化地受着身边专业人士的影响,也已经或多或少有了那些人的习性。格丽塔·肖太太(要比其他人好些,但是天哪,这最多也只是个安慰奖罢了)能做十分专业的三明治。她把面包切成四份,而且把周围的硬边都切掉,这让他在课间吃起来就好像他应该在一个鸡尾酒会上,一手拿一块小三明治,一手拿杯饮料,而不是拿着本体育读物或从学校图书馆借的克雷·布雷斯戴尔的西部小说。他的爸爸赚大笔的钱,因为他是玩“杀人游戏”的大师,他总是能比竞争对手棋高一着,将他们淘汰。他一天抽四包烟。他的爸爸不会咳嗽,但他的笑容很僵硬,他总也不会厌倦他的那句可口可乐的笑话。

他沿着街走。他的妈妈给了他坐出租车的钱,但只要不下雨他就步行。他边走边晃着自己的书包(有时是他的保龄球包,尽管多数时候它被留在他的储物柜里)。在其他人眼里,他是个典型的美国男孩,有着一头金黄色头发和蓝色的眼睛。女孩们早就开始注意他(当然有她们母亲的批准),他也并没有以害羞小男孩的傲慢来避开她们。他跟她们说话时带着他自己都没意识到的专业态度,总是把她们都吓走了。他喜欢地理,喜欢在下午打保龄球。他爸爸拥有一家生产保龄球馆用的自动排瓶机的公司的股票,但是中城保龄球馆不用那个牌子。他以为他没有注意这一点,但其实他心里是清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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