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一直这样认为,记忆是一种情感,是只有人类才具有并区别于动物最重要的地方。作为一个普通的人,拥有记忆,靠的不是历史典籍或自己的日记,以及那些发黄的老照片,而往往是一个看起来不大起眼的地方,一个和你一样普通的人,在某个特定的时候蓦然之间撞进你的眼里或怀中。这个地方,这个人,是记忆的必备的调料,它们能够迅速而神奇地将过去逝去的一切链接,让过去如同焰火,死灰复燃,含温带热,甚至活色生香。在这里,地方,是记忆的背景,让记忆有了连贯一致的方式,将过去断片的生活整合一起,让一直处于冬眠状态的记忆有了特殊的情境,方才能够得如惊蛰后的小虫子似的以复活出场。而人则是记忆的血肉,独个的人,构不成记忆,独木不成林,记忆必须连带别人,哪怕只是另外的一个人,正如一位美国学者曾经说过的一句俏皮的话:就像上帝需要我们一样,记忆也需要他人。有的地方,有的人,之所以一辈子也忘不了,永远存活在记忆里,它的意义就在这里吧。
当车子跨过七星河,笔直朝南开出大约10里地,开到3队的路口时,这样的一个地方,这样的一个人,突然出现在了我的面前,像路标似的指向了过去,记忆复活了。
3队的路口是一个丁字路口,往西9里,是我们2队,往东9里,是农场场部。这是每一个在大兴岛生活的人进出大兴岛必经的路口。对于我,它的意义不仅在于交通,而在于人生,青春时节最重要的记忆,许多都埋藏在这里了。因此,车子刚刚往东一拐弯,我犹豫了一下,是集体的行动,怕影响大家整体行程的安排,但在那一瞬间,我还是忍不住脱口而出:要不让我下车去看看老孙家吧,下午我再到场部找你们。那声音突然的响起,而且是那样的大,连我自己都有些吃惊。
回北大荒看望老孙,一直是我心底里的一种愿望。这种愿望自登上北上的列车,就越来越强烈,在3队路口一拐弯,更加不可抑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