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二部分(5)

流血的职场 作者:路过天涯


    第二部分(5)

    人员陆续到位,原本嘈杂的会场突然安静下来,席间只有极轻微的一两声咳嗽声。我斜眼一望,看见老板悠慢地从门口走进会场,目光缓缓掠过人群,透出一股隐隐的睥睨。老板不是去北京了吗?怎么这么快就回来了?并且老板准时到会,没让我们等到黄花菜都凉了,这可是破天荒的第一遭。

    老板今天穿着一件纪梵希的T恤,腰间别着一条古驰的皮带,腕上是一只老款的劳力士,脚上虽然趿着一双拖鞋,却丝毫不掩其雍容气度。凡人不修边幅那叫邋遢,大人物不拘小节则是洒脱。身家巨万,即使粗衣乱服也挡不住身上的夺人光芒,因为每一块银子都在衣服背后闪闪发光。

    老板腕上的这块劳力士可不是普通的手表,据说是纳粹德国的党卫军上将海因里希一九四二年在布拉格遇刺时的遗物,表盘上有海因里希的德文缩写,三年前老板在奥斯陆最负盛名的索斯比拍卖行以二十万欧元的天价拍得。鉴于老板在一次训话时口不择言,曾说过“是人做过的事我全做过,不是人做过的事我也做过,你们不要在我面前耍花招!”这样的话,我们一致认定,他戴这块劳力士远比他那些同样价值不菲的江诗丹顿、百达翡丽、积家等名表更为适合。

    老板坐下,端起他专用的磁化杯喝了口茶,从桌上拿起一包阎彤彤为他备好的黑色雪茄,抽出一根,用那只一百五十周年限量版都彭打火机点燃,吸了一口,把烟搁在一只缅甸翡翠雕成的大号烟缸上,开始翻阅桌上的文件,满室的茶香立时被袅袅烟香所取代。老板左眉塌陷、上唇略微外翻、右脸从发迹至人中有一片暗红的疤痕,都是以前坐牢时留下的印记,他在没有经历这些苦难之前,应该是个一等一的美男子。但他现在坐在我们面前,举止从容,那张用五万块钱一套的La Mer护理过的脸神色安详,一点也不显得丑。

    杯中依然有茶,雪茄依然在手,负手在腰对天叹月的潇洒更胜百万军中取敌首级的豪迈。

    老板抽烟有一个标志性动作,就是每根烟点燃之后,只吸一口,然后把烟拿在指间玩赏片刻,接着将烟搁在烟缸上,任其成灰。这个奢华作派很快就风靡整个公司,下至保安上至刘泽明这样的高管,纷纷开始东施效颦。在我看来,就跟瘪三混进了金銮殿,穿了龙袍也不像太子,完全是在浪费烟草。老板所抽的黑色雪茄产自哈瓦那,过滤嘴是烟身的三倍长,烟身很短,烟丝密实异常,香味极其浓郁,一根烟能抽十五分钟。有一次夜里老板单独向我安排任务时给过我一包,第二天我拿烟回到宿舍,刚上了个厕所,出来就看到老胡、爆牙胜、骡子三人并排坐在客厅的沙发上,每人面前摆一个烟灰缸、一个打火机,一人手里夹着一根雪茄,让我充当裁判,看谁模仿老板最像,差点没把我笑得气绝身亡。

    据我考证,老板穿拖鞋开大会,每根烟只抽一口这种作派的滥觞,可以追溯到竹林七贤。嵇康、向秀在写诗谱曲之余热爱打铁,由于他们本身所具有的巨大票房号召力,像今天的足球巨星贝克汉姆一样,引得众多粉丝追随效仿,把打铁发展成为一项高尚的体育运动,类似于今天的有钱人打高尔夫;阮籍当官时不理朝政,每天喝得烂醉如泥,有人检举他渎职,他说,当官的主要工作不就是喝酒吗,不喝酒,谁来当这个狗官?阮籍的侄子阮咸比他更有型,一次郊外野炊,饮酒时跑来一大群猪,阮咸非但不赶,还与猪一起共饮,那潇洒劲儿就是一百个令狐冲也望尘莫及;最牛逼的还是性情狂放的刘伶,经常喝得酩酊大醉,丫要放到现在绝对是一夜夜笙歌、醉生梦死的主。有一次刘伶在家里开party,喝高了以后当众表演行为艺术--搞全裸,人家说你怎么不穿衣服啊,这成何体统?他反唇相讥:老子以天地为房子,以房子为衣服,倒是你们这帮傻逼,钻到老子裤裆里来干什么?竹林七贤遗世独立的派头常令我心驰神往,可惜的是,这种遗自魏晋的名士风度失传已久,现在终于后继有人,伟大领袖江石豪同志接过了革命火种,七位先烈地下有知定当大感欣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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