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对于英国人来说,“实业”是他们致富的基本手段,经济地位的上升就自然而然能带来政治地位的上升。当然,这一过程需要对个人财产权的绝对尊重。而对个人财产权的保护是英国法律的重要内容。英国人认识到,个人财产权是人类文明的基本要素,也是自由社会的基石。洛克就说,财产权与个人的自由有着直接的关系。财产权不是一种物的关系,而是一种道德的关系,一种与因果关系相联系的涉及预期的稳定性的社会关系。没有它们,人们在社会生活中的预期是不可能的。
在中国法律中,个人财产权却屈居政治权力之下。巴罗研究了中国法律后得出结论说:“中国所有的有关财产的法律确实都不足以给人们那种安全感和稳定感,而恰恰只有安全感和稳定感才能使人乐于聚积财产。对权势的忧惧也许使他们对那些小康视而不见,但是那些大富却实难逃脱他人的巧取豪夺……执法机构和执法方式如此不合理,以至于执法官员有权凌驾于法律之上,使得对善与恶的评判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执法官员的个人道德品质。”
马戛尔尼的结论与巴罗相似。他说,是专制主义摧毁了中国人的财产安全,从而摧毁了所有刺激中国进步的因素。进步只有当一个人确信不受干扰地享有自己的劳动果实时才能发生。但是,在中国“首先考虑的总是皇帝的利益”,因为“任何财产违反了他的主张是得不到保障的”。马戛尔尼不否认中国存在着大土地产业,但他认为它们是通过不正当的手段如“高利盘削和官职馈礼”所获取的。它们是贸易或侵吞的短暂的积聚,而不是土地贵族或绅士的产业。他写道:“在中国确切地讲没有世袭贵族。”
五
在那些推崇中国政治的欧洲学者们的著作中,中国社会的和平、稳定、井井有条一直是他们赞美的重点。他们认为,这说明中国是民权、人道所主宰的理性王国。“人类智慧不能想出比中国政治还要优良的组织”。(郑鸣谦《法国启蒙运动中的“儒学”镜像》)
英国人看到的中华帝国的政治秩序确实十分井然:“自进入中国境内以来,在这样大的地面上,一切事物这样整齐划一,这在全世界是无与伦比的。”(斯当东《英使谒见乾隆纪实》)权力的威严使北京城内秩序井然。“北京人口虽然这样多,但秩序良好,犯法的事很少。”(约翰?巴罗《我看乾隆盛世》)
然而,与中国官员的交往,却让他们看清了这个帝国维持秩序的基本手段。
在北上天津的途中,英国人在山东登州府短暂停留。登州知府闻讯前来拜访,“知府带来了许多随从人员,其中有一个人在知府问到他话的时候,立刻跪下来回答,这给英国人一个很大惊异。知府安然接受这种礼貌,似乎他们之间一向是这样讲话,这给英国人更大的惊异。”(斯当东《英使谒见乾隆纪实》)
更让英国人无法接受的是中国官场的另一项规矩:在任何场合,上级都可能打下级的板子。
被扒掉裤子当众打屁股,对英国绅士来讲,是无法想象也无法容忍的耻辱。然而英国人却发现,中国人对此却司空见惯。
巴罗说:“在任何场合,只要他们(中国官员)认为恰当,就以父权的名义,立即用板子处罚,无需预审或调查。”
这让重视个人尊严和荣誉的英国人无法理解并且非常气愤:“一个朝廷的官员伸开四肢趴在地上挨板子,下令打他的人仅比他高一级,这样的情景对外国人来说也许显得荒谬。这种卑劣的顺从,这种人类灵魂的堕落,在任何场合都毫无怨言地将自己置于一个奴才或者普通士兵的手下,任其施以恶意的体罚,而后还不顾加倍的廉耻与羞辱,居然去亲吻那根教训过自己的板子,目睹这一切,你无论如何也压抑不住胸中燃烧起来的愤慨之火。”(约翰·巴罗《我看乾隆盛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