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事开头难,刘秀和阴丽华生下第一个儿子之后,从此一发不可收拾,又再接再厉生了四个。至于郭圣通那边,他也没有闲着,让郭圣通梅开二度,诞下龙种两个。除此之外,他还跟一个姓许的女人有了一段风花雪月的情,于是他的儿子又多了一个。总共加起来,刚好能组建一支足球队。
三个女人,十一个儿子,数量之比是5:5:1,这可以说明一个问题:刘秀是个好男人,相当的专一,虽然他完全有条件泡遍天下的妞,但他平时是很少拈花惹草的。基本上,如果在阴丽华的房间里找不到他的人,那他一定在郭圣通的床上躺着。虽然他跟那位许美人生了一个儿子,但那完全是意外事故,算不得数的。
好了,关于女人生孩子方面的事,就讲到这里。下面,让我们转移视线,来看一下别的事。
虽然刘秀已经成为天下之主,但他刚登基那几年,天下是不太平的。所以他才不得不频繁出征,去剿灭那些盘踞在全国各地的敌对势力。由于土匪山贼一大堆,使得当时的治安状况十分糟糕。有可能你在路上走,忽然间旁边树林里就冲出一伙人,问你要过路费,基本上无论你交不交票子,他们最后都会往你肚子里捅刀子。
公元三十三年,也就是刘秀登基第九年,在刘秀所统治的境内,发生了一起极其严重的抢劫杀人案。虽然受害者只有两个,但这个案子完全可以被称为“建国第一大案”--因为,死的人是全国最高领导人的岳母和小舅子。
虽然到最后,那些劫匪都被正法了,但人死不能复生,一切都已经于事无补。早在阴丽华七岁那年,她就失去了她的父亲,现在连母亲也没了。毫无疑问,对阴丽华而言,这是一个巨大的打击。
当女人遭受打击的时候,有一个很自然的反应:哭。
阴丽华她没有不哭的理由,至于刘秀,看着自己心爱的女人终日以泪洗面,他心里自然也不好受。于是,他就下了一道诏书,内容是这样的:
我刚从学校毕业的时候,没车也没房,说得好听点,叫做穷鬼,说得难听点,比鬼还穷。我的老婆阴丽华,当年还不到二十岁,正值青春年华,是个人见人爱的美人儿,追她的男人从村东头排到村西头。本来凭她的条件,她完全可以嫁个有钱人,当一个阔太太,但是她最终却没有傍大款,而是选择了爱情,嫁给了当时还是穷小子的我。
后来,我因为工作原因,要经常到外地出差,如果三言两语谈不拢,还得操家伙砍人。人在江湖飘,常常要挨刀,这种危险的工作当然不适合女人插手,所以,我出于她的人身安全考虑,就让她先回老家住一阵子,等我工作稳定了,有车有房了,再把她接过来。
我这一去就是一年多。有一句话叫做“小别胜新婚”,我跟阴丽华岂止是小别,简直是大别!幸亏苍天不负有情人,到最后我和她终于再度相见,幸福地生活在一起。她是我的初恋,是我的最爱,是我的第一,也是我的唯一,爱她就等于爱自己。
爱她,就要对她好;最好的东西,要给最好的人。所以,我想要册封她为皇后,让她母仪天下,受万民景仰。试问,天下间有哪个女人不想做皇后呢?然而,她却以没有儿子为由,拒绝了我。我尊重她的决定,最终,只将她封为贵人。
后来,我想了想,既然她不愿意当皇后,那我就封她的几个弟弟为列侯,也算是对她的一种补偿吧。没想到,一场突如其来的灾难,夺走了她母亲和她弟弟的生命,这让我感到很难过。
唉!发生这样的事,我真不知道该说什么才好。我现在能做的,就是追尊她的父亲阴陆为宣恩哀侯,她死去的弟弟阴訢为宣义恭侯。至于她最小的弟弟阴就,我要让他继承父亲的爵位,是为宣恩侯。
死者已矣。在天国,祝他们一路走好。
阴丽华有个弟弟,名叫阴兴。因为姐姐的关系,他得以侍奉在刘秀左右,算是个能说得上话的人物。这个人比较大公无私:如果他觉得你有本事,就算你跟他的关系不好,他也会在刘秀面前推荐你;如果他觉得你没本事,就算你跟他的关系铁得同穿一条裤子,他也不会在刘秀面前帮你说半句好话。
除此之外,他还跟姐姐一样,都过着俭朴的生活。别人当官是为了发财,他当官是为了国家;别人灰色收入一大把,他只是每个月领那么一点工资;别人公款吃喝,盖别墅包二奶,他只有破房子一栋,和糟糠之妻一起过日子。
日久天长,阴兴树立了极高的声望,获得了广大人民群众的一致赞誉。为了表彰先进,树立典型,刘秀决定封他为关内侯,已经写好了聘书盖好了章,但当刘秀把这些东西摆到他面前的时候,他摇了摇头,说:“皇上,我看这事儿还是算了吧。您这些年来南征北战,才夺得了天下,我从来没有跟随您打过仗,一点军功也没有,怎么能受封为侯呢?我本来是个山野村夫,因为姐姐的关系,我才拥有今天的地位,已经感到很满足了。如果我无功受封,恐怕会招致天下非议,所以还是请您收回成命吧!”
“果然我没有看错人,你的思想觉悟就是高!”刘秀忽然发现,有时候被人拒绝也是一件很开心的事,“既然你作了这样的决定,那我就不勉强你了!”
“谢皇上成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