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春浪:四兄弟踏上创业之路(5)

刘永行刘永好首富长青:希望集团三十年 作者:张小平


家族会议改变四兄弟命运

“我们的未来在希望的田野上/人们在明媚的阳光下生活/生活在人们的劳动中变样……”

1982年的春节文艺晚会上,当时年仅20岁的歌手彭丽媛演唱了一曲后来红遍大江南北的歌曲:《在希望的田野上》。

这首歌的词作者晓光,1981年去安徽小岗村深入生活,在那儿深切体会到改革开放给中国大地带来的新活力,于是仅用了半天时间就写出了这首充满激情和活力的歌词。这首歌深深感染着即将从四川农业大学毕业的陈育新,他当时就冒出了毕业后要回乡当农民搞养殖业的念头。

人如其名--陈育新确实是一个不甘于现状、敢于冒险、敢于创新的人。即使在当农民的十几年时间里,他也在不断折腾着,尽自己最大的可能企图改变着平庸的命运:

他在冬天种青椒,成为市面上的抢手货;

他在墙上种红苕,比地里种的块头大得多;

他用自己的体温给蔬菜种子催芽,上市的时间总比别人早一些;

他利用当地丰富的竹子资源发展副业,设计制作了不少竹书架出售;

他几乎天天挑灯夜战,学习种田养殖的科学技术……

即使在四川农学院读书期间,陈育新也一直密切地关注着中国农村的变化。当时,报纸上对长途贩运等行为斥之为“投机倒把”,1983年牟其中便是因为在重庆做了一万个仿制的“555”牌座钟倒卖到上海去,被四川省万县以“投机倒把罪”收押。

陈育新和同学们慨然联名致信《四川日报》,反对以“投机倒把”的罪名打击贩运者,提出长途贩运可以搞活流通、促进生产。这在当时无疑是振聋发聩之声。

毕业后,他分配到了新津县农业局当了一名技术员,但这位满脑子猪仔鸡娃、化肥农药的农技员,对日复一日的贫困现状到了无法容忍的地步。

1982年12月4日,在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上,通过了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在这部新修改的《宪法》“总纲”第十一条中说:“在法律规定范围内的城乡劳动者个体经济,是社会主义公有制经济的补充。国家保护个体经济的合法的权利和利益。国家通过行政管理,指导、帮助和监督个体经济。”

个体经济第一次写入了国家宪法,使得非公有制经济的发展获得了稳定的法律支持,也无异于给蠢蠢欲动的陈育新一剂强心针。他马上做出决定:停薪留职,回到古家村开始创业!

于是,在1983年2月除夕夜的前几天,四川省新津县顺江乡古家村一间泥砖墙、茅草顶的小屋里,召开了一次将决定整个家族命运的方桌会议,会议的主角是刘家的四个同胞兄弟。

越无产,越革命!四兄弟中家庭条件最差的老三陈育新,企图改变命运的心情最为迫切,他决定孤注一掷:“我爱人是农民,我也当过12年农民,就让我先辞职回家试验,砸了锅也还能靠两亩承包田过日子。”

其他几个兄弟也热情拥护老三的做法。老四刘永好紧握着拳头说:

“我情愿冒风险背‘农皮’,也不愿安安稳稳地当一辈子穷教师。人生不过几十年,年轻不闯几时闯?农村正在进行改变,我们这些从农村出来的人应该投身到这场改革中去,趁着我们还有一股子拼劲,有不算笨的脑子,大干一场吧!可不能错过了这个千年不遇的大好机会啊!”

  

上一章目录下一章

Copyright © 读书网 www.dushu.com 2005-2020, All Rights Reserved.
鄂ICP备15019699号 鄂公网安备 420103020016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