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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7节:我如何成为一名畅销书作家(17)

我如何成为一名畅销书作家 作者:(美)史蒂夫·赫利


   第17节:我如何成为一名畅销书作家(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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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沙漠的清新天空之下,枪声能够传出好几英里。
  
  ●在沙漠中,你能听到好几英里以外的枪声。
  
  ●赛拉斯听到枪声的时候,他的第一个念头是:我过去从来都没有听到过枪声。
  
  ●枪声并不是"砰"或者"乓",它会令你浑身战栗,驱散挡路的一切。
  
  ●那低沉的嗡鸣声,那缓慢的传导过无人的办公室的电流,对于赛拉斯来说,如同一个子宫。但如同每一个子宫,它最后也会消亡。
  
  ●在拉斯维加斯,这个纸醉金迷的大城市,没有人会留意一个寡言慎行的男子。
  
  ●你并没有意识到,最初没有,等你意识到那个会彻底改变你的人生的声音时,一切已经为时过晚。
  
  ●枪声就如同一只鸟,骤然跌落,摔死在大地之上。
  
  ●在拉斯维加斯这座奢华的都市,枪声就如同冰球赛场上的呐喊,只是消失在一片喧嚣之中。
  
  --未被采用的《龙卷风之灰俱乐部》的第一句
  
  作者:皮特·塔斯洛
  
  那一周余下来的时间,恐怖的大雾始终弥漫在文案顾问的办公室中。爱丽丝和我都待在自己的办公室里,躲着彼此。爱丽丝上班比我早,走得比我晚。有时候,我能听到从大厅里传来的她的脚步声,经过我的办公室门口时速度就变得飞快。我也能听到她在茶水间泡茶的声音。有时候为了取乐,我会很大声地走到大厅里,她就会疯了一般,仓促了事,或是迅速离开,将杯子忘在微波炉里面,而糖和茶都扔在台子上。
  
  那一周没有多少工作。仲冬之时,是我们行业的淡季,但是这一年特别的清冷。幸好强·斯特吉斯从来都没有费心过来检查,他很可能正在忙着诈骗护理之家的孤寡老人或是在忙其他生意。
  
  所以,我就利用这段时间开始投入到《龙卷风之灰俱乐部》的写作之中。
  
  写小说--实际上是挑选字词连缀成句--是一种如同痔疮般令人坐立不安的巨大痛苦。现在电视那么好看,网络拥有使人分心的无穷资源,要写小说,几乎完全是不可行的事情。只有当其他一切东西都落后时,你才能够安下心来。查尔斯·狄更斯那样的人,除了吃肉和去看绞刑行刑以外无事可做,不应该得到那么多的赞誉。
  
  我几乎花了一整天才写出第一句来。不过我很满意这个成果:与枪声最像的声音,就是书被猛地合上的声音。
  
  我让赛拉斯在拉斯维加斯一个叫做天堂乐园的赌场式酒店中工作,这也花了我很长时间。我想以此讽刺拉斯维加斯的赌场,因为我知道,那些书评家们全都讨厌流行的事物,会因此而对我的书另眼相看。但是要讽刺维加斯的赌场非常困难,因为那里的酒店内部有漂着画舫花船的运河,有微缩的埃菲尔铁塔和《星际迷航》中才会出现的餐厅。所以,我把那个地方定位为天堂主题,就像是在三明治上涂芥末一样在我的行文中涂上一层讽刺的外壳。
  
  我安排赛拉斯的老板被谋杀身亡--死于枪击。赛拉斯工作到很晚,因为他是一个好欺负的人。他听到了枪声,想要过去帮忙,结果把自己的指纹弄得四处都是。我让祖母坐在一张阿尔刚金式椅子里,望着巴泽兹湾上升起的月亮回忆往事。在宾夕法尼亚州的一个煤矿小镇的高中里,她与为她读卡图卢斯 的诗的年轻壮实的路加相爱。矿场关闭了,路加便离开小镇去流浪探险。
  
  写作最困难的事情,就是挑选合适的词。我比较着各种同义词、近义词,结果把每处"走路"都写成了"漫步",每处"发光"都写成"熠熠生辉"。尽管如此,到了星期四的时候,我已经写了整整 26页了。
  
  为了奖励自己,在大约四点钟的时候,我关掉了办公室的灯,故意很大声地关上文案顾问的大门,佯装离开。然后站在走廊里面等待着。
  
  大约十分钟后,爱丽丝百分百肯定我已经离开了,她认为自己安全了,穿着一件格子毛衣走了出来。
  
  "嗨,爱丽丝!我正打算走,才想起来我忘了拿手机。你等一下,咱们一块儿走。
  
  "嗯……这……我……
  
  "别担心,我很快就好。
  
  我猛冲进办公室,然后爱丽丝和我一起走入了走廊。
  
  "嗯……你是怎么听说那写作课的?
  
  "哦,我看到了一个传单,觉得可以过去看看。因为,你应该知道的,我就想去试试。"
  
  "我也是,我也是,就是想试试,绝对只是去试试,让自己尝试不同的东西。你也知道,我让自己写得要多荒谬有多荒谬,就是为了好玩。"
  
  "没错,是很荒谬,的确如此。"说着,我们走进了电梯,彼此沉默了一分钟。我让她觉得安全下来之后继续问,"那么后来赛妮娅怎么样了呢?她和船长合得来吗?"
  
  "你说什么?哦,那个呀,那不过是个练习,没什么……"爱丽丝越说声音越小。我们走到了金鱼池边。
  
  "你……你不打算下周还去吧?"
  
  "我说不好--我有点想知道赛妮娅怎么样了。"
  
  爱丽丝又露出了她那戏剧性的沉默而惊慌的眼神,然后说:"我不去了……你知道我可能不会……"然后她掉头朝自己的车走去。
  
  无论如何,这是我和爱丽丝进行的最后一次谈话。
  
  第二天,她躲在她的办公室里。依然没有什么工作。所以,上午我就穿过高速路去和谢瑞打招呼,要了一杯汽水找地方坐下了。
  
  午餐的大部分时间,我都在丰富头脑中翻滚的幻想的细节。等我的小说引起轰动后,我就会开始巡回签售。在里士满或是其他地方的书店里,我坐在讲桌后面,而四十双女性的眼睛会看着我打开我的《龙卷风之灰俱乐部》。说话之前,我会环顾房间,找到其中最漂亮的那个女人:一个围巾不经意地搭在肩膀上的可爱女孩。我会将目光集中在她的身上开始用我抑扬顿挫的声音朗读。
  
  人的心中都藏着一个圣殿,被我们深深地、秘密地埋藏在心底,甚至对我们自己也是封锁的。有些时候,岁月流逝,我们忘记了他们的存在。我们失去了他们。但有些时候,一些最简单的东西--一段熟悉的旋律,祖母温柔的双手,面包烘焙的味道,对你脸颊的温柔触碰,童年时梦想的场所,树上的一个弯曲--都会再次打开那些密室,如同十一月的寒冷清晨温暖的牛奶一般,令你醍醐灌顶。
  
  我匆匆地将这些记下。
  
  当我读完掌声沉寂下来之后,我会开始签名,那个可爱的女孩会站在角落里面等待。她会走上前来,有些笨拙地对我说,她以前从没有做过这样的事情,可是我的书对她来说意义非凡。她会说:"你是我最喜欢的小说家。我认为普利斯通·布鲁克斯很好,不过你,你……"她会匆匆打住,然后满脸羞红。我会笑着邀请她随我到我住的酒店中喝杯东西。
  
  然后事情转换到华美达酒店的餐厅,我为一个服务生特地留了一本小说,我和女孩喝着杜瓦酒和饮料。等到钢琴手弹奏完毕,我会邀请女孩去我的房间,也许是打着"我想听听你对我在构思的一些东西的意见"的幌子。然后她会同意。她会坐在床上,心中猜不透自己为什么会留下来。而我会把她紧张的战栗变成性福的颤抖。而第二天早晨,我就会离开,去纳什维尔或是特伦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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