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小心旧恋侵隐私

每天学点爱情法 作者:董维忠


1恶意的隐私伤害

A.在有意无意间散播了旧恋人的艳照,要负担法律责任吗?

任凯在浏览网站时看到了有网友将漂亮女友的照片放到网上吹嘘。想到自己的前女友叶莉火辣的身材与天使般的脸蛋,连兽兽都要靠边站,更何况自己曾为她拍了不少艳照,自尊心作祟下,任凯立即就发了几张叶莉的照片到网上。

几天以后,叶莉接到朋友电话,说她成了众多网民热烈追捧的明星。叶莉根据朋友提供的网址看到了自己的艳照。虽然只是几张侧面与背面照,但只要是熟悉她的人便可一眼认出她来。难怪这几天有同事看她的笑容都格外有深意,还有男客户用色眯眯的眼神看她。叶莉用脚趾想都知道,一定是任凯这个没大脑的家伙惹的事,她立即让任凯把照片撤下来。

可是这几张艳照早就被转贴到了无数的网络社区,更让叶莉惊恐的是,有网民发起了人肉搜索,没有多久她就接到神秘电话要求包养她。叶莉的生活陷入了一片混乱,她成为了现实生活中的“明星”,走到哪里都有人投来异样的眼光,甚至还有色狼对她进行了跟踪。

这一切都是任凯惹的祸,承受了极大精神压力的叶莉要求他给予精神赔偿,可任凯却觉得自己很无辜。

——此案例由山东李律师提供

爱·法Q&A

Q: 在有意无意间散播了旧恋人的艳照,要负担法律责任吗?

A:将公民涉及个人隐私的艳照、激情照上传至网络,或通过网络传播,是一种民事侵权行为,可能触犯相关行政管理法律,甚至承担刑事责任。

律师支招

◎拍摄艳照需谨慎

爱美的MM们,不要随便与恋人之间拍摄亲密照片或超亲密照片,更不要随便裸露身子让他拍。即使已经拍过这类照片,也要即时删除,以免泄漏到网上,为众人“瞻仰”。

◎网络相册设密码

一些情侣、夫妻间的亲密或者超亲密照片视频最好不要上传到网络相册,存私人电脑回味就可以了,记住也别不小心设置成共享之类的。如果实在想把照片放到网上,尽可能选大型专业网站的网络相册,并把网络相册的密码尽量设置复杂点。尽量只开设一个网络相册,相册一多,时间一长就容易忘记。

◎遭遇网络侵权

市民一旦遭遇利用网络进行的名誉侵权、商誉侵权、电子邮件隐私侵权、个人信息侵权等网络侵权,应立即固定证据,并积极主张权益,向公安机关报警,由公安机关侦查处理。

律法检索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六)偷窥、偷拍、窃听、散布他人隐私的。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六十八条:制作、运输、复制、出售、出租淫秽的书刊、图片、影片、音像制品等淫秽物品或者利用计算机信息网络、电话以及其他通讯工具传播淫秽信息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三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刑法》第三百六十四条:传播淫秽的书刊、影片、印象、图片或者其他淫秽物品,情节严重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大庭广众之下言语攻击对方的隐私可以起诉吗?

孙科与秋微的恋爱可以用“闪恋”和“闪分”来形容,虽然各种传闻一直在朋友间流传,但始终没得到过“官方”认可。一次朋友婚礼,孙科与秋微碰面了。看着前男友比自己先一步找到了新恋人心里就不爽,再加上酒精的作用,秋微简直就是气海翻腾不吐不快。

当孙科挽着新女友又在秋微不远处秀恩爱时,秋微走上前拉着孙科新女友的手,大声恭喜她找了个银样蜡枪头,你家孙科真是惜时如金,就连在床上亲热,每次也超不过一分钟就over,不信,你看看他现在的脸,青一阵白一阵的好可爱哟。

孙科果真脸如死灰,周围的人一片窃窃私语。新女友顿时觉得自己受了莫大羞辱,低着头就往外冲,孙科也跟着追了出去。分手传言如此戏剧性地得到了证实,八卦群众孜孜不倦地免费报道,一时之间,孙科连门都不敢出了,新女友也忙不迭地跟他划清了界线。唯有秋微兴奋地当起了新闻发言官,对于打来求证的电话,她不厌其烦地耐心证实。

终于,孙科走出了家门,他要到当地的律师事务所咨询,秋微这样当众散布他的隐私,应不应该受到法律制裁?

——此案例由成都陈律师提供

爱·法Q&A

Q:大庭广众之下言语攻击对方的隐私可以起诉吗?

A:没有取得当事人同意的情况下,公开宣扬他人的隐私,从而导致他人名誉受到损害的,认定为侵害公民名誉权的行为,可以进行刑事追究。

律师支招

◎及时警告

如果对方扬言要宣扬隐私,应及时告知对方,公开宣扬隐私是违法行为,要负法律责任。及时阻止对方的侵害行为。

◎收集证据

一旦侵害成立,首要的不是着急生气,而是收集证据。录音、录像、证人等证据,都可以证明侵害的事实。

律法检索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名誉权案件若干问题的解答》第七条:对未经他人同意,擅自公布他人的隐私材料或以书面、口头形式宣扬他人隐私,致他人名誉受到损害的,按照侵害他人名誉权处理。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六)偷窥、偷拍、窃听、散布他人隐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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