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把服务生和出租司机这两点结合起来,在平时来看,胡震东的行为非常普通,但现在就是因为这几件事都非常凑巧的发生在了魏秋远遇害的时间里,让孟少辉感觉像是故意安排好似的,目的就是为了让人记住他,让更多与自己毫无相关的人替自己做不在场证明,身为律师,他一定知道不在场证明在案件中的重要性。
不过这一切都是猜测,没有实际证据能支持,虽然有血鞋印这条线索,但是只能证明凶手的性别和一些模糊的外在特征,根本无法证明血鞋印就是胡震东留下的。更何况,在案发的时间里,胡震东的确有不在场的证明,如果他是凶手,那他是如何到麻雀村行凶的呢?难不成他会飞吗?又或许他是买凶杀人?
虽说买凶杀人能解释为什么胡震东有完美的不在场证明,但却有一个问题,那就是魏秋远的死亡时间,在那个时间,魏秋远家的房门并没有被撬凿过的痕迹,案发现场又是在客厅,现场也没有发生过搏斗的痕迹,种种迹像足以证明一点,凶手是熟人,难道胡震东找的凶手是村子里的人?就算是,那村民为什么会同意帮他杀魏秋远呢?他们可把魏秋远当成再生父母看待,怎么可能杀了他呢?在不知道魏秋远遗嘱的前提下,如果杀了他,万一他把遗产都给了子女,那就等于是断了村民的财路,相信他们中的任何一个人都不会这么傻吧!
“遗嘱……难道是遗嘱?”孟少辉的心里突然冒出了这个想法,“胡震东之前已经知道了魏秋远遗嘱的内容,从而以此为诱饵,让某个村民帮他杀了魏秋远,然后再杀了他的子女,这样村子就拥有了麻将工厂的90%的股份(还有10%在冯瑶的手上),可是这其中的利益是属于整个村子的,并非个人能拥有,会不会真有人为了所有人的共同利益而甘愿成为杀人工具呢?当然,还有一个前提就是胡震东把当年村民得癌症的真相公布,从而使村民不仅为了利益而杀人,也为了报仇,可是按王有财所说,当年的秘密他一直没对任何人说过,那么胡震东是如何得知当年村民得癌症的真相呢?如果他不知道真相,那么他就不可能有动机行凶,报仇的说法也根本不成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