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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创新:苹果之“核”

苹果风暴 作者:(美)林志共


   第二章 创新:苹果之“核”
  
  在苹果公司,一切都可以被颠覆,所有事情都可以被重新定义,甚至包括“创新”本身。微软的成功向人们定义了创新的概念--所谓创新就是不断推出新技术。微软每年数十亿美元的投入足以说明他们对新技术的重视。但苹果却颠覆了以微软为主流的技术创新概念。乔布斯从来不会像比尔·盖茨那样热衷于技术,他是在理解技术的基础上,更多地发挥技术商业化的优势,并贴近消费者,把技术产品当成艺术品来设计装饰,希望让消费者爱不释手,把苹果产品当成日用技术产品,而不是高科技的工具。
  
  2009年,苹果在研发上的投入仅仅是微软的1/8。但苹果公司在创新型公司的评选中,排名甚至会在微软之前。那么,苹果对“创新”的颠覆之处在哪里?乔布斯所认为的创新究竟是什么?从iMac、iPod、iPhone到iPad,如果从技术创新的概念来讲,它们分文不值。但是苹果却在比别人更快地使用了新技术,例如iPod就是应用了当时最新的纳米材料技术,才使iPod如此小巧,而其他公司对技术创新的理解远没有苹果那么敏感。可令人意外的是,这些产品又往往会以“创新”为卖点,而把最新技术应用表现得淋漓尽致,并结合艺术家的眼光看技术产品。人们在评价它们时也会说:“简直酷毙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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