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因人而异。因人因事地施礼,是社交礼仪的基本规范之一,对于礼品的选择也应遵守这一规范。一般说来,对家贫者,以实惠为佳;对富裕者,以精巧为佳;对恋人、情人,以纪念性为佳;对朋友,以趣味性为佳;对老人,以实用为佳;对孩子,以启智新颖为佳;对外宾,以民族特色为佳。
3.注意禁忌。互赠礼品是必要的,但要了解对方的送礼禁忌。
事后送礼、事后补礼都应避免送刀、剑或其他带有尖、刃的物品,这些有“一刀两断”之意。除情人可以互赠手帕外,对一般亲友也不能送手帕,因为手帕是与眼泪联系在一起的,有“送巾断根”之嫌。对礼品的颜色,也应注意避开受礼人忌讳的颜色。各地都有不同的习俗,应引起注意。
在我国港台习俗中,非丧事一律不能送毛巾;剪刀是利器,送人会使对方有威胁之感;甜果是祭祖拜神专用之物,送人会有不祥之感;港台话中“雨伞”音同“离散”,若送雨伞会引起对方误解;扇子是夏季用品,台湾俗语“送扇无相见”,因此,也不宜作为礼品送人;台湾的居丧之家习惯不买甜食,不裹粽子,如果以粽子相送,会被对方误解,十分忌讳。
日本人忌“9”、“4”,因为“9”与“苦”音同,“4”与“死”音同;西方人喜单数却忌讳“13”;对英国人不能送百合花,因有“死亡”之意;对荷兰人不能送食品;波兰人除爱人、情人,不能给其他异性送红玫瑰;对日本人不能送菊花,菊花是日本皇室专用;对美国女性不能送香水、化妆品、衣物、假首饰,那会以为你看不起她。
总之,对外国人送礼有几个原则,一不送触犯外国人习俗的礼品,二不送过于昂贵和过于廉价的物品,三不送印有广告的物品,四不送药品和补品,五不送使异性误会的物品。
其他需要注意的事项。不在临别告辞时送礼,或者一声不响地把礼物放在门口或房间角落一走了之。礼品上的标签、价格应该取下。如价格过高,会令其他人不悦,若过低,则使自己寒酸。散装或用报纸等简装的礼品是不能够送人的。通常情况下,当众给一群人中的某一个人赠礼是不合适的,因为受礼人会有受贿和受愚弄之感,而且会使没有受礼的人有受冷落和受轻视之感。给关系密切的人送礼也不宜在公开场合进行,以避免给公众留下你们关系密切完全是靠物质的东西支撑的感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