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2年,那是一个春天。
巫胜男觉得自己快要疯掉了。
她是S大学考古系一年级的学生,全S大都知名的校花。
她的知名不仅是因为她美丽,更是因为她所读的专业是考古专业。这种专业连男人都不愿意去读,更何况是一个千娇百媚的美女。
入校半年多,她不是在本系那群变态男窥探的目光中战战兢兢地度过,就是在外系那群就算不变态也好不到哪里去的色情男的穷追猛打中度过。她甚至觉得自己所处的并非人间。
为了这个原因,当年初系里分配下来一个到新绛考古的项目时,她立刻报名参加,并且尽全力争取到了这个为数不多的名额。
这又一次成为学校里的新闻。每个认识她或者不认识她的男生,都会忽然出现在她的面前,面带关切地说:“胜男,你真的要去新绛吗?那可是一个小县城,什么都没有。”
当有人这样说的时候,巫胜男便会骄傲地仰起头:“小县城又怎么样?我是为了考古的伟大事业而去的。”
这话说得听者伤心,闻者流泪,这样一个美若天仙的女孩真要将一生都奉献给考古这种无聊的工作吗?
“考古现场是很可怕的,而且你还要和一大堆不知哪里征来的民工在一起工作的。”
巫胜男露出皮笑肉不笑的笑容:“民工又怎么了?大学生就了不起吗?”
虽然当时理直气壮,但一个月下来,她真的要崩溃了。
每天就是对着泥土不停地挖啊挖啊挖啊!挖出了个破铜烂铁,所有的人都会狂欢半天。除此之外,生活没有任何娱乐,连电视都没有。工作之余,只能在与一群吆五喝六的大老粗们打牌中度过。
这可真不是人过的日子,巫胜男哭丧着脸想。
她当初一意孤行地报了考古系,完全是将考古这件事浪漫化了,事实上,考古真是一件单调而乏味的工作。
其实并非完全如此,家里人从未阻拦过她读考古系,因为她姓巫。
姓巫的这家人,有许多与众不同的地方,不过这些与众不同是不能让人知道的。
但若此时逃回S大学去,那岂非正中那些曾经劝说过她放弃的男生们的下怀?一想到那些男生们得意的嘴脸,她便又一次下定决心,绝不能半途而废,一定要有所发现。
就在她的意志一次次崩溃,又一次次勉强重树起来,然后又几乎已经到了不想再撑企图直接卷铺盖跑回S大之时,他们终于发现了一个小小的陶罐。
这个陶罐,色呈七彩,罐身上刻满了许多稀奇古怪的符号。
巫胜男一看,便知那是一些巫术的符号,似乎是用来封印什么东西的。
陶罐也不知有多少年的历史了,罐口的封条是用羊皮所制,羊皮上写的字迹已经褪尽了颜色,但奇怪的是,羊皮却仍然十分坚韧,完全没有破损的痕迹。
巫胜男啧啧赞叹,以她的经验来目测,这罐子至少是千年以上的古物,那么古老的羊皮居然还能安然无损地覆盖在陶罐之上,这一定是巫术的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