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恋”与“爱”的定义

每天懂一点恋爱心理学 作者:(日)原田玲仁


在研究恋爱心理学之前,我们先来分析“恋”、“爱”还有“恋爱”。从语义上来讲,这三个词的定义非常暧昧,而且不同词典的释义也不尽相同。在本书中,我将“恋”与“爱”加以区分,分别进行研究。“恋”,指对某位异性抱有“喜欢,想见面”、“总想在一起”的感情,而且,这种感情得不到满足的话,会感到非常痛苦。而“爱”,则指“非常珍视对方”、“没有对方就会痛苦”的感情。此外,“爱”中还包含“独占对方(性方面)”的强烈欲望和“为了对方不惜自我牺牲”的强烈信念。也可以说,“爱”是“恋”的高级发展形态。

“恋”、“爱”产生的过程是这样的:当充满魅力的异性出现时,一开始我们会觉得他(她)“人不错”、“很漂亮”、“很诚实”等,从而产生好感。随着进一步交往,好感也逐渐加深,我们开始“想和他(她)在一起”,这便是“恋”了。“恋”继续发展,感觉“对方比一切都重要、想让他(她)幸福”,并想在精神和肉体上与对方发生联系。此时,“爱”的感情已经在心中滋长。

不过,要给“爱”和“恋”之间清晰地画一条分界线,是非常困难的。人的感情异常复杂,甚至有“恋”与“爱”共存的状态。“恋爱”这个词就是将“恋”与“爱”组合起来的表达方式,兼具两者的含义。“爱”是一种“珍视对方、不问得失的感情”,基本上只针对特定对象,而“恋”则可以“面向”多个对象。虽说“我爱你们”的表达方式并没有错,但这里的“爱”并不是一种恋爱感情。由此可见,“爱”是一个含义复杂的词,用法也很多,定义起来比较困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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