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鲁迅《我观北大》,《鲁迅全集》,人民文学出版社2005年出版。
[6]蔡元培,清同治丁卯年十二月十七日(1868年1月11日)生于浙江绍兴府山阴县。字鹤卿,号孑民。近代民主革命家、教育家、科学家。7岁考取秀才,青年时期连续中举人、取进士、点翰林、授编修。1898年,弃官从教,初任绍兴中西学堂监督、嵊县剡山书院院长、南洋公学特班总教习;1902年,组织中国教育会并任会长,创立爱国学社、爱国女学,均曾被推为总理。1904年组织光复会,1905年参加同盟会。1907年赴德国莱比锡大学研读哲学、心理学、美术史等,武昌起义后回国,1912年1月就任临时政府教育总长。不久,因不满袁世凯的专制而辞职,再赴德、法等国学习和考察。1915年与李石曾等在法国组织勤工俭学会,次年与吴玉章等发起组织华法教育会,提倡勤工俭学。1916年回国,次年任北京大学校长。1921年,分别被法国里昂大学、美国纽约大学授予文学、法学博士荣誉学位。1924、1926年中国国民党第一次、第二次全国代表大会,入选中央监察委员会委员。1927年,除任国民党中央政治会议委员、中央特别委员会常务委员、国民政府常务委员、监察院长、代理司法部长等职外,倡议成立大学院作为全国最高学术教育行政机关,被任为大学院院长。1928年辞去各行政职务,专任国立中央研究院院长。1932年,同宋庆龄、杨杏佛等在上海组织中国民权保障同盟,被推为副主席。1938年,被推为国际反侵略运动大会名誉主席。1940年3月5日在香港病逝。
[7]李零《中国历史上的恐怖主义--刺杀和劫持,》载《读书》2004年11期。另,后来这刺客行列中的许多人如蔡元培、任鸿隽、鲁迅等,都主动放弃了这一暴力手段,转入其他形式从事反清闹革命的活动。在日本的同盟会曾在激进留学生中秘密招募暗杀者,鲁迅因为前一阶段的出位表现,被一帮哥们找去要求加盟,鲁迅拒绝了,理由是家有老母需要抚养云云。蔡元培则由主张单打独斗的用炸弹暗杀,转向在教育界实行另类思想的培育。在他看来此种效果的爆炸力将更大,后来的事实证明了他的判断。
[8、9]《西潮与新潮》,蒋梦麟著,团结出版社2004年出版。蒋梦麟是蔡元培北大校长的继任者,抗战期间,蒋在昆明西南联大防空洞撰写自传体《西潮与新潮》,先后在美国与台湾出版。据该书透露,蔡元培在开科纳仕的征途上颇具传奇色彩。蒋梦麟在书中特别提到一个小故事:“蔡元培在早年写过许多才华横溢,见解精辟的文章,与当时四平八稳,言之无物的科举八股适成强烈的对照。有一位浙江省老举人曾经告诉我,蔡元培写过一篇怪文,一开头就引用《礼记》里的‘饮食男女,人之大欲存焉’一句。缴卷时间到时,他就把这篇文章缴给考官。蔡先生就在这场乡试里中了举人。后来他又考取进士,当时他不过三十岁左右。以后就成为翰林。”
[10]傅斯年《“五四”偶谈》,载《中央日报》1943年5月4日。傅斯年在文中说:“‘五四’已经成就了它的使命了。当年蔡孑民先生之就北大,其形势如入虎穴。蔡先生之办学,兼容并包,原非徒为国民党而前往,然而蔡先生提倡潜修,口号是‘风雨如晦鸡鸣不已’,其结果是出来一团朝气。犹忆‘五四’以后有人说,北洋政府请蔡先生到他的首都去办学,无异猪八戒肚子中吞了一个孙悟空。”
[11]蔡元培抵京,报界多有报道,其中《中华新报》1917年1月1日报道说:“蔡孑民先生于二十二日抵北京,大风雪中,来此学界泰斗,如晦雾之时,忽睹一颗明星也。”
[12]傅斯年《“五四”偶谈》,载《中央日报》1943年5月4日。
[13]《圣地之光--城子崖遗址发掘记》,石舒波 于桂军著,山东友谊出版社2000年出版。
[14]曹汝霖(1877-1966)上海人,字润田。早年留学日本东京早稻田专门学校、私立东京法学院攻读法律。1902年返国,任商部行走,兼任京师大学堂附设之进士馆法律助教。清末出任外务部左侍郎。辛亥革命以后,任袁世凯秘书。不久即离开袁府在北京执律师业,一时为社会所重。据说曹是一个头脑灵活,办事干练而善于沽名钓誉的人,其中一个最引人注目的例子是,有一次,上海有两个富家女婆,被控告强奸了一个男性少年,而且这个少年在两个女人实施强奸过程中,因心力交瘁而猝死于女人的大腿之上。法院接案后,以“强奸罪”把两个女人关进了监狱。曹闻讯,认为法院判决不当,遂自愿前往搭救两富婆。他以名律师的身份和才学与法官辩论,认为鉴于女人在生理上的局限性,只有男人强奸女人,不可能反过来女人强奸男人,就像天上下雨落到地下,而地下的喷泉再高也达不到天宫一样。即使两个女人用其他辅助技术与这少年发生了性关系,法律上也没有明文规定女方是在实施“犯罪活动”,因而两个女人无罪。法院最后采纳了曹的辩护,两个女人走出监狱,与曹热乎起来。新闻界借机添油加醋地渲染,说曹借机又让两个富婆为他心甘情愿地劈腿云云,曹在社会各界一下爆得了大名。(事见《新编刀笔菁华》襟霞阁主编1924年上海出版。转引《五四运动史》,周策纵著,岳麓书社1999年出版)
1913年8月,曹出任袁世凯政府外交次长。1915年和陆徵祥一起奉袁命同日本谈判,签订了丧权辱国的“二十一条”。1916年后任北洋军阀政府交通总长、财政总长,趁机卖国求荣,大发国难之财。据1919年5月16日中美通讯社报导,曹侵吞占有的各项财产总数在2000万元以上,按当时的比价,其数目已超过了清朝巨贪和坤之数。1919年五四运动中,北京学生一致要求惩办亲日派卖国贼曹汝霖、章宗祥、陆宗舆等三人。6月10日北京政府被迫下令将曹等三人免职。抗日战争时期,曹汝霖曾任伪华北临时政府最高顾问、华北政务委员会咨询委员。1949年逃往台湾,后至日本、美国。死于底特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