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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篇 “开国会以便人民实地练习”——汤寿潜与晚清立宪运动(2)

从龚自珍到司徒雷登 作者:傅国涌


1904年5月起,张謇不断与张之洞、魏光焘等讨论立宪问题,游说他们奏请立宪,还为他们代拟了立宪奏稿,汤寿潜也参与了包括拟稿在内的这些活动,张之洞没有应承,而是要他们去探询袁世凯的意思。张謇一方面写信给袁世凯请其赞助立宪,同时和汤寿潜、张元济等连日会谈,决定游说军机大臣瞿鸿禨及其他达官显贵。6月,他们通过张美翊给瞿鸿禨转呈了一个说帖。9月,汤又通过章梫接连带两封信给瞿,第一封信鼓动瞿挺身倡导立宪,“以去就争之,岂非中国一伟人乎?”如果事成,后世将为其树铜像,即使不成,也可以奉身而退,此举光明正大。他在第二封信中建议,考求宪法和保卫主权有“一笔两用之策”,可作为出国考察宪法的主题。他恳切希望瞿以一片愚公、精卫之心,“独为其难”。瞿为之心动。当时深受慈禧信任的瞿鸿禨,其态度直接影响慈禧的决策。他不断地写信给瞿推动此事,瞿除了面奏派员出洋,甚至希望自己亲到欧美去考察政治。有瞿鸿禨这样的军机重臣受到立宪派的影响,在民族危机的刺激下,其他封疆大吏、王公大臣的态度也都发生了变化,各种因素终于促成了1905年冬天的五大臣出洋。

1906年7月,戴鸿慈、端方等考察政治大臣从日本、美国到欧洲考察,一回到上海,张謇、汤寿潜等就四次谒见,竭力劝说他们迅速奏请立宪,不可再延宕。就是在这一年,汤寿潜向朝廷递了一份《为宪政维新沥陈管见事》,要求维持舆论,制定报律是用来保障而不是摧残报纸,以合乎宪政之名。在当时推动立宪是民心所向、大势所趋,端方等抵达天津时,有8万名学生上书要求颁布宪法、更改官制、重定法律。可以说,这年9月1日颁布的“仿行宪政”上谕只是顺应了这一时代的呼声,其中确立了“大权统于朝廷,庶政公诸舆论”的原则。

消息传来,朝野上下、商学各界一片叫好声,到处奔走相告,认为这是千古未有的盛举,有人甚至喜极而泪下。“运会来,机缘熟,文明灌输真神速。……一人坐定大风潮,立宪及今朝。”扬州商学界自编的《欢迎立宪歌》传达的就是当时普遍的心声。预备立宪诏书在全国许多省份激起了热烈的反响,商界、学界、报界,纷纷开会庆祝。这一切完全都是自发的,不是官方组织的。在晚清经济发展中成长起来的自治组织和新兴的学校、报纸,成为宪政最坚定的支持力量。

汤寿潜写信给瞿鸿禨:“以五千年相延相袭之政体,不待人民之请求,一跃而有立宪之希望,虽曰预备,亦极环球各国未有之美矣。”他内心的欣喜毕露无遗。包括他在内的许多善良的人们,在专制暗夜中生活了多少个世代,真的以为清朝要踏上宪政轨道了,从此可以过上平等的人的日子了。不能嘲笑他们的愿望是天真的、可怜的,谁又能想到这一切都只是空头的许诺,只不过是水中月、镜中花?

1906年的预备立宪从官制改革入手,设立了专门机构--编制馆,只用两个月的时间就完成了中央体制的改革,实际上的改动幅度很有限,仅以满、汉之分来说,改革以前,各重要部门大臣都是满、汉各半,改革以后名义上说满汉不分,实际上11个部的13名大臣、尚书中,满族占了7人,蒙古族1人,汉族只有5人,反而不如改制前。立宪派由此感到失望。

中央体制大致上确立以后,当年11月5日厘定官制大臣通电各省疆吏,提出改革地方体制的方案,计划将地方分为府、州、县三级,各设议事会,由人民选举议员,公议应办之事,设立董事会,由人民选举会员辅助地方官,办理议事会议决之事,逐步推广,设立下级自治机关,另外设立地方审判厅,受理诉讼。现在来看,以“地方自治”为内核的这一方案,进步意义是不言而喻的。大约到1907年2月17日以前,各地封疆大吏虽众说纷纭,看法不一,但都表示推行难度很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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