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读和写是事业成功的关键(2)

北大批判 作者:薛涌


于是,寒假这一个月就成了我固定的写作月,把所有学期论文在来年一月第二学期开始以前写完。我记得第一个寒假奋斗到最后一刻,是在第二学期开始的前一天熬夜写完的。因为我知道,如果到那个时候写不完,下学期的课就压上来,就再也写不完了。当时真感到再多几个小时的工作量就超出了我的承受极限。可见普通文科的写作量之大。当然,后来认识了史景迁教授,并成为他的学生。这艰苦的生活才有了显著的改善。他每到圣诞节、感恩节,都开车把我们一家接到家里。夫人安平(也是我的老师)和继女Meimei都是天才的厨师。我们在他家里享受一年中最好的美肴,然后由他(有时和安平一起)深夜开车把我们送回家。这么多年从来没有例外过。

现在回想一下,我的读写训练,主要是在耶鲁时训练出来的。我从硕士到博士,读了九年,不仅是每一篇论文和读书报告,就是写一封信也一定自己花钱请位高手帮我改,从来没有认为自己过关。应该说,我在研究院最大的收获,就是写作。帮我修改文字的都是母语为英语的博士生。找他们改完,再送给导师。我运气比较好的是,导师史景迁大概是西方汉学界英文最好的。我这么多年的写作,也多亏他反复批改。博士论文完成后把他批改过的草稿堆起来,简直就是一座小山。你如果能长期坚持这么大量阅读,读完了就和同学讨论,然后不断把自己的想法写出来,不断地找写作高手修改,这种强度自然会提高你的语文能力。让我比较得意的是,我来美国读书时还一个句子都写不通,但几年后就在《纽约时报》评论版头条发表了文章。做学术的给报纸发表文章属于不务正业,按说不足挂齿。但以我如此低的英文起点,能在英文世界最权威的一家报纸亮相,至少也说明多年的奋斗并非毫无结果吧。

再看看国内有关大学语文的讨论,实在不得要领。记得几年前,教育部曾要求大学对所有学生开设大学语文;后来又加以澄清,说这个要求其实是“建议”。不过,这一动作,还是引起舆论的一阵喧闹。我看看喧闹中的种种议论,觉得大学语文还是照样无可救药。因为大学语文的改革不能靠官僚的行政命令。那些在大学教书的人,首先要充分理解大学语文的意义。可惜大多数在大学从事文科教育的人,对大学语文还是一知半解。

我一向主张大学加强语文训练。不过,这种训练必须严格地建立在实用的基础上。如果学生们对大学语文的实用性不信服,学校强迫他们必修,他们对语文就会更反感,最终妨碍他们语文能力的提高。比如,有些人提倡加强大学语文的理由,是学生从小学英文比学中文花的时间还多。其实这并不是问题的要害。第一,我们必须问:重英文轻中文是学校课程设置的问题,还是人们自发的行为?认真一想就明白。中国的学校,除了英语课外,几乎所有课程都是用中文上的。

用中文读历史,读科学,也是一种大学语文的训练。显然,中文课远比英文课多。重英文轻中文的现象主要不是课程设置的问题,也无法通过改变课程设置来解决。第二,重英文轻中文主要还是人们的态度问题。这个态度形成的基本理由之一,是不管中国的英文教育怎么失败,英文课还是比中文课实用。懂英文的人在实际生活中尝到了各种甜头。大家看得见,自然会效仿。我从上大学以来就拒绝跟潮流学英文,但十年后还是最终不得不心无他顾地读英文,并且受益匪浅。事实上,中国人的英文训练,如同大学语文一样需要加强,学习英文也有助于中文的提高,毕竟天下的语言都是相通的。我在这里讨论大学语文的教育,就频频引用英文教育的例证来支持。把两者对立,不利于振兴语文教学。

所以我们不妨还是看看美国英文教学的经验。这对我们的中文教学肯定有参照意义。

几年前,我在所执教的波士顿萨福克大学参加了一个教学会议,主题就是大学语文。开这个会,是因为美国也面临着大学语文的危机。美国教育部的一个调查显示:1992年美国大学生达到高级阅读水平的比例为40%。所谓高级阅读水平,就是具有阅读复杂的长篇文章的能力。2003年这个比例降到了31%。不用说,哈佛耶鲁这种一流大学挑的是最出色的学生,大致不至于阅读水平下降到如此地步。但我们这种小学校,录取的是一般的学生。语文能力降低,在我们的学生中自然表现得相当充分。

阅读差,自然影响到了写作。不管学生日后从事什么工作,写作多是其一生成功的基础。在这方面,我可以随手举两个例子。一个是前面提到的美国最高法院首位拉美裔大法官的Sonia Sotomayor。她刚进普林斯顿读本科时,根本不会写。为了掌握这一关键技能,她不仅平时“驻扎”在图书馆中,而且用一个暑假恶补语法和文学。

特别是大一时在历史系Nancy Weiss Malkiel教授的课上得到了老师非常个人化的帮助,理解了从批判性地阅读史料到分析性地写作这一全过程,最终成为一个优秀的写手。毕业后她考取耶鲁法学院,号称是“一路写过”法学院,成为优异的毕业生。日后她当法官,所写的判词成为人们评价她的主要依据。在司法领域,没有清晰的写作能力很难成功。这一点,上一节讨论法学院的教育准备时也讲得很清楚。其实华尔街也并不例外。2009年5月1日以107岁的高龄去世的Albert Gordon,大概是亲身经历1929年股市大坍塌的金融精英中最后一位退出历史舞台的。他一直到20世纪60年代还是华尔街的重要领袖人物。

关于他的传奇,除了八十多岁开始跑马拉松外,就是当老板时给每个雇员一本《风格的因素》(The Elements of Style)。这本几十页的小书,在美国被称为写作《圣经》。可见他要求公司里的每个人都必须具备良好的写作能力。根据对120位美国大企业人事部的负责人的调查,写作水平一直是高工资、高技术的标签,是成功者的基本特征。那些写作不行的人不容易被录用,也很难获得提升。三分之二的美国大企业的雇员的日常工作要通过写作来进行。80%以上金融、保险、房地产等服务业的公司,在雇用员工时要考察写作。40%的公司要特别培训写作技能不足的员工。美国公司在这方面的投资,一年估计达31亿美元。

这些事实摆在这里。大学语文的重要性就不言自明。美国企业一年投入31亿美元训练职工的写作能力,一是说明大学教育的失败,毕业生写作能力达不到市场要求;二是说明我们作为大学丢了一笔大生意,把31亿美元的市场让给了别人。

怎么抢回这个市场?我们学校并不是单找英文系开会,而是把各系的教授都召集起来,强调每个教授不管专业是什么必须教学生怎么读、怎么写,并且要人手一本写作手册,从句法到标点,解释得清清楚楚。也就是说,写作绝对不是一个系的问题,不能从专业教育的角度来理解,而是通才教育的基础。每个系、每个专业都必须重视。比如耶鲁这种精英大学,学生按说都非常出众。但是,学校给学生配备了寄宿在每个学院的写作教师。学生写学期论文或其他文章,都可以找这些教师帮忙。这种对写作无微不至的关注,在北大是绝没有的。我上了四年中文系,从来没有一个教授要求我改进写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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