话题再回到自杀。
因人类得不到神灵的保护,一切均需由自己处理,这种思想承认自杀。有人认为剖腹是日本的独创,其实并不是这样。
自杀第一号大概是周代的伯夷、叔齐。他们不吃杂谷,在首阳山采集蕨菜,因饿而死。
“神农虞夏,忽焉没兮。吾适安归矣。吁嗟徂兮,命之衰矣。”
这是伯夷、叔齐所作的歌,他们感叹在失去古代圣王以后,自己现已没有归宿之地。据此来看他们依赖的不是神灵,而是人间的圣王。圣王不一定在任何时代都能生存,这是神与人的不同之处。
司马迁在《伯夷列传》中写道:“天道是耶?非耶?”这是对未必能挽救善良人的天道的谴责。人类谴责的所谓天道,本来就不应是神的旨意。这是指极为冷酷的现实。
服毒自杀第一号,恐怕是《韩非子》的作者韩非。他遭受竞争对手李斯的谗言,被送来毒药劝其自杀。
伍子胥被怀疑对吴王有异心,用赐予的属镂剑自刎。
赵国大夫中也用赐予的剑自杀。
以上这些都是被迫自杀的,像以死相谏那样自愿选择自杀之例也不胜枚举。
在《史记·循吏列传》中可看到,楚国的石奢因放走“犯有杀人罪的父亲”,自己代罪自杀的内容。在同一《循吏列传》中,登场人物晋国的李离也因引咎误判的责任,伏剑身亡。对这两个人大王都劝说没有死的必要,而他们却选择了死。
中国历史充满这种自杀的记录。
1840年7月英国舰队攻陷定海,揭开了鸦片战争的序幕。与此同时也是中国的文武官员、民间人士大量“连续自杀”序幕的开始。由于定海失陷,首先知县姚怀祥投河自杀。
“在英国人心目中,这是赞美、尊敬、欺辱交织在一起的感情,也是那个漫长系列序曲的开端。……”
关于知县自杀,西欧史学家这么记述。
由于观点不同,他们认为:关天培、陈化成等战死诸将也是一种自杀。提督关天培手下数千名士兵溃逃,在他周围战死者不满20人。他要是想逃的话,是能够逃脱的。两江总督裕谦、金门总兵江继艺、乍浦副都统长喜等人投河,定海知县舒恭寿(前面跳河的姚怀祥继任者)服毒,镇江副都统海龄在放火烧毁自家后自杀。民间人士投河自杀、缢死者的名单更长。
英国方面也有人认为:中国人的自杀有法律苛酷的原因,即使活下来,也会受到军法处罚,不如自杀为好。然而事实却并非如此,在鸦片战争中逃跑的将军大有人在,被处死刑的却只有浙江提督余步云一个人。就连将香港拱手献给英国的琦善也只受到谴责程度的处罚,后来被再次录用,可以说处罚绝不严厉。
自杀成为形式化的传统,也是挽救相同形式“面子”的最后方法。据《史记·酷吏列传》记载,汉武帝的使者赵禹在劝说御史大夫张汤自杀时说道:“天子重致君狱,欲令君自为计。”
“自为计”涉及到生命,这对基督教徒来说似乎难以理解。
日本的剖腹被赞美为干脆利索,而中国式自杀则不同,中国式自杀似乎更带有某种执著。
例如,吴国重臣伍子胥用赐予的剑自杀时说道:“树吾墓上以梓,令可以器,抉吾眼置之吴东门,以观越之灭吴也。”
他说得如此恶毒。
下面的例子可不是自杀。在《孙吴兵法》中与孙子并驾齐驱的吴起,因作威作福,在其后台楚悼王死后,被王族和大臣围攻,吴起跑着扑倒在悼王的尸体上。受命追杀吴起的追兵一起向他射乱箭,吴起被乱箭射死,当然同时会有几支箭射中悼王的尸体。太子一登基,向吴起射箭的一伙就被新王满门抄斩,理由是他们向先王的尸体射箭。
吴起不愧为兵法家,他在临死的紧要关头也想利用兵法向杀害自己的家伙们报仇。
武帝时代的御史大夫张汤也在自杀时说道:“然谋陷汤罪者,三长史也。”
这么道出了陷害自己的人名,其内容在《史记·酷吏列传》中可见。三长史与他人共谋陷害张汤一事果然败露,三长史被处刑。
武帝在被立为皇太子之前,栗姬所生的荣是皇太子,这在前面已叙述过。被废的皇太子荣降为临江王。在景帝时代,他因拆除祖庙的墙修建王宫之罪而受审。临江王想向父亲写悔过书,但衙役不给他刀笔。窦婴可怜临江王,悄悄递给他书写用具。临江王写完悔过书后自杀。
临死之前想得到刀笔不是为了辩解,写完后立刻自杀,故成为遗书。他最后只想将自己的想法留下来。
自杀的人们也想在生死紧要关头了却人事。
换个角度来说,这种方法的确不干脆。在临终时,信神者会将自己的一切委托给神。可站在人本主义的立场上,人类最后只能相信自己。
“如果连天道都不信,人还能相信什么?司马迁相信什么好呢?他相信自己,自己的历史,即《史记》。”
上面是武田淳氏的名著《司马迁》中的片段。
综上所述,在中国能够相信的“人”是什么呢?这种“人”也只是一种形式,即只能看成空洞的外形。也就是说,是人完成的事业。司马迁的事业是《史记》,司马光的事业是《资治通鉴》,而采桑罗敷的事业则是与官吏之间所展开的那种舌战。
不管多么杰出的人物,如果没有这样的事业,他们终将被埋没,不被人们承认。即便是遗书也行,一定要留下什么。——这也许与中国人喜好记录有关。为了防止记录为零,只能写下东西来,这也是人们保护尊严的手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