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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自杀还是他杀(11)

亲爱的魅影 作者:梅子


   “爱情是反社会规则的。”东子说,“孩子却是规则中的产物,不是爱情的产物。”东子企图安慰我。
  
  我不说话。对那时的我来说,更会坚定不移地不让那个可能的生命来到这个世上,哪怕是爱情的结晶,我也会结束掉。那种结束掉一个处在最初状态下的生命的行为,我是不会感到有什么罪恶感的,有的只是足以吞没我的生命、我的灵魂的悲怆和哀愁。生命的最初仅仅是一种毫无意识的可能,而并非一种真正人的存在。就如一个鸡蛋也可以在温度、时间等因素的作用下孵化为一个遍地啄食的小鸡,但当它以一个不会到处走动的蛋的形式存在时,我们煮它、炒它,将它吃掉却没有丝毫的罪恶感。
  
  这让我想起了当年美国最高法院关于一个未出生的婴儿什么时候开始享有宪法赋予的权利的争论文字,那些文字记录了几个人的争论。
  
  “一个未出生的胎儿什么时候享有全部宪法的权利?”
  
  “法官先生,任何时候都有。我认为没有界限。从受孕七天到九天起,由人类胚胎的发育一直到胎儿的成长。”
  
  “那么前六天怎么办?”
  
  “我不知道。”
  
  对呀!那前面的六天呢?我不知道我要是真有了孩子,我在第六天后结束的是不是他的生命?在我还在现实生活中存在的时候,那些不熟悉我真实生活的熟人们,看见东子和我在一起,都以为我们是一对幸福的金童玉女,他们的羡慕溢于言表。总有人问起为什么还不生小孩,我总是回答:想再等等,等年龄再大一点儿,等存款再多一点,等工作再高级一点,等婚姻再稳定一点之类的借口;而只有我内心最清楚这一切都只是借口而已。
  
  身边的同学、朋友都由着自然规律生下小孩儿。生一个小孩儿和养大一个小孩儿是人的本能,不用具备多少条件的。甚至只有男女两个人就齐了。古往今来生生不息的人类,从才懂得穿兽皮遮羞就已十分熟练地生养儿女,这本来是最自然、最简单的自然规律。
  
  佛说:要在忘我之境生活。我倒以为忘我就是消极,清心寡欲是自杀的改头换面的替代物,仅仅是一种采取的是断然迅猛的方式,另一种则是慢性的,整个过程充满冷酷和残忍。我甚至想,难怪每一个刚刚从母体剥离的婴孩儿,见到世界第一个反应全是大声地哭泣。或者,人生就是一段充满泪水与痛苦又无法逃开的逵路?刚刚上路的婴孩儿就已在冥冥中感知了这一点,所以他们才以洪亮的哭声向这个世界报告他们的加入。
  
  我不想去做生孩子这件事。在这个纷杂的人世生活和挣扎,这实在是份苦差事。我已由我的父母制造出来并几乎是弃之不顾,任我自生自灭了,我无法参与举手表决。而往我的下面去,是否我要把一个由我的血脉凝成的一个人带来世上却是我完全可以一票通过或一票否决的。我决定不让自己最心疼的骨肉来人世受这份磨难!我难道真有权力把另一个人带到这人世来承受这份奔向最终寂灭的死亡的枉然长跑么?而且是在无法征求他意见的前提下。我亦无力承受住另一个命运的重负,这与爱不爱生活和生命毫无本质上的逻辑联系。记得尼采说过上帝死了的话。而到海德格尔那儿却变成了上帝的不在,离开。如果真的存在着一个造物主,制造了我们,然后将我们打入这无休无止的荒原里的流浪以赎我们的罪孽的话,那我宁愿相信尼采,上帝死了!那样我们至少还能拥有孤儿般的自怜自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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