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巫术与宗教(1)

金枝 作者:(英)弗雷泽


上一章所收集的事例,可能足以阐释交感巫术两个分支的一般原则。那两个分支我们曾分别命名为“顺势巫术”和“接触巫术”。我们看到,在前面所列举的某些事例中,首先确认有神灵存在,并且还以祈祷和奉献供品来赢得神灵的庇护。但总的说来,这类事例尚属少数,它们只表明,巫术已染上了和掺和了某些宗教的色彩和成分而已。无论在任何地方,只要交感巫术是以其地道、纯粹的形式出现,它就认定:在自然界一个事件总是必然地和不可避免地接着另一事件发生,并不需要任何神灵或人的干预。这样一来,它的基本概念就与现代科学的基本概念相一致了。交感巫术整个体系的基础是一种隐含但却真实而坚定的信仰,它确信自然现象严整有序和前后一致。巫师从不怀疑同样的起因总会导致同样的结果,也不怀疑在完成正常的巫术仪式并伴之以适当的法术之后必将获得预想的效果,除非他的法术确实被另一位巫师的更强有力的法术所阻扰或打破。他既不祈求更高的权力,也不祈求任何三心二意或恣意妄为之人的赞许;也不在可敬畏的神灵面前妄自菲薄,尽管他相信自己神通广大,但决不蛮横而没有节制。他只有严格遵从其巫术的规则或他所相信的那些“自然规律”,才得以显示其神通。哪怕是极小的疏忽或违反了这些规则或规律,都将招致失败,甚至可能将他这笨拙的法师本人也置于最大的危险之中。如果他声称有某种驾驭自然的权力,那也只是严格地限制在一定范围之内,完全符合古代习惯的基本威力。因而,巫术与科学在认识世界的概念上,两者是相近的。二者都认定事件的演替是完全有规律的和肯定的。并且由于这些演变是由不变的规律所决定的,所以它们是可以准确地预见到和推算出来的。一切不定的、偶然的和意外的因素均被排除在自然进程之外。对那些深知事物的起因、并能接触到这部庞大复杂的宇宙自然机器运转奥秘的发条的人来说,巫术与科学这二者似乎都为他开辟了具有无限可能性的前景。于是,巫术同科学一样都在人们的头脑中产生了强烈的吸引力;强有力地刺激着对于知识的追求。它们用对于未来的无限美好的憧憬,去引诱那疲倦了的探索者、困乏了的追求者,让他穿越对当今现实感到失望的荒野。巫术与科学将他带到极高极高的山峰之巅,在那里,透过他脚下的滚滚浓雾和层层乌云,可以看到天国之都的美景,它虽然遥远,但却沐浴在理想的光辉之中,放射着超凡的灿烂光华!

巫术的严重缺点,不在于它对某种由客观规律决定的事件程序的一般假定,而在于它对控制这种程序的特殊规律的性质的完全错误的认识。如果分析一下前面考察过的交感巫术的各种情形(它们是作为恰当的实例而经过选择的),我们就会发现,正如我曾指出过的那样,它们都是对思维两大基本规律中的这一或那一规律的错误运用。这两种思维的基本规律就是空间或时间中的“相似联想”和“接触联想”。错误的“相似联想”产生了“顺势巫术”或“模拟巫术”,错误的“接触联想”产生的则是“接触巫术”。这种联想的原则,本身是优越的,而且它在人类的思维活动中也确实是极为基本的。运用合理便可结出科学之果。运用不合理,则只能产生科学的假姐妹——巫术。因此,说什么“一切巫术必然是荒谬的和无益的”,这完全是多余的老调。因为,如果巫术能变为真实并卓有成效,那它就不再是巫术而是科学了。早在历史初期人们就从事探索那些能扭转自然事件进程为自己利益服务的普遍规律。在长期的探索中他们一点一点地积累了大量的这类准则,其中有些是珍贵的,而另一些则只是废物。那些属于真理的或珍贵的规则成了我们称之为技术的应用科学的主体,而那些谬误的规则就是巫术。

巫术就这样成为了科学的近亲。但我们仍须追问:它与宗教又是一种什么关系呢?我们头脑里早已形成的关于宗教本质的概念,将必然影响我们对这两者关系的认识。因此,每一个作者在着手调查宗教与巫术的关系之前,总是先提出他自己关于宗教的概念。世界上大概没有比关于宗教性质这一课题更意见纷纭的了。要给它拟定出一个人人都满意的定义显然是不可能。一个作者所能做的仅仅是:首先讲清楚自己所说的宗教指的是什么,然后在整个作品中前后一致地使用这同一含义的字词。我说的宗教,指的是对被认为能够指导和控制自然与人生进程的超人力量的迎合或抚慰。这样说来,宗教包含理论和实践两大部分,就是:对超人力量的信仰,以及讨其欢心、使其息怒的种种企图。这两者中,显然信仰在先,因为必须相信神的存在才会想要取悦于神。但这种信仰如不导致相应的行动,那它仍然不是宗教而只是神学。用圣费鸥鱗耶稣的十二大门徒之一]的话说:“信仰若没有行为就是死的。”换句话说,如果某人的立身处事不是出于对神的某种程度的敬畏或爱戴,那他就不是一个宗教信徒。另一方面,若只有行动却排除了一切宗教信仰,那也不是宗教。两个人的行为可能完全一致,然而可能一个是宗教信徒,而另一个却不是:如果其中一人的行为是出于对于神的爱或怕,他就是一个教徒。如果另一个人的行为是出于对于人的爱或怕,那他就是一个品行端正或不端的人,这需根据其行为与公众利益相一致或相抵触而定。因而信仰和实践,或者用神学的语言说即道和行,同样都是宗教的基础,二者缺一不可。但宗教实践并不总是非要举行仪式不可,也就是说它并不一定要供献祭物、背诵祷词及采取其他外表形式。这些形式的目的仅仅是为了取悦于神。如果这位神喜欢仁爱、慈悲和贞洁更甚于带血的祭品、赞歌和香火,那么他的信徒们使他高兴的最好的做法,就不是拜倒在他脚下、吟诵对他的赞词、或用贵重礼物摆满他的庙宇,而是以廉洁、宽厚、仁慈去对待芸芸众生。因为这样做人们就会尽人类柔弱心灵之可能去模仿神性的完美无缺。希伯来的先知们出于对上帝的美好与神圣的崇高信念而孜孜不倦地教诲人们的,正是宗教的这一伦理学的方面。正如弥迦[公元前8世纪希伯来的先知之一]所说:“世人哪,耶和华已指示你何为善。他向你所要的是什么呢?只要你行公义,好怜悯,存谦卑的心,与你的神同行。”[见基督教《圣经旧约全书访皱仁椤返诹 碌诎私赸而在以后的一个时期里,基督教用以征服世界的力量,在很大程度上来源于这种对上帝的道德性质的崇高信念和人们使自己遵奉上帝的责任感。圣雅各说:“在神即我们的父面前,那清洁没有玷污的虔诚,就是看顾患难中的孤儿寡妇,并且保守自己不沾染世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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